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3007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完整专业题目
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Ia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05-0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3-04-0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6-03-0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预计27-51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9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四川 · 成都黑龙江 · 哈尔滨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王金万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 · 成都 · 研究者:王永生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 · 哈尔滨 · 研究者:张清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卢松
- 申请人名称
-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 联系人姓名
- 卢松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1326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牛顿路421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金万
- 职称
- 主任医生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P-1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确定本品在人体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及最大耐受剂量(MTD)
次要目的:
1.揭示希明替康及其代谢产物吉咪替康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2.PK-PD
3.初步评估希明替康的抗肿瘤疗效
1.确定本品在人体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及最大耐受剂量(MTD)
次要目的:
1.揭示希明替康及其代谢产物吉咪替康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2.PK-PD
3.初步评估希明替康的抗肿瘤疗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2. 按照RECIST1.1标准,有可评价病灶(可测量病灶和/或不可测量病灶)
2.按照RECIST1.1标准,有可评价病灶(可测量病灶和/或不可测量病灶)
3.年龄18-65岁
4.3. 年龄18-65岁
5.4. 在参加试验前一周内,ECOG 评分0~1分
6.在参加试验前一周内,ECOG 评分0~1分
7.预计生存期≥12周
8.5. 预计生存期≥12周
9.6. 受试者接受其他治疗的损害已恢复。先前如接受过化疗、激素治疗、分子靶向治疗以及手术,需治疗结束或手术完成4周以上;如接受亚硝基脲类或丝裂霉素,需治疗结束6周以上
10.标准治疗方案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方案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11.研究开始前6周内未接受过放疗,骨髓放疗照射面积≤25%,放疗造成的可测量的损害已恢复;未曾接受过腹部/盆腔放疗
12.研究开始前6周内未接受过放疗,骨髓放疗照射面积≤25%,放疗造成的可测量的损害已恢复;未曾接受过腹部/盆腔放疗
13.无明显主要器官的功能障碍:
14.无明显主要器官的功能障碍:
15.女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绝经后的患者,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认可的物理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16.女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绝经后的患者,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认可的物理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17.经本人同意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能随访、依从性好
18.经本人同意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能随访、依从性好
19.受试者接受其他治疗的损害已恢复。先前如接受过化疗、激素治疗、分子靶向治疗以及手术,需治疗结束或手术完成4周以上;如接受亚硝基脲类或丝裂霉素,需治疗结束6周以上
20.1. 标准治疗方案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方案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2.按照RECIST1.1标准,有可评价病灶(可测量病灶和/或不可测量病灶)
3.年龄18-65岁
4.3. 年龄18-65岁
5.4. 在参加试验前一周内,ECOG 评分0~1分
6.在参加试验前一周内,ECOG 评分0~1分
7.预计生存期≥12周
8.5. 预计生存期≥12周
9.6. 受试者接受其他治疗的损害已恢复。先前如接受过化疗、激素治疗、分子靶向治疗以及手术,需治疗结束或手术完成4周以上;如接受亚硝基脲类或丝裂霉素,需治疗结束6周以上
10.标准治疗方案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方案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11.研究开始前6周内未接受过放疗,骨髓放疗照射面积≤25%,放疗造成的可测量的损害已恢复;未曾接受过腹部/盆腔放疗
12.研究开始前6周内未接受过放疗,骨髓放疗照射面积≤25%,放疗造成的可测量的损害已恢复;未曾接受过腹部/盆腔放疗
13.无明显主要器官的功能障碍:
14.无明显主要器官的功能障碍:
15.女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绝经后的患者,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认可的物理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16.女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绝经后的患者,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认可的物理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17.经本人同意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能随访、依从性好
18.经本人同意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能随访、依从性好
19.受试者接受其他治疗的损害已恢复。先前如接受过化疗、激素治疗、分子靶向治疗以及手术,需治疗结束或手术完成4周以上;如接受亚硝基脲类或丝裂霉素,需治疗结束6周以上
20.1. 标准治疗方案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方案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排除标准
1.1.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2.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3. 2. 患者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史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大肠杆菌来源的蛋白(如G-CSF)有过敏史者
4. 患者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史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大肠杆菌来源的蛋白(如G-CSF)有过敏史者
5. 己知的胆管转移、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筛选时CT 或MRI检查发现脑或者软脑膜的疾病
6. 3. 己知的胆管转移、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筛选时CT 或MRI检查发现脑或者软脑膜的疾病
7. 曾经使用喜树碱类药物出现严重腹泻的患者
8. 4. 曾经使用喜树碱类药物出现严重腹泻的患者
9. 有导致高胆红素血症的先天性疾病或家族史的患者,如Gilbert综合征、Dubin-Johnson综合征、Rotor综合征和Crigler-Najjar综合征等
10. 5. 有导致高胆红素血症的先天性疾病或家族史的患者,如Gilbert综合征、Dubin-Johnson综合征、Rotor综合征和Crigler-Najjar综合征等
11. 患者伴有间质性肺炎或广泛的或有症状的肺部间质性纤维化,或影响呼吸的胸水或腹水等导致≥2度呼吸困难的情况存在
12. 6. 患者伴有间质性肺炎或广泛的或有症状的肺部间质性纤维化,或影响呼吸的胸水或腹水等导致≥2度呼吸困难的情况存在
13. 根据研究者判断,有严重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
14. 7. 并发严重感染的患者(如:需静脉滴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等)
15. 8. 严重的心脏疾病,包括II级及以上心功能异常(NYHA标准)
16. 严重的心脏疾病,包括II级及以上心功能异常(NYHA标准)
17. HIV感染者或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如果HBsAg阳性,HBV-DNA定量需低于检测下限)
18. 9. HIV感染者或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如果HBsAg阳性,HBV-DNA定量需低于检测下限)
19. 10. 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紊乱(如胃肠梗阻或腹泻)
20. 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紊乱(如胃肠梗阻或腹泻)
21. 11. 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22. 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23.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24. 12.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25. 并发严重感染的患者(如:需静脉滴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等)
26. 13. 根据研究者判断,有严重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
2.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3. 2. 患者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史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大肠杆菌来源的蛋白(如G-CSF)有过敏史者
4. 患者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史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大肠杆菌来源的蛋白(如G-CSF)有过敏史者
5. 己知的胆管转移、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筛选时CT 或MRI检查发现脑或者软脑膜的疾病
6. 3. 己知的胆管转移、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筛选时CT 或MRI检查发现脑或者软脑膜的疾病
7. 曾经使用喜树碱类药物出现严重腹泻的患者
8. 4. 曾经使用喜树碱类药物出现严重腹泻的患者
9. 有导致高胆红素血症的先天性疾病或家族史的患者,如Gilbert综合征、Dubin-Johnson综合征、Rotor综合征和Crigler-Najjar综合征等
10. 5. 有导致高胆红素血症的先天性疾病或家族史的患者,如Gilbert综合征、Dubin-Johnson综合征、Rotor综合征和Crigler-Najjar综合征等
11. 患者伴有间质性肺炎或广泛的或有症状的肺部间质性纤维化,或影响呼吸的胸水或腹水等导致≥2度呼吸困难的情况存在
12. 6. 患者伴有间质性肺炎或广泛的或有症状的肺部间质性纤维化,或影响呼吸的胸水或腹水等导致≥2度呼吸困难的情况存在
13. 根据研究者判断,有严重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
14. 7. 并发严重感染的患者(如:需静脉滴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等)
15. 8. 严重的心脏疾病,包括II级及以上心功能异常(NYHA标准)
16. 严重的心脏疾病,包括II级及以上心功能异常(NYHA标准)
17. HIV感染者或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如果HBsAg阳性,HBV-DNA定量需低于检测下限)
18. 9. HIV感染者或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如果HBsAg阳性,HBV-DNA定量需低于检测下限)
19. 10. 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紊乱(如胃肠梗阻或腹泻)
20. 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紊乱(如胃肠梗阻或腹泻)
21. 11. 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22. 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23.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24. 12.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25. 并发严重感染的患者(如:需静脉滴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等)
26. 13. 根据研究者判断,有严重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12.5 mg/m2,静脉滴注90分钟,每2周重复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4mg,静脉滴注,12.5 mg/m2,静脉滴注90分钟,每2周滴注一次,为一个周期,用药时程:直至病情进展、不能耐受或患者要求及研究者判断退出。第一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4mg,静脉滴注,25 mg/m2,静脉滴注90分钟,每2周滴注一次,为一个周期,用药时程:直至病情进展、不能耐受或患者要求及研究者判断退出。第二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25 mg/m2,静脉滴注90分钟,每2周重复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50 mg/m2,静脉滴注90分钟,每2周重复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4mg,静脉滴注,50 mg/m2,静脉滴注90分钟,每2周滴注一次,为一个周期,用药时程:直至病情进展、不能耐受或患者要求及研究者判断退出。第三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80 mg/m2,静脉滴注90分钟,每2周重复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4mg,静脉滴注,80 mg/m2,静脉滴注90分钟,每2周滴注一次,为一个周期,用药时程:直至病情进展、不能耐受或患者要求及研究者判断退出。第四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4mg,静脉滴注,120 mg/m2,静脉滴注90分钟,每2周滴注一次,为一个周期,用药时程:直至病情进展、不能耐受或患者要求及研究者判断退出。第五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120 mg/m2,静脉滴注90分钟,每2周重复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4mg,静脉滴注,160 mg/m2,静脉滴注90分钟,每2周滴注一次,为一个周期,用药时程:直至病情进展、不能耐受或患者要求及研究者判断退出。第六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160 mg/m2,静脉滴注90分钟,每2周重复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200 mg/m2,静脉滴注90分钟,每2周重复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4mg,批号为20141030;规格24mg,批号20141102;静脉滴注,180 mg/m2,静脉滴注90分钟,每2周滴注一次,为一个周期,用药时程:直至病情进展、不能耐受或患者要求及研究者判断退出。第七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4mg,批号为20141030;规格24mg,批号20141102;静脉滴注,160 mg/m2,静脉滴注90分钟,每2周滴注一次,为一个周期,用药时程:直至病情进展、不能耐受或患者要求及研究者判断退出。第六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4mg,批号为20141030;规格24mg,批号20141102;静脉滴注,120 mg/m2,静脉滴注90分钟,每2周滴注一次,为一个周期,用药时程:直至病情进展、不能耐受或患者要求及研究者判断退出。第五剂量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DLT 和 MTD评价时间: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6指标类型:企业选择不公示
-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6指标类型:企业选择不公示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批文同意 · 2012-11-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007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卢松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05-06
- 申请人名称
-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0070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Ia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希明替康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LP-1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