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3246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完整专业题目
布南色林片治疗精神分裂症随机、双盲双模拟、阳性药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05-0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3-09-0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9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北京市 · 北京市湖北省 · 武汉市河南省 · 新乡市广东省 · 广州市天津市 · 天津市四川省 · 成都市陕西省 · 西安市山西省 · 太原市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李华芳
- 北京回龙观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陈大春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房茂胜
-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吕路线
- 广州市脑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黄兴兵
- 天津市安定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王立娜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王雪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谭庆荣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张克让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余慧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 联系人姓名
- 余慧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临海市汛桥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邮编
- 31702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华芳,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3128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零陵路604号4楼
- 邮编
- 20003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0753;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OJI-1228-F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以利培酮片为对照,评价布南色林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符合DSM-IV-TR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
2.筛选时PANSS量表评分≥70分,≤120分;
3.筛选时PANSS阳性症状分量表7项中,至少有1项评分≥4分;
4.年龄18-65周岁,男女不限;
5.同意在药物滴定期内住院观察;
6.患者的法定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2.筛选时PANSS量表评分≥70分,≤120分;
3.筛选时PANSS阳性症状分量表7项中,至少有1项评分≥4分;
4.年龄18-65周岁,男女不限;
5.同意在药物滴定期内住院观察;
6.患者的法定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已知或怀疑对试验药或对照药成分过敏,有严重过敏史或2种以上药物过敏史者。
2. 符合DSM-IV-TR其它轴Ⅰ诊断者。
3. 筛选前90天之内服用过长效抗精神病药者。
4. 筛选前28天之内服用过氯氮平者。
5. 筛选前30天之内接受过电抽搐治疗(ECT)。
6. 筛选时服用的抗精神病药剂量(换算为氟哌啶醇剂量)超过12mg/日者。
7. 规范服用过2种化学结构不同的抗精神病药或氯氮平,且效果不佳者。
8. 服用过6mg/日剂量的利培酮,且医生判断该剂量未能使精神症状得到改善者。
9. 由于肢体残疾导致难以评价药物安全性者。
10. 有肝病病史,或合并慢性肝炎、严重肾脏疾病,或肝肾功能检查异常者(ALT、AST≥正常上限1.5倍,Cr>正常上限)。
11. 合并严重心血管疾病、肺部疾病、血液和造血系统疾病、内分泌疾病或其它系统严重或进行性疾病者,或合并艾滋病、恶性肿瘤或既往史者。
12. 有癫痫等痉挛性疾病、脑器质性疾病或既往史(除外幼年时的发热惊厥史)者。
13. 合并帕金森病、糖尿病或低血压者。
14. 合并恶性综合征、水中毒或麻痹性肠梗阻,或有既往史者。
15. 心电图示QTc间期>450ms者。
16. 身体虚弱,伴有脱水或营养不良者。
17. 有自杀行为或有自杀倾向者。
18. 筛选前连续住院超过1个月者。
19.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史者。
20. 妊娠、哺乳期及未采取避孕措施的女性或近期有生育计划者。
21. 试验期间需合并使用强效CYP450-3A4酶抑制剂(外用药除外)者。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该临床试验。
23. 试验前3个月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
2. 符合DSM-IV-TR其它轴Ⅰ诊断者。
3. 筛选前90天之内服用过长效抗精神病药者。
4. 筛选前28天之内服用过氯氮平者。
5. 筛选前30天之内接受过电抽搐治疗(ECT)。
6. 筛选时服用的抗精神病药剂量(换算为氟哌啶醇剂量)超过12mg/日者。
7. 规范服用过2种化学结构不同的抗精神病药或氯氮平,且效果不佳者。
8. 服用过6mg/日剂量的利培酮,且医生判断该剂量未能使精神症状得到改善者。
9. 由于肢体残疾导致难以评价药物安全性者。
10. 有肝病病史,或合并慢性肝炎、严重肾脏疾病,或肝肾功能检查异常者(ALT、AST≥正常上限1.5倍,Cr>正常上限)。
11. 合并严重心血管疾病、肺部疾病、血液和造血系统疾病、内分泌疾病或其它系统严重或进行性疾病者,或合并艾滋病、恶性肿瘤或既往史者。
12. 有癫痫等痉挛性疾病、脑器质性疾病或既往史(除外幼年时的发热惊厥史)者。
13. 合并帕金森病、糖尿病或低血压者。
14. 合并恶性综合征、水中毒或麻痹性肠梗阻,或有既往史者。
15. 心电图示QTc间期>450ms者。
16. 身体虚弱,伴有脱水或营养不良者。
17. 有自杀行为或有自杀倾向者。
18. 筛选前连续住院超过1个月者。
19.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史者。
20. 妊娠、哺乳期及未采取避孕措施的女性或近期有生育计划者。
21. 试验期间需合并使用强效CYP450-3A4酶抑制剂(外用药除外)者。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该临床试验。
23. 试验前3个月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南色林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4mg;口服,初始剂量8mg/日,连续服7天;第8天开始增加剂量至12mg/日,连续服7天。服药第15天开始,研究者可根据疗效增减剂量,服药第15天~第21天剂量调整范围为8-20mg/日(最大可调整至20mg/日);服药第22天~第56天剂量调整范围为8-24mg/日(即从第22天开始,最大可调整剂量至24mg/日)。
中文通用名:利培酮片1mg模拟剂:
用法用量:片剂;口服,初始剂量2mg/日,连续服7天;第8天开始增加剂量至3mg/日,连续服7天。服药第15天开始,研究者可根据疗效增减剂量,服药第15天~第21天剂量调整范围为2-5mg/日(最大可调整至5mg/日);服药第22天~第56天剂量调整范围为2-6mg/日(即从第22天开始,最大可调整剂量至6mg/日)。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培酮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mg;口服,初始剂量2mg/日,连续服7天;第8天开始增加剂量至3mg/日,连续服7天。服药第15天开始,研究者可根据疗效增减剂量,服药第15天~第21天剂量调整范围为2-5mg/日(最大可调整至5mg/日);服药第22天~第56天剂量调整范围为2-6mg/日(即从第22天开始,最大可调整剂量至6mg/日)。
中文通用名:布南色林片4mg模拟剂
用法用量:片剂;口服,初始剂量8mg/日,连续服7天;第8天开始增加剂量至12mg/日,连续服7天。服药第15天开始,研究者可根据疗效增减剂量,服药第15天~第21天剂量调整范围为8-20mg/日(最大可调整至20mg/日);服药第22天~第56天剂量调整范围为8-24mg/日(即从第22天开始,最大可调整剂量至24mg/日)。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比较两组治疗结束时PANSS总分较基线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给药8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比较两组治疗结束时PANSS各分量表(阳性量表、阴性量表、一般精神病理量表)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给药8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比较两组治疗结束时PANSS Marder因子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给药8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比较两组各访视点PANSS症状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评价时间:各个访视点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比较两组治疗结束时CGI-SI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给药8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比较两组各访视点CGI-GI评分。评价时间:各个访视点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3-02-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246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余慧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05-07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246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0753;
- 药物名称
- 布南色林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布南色林片治疗精神分裂症随机、双盲双模拟、阳性药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布南色林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BOJI-1228-F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