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3092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呼吸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连花定喘片治疗支气管哮喘慢性持续期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平行对照、多中心IIa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04-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2-07-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3-03-2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吉林省 · 长春市湖北省 · 武汉市山西省 · 太原市湖南省 · 长沙市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刘贵颖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王檀
- 湖北省中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山西省中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王洋
-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范伏元
- 湖北省中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朱文翔
- 山西省中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孙利
- 申请人名称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孙利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
- 联系人邮编
- 05003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刘贵颖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4号
- 邮编
- 300193
- 单位名称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0Pro190.02a.HXZY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探索连花定喘片缓解哮喘症状及改善支气管哮喘慢性持续期热哮证作用;探索连花定喘片疗程;观察连花定喘片的安全性及不良反应。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符合西医支气管哮喘及慢性持续期诊断标准;
2.符合西医支气管哮喘及慢性持续期诊断标准;
3.导入期前治疗剂量相当于沙美特罗替卡松粉吸入剂(舒利迭)50/250ug/次,每日2次,持续使用≥4周,导入期间治疗稳定(舒利迭50/250ug/次,每日2次);哮喘控制级别为“部分控制或未控制”;
4.导入期前治疗剂量相当于沙美特罗替卡松粉吸入剂(舒利迭)50/250ug/次,每日2次,持续使用≥4周,导入期间治疗稳定(舒利迭50/250ug/次,每日2次);哮喘控制级别为“部分控制或未控制”;
5.导入期后病情程度分级为轻度持续(第2级)或中度持续(第3级);
6.导入期后病情程度分级为轻度持续(第2级)或中度持续(第3级);
7.签署知情同意书。
8.60%≤支气管舒张前FEV1/预计值≤90%,支气管舒张后FEV1/FVC>70%;
9.符合支气管哮喘热哮证中医证候诊断标准;
10.符合支气管哮喘热哮证中医证候诊断标准;
11.年龄18岁~65岁;
12.年龄18岁~65岁;
13.60%≤支气管舒张前FEV1/预计值≤90%,支气管舒张后FEV1/FVC>70%;
14.签署知情同意书。
2.符合西医支气管哮喘及慢性持续期诊断标准;
3.导入期前治疗剂量相当于沙美特罗替卡松粉吸入剂(舒利迭)50/250ug/次,每日2次,持续使用≥4周,导入期间治疗稳定(舒利迭50/250ug/次,每日2次);哮喘控制级别为“部分控制或未控制”;
4.导入期前治疗剂量相当于沙美特罗替卡松粉吸入剂(舒利迭)50/250ug/次,每日2次,持续使用≥4周,导入期间治疗稳定(舒利迭50/250ug/次,每日2次);哮喘控制级别为“部分控制或未控制”;
5.导入期后病情程度分级为轻度持续(第2级)或中度持续(第3级);
6.导入期后病情程度分级为轻度持续(第2级)或中度持续(第3级);
7.签署知情同意书。
8.60%≤支气管舒张前FEV1/预计值≤90%,支气管舒张后FEV1/FVC>70%;
9.符合支气管哮喘热哮证中医证候诊断标准;
10.符合支气管哮喘热哮证中医证候诊断标准;
11.年龄18岁~65岁;
12.年龄18岁~65岁;
13.60%≤支气管舒张前FEV1/预计值≤90%,支气管舒张后FEV1/FVC>70%;
14.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WBC>10×10*9/L或N%>正常值上限;
2. 合并上、下呼吸道感染、肺炎、肺结核、肺间质纤维化、胸廓畸形、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扩张、囊性肺纤维化、变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变应性肉芽肿性血管炎等感染性、限制性肺疾病和其他气流阻塞性肺疾病;
3. 季节性哮喘患者,根据症状哮喘每年治疗期限≤2个月者;
4. 合并应用茶碱类、白三烯调节剂、口服糖皮质激素或抗IgE等其他治疗;
5. 吸烟者或戒烟时间不足6个月以上者;
6. 合并上、下呼吸道感染、肺炎、肺结核、肺间质纤维化、胸廓畸形、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扩张、囊性肺纤维化、变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变应性肉芽肿性血管炎等感染性、限制性肺疾病和其他气流阻塞性肺疾病;
7. 合并应用茶碱类、白三烯调节剂、口服糖皮质激素或抗IgE等其他治疗;
8. 合并心、脑、肺、肝、肾及造血等系统严重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病患者;
9. 吸烟者或戒烟时间不足6个月以上者;
10. 季节性哮喘患者,根据症状哮喘每年治疗期限≤2个月者;
11. 血肌酐(Cr)、总胆红素(TBIL)超过正常值上限,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尿素氮(BUN)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
12. 合并心、脑、肺、肝、肾及造血等系统严重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病患者;
13. 妊娠、哺乳期及准备受孕妇女;
14. 对试验用药中药物成分过敏者;
15. 血肌酐(Cr)、总胆红素(TBIL)超过正常值上限,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尿素氮(BUN)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
16. 在筛选前1个月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
17. 妊娠、哺乳期及准备受孕妇女;
18. WBC>10×10*9/L或N%>正常值上限;
19. 对试验用药中药物成分过敏者;
20. 在筛选前1个月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
2. 合并上、下呼吸道感染、肺炎、肺结核、肺间质纤维化、胸廓畸形、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扩张、囊性肺纤维化、变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变应性肉芽肿性血管炎等感染性、限制性肺疾病和其他气流阻塞性肺疾病;
3. 季节性哮喘患者,根据症状哮喘每年治疗期限≤2个月者;
4. 合并应用茶碱类、白三烯调节剂、口服糖皮质激素或抗IgE等其他治疗;
5. 吸烟者或戒烟时间不足6个月以上者;
6. 合并上、下呼吸道感染、肺炎、肺结核、肺间质纤维化、胸廓畸形、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扩张、囊性肺纤维化、变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变应性肉芽肿性血管炎等感染性、限制性肺疾病和其他气流阻塞性肺疾病;
7. 合并应用茶碱类、白三烯调节剂、口服糖皮质激素或抗IgE等其他治疗;
8. 合并心、脑、肺、肝、肾及造血等系统严重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病患者;
9. 吸烟者或戒烟时间不足6个月以上者;
10. 季节性哮喘患者,根据症状哮喘每年治疗期限≤2个月者;
11. 血肌酐(Cr)、总胆红素(TBIL)超过正常值上限,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尿素氮(BUN)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
12. 合并心、脑、肺、肝、肾及造血等系统严重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病患者;
13. 妊娠、哺乳期及准备受孕妇女;
14. 对试验用药中药物成分过敏者;
15. 血肌酐(Cr)、总胆红素(TBIL)超过正常值上限,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尿素氮(BUN)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
16. 在筛选前1个月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
17. 妊娠、哺乳期及准备受孕妇女;
18. WBC>10×10*9/L或N%>正常值上限;
19. 对试验用药中药物成分过敏者;
20. 在筛选前1个月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连花定喘片(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4g/片;口服,4片/次,每日3次;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8周。
中文通用名:连花定喘片(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4g/片;口服,4片/次,每日3次;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8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连花定喘片安慰剂(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4g/片;口服,4片/次,每日3次;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8周。
中文通用名:连花定喘片安慰剂(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4g/片;口服,4片/次,每日3次;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8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PEF(晨间)与基线变化值评价时间: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PEF(睡前)与基线变化、PEF周内变异率评价时间: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支气管舒张前FEV1、FEV1/预计值、FEV1/FVC评价时间: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日间、夜间症状出现频度评价时间: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中医症状体征舌脉评价时间: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哮喘控制情况评估评价时间: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哮喘控制自我测试(ACT)评分评价时间: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药物(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使用揿数评价时间: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审查批件同意 · 2012-03-27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2012-03-2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092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孙利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04-29
- 申请人名称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0928
- 药物名称
- 连花定喘片(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 药物类型
- 中药/天然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支气管哮喘慢性持续期(热哮证)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连花定喘片治疗支气管哮喘慢性持续期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平行对照、多中心IIa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连花定喘片治疗支气管哮喘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0Pro190.02a.HXZY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