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3137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豪森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I期,卡呋色替联合低剂量阿糖胞苷在无法耐受化学治疗的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中的安全性和PK/PD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12-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4-05-1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研究者:王建祥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启慧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豪森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启慧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12楼C3
- 联系人邮编
- 20012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建祥
- 职称
- 白血病诊疗中心主任,副所院长;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02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159-I-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研究卡呋色替联合低剂量阿糖胞苷在无法耐受常规/强化化学治疗的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及PK/PD特征,为后续Ⅱ期临床研究推荐合理的给药方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N/A天(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岁以上,男性或女性;
3.无法耐受常规/强化化学治疗的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AML)患者;
4.ECOG评分0-1分;
5.预计生存期大于等于12周;
6.无明显主要器官的功能障碍;
7.血常规:ANC ≥1.5×109 /L,PLT≥100×109 /L,血Hb≥ 9 g/dl(14天内未输血);
8.肝功能:总胆红素≤1.0×ULN;AST和ALT < 1.5×ULN;
9.肾功能:肌酐清除率≥6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血肌酐≤1.5×ULN;
10.心功能:心电图大致正常,QTc < 450 ms(男),< 470 ms(女);LVEF>50%;
11.以往使用过化疗药物者,需停药4周以上,且从以前的毒性反应中恢复(一般身体状况已恢复);
12.女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绝经后的患者,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一种经认可的物理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13.男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一种经认可的物理避孕措施的患者;
14.能随访,依从性好。
2.年龄18岁以上,男性或女性;
3.无法耐受常规/强化化学治疗的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AML)患者;
4.ECOG评分0-1分;
5.预计生存期大于等于12周;
6.无明显主要器官的功能障碍;
7.血常规:ANC ≥1.5×109 /L,PLT≥100×109 /L,血Hb≥ 9 g/dl(14天内未输血);
8.肝功能:总胆红素≤1.0×ULN;AST和ALT < 1.5×ULN;
9.肾功能:肌酐清除率≥6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血肌酐≤1.5×ULN;
10.心功能:心电图大致正常,QTc < 450 ms(男),< 470 ms(女);LVEF>50%;
11.以往使用过化疗药物者,需停药4周以上,且从以前的毒性反应中恢复(一般身体状况已恢复);
12.女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绝经后的患者,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一种经认可的物理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13.男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一种经认可的物理避孕措施的患者;
14.能随访,依从性好。
排除标准
1.先前接受过盐酸卡呋色替或其它PLK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2. 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患者;
3. 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患者;
4. 当前需要继续使用细胞因子治疗;
5. 四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6. 并发严重感染的患者(如:需静脉滴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等);
7. 6个月内发生过心梗的患者;
8. 严重的心脏疾病,包括II级及上心功能异常(NYHA标准);
9. HIV感染者或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
10. 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紊乱(有出血、感染、梗阻或大于1级的腹泻);
11.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2. 伴随用药中有CYP3A4抑制剂、诱导剂或底物的患者;
13. 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2. 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患者;
3. 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患者;
4. 当前需要继续使用细胞因子治疗;
5. 四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6. 并发严重感染的患者(如:需静脉滴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等);
7. 6个月内发生过心梗的患者;
8. 严重的心脏疾病,包括II级及上心功能异常(NYHA标准);
9. HIV感染者或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
10. 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紊乱(有出血、感染、梗阻或大于1级的腹泻);
11.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2. 伴随用药中有CYP3A4抑制剂、诱导剂或底物的患者;
13. 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卡呋色替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 ;规格:25mg/10mL/瓶;静脉滴注;在每个周期的第1天及第15天各给药1次,每28天为1个周期;初始剂量为10mg,3+3剂量递增;用药1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DLT、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给药后每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疗效评估评价时间:给药后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4-04-0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137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启慧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12-03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豪森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1374
- 药物名称
- 盐酸卡呋色替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急性髓系白血病(AML)
- 试验专业题目
- I期,卡呋色替联合低剂量阿糖胞苷在无法耐受化学治疗的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中的安全性和PK/PD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I期,卡呋色替联合低剂量阿糖胞苷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159-I-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