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3153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09-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2-10-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3-10-1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 · 长沙吉林 · 长春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I期临床研究室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阳国平
- 吉林大学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顾景凯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朱林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朱林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工业小区
- 联系人邮编
- 222047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阳国平,硕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38号
- 邮编
- 410013
- 单位名称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I期临床研究室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146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XY3-PK-ILO1208A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本试验旨在研究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且生产的伊潘立酮片在中国健康成年志愿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男性或女性;
2.年龄:18~40岁之间,同批年龄相差不超过10岁;
3.体重:男性体重大于50 kg,女性体重大于45kg,受试者体重指数(BMI)在19~24 kg/m2之间(BMI=体重(kg)/身高2(m2)),包括边界值,同批体重相差不宜悬殊;
4.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5.受试者无过敏史;
6.受试者无吸烟、饮酒嗜好
7.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8.依据体格检查、病史、生命体征、心电图和临床实验室检查的结果,研究者认为受试者的健康状况良好,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经全面体格检查显示心电图、血压、心率、呼吸状况以及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输血四项等各项生化检查均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2.年龄:18~40岁之间,同批年龄相差不超过10岁;
3.体重:男性体重大于50 kg,女性体重大于45kg,受试者体重指数(BMI)在19~24 kg/m2之间(BMI=体重(kg)/身高2(m2)),包括边界值,同批体重相差不宜悬殊;
4.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5.受试者无过敏史;
6.受试者无吸烟、饮酒嗜好
7.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8.依据体格检查、病史、生命体征、心电图和临床实验室检查的结果,研究者认为受试者的健康状况良好,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经全面体格检查显示心电图、血压、心率、呼吸状况以及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输血四项等各项生化检查均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排除标准
1.明确的对于活性药物的成分或辅料过敏;
2. 哺乳期女性。
3. 正在接受胃肠道问题、痉挛、消化道溃疡、尿路梗塞、机械性肠梗阻、输尿管痉挛、胆道疾病、抑郁障碍或肝脏疾病治疗;
4. 已知的能够影响静脉取血的严重出血因素;
5. 能够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
6. 在过去五年内有药品滥用史或者阳性尿药检测结果;
7. 试验前及试验期间心电图异常(具有临床意义)或生命体征异常者(收缩压<90 mmHg或>140 mmHg,舒张压<50 mmHg或>90 mmHg;心率<50 bpm或>100 bpm);
8. HIV检测阳性者;
9.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或丙型肝炎检测阳性者;
10. 服药前36h内饮酒者;
11.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12. 试验前3个月及试验期间服用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一年及试验期间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3. 试验前30天或试验期间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4. 在试验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
15. 在试验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16. 试验前三个月献血或作为受试者被采样者;
17. 患有凝血功能障碍或血栓栓塞性疾病者;
18.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1支,或试验期间使用过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9. 任何食物过敏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0. 有恶性肿瘤病史者;
21. 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胆囊疾病者;
22. 已知或可疑的患有黄疸、肝腺瘤/癌及其他肝脏疾病者;
23. 有严重的偏头痛或头痛病史者;
24.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者;
25.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者;
26. 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7. 试验前 30 天及试验期间服用口服避孕药者;
28. 试验前 6 个月内及试验期间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9. 育龄女性试验前 14 天内及试验期间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交者;
30. 尿妊娠检查呈阳性者;
31. 试验期间处于月经周期者;
32. 有特异性变态反应病史(哮喘、风疹、湿疹性皮炎)、心律失常、支气管和心血管疾病史,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帕金森综合症,或者能够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
2. 哺乳期女性。
3. 正在接受胃肠道问题、痉挛、消化道溃疡、尿路梗塞、机械性肠梗阻、输尿管痉挛、胆道疾病、抑郁障碍或肝脏疾病治疗;
4. 已知的能够影响静脉取血的严重出血因素;
5. 能够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
6. 在过去五年内有药品滥用史或者阳性尿药检测结果;
7. 试验前及试验期间心电图异常(具有临床意义)或生命体征异常者(收缩压<90 mmHg或>140 mmHg,舒张压<50 mmHg或>90 mmHg;心率<50 bpm或>100 bpm);
8. HIV检测阳性者;
9.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或丙型肝炎检测阳性者;
10. 服药前36h内饮酒者;
11.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12. 试验前3个月及试验期间服用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一年及试验期间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3. 试验前30天或试验期间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4. 在试验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
15. 在试验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16. 试验前三个月献血或作为受试者被采样者;
17. 患有凝血功能障碍或血栓栓塞性疾病者;
18.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1支,或试验期间使用过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9. 任何食物过敏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0. 有恶性肿瘤病史者;
21. 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胆囊疾病者;
22. 已知或可疑的患有黄疸、肝腺瘤/癌及其他肝脏疾病者;
23. 有严重的偏头痛或头痛病史者;
24.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者;
25.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者;
26. 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7. 试验前 30 天及试验期间服用口服避孕药者;
28. 试验前 6 个月内及试验期间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9. 育龄女性试验前 14 天内及试验期间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交者;
30. 尿妊娠检查呈阳性者;
31. 试验期间处于月经周期者;
32. 有特异性变态反应病史(哮喘、风疹、湿疹性皮炎)、心律失常、支气管和心血管疾病史,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帕金森综合症,或者能够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伊潘立酮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mg;口服;每次1mg或3m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伊潘立酮及其主要代谢产物P88和P95的Cmax和AUC等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时间:给药前及给药后120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评价时间: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2-09-0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153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朱林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09-22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153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1465
- 药物名称
- 伊潘立酮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精神分裂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伊潘立酮片在中国健康志愿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伊潘立酮片在中国健康志愿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XY3-PK-ILO1208A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