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3107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MPL-012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安全性;考察在人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点,评价用药安全性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02-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0-04-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6-04-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徐建明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沈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华烨
- 申请人名称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华烨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哈雷路917弄2号楼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徐建明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8号
- 邮编
- 100071
- 单位名称
- 解放军第307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09-012-00CH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通过多中心,开放,剂量递增的I期临床研究,确定晚期恶性实体肿瘤对HMPL-012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安全性,为II期临床研究提供指导剂量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3.经组织和/细胞学确诊为实体恶性肿瘤
4.经组织和/细胞学确诊为实体恶性肿瘤
5.按照NCCN指南定义的标准治疗失败或目前没有合适治疗方法的未控、复发和/或转移的晚期肿瘤患者(无论既往手术情况如何)
6.按照NCCN指南定义的标准治疗失败或目前没有标准治疗,或患者无法接受标准治疗的未控、复发和/或转移的晚期肿瘤患者(无论既往手术情况如何);
7.预期生存超过 12周(3个月)
8.年龄在18-70岁
9.体力状况计分(ECOG评分)≤1;
10.体力状况计分(ECOG评分)≤ 2(0-2)
11.心功能评价:左心室射血分数需≥50%(超声心动检查);
12.心功能评价:左心室射血分数需≥50%(超声心动检查)
13.年龄在18-75岁
14.预期生存超过 12周(3个月)
15.尿常规检测蛋白<+2。如果基线时发现尿蛋白>+,应收集24小时尿液且必须24小时尿蛋白定量<1克;
2.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3.经组织和/细胞学确诊为实体恶性肿瘤
4.经组织和/细胞学确诊为实体恶性肿瘤
5.按照NCCN指南定义的标准治疗失败或目前没有合适治疗方法的未控、复发和/或转移的晚期肿瘤患者(无论既往手术情况如何)
6.按照NCCN指南定义的标准治疗失败或目前没有标准治疗,或患者无法接受标准治疗的未控、复发和/或转移的晚期肿瘤患者(无论既往手术情况如何);
7.预期生存超过 12周(3个月)
8.年龄在18-70岁
9.体力状况计分(ECOG评分)≤1;
10.体力状况计分(ECOG评分)≤ 2(0-2)
11.心功能评价:左心室射血分数需≥50%(超声心动检查);
12.心功能评价:左心室射血分数需≥50%(超声心动检查)
13.年龄在18-75岁
14.预期生存超过 12周(3个月)
15.尿常规检测蛋白<+2。如果基线时发现尿蛋白>+,应收集24小时尿液且必须24小时尿蛋白定量<1克;
排除标准
1.入组前1周之内的实验室检查结果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75 ×109/L, 或血红蛋白< 9g/dL;
2. 入组前1周之内的实验室检查结果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小于1.5×109/L,血小板小于75 ×109/L, 或血红蛋白小于 9g/dL,以临床试验基地正常值为准
3. 血清总胆红素≥正常值的1.5倍以上;
4. 血清总胆红素大于等于正常值的1.5倍以上
5. 无肝转移情况时的 ALT或 AST或ALP 大于等于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的 2.5倍;而肝转移情况时 ALT或 AST或ALP 大于等于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的 5倍(以临床试验基地正常值为准
6. . 无肝转移情况时的ALT,AST或ALP≥正常值上限的2.5倍;而肝转移情况时ALT,AST 或ALP≥正常值上限的5倍(以临床试验基地正常值为准);
7. 血清肌酐高于正常值上限的1.5 倍或肌酐清除率< 60ml/min(以试验基地正常值为准);
8. 血清肌酐高于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的 1.5 倍或肌酐清除率 小于 50ml/min(以试验基地正常值为准)
9. 药物未能控制的高血压,规定为:收缩压(systolic)大于等于150 mmHg,或舒张压(diastolic)大于等于100mmHg
10. 药物未能控制的高血压,规定为:收缩压(systolic)≥150mmHg,或舒张压(diastolic)≥100mmHg;
11. 血清钾离子小于3.5mmol/L(无论补充钾剂与否);血清钙(离子型或白蛋白结合型校正后)或镁超出正常范围(无论补充与否)
12. 血清钾离子< 3.5mmol/L(无论补充钾剂与否);血清钙(离子型或白蛋白结合型校正后)或镁超出正常范围(无论补充与否);
13. 过去4周内曾进行过系统的抗癌治疗或放射治疗
14. 过去4周内曾进行过系统的抗癌治疗或放射治疗;
15.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或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
16.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或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
17.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异常而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18. 患者出现不可控制的中枢神经(CNS)转移;
19.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20. 临床上有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如急性肺炎、乙肝活动期等;
21. 既往或目前有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等消化道疾病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他状况
22. 既往或目前有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等消化道疾病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他状况;
23. 严重的出血(3个月内出血大于30ml)、咳血(4周内大于5ml的新鲜血液)或者12月内发生血栓事件(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24. 吞咽困难或者已知药物吸收障碍的患者;
25. 严重的出血(3个月内出血>30ml)、咳血(4周内>5ml的新鲜血液)或者12月内发生血栓栓塞事件(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26. 患者出现不可控制的中枢神经(CNS)转移
27. 临床上有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如急性肺炎、活动期乙型肝炎等
28. 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或/和INR及凝血酶原时间(PT)高于正常值上限的1.5倍(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除外,以临床试验研究基地正常值为准)
29. 吞咽困难或者已知药物吸收障碍的患者
30. 入选本研究前实施过外科手术(<28天)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31. 入选本研究前实施过外科手术(小于28天)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32. 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入选前6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或者冠脉搭桥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分级>2级;需要药物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
33.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者有妊娠可能的女性首次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
34. 部分凝血酶原时间(PTT)或/和INR及凝血酶原时间(PT)高于正常值上限的1.5倍(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除外,以临床试验研究基地正常值为准)。
35. 入选前6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或者冠脉搭桥术
36.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异常而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37.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者有妊娠可能的女性首次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
38.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39. 既往4周内参加过相关药物临床试验
40. 既往4周内参加过相关药物临床试验。
2. 入组前1周之内的实验室检查结果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小于1.5×109/L,血小板小于75 ×109/L, 或血红蛋白小于 9g/dL,以临床试验基地正常值为准
3. 血清总胆红素≥正常值的1.5倍以上;
4. 血清总胆红素大于等于正常值的1.5倍以上
5. 无肝转移情况时的 ALT或 AST或ALP 大于等于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的 2.5倍;而肝转移情况时 ALT或 AST或ALP 大于等于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的 5倍(以临床试验基地正常值为准
6. . 无肝转移情况时的ALT,AST或ALP≥正常值上限的2.5倍;而肝转移情况时ALT,AST 或ALP≥正常值上限的5倍(以临床试验基地正常值为准);
7. 血清肌酐高于正常值上限的1.5 倍或肌酐清除率< 60ml/min(以试验基地正常值为准);
8. 血清肌酐高于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的 1.5 倍或肌酐清除率 小于 50ml/min(以试验基地正常值为准)
9. 药物未能控制的高血压,规定为:收缩压(systolic)大于等于150 mmHg,或舒张压(diastolic)大于等于100mmHg
10. 药物未能控制的高血压,规定为:收缩压(systolic)≥150mmHg,或舒张压(diastolic)≥100mmHg;
11. 血清钾离子小于3.5mmol/L(无论补充钾剂与否);血清钙(离子型或白蛋白结合型校正后)或镁超出正常范围(无论补充与否)
12. 血清钾离子< 3.5mmol/L(无论补充钾剂与否);血清钙(离子型或白蛋白结合型校正后)或镁超出正常范围(无论补充与否);
13. 过去4周内曾进行过系统的抗癌治疗或放射治疗
14. 过去4周内曾进行过系统的抗癌治疗或放射治疗;
15.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或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
16.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或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
17.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异常而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18. 患者出现不可控制的中枢神经(CNS)转移;
19.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20. 临床上有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如急性肺炎、乙肝活动期等;
21. 既往或目前有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等消化道疾病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他状况
22. 既往或目前有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等消化道疾病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他状况;
23. 严重的出血(3个月内出血大于30ml)、咳血(4周内大于5ml的新鲜血液)或者12月内发生血栓事件(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24. 吞咽困难或者已知药物吸收障碍的患者;
25. 严重的出血(3个月内出血>30ml)、咳血(4周内>5ml的新鲜血液)或者12月内发生血栓栓塞事件(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26. 患者出现不可控制的中枢神经(CNS)转移
27. 临床上有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如急性肺炎、活动期乙型肝炎等
28. 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或/和INR及凝血酶原时间(PT)高于正常值上限的1.5倍(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除外,以临床试验研究基地正常值为准)
29. 吞咽困难或者已知药物吸收障碍的患者
30. 入选本研究前实施过外科手术(<28天)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31. 入选本研究前实施过外科手术(小于28天)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32. 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入选前6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或者冠脉搭桥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分级>2级;需要药物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
33.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者有妊娠可能的女性首次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
34. 部分凝血酶原时间(PTT)或/和INR及凝血酶原时间(PT)高于正常值上限的1.5倍(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除外,以临床试验研究基地正常值为准)。
35. 入选前6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或者冠脉搭桥术
36.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异常而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37.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者有妊娠可能的女性首次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
38.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39. 既往4周内参加过相关药物临床试验
40. 既往4周内参加过相关药物临床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MPL-012(以岭药业):
用法用量:规格:5mg、25mg、50mg、200mg,口服;拟进行9个剂量组给药研究50mg、75mg、110mg、150mg、200mg、265mg、300mg、350mg和400mg每日一次给药, 服药时间为四周
以及125mg、150mg每日两次给药的
服药时间为四周
以及125mg、150mg每日两次给药的
服药时间为四周
中文通用名:HMPL-012,5mg: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5mg;口服;拟进行9个剂量组给药研究50mg、75mg、110mg、150mg、200mg、265mg、300mg、350mg和400mg每日一次给药以及125mg、150mg每日两次给药,连续用药,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出现DLT或病情进展。
中文通用名:HMPL-012,25mg: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5mg;口服;拟进行9个剂量组给药研究50mg、75mg、110mg、150mg、200mg、265mg、300mg、350mg和400mg每日一次给药以及125mg、150mg每日两次给药,连续用药,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出现DLT或病情进展。
中文通用名:HMPL-012,50mg: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50mg;口服;拟进行9个剂量组给药研究50mg、75mg、110mg、150mg、200mg、265mg、300mg、350mg和400mg每日一次给药以及125mg、150mg每日两次给药,连续用药,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出现DLT或病情进展。
中文通用名:HMPL-012,200mg: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00mg;口服;拟进行9个剂量组给药研究50mg、75mg、110mg、150mg、200mg、265mg、300mg、350mg和400mg每日一次给药以及125mg、150mg每日两次给药,连续用药,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出现DLT或病情进展。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和实验室检查(血液学、血生化、尿常规等)和12导联心电图的改变评价时间:每个访视周期即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以及最大耐受剂量(MTD)的界定评价时间:28天指标类型:企业选择不公示
- 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和实验室检查(血液学、血生化、尿常规等)和12导联心电图的改变评价时间:每个访视周期即28天指标类型:企业选择不公示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以及最大耐受剂量(MTD)的界定评价时间: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评价患者的肿瘤客观缓解率,疾病控制率,缓解期和PFS。评价时间:5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单次给药以及连续给药在人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点。评价时间:前2个访视周期即 56天指标类型: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评价患者的肿瘤客观缓解率,疾病控制率,缓解期和PFS。评价时间:56天指标类型:企业选择不公示
- 单次给药以及连续给药在人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点。评价时间:前2个访视周期即 5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0-04-1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107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华烨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02-13
- 申请人名称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1070
- 药物名称
- 索凡替尼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恶性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HMPL-012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安全性;考察在人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点,评价用药安全性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对恶性肿瘤患者的安全性,最大耐受剂量的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009-012-00CH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