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32226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Bristol-Myers Squibb Company 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Daclatasvir联合Asunaprevir用于不耐受或禁忌干扰素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的基因1b型HCV感染受试者的3期、非盲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02-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0 人;国际: 15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吉林 · 长春广东 · 广州重庆市 · 重庆上海市 · 上海湖北 · 武汉江苏 · 南京陕西 · 西安辽宁 · 沈阳天津市 · 天津湖南 · 长沙台湾 · 高雄台湾 · 台南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魏来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贾继东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牛俊奇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侯金林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 · 研究者:张大志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张继明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郑昕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汪茂荣
- 南京市第二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杨永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谢青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高志良
- 第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贾战生
-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蔺淑梅
-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国 · 辽宁 · 沈阳 · 研究者:张明香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O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李跃旗
-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许敏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谢雯
-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研究者:陆伟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龚国忠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黄燕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李军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五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陈成伟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 · 研究者:毛青
- 北京佑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陈新月
其余 2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中国 · 台湾 · 高雄 · 研究者:Chuang, Wan-long
-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中国 · 台湾 · 台南 · 研究者:Chen, Jyh-Jou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蔚
- 申请人名称
- Bristol-Myers Squibb Company 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刘蔚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南京西路1717号会德丰广场59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04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魏来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 邮编
- 100044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I447-03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估疗效,即获得SVR24 的受试者所占比例,SVR24的定义为经过长达24周治疗后随访24周时检测结果为HCV RNA 低于定量检测下限(LLOQ),HCV RNA可测或不可测。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NA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a) 在开展任何项目程序之前,将向受试者说明该项目的详细情况,并将为受试者提供一份书面知情同意文件供其审阅。如果受试者同意参与该项目,将在项目负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签署知情同意文件并注明日期,以此表示同意参与。
2.目标人群 a) 受试者必须能够理解并同意依从规定的给药方案和程序,包括使用纸质或电子给药日志,对定期安排的研究访视进行报告以及与研究人员就不良事件和合并用药进行可靠沟通。
3.b) 再入组受试者:如受试者因治疗前失败(也就是还未被随机化/还未被治疗)曾退出研究,可以再重新入组本研究。如果重新入组,受试者需重新签署知情同意书。
4.c) 筛选时根据HCV RNA和抗HCV抗体阳性证实为慢性感染HCV GT-1b以及下述情况之一的受试者:i) 筛选前至少6个月抗HCV抗体、HCV RNA阳性或HCV基因型检测阳性;或 ii) 符合慢性HCV感染的肝活检(纤维化和/或炎症证据);
5.d) 受试者曾经不能耐受IFNα治疗或者IFNα加RBV治疗(I±R)(不考虑既往治疗疗效),或者有I±R治疗禁忌症,并且符合下列标准:i) 贫血:受试者不能耐受I±R治疗,是指曾经接受过IFNα/RBV治疗,并且在治疗期间血红蛋白降到<8.5 g/dL(有记录);受试者禁忌I±R治疗,是指筛选期血红蛋白< 10.0 g/dL且≥8.5 g/dL;或者ii) 中性粒细胞减少:受试者不能耐受I±R治疗,是指曾经接受过IFNα/RBV治疗,并且在治疗期间ANC降到<0.5 x 109(有记录);受试者禁忌I±R治疗,是指筛选期ANC<1.5 x 109 cells/L且≥0.5 x 109 cells/L; 或者iii) 血小板减少:受试者不能耐受I±R治疗,是指曾经接受过IFNα/RBV治疗,并且在治疗期间血小板数降到<25 x 109 cells/L(有记录);受试者禁忌I±R治疗,是指筛选期血小板数<90 x 109 cells/L且≥50 x 109 cells/L;
6.e) 筛选时HCV RNA ≥ 104 IU/mL (10,000 IU/mL)
7.f) HIV和HBsAg血清阴性
8.g) 肝硬化确定(可能有高达25%的代偿性肝硬化患者入组)–参与本项研究可能不需要进行活检:1) 如果满足以下标准之一,受试者将被视为“非肝硬化”:i. 筛选前36个月内的肝组织活检显示无肝硬化;或 ii. 基线/第1天前1年内Fibroscan?扫描结果为?14.6kPa,或 iii. FibroTest?评分≤0.75及血小板比值(APRI)<1(筛选期间进行)2) 如果满足以下标准之一,受试者将被视为“肝硬化”:i. 筛选之前任何时间的肝组织活检显示肝硬化;或 ii. 基线前1年内Fibroscan?扫描显示肝硬化或结果> 14.6 kPa;或 iii. FibroTest?评分> 0.75及APRI > 2(筛选期间进行) 如果受试者是由一种以上检测方法评估的,且这些检测方法提供了相互矛盾的肝脏状态确定结果,则将采用以下方法确定肝硬化:i. 肝组织活检结果优先于Fibroscan?或 FibroTest?/APRI.; ii. 如果没有活检结果,则Fibroscan?标准结果优先于FibroTest?/APRI.; iii. 如果不能进行活检或Fibroscan?扫描,则FibroTest?/APRI的联合筛查结果可以用于确定入组资格和肝硬化状态。
9.h) 体重指数(BMI)≥ 18 kg/m2且≤ 35 kg/m2。BMI = 筛选时的体重(kg)/[身高(m)]2
10.年龄和生殖状态 a) 年龄≥18岁的男性和女性
11.b) 育龄妇女在开始研究药物用药前24小时内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最低敏感度25 IU/L或HCG的当量单位)
12.c) 妇女不得哺乳
13.d) WOCBP必须同意在研究药物治疗期间以及研究药物5个半衰期(5天)加30天(排卵周期)内(共计治疗结束后5周)遵循以下避孕方法要求
14.e) 与WOCBP性生活活跃的男性必须同意在研究药物治疗期间以及研究药物5个半衰期(5天)加90天(精子产生周期)内(共计治疗结束后14周)遵循以下避孕方法要求;研究者应告知WOCBP及与WOCBP性生活活跃的男性受试者避孕的重要性以及意外怀孕可能造成的后果。研究者应向WOCBP及与WOCBP性生活活跃的男性受试者提供有关采取高效避孕方法的建议。在坚持并正确采用的情况下,高效避孕方法的每年失败率< 1%。至少,受试者必须同意采用两种避孕方法,其中一种高效方法另外一种或高效或低效。
2.目标人群 a) 受试者必须能够理解并同意依从规定的给药方案和程序,包括使用纸质或电子给药日志,对定期安排的研究访视进行报告以及与研究人员就不良事件和合并用药进行可靠沟通。
3.b) 再入组受试者:如受试者因治疗前失败(也就是还未被随机化/还未被治疗)曾退出研究,可以再重新入组本研究。如果重新入组,受试者需重新签署知情同意书。
4.c) 筛选时根据HCV RNA和抗HCV抗体阳性证实为慢性感染HCV GT-1b以及下述情况之一的受试者:i) 筛选前至少6个月抗HCV抗体、HCV RNA阳性或HCV基因型检测阳性;或 ii) 符合慢性HCV感染的肝活检(纤维化和/或炎症证据);
5.d) 受试者曾经不能耐受IFNα治疗或者IFNα加RBV治疗(I±R)(不考虑既往治疗疗效),或者有I±R治疗禁忌症,并且符合下列标准:i) 贫血:受试者不能耐受I±R治疗,是指曾经接受过IFNα/RBV治疗,并且在治疗期间血红蛋白降到<8.5 g/dL(有记录);受试者禁忌I±R治疗,是指筛选期血红蛋白< 10.0 g/dL且≥8.5 g/dL;或者ii) 中性粒细胞减少:受试者不能耐受I±R治疗,是指曾经接受过IFNα/RBV治疗,并且在治疗期间ANC降到<0.5 x 109(有记录);受试者禁忌I±R治疗,是指筛选期ANC<1.5 x 109 cells/L且≥0.5 x 109 cells/L; 或者iii) 血小板减少:受试者不能耐受I±R治疗,是指曾经接受过IFNα/RBV治疗,并且在治疗期间血小板数降到<25 x 109 cells/L(有记录);受试者禁忌I±R治疗,是指筛选期血小板数<90 x 109 cells/L且≥50 x 109 cells/L;
6.e) 筛选时HCV RNA ≥ 104 IU/mL (10,000 IU/mL)
7.f) HIV和HBsAg血清阴性
8.g) 肝硬化确定(可能有高达25%的代偿性肝硬化患者入组)–参与本项研究可能不需要进行活检:1) 如果满足以下标准之一,受试者将被视为“非肝硬化”:i. 筛选前36个月内的肝组织活检显示无肝硬化;或 ii. 基线/第1天前1年内Fibroscan?扫描结果为?14.6kPa,或 iii. FibroTest?评分≤0.75及血小板比值(APRI)<1(筛选期间进行)2) 如果满足以下标准之一,受试者将被视为“肝硬化”:i. 筛选之前任何时间的肝组织活检显示肝硬化;或 ii. 基线前1年内Fibroscan?扫描显示肝硬化或结果> 14.6 kPa;或 iii. FibroTest?评分> 0.75及APRI > 2(筛选期间进行) 如果受试者是由一种以上检测方法评估的,且这些检测方法提供了相互矛盾的肝脏状态确定结果,则将采用以下方法确定肝硬化:i. 肝组织活检结果优先于Fibroscan?或 FibroTest?/APRI.; ii. 如果没有活检结果,则Fibroscan?标准结果优先于FibroTest?/APRI.; iii. 如果不能进行活检或Fibroscan?扫描,则FibroTest?/APRI的联合筛查结果可以用于确定入组资格和肝硬化状态。
9.h) 体重指数(BMI)≥ 18 kg/m2且≤ 35 kg/m2。BMI = 筛选时的体重(kg)/[身高(m)]2
10.年龄和生殖状态 a) 年龄≥18岁的男性和女性
11.b) 育龄妇女在开始研究药物用药前24小时内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最低敏感度25 IU/L或HCG的当量单位)
12.c) 妇女不得哺乳
13.d) WOCBP必须同意在研究药物治疗期间以及研究药物5个半衰期(5天)加30天(排卵周期)内(共计治疗结束后5周)遵循以下避孕方法要求
14.e) 与WOCBP性生活活跃的男性必须同意在研究药物治疗期间以及研究药物5个半衰期(5天)加90天(精子产生周期)内(共计治疗结束后14周)遵循以下避孕方法要求;研究者应告知WOCBP及与WOCBP性生活活跃的男性受试者避孕的重要性以及意外怀孕可能造成的后果。研究者应向WOCBP及与WOCBP性生活活跃的男性受试者提供有关采取高效避孕方法的建议。在坚持并正确采用的情况下,高效避孕方法的每年失败率< 1%。至少,受试者必须同意采用两种避孕方法,其中一种高效方法另外一种或高效或低效。
排除标准
1.目标疾病排除 a) GT-1b以外的HCV感染。不允许为混合基因型。
2. 病史及合并疾病 a) 角膜和毛发移植以外的肝脏或其他器官移植(包括造血干细胞移植);
3. b) 中重度抑郁症
4. c) 入选前5年内目前或已知的癌症史(宫颈原位癌或经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除外);
5. d) 以往获得的影像学检查或肝活检(如果进行了筛选影像学检查/肝活检,则筛选影像学检查/肝活检)证明的确诊或疑似肝细胞癌;
6. e) 失代偿性肝病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放射学标准、存在腹水、出血性血管曲张或肝性脑病史;
7. f) HCV以外的慢性肝病导致的医学状况证据(例如但不限于:血色素沉着病、自身免疫性肝炎、代谢性肝病、酒精性肝病、毒物暴露);
8. g) 血清学证实(例如HBsAg血清阳性)的慢性HBV感染病史。HBV感染消除的受试者可参加(例如HBsAb血清阳性,合并HBsAg血清阴性);
9. h) 可能影响研究药物吸收的任何胃肠道疾病或外科手术(允许接受过胆囊切除术的受试者入组本研究)
10. i) HIV感染史
11. j) 未受控制的糖尿病(必须排除筛选时确认HgA1c≥8.5的任何受试者)
12. k) 确诊的未受控制的高血压(应排除任何筛选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除非与中心医学监查员讨论)
13. l) 在研究者看来使候选人不适合参加这项研究的任何其他的医学,精神和/或社会的原因,包括药物和酒精滥用的诊断标准DSM-IV所定义的经常滥用药物(附录2)
14. m) 不能耐受口服药物
15. n) 静脉通路不佳
16. o)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暴露于任何试验用药品
17. p) 既往暴露于任何HCV DAA
18. q) 在筛选前12周内既往暴露于pegIFNα或RBV
19. 体检和实验室检查发现 注意:不得使用生长因子以达到合格标准。 a) 确认的ALT ≥ 5 x ULN
20. b) 确认的总胆红素≥ 34 μmol/L (≥ 2 mg/dL),除非受试者有确诊的吉尔伯特疾病史;
21. c) 确认的白蛋白< 3.5 g/dL (35 g/L)
22. d) 确认的肌酐清除率(CrCl) ≤ 50 ml/min (根据Cockcroft和Gault公式估计的)
23. e) 确认的血小板 < 50 x 109个细胞/L
24. f) 确认的 ANC < 0.5 x 109个细胞/L
25. g) 确认的血红蛋白< 8.5 g/dL
26. h) 确认的INR ≥ 1.7
27. i) 甲胎蛋白(AFP): i) AFP > 100 ng/mL或 ii) AFP ≥ 50 ng/mL且≤ 100 ng/mL需要肝脏超声检查,排除有疑似肝细胞癌发现的受试者
28. j) 确认的QTcF或 QTcB > 500 msec
29. 过敏和药物不良反应 a) 对与ASV或DCV生化结构相似的药物过敏史。
30. 性生活和生殖状态 a) 本研究中排除配偶在筛选时已怀孕的性活跃可生育男性。
31. 其他排除标准 a) 非自愿监禁的囚犯或受试者;b) 被强制扣留以治疗精神病或身体(例如传染性疾病)疾病的受试者
2. 病史及合并疾病 a) 角膜和毛发移植以外的肝脏或其他器官移植(包括造血干细胞移植);
3. b) 中重度抑郁症
4. c) 入选前5年内目前或已知的癌症史(宫颈原位癌或经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除外);
5. d) 以往获得的影像学检查或肝活检(如果进行了筛选影像学检查/肝活检,则筛选影像学检查/肝活检)证明的确诊或疑似肝细胞癌;
6. e) 失代偿性肝病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放射学标准、存在腹水、出血性血管曲张或肝性脑病史;
7. f) HCV以外的慢性肝病导致的医学状况证据(例如但不限于:血色素沉着病、自身免疫性肝炎、代谢性肝病、酒精性肝病、毒物暴露);
8. g) 血清学证实(例如HBsAg血清阳性)的慢性HBV感染病史。HBV感染消除的受试者可参加(例如HBsAb血清阳性,合并HBsAg血清阴性);
9. h) 可能影响研究药物吸收的任何胃肠道疾病或外科手术(允许接受过胆囊切除术的受试者入组本研究)
10. i) HIV感染史
11. j) 未受控制的糖尿病(必须排除筛选时确认HgA1c≥8.5的任何受试者)
12. k) 确诊的未受控制的高血压(应排除任何筛选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除非与中心医学监查员讨论)
13. l) 在研究者看来使候选人不适合参加这项研究的任何其他的医学,精神和/或社会的原因,包括药物和酒精滥用的诊断标准DSM-IV所定义的经常滥用药物(附录2)
14. m) 不能耐受口服药物
15. n) 静脉通路不佳
16. o)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暴露于任何试验用药品
17. p) 既往暴露于任何HCV DAA
18. q) 在筛选前12周内既往暴露于pegIFNα或RBV
19. 体检和实验室检查发现 注意:不得使用生长因子以达到合格标准。 a) 确认的ALT ≥ 5 x ULN
20. b) 确认的总胆红素≥ 34 μmol/L (≥ 2 mg/dL),除非受试者有确诊的吉尔伯特疾病史;
21. c) 确认的白蛋白< 3.5 g/dL (35 g/L)
22. d) 确认的肌酐清除率(CrCl) ≤ 50 ml/min (根据Cockcroft和Gault公式估计的)
23. e) 确认的血小板 < 50 x 109个细胞/L
24. f) 确认的 ANC < 0.5 x 109个细胞/L
25. g) 确认的血红蛋白< 8.5 g/dL
26. h) 确认的INR ≥ 1.7
27. i) 甲胎蛋白(AFP): i) AFP > 100 ng/mL或 ii) AFP ≥ 50 ng/mL且≤ 100 ng/mL需要肝脏超声检查,排除有疑似肝细胞癌发现的受试者
28. j) 确认的QTcF或 QTcB > 500 msec
29. 过敏和药物不良反应 a) 对与ASV或DCV生化结构相似的药物过敏史。
30. 性生活和生殖状态 a) 本研究中排除配偶在筛选时已怀孕的性活跃可生育男性。
31. 其他排除标准 a) 非自愿监禁的囚犯或受试者;b) 被强制扣留以治疗精神病或身体(例如传染性疾病)疾病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sunaprevir (ASV, BMS-650032) 100mg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100mg, 每日口服两次,每次一粒,每天服用200mg,连续服用24周
中文通用名:Daclatasvir (DCV, BMS-790052) 60mg片剂:
用法用量:片剂,60mg,每日口服一次,一次一片,每天服用60mg, 连续服用24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获得SVR24 的经治受试者所占比例,SVR24的定义为经过长达24周治疗后随访24周时检测结果为HCV RNA 低于定量检测下限,HCV RNA可测或不可测。评价时间:本研究为事件驱动研究因而没有固定评价时间,评价从研究启动开始至有150名受试者发生了主要疗效事件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获得SVR12 的经治受试者所占比例,SVR12的定义为经过长达24周治疗后随访12周时检测结果为HCV RNA 低于定量检测下限,HCV RNA可测或不可测。评价时间:本研究为事件驱动研究因而没有固定评价时间,评价从研究启动开始至有150名受试者发生了主要疗效事件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期间的安全性,评估指标为长达24周治疗末加7天内的SAE发生率,以及AE导致治疗中止的发生率;评价时间:本研究为事件驱动研究因而没有固定评价时间,评价从研究启动开始至有150名受试者发生了主要疗效事件时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按照IL28B基因中的rs12979860 SNP,经过长达24周治疗后随访24周时获得SVR24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本研究为事件驱动研究因而没有固定评价时间,评价从研究启动开始至有150名受试者发生了主要疗效事件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下列各个时点的检测结果为HCV RNA不可测的受试者比例:第1、2、4、6、8、12周;第4周和第12周均不可测(eRVR);治疗末(EOT,长达24周),经过长达24周治疗后随访12周或随访24周评价时间:本研究为事件驱动研究因而没有固定评价时间,评价从研究启动开始至有150名受试者发生了主要疗效事件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下列各个时点的检测结果为HCV RNA 低于定量检测下限,HCV RNA可测或不可测的受试者比例:第1、2、4、6、8、12周;第4周和第12周 [VR(4&12)];EOT(长达24周)评价时间:本研究为事件驱动研究因而没有固定评价时间,评价从研究启动开始至有150名受试者发生了主要疗效事件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4-01-1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2226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蔚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02-24
- 申请人名称
- Bristol-Myers Squibb Company/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2226
- 药物名称
- Daclatasvir Dihydrochloride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慢性肝炎,丙型
- 试验专业题目
- Daclatasvir联合Asunaprevir用于不耐受或禁忌干扰素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的基因1b型HCV感染受试者的3期、非盲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对不耐受或禁忌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肝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I447-03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