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30972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MPL-813治疗晚期恶性实体肿瘤单中心、开放、剂量递增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7-09-1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02-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1-10-2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5-04-20;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19-04-3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0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0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由于同靶点药物9291被证实对颅内病灶具有显著疗效,预期本品的总体疗效不及9291,公司决定终止产品开发)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 · 广州北京市 · 北京上海市 · 上海陕西 · 西安江西 · 南昌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吴一龙
- 北京307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刘晓晴
- 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王孟昭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洪群英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张贺龙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 · 南昌 · 研究者:张伟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方健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卢蒲晗
- 申请人名称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卢蒲晗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哈雷路898弄7号楼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吴一龙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
- 邮编
- 510080
- 单位名称
- 广东省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170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10-813-00CH1;方案版本8.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8.0
- 版本日期
- 2017-09-1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最佳生物剂量及安全性。
次要目的:
考察药代动力学特点;观察客观缓解率和临床控制率。
探索性目的:
回顾性研究琥珀酸易吡替尼活性与包括但不限于EGFR外显子18-21、KRAS、cMET、PI3K、ALK-EML4、BRAF、EMT 等生物标记物的相关性。
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最佳生物剂量及安全性。
次要目的:
考察药代动力学特点;观察客观缓解率和临床控制率。
探索性目的:
回顾性研究琥珀酸易吡替尼活性与包括但不限于EGFR外显子18-21、KRAS、cMET、PI3K、ALK-EML4、BRAF、EMT 等生物标记物的相关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入组前3周内未进行过系统性化疗或根治性放疗(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姑息性放疗除外)、免疫治疗、生物或激素治疗,也包括临床试验药物治疗;入组前7天内未接受过一代 EGFR TKI(erlotinib、gefitinib、 icotinib))治疗,入组前14天内未接受过二代EGFR TKI (neratinib、afatinib、dacomitinib)治疗;
2.体力状况评分(ECOG评分)≤ 2(0-2)并在7天内未恶化者;
3.年龄在18-70岁;
4.标准治疗失败或目前没有合适治疗方法的未控、复发和/或转移的晚期肿瘤患者(无论既往手术情况如何);
5.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6.经组织和/或细胞学确诊为实体恶性肿瘤;优先入选非小细胞肺癌伴脑转移的患者,肺癌伴脑转移患者必需是无症状脑转移或者有症状脑转移经过治疗后症状稳定、不需要激素治疗至少四周;
7.预期生存超过12周;
8.研究扩展阶段,除需满足上述1,4,5,6,7条外尚需满足以下条件:
9.经组织和/或细胞学确诊为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伴有脑转移(有无症状均可),未接受过脑放疗或者接受脑放疗后按照RECIST1.1评价标准脑转移病灶出现进展;
10.既往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化疗或者患者拒绝化疗或者研究者认为不适合接受化疗。如果既往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化疗,需治疗失败或不耐受姑息性化疗。如果患者接受过一种方案的辅助或新辅助化疗并且在化疗结束后的6个月之内出现复发或转移而成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也属于针对局部晚期或进展性NSCLC的系统治疗失败,可以入组;
11.EGFR19/21外显子活化突变;
12.未接受过EGFR-TKI治疗;或接受过EGFR-TKI治疗,在EGFR-TKI治疗的过程中出现脑转移或者原有脑转移病灶进展、但同时颅外病灶稳定;
13.有明确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1.1)。
2.体力状况评分(ECOG评分)≤ 2(0-2)并在7天内未恶化者;
3.年龄在18-70岁;
4.标准治疗失败或目前没有合适治疗方法的未控、复发和/或转移的晚期肿瘤患者(无论既往手术情况如何);
5.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6.经组织和/或细胞学确诊为实体恶性肿瘤;优先入选非小细胞肺癌伴脑转移的患者,肺癌伴脑转移患者必需是无症状脑转移或者有症状脑转移经过治疗后症状稳定、不需要激素治疗至少四周;
7.预期生存超过12周;
8.研究扩展阶段,除需满足上述1,4,5,6,7条外尚需满足以下条件:
9.经组织和/或细胞学确诊为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伴有脑转移(有无症状均可),未接受过脑放疗或者接受脑放疗后按照RECIST1.1评价标准脑转移病灶出现进展;
10.既往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化疗或者患者拒绝化疗或者研究者认为不适合接受化疗。如果既往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化疗,需治疗失败或不耐受姑息性化疗。如果患者接受过一种方案的辅助或新辅助化疗并且在化疗结束后的6个月之内出现复发或转移而成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也属于针对局部晚期或进展性NSCLC的系统治疗失败,可以入组;
11.EGFR19/21外显子活化突变;
12.未接受过EGFR-TKI治疗;或接受过EGFR-TKI治疗,在EGFR-TKI治疗的过程中出现脑转移或者原有脑转移病灶进展、但同时颅外病灶稳定;
13.有明确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1.1)。
排除标准
1.入组前2周之内的实验室检查结果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或血小板<75×109/L,或血红蛋白<9g/dL(以临床试验基地正常值为准);
2. 血清总胆红素超出正常值上限;无肝转移情况时的ALT或AST超出正常值范围;而肝转移时ALT或AST≥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的2.5倍(以临床试验基地正常值为准);
3. 血清肌酐高于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的1.5倍或肌酐清除率小于60ml/min(以试验基地正常值为准);
4. 无论是否使用抗高血压药物,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
5. 血清钾离子或血清钙(离子型或白蛋白结合型校正后)或镁超出正常范围(无论补充与否);
6.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定义为未恢复到0或者1级水平,脱发除外)或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
7.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8. 临床上有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如急性肺炎、乙肝活动期等;
9. 眼表疾患或者干眼综合征病史;
10. 伴有明显症状和体征的皮肤疾患;
11. 严重心血管疾患包括II-Ⅲ度房室传导阻滞、6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或者冠脉搭桥术等;
12. 妊娠或者哺乳期女性或者有妊娠可能的女性首次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
13.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异常而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14. 吞咽困难或者已知吸收障碍的患者;
15. 脑转移并发症需要急诊外科手术。
2. 血清总胆红素超出正常值上限;无肝转移情况时的ALT或AST超出正常值范围;而肝转移时ALT或AST≥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的2.5倍(以临床试验基地正常值为准);
3. 血清肌酐高于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的1.5倍或肌酐清除率小于60ml/min(以试验基地正常值为准);
4. 无论是否使用抗高血压药物,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
5. 血清钾离子或血清钙(离子型或白蛋白结合型校正后)或镁超出正常范围(无论补充与否);
6.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定义为未恢复到0或者1级水平,脱发除外)或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
7.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8. 临床上有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如急性肺炎、乙肝活动期等;
9. 眼表疾患或者干眼综合征病史;
10. 伴有明显症状和体征的皮肤疾患;
11. 严重心血管疾患包括II-Ⅲ度房室传导阻滞、6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或者冠脉搭桥术等;
12. 妊娠或者哺乳期女性或者有妊娠可能的女性首次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
13.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异常而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14. 吞咽困难或者已知吸收障碍的患者;
15. 脑转移并发症需要急诊外科手术。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MPL-813: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20mg,100mg,剂量为20mg,一日一次,连续用药四周。
中文通用名:HMPL-813: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20mg,100mg,剂量为40mg,一日一次,连续用药四周。
中文通用名:HMPL-813: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20mg,100mg,剂量为80mg,一日一次,连续用药四周。
中文通用名:HMPL-813: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20mg,100mg,剂量为120mg,一日一次,连续用药四周。
中文通用名:HMPL-813: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20mg,100mg,剂量为160mg,一日一次,连续用药四周。
中文通用名:HMPL-813: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20mg,100mg,剂量为200mg,一日一次,连续用药四周。
中文通用名:HMPL-813: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20mg,100mg,剂量为250mg,一日一次,连续用药四周。
中文通用名:HMPL-813: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20mg,剂量为160 mg,一日一次,连续用药四周。
中文通用名:HMPL-813: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20mg,剂量为160 mg,一日一次,连续用药四周。
中文通用名:HMPL-813: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20mg,剂量为160 mg,一日一次,连续用药四周。
中文通用名:HMPL-813: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20mg,剂量为160 mg,一日一次,连续用药四周。
中文通用名:HMPL-813: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40mg,剂量为160 mg,一日一次,连续用药四周。
中文通用名:HMPL-813: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40mg,剂量为120 mg或160 mg,一日 一次,连续用药四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评价评价时间:每次随访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肿瘤评价评价时间:筛选期以及治疗过程中每6周进行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1-09-30
-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1-16
- 临床试验批件同意 · 2018-08-0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15-08-24
- 1.02020-10-22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0972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卢蒲晗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02-02
- 申请人名称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097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170
- 药物名称
- 琥珀酸易吡替尼胶囊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恶性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HMPL-813治疗晚期恶性实体肿瘤单中心、开放、剂量递增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抗肿瘤新药的安全性和初步疗效的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010-813-00CH1;方案版本8.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8.0
- 版本日期
- 2017-09-1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