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131347 快照:进行中 尚未招募 II期

瑞吡司特片治疗支气管哮喘的临床试验

研究药物
瑞吡司特片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
首次公示
2013-11-14
登记地点
广东 · 广州、吉林 · 长春、广东 · 深圳 等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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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核对适应症和试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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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131347
快照状态
进行中 尚未招募
状态阶段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II期
研究类型
安全性与有效性
疾病领域
呼吸系统(规则标签)
申请人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瑞吡司特片治疗支气管哮喘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双模拟、平行阳性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3-11-14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完成日期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目标入组人数
300
已入组人数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 · 广州吉林 · 长春广东 · 深圳天津市 · 天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北京市 · 北京甘肃 · 兰州
  •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吉林省人民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 · 深圳
  • 天津市人民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
  •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甘肃省人民医院中国 · 甘肃 · 兰州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郑丰渠
申请人名称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郑丰渠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580-6号
联系人邮编
200041

方案登记信息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HL0800453
试验方案编号
C120032-P-F-02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价瑞吡司特片治疗支气管哮喘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65岁,性别不限;
2.按《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08)》诊断为慢性持续期哮喘,筛选时FEV1占预计值(%)≥60%;
3.气道可逆性:在筛选访视,使用4揿万托林(沙丁胺醇)气雾剂后15-20分钟,证明FEV1可逆性≥12%和≥200mL;
4.除短效β2-受体激动剂外,未规律使用其他哮喘治疗药物,或4周内吸入激素药物种类与剂量不变且每日用量≤500μg二丙酸倍氯米松或等剂量其他激素者;
5.自筛选期开始,所有受试者必须可以将他们目前使用的短效β2-受体激动剂转换为万托林(沙丁胺醇),在研究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使用。受试者必须能保证在所有研究访视之前的4小时内不使用万托林(沙丁胺醇);
6.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筛选时受试者合并使用下列药物者:1)筛选前12周内规律使用过口服等全身性给药或贮库型的糖皮质激素;2)筛选前12周内规律使用过抗IgE治疗药物(如:奥马珠单抗);
2. 筛选前4周内哮喘治疗药物(吸入激素)种类或剂量有改变者(如有使用),除短效β2受体激动剂外;
3. 吸烟史:目前吸烟者或有吸烟史≥10包年(例如,20支/天连续10年);
4. 已知对研究药物过敏者;
5. 精神异常或因其他疾病不能合作者;
6.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及计划怀孕者;
7. 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研究;
8.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与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9. 急性发作期或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
10. 2年内有威胁生命的哮喘病史;
11. 1月内合并有呼吸道感染并导致哮喘治疗的改变;
12. 合并有肺炎、肺不张、肺纤维化、支气管扩张、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呼吸疾病;
13. 哮喘急性发作史:筛选前3个月内有需要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片剂、混悬液或注射液)治疗至少3天,或者由于需要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的哮喘发作而入院或急诊治疗;
14. 有心、肝、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血液系统疾病者,ALT和/或AST超过正常上限1.5倍,或肌酐超过正常上限1.2倍者;
15. 受试者合并有其他疾病,且按照研究者的判断,在研究期间如果出现病情/疾病变动,可能会影响到研究药物疗效或安全性考核;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瑞吡司特片:

用法用量:瑞吡司特片每次1片,每日2次,晨起及睡前服用,连用8周。

中文通用名:曲尼司特胶囊模拟剂:

用法用量:曲尼司特胶囊模拟剂每次1粒,每日3次,连用8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瑞吡司特片模拟剂

用法用量:瑞吡司特片模拟剂每次1片,每日2次,晨起及睡前服用,连用8周。

中文通用名:曲尼司特胶囊

用法用量:曲尼司特胶囊每次1粒,每日3次,连用8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治疗8周早晨PEF周平均值较基线值的改变评价时间:8周后指标类型:企业选择不公示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1. 治疗8周夜间PEF周平均值较基线值的改变评价时间:8周后指标类型:企业选择不公示
  2. 治疗4、8周时的肺功能检查指标较基线值的改变评价时间:4、8周后指标类型:企业选择不公示
  3. 治疗8周中急救药物周平均使用量较基线值的改变评价时间:8周后指标类型:企业选择不公示
  4. 治疗4、8周时哮喘控制测试(ACT)较基线的改变;评价时间:4、8周后指标类型:企业选择不公示
  5. 治疗4、8周周平均哮喘症状评分较基线的改变评价时间:4、8周后指标类型:企业选择不公示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131347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郑丰渠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3-11-14
申请人名称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8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131347
药物名称
瑞吡司特片 曾用名: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HL0800453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
试验专业题目
瑞吡司特片治疗支气管哮喘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双模拟、平行阳性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瑞吡司特片治疗支气管哮喘的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C120032-P-F-02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