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3254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Pfizer Inc. Pfizer Manufacturing Deutschland GmbH Betriebsstatte Freiburg Almac Clinical Services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亚洲中至重度慢性斑块状银屑病受试者中评估2种枸橼酸托法替布口服剂量的疗效和安全性的3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03-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3-12-12;国际:2013-12-1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5-07-20;国际:2015-07-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22 人;国际: 26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22 人;国际: 26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重庆市 · 重庆浙江 · 杭州辽宁 · 大连上海市 · 上海天津市 · 天津四川 · 成都陕西 · 西安辽宁 · 沈阳江苏 · 南京湖北 · 武汉广东 · 广州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张建中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晋红中
- 卫生部北京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葛蒙梁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李若瑜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 · 研究者:沈柱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方红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辽宁 · 大连 · 研究者:涂彩霞
- 上海长海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顾军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徐金华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研究者:刘全忠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 · 成都 · 研究者:陈金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 · 成都 · 研究者:郭在培
- 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王刚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郑敏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郑捷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 · 沈阳 · 研究者:高兴华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顾恒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李慎秋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涂亚庭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郭庆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赵俊英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任彭
- 申请人名称
- Pfizer Inc. Pfizer Manufacturing Deutschland GmbH Betriebsstatte Freiburg Almac Clinical Services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任彭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7号五矿广场B座12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1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建中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 邮编
- 100044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392117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a. 比较枸橼酸托法替布(5 mg BID和10 mg BID)与安慰剂相比在适合于接受全身治疗或光疗法的中到重度慢性斑块状银屑病亚洲受试者中治疗16周后降低斑块状银屑病严重程度的疗效。
b. 评估枸橼酸托法替布(5 mg BID和10 mg BID)在适合于接受全身治疗或光疗法的中到重度慢性斑块状银屑病亚洲受试者中治疗52周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a. 比较枸橼酸托法替布(5 mg BID和10 mg BID)与安慰剂相比在适合于接受全身治疗或光疗法的中到重度慢性斑块状银屑病亚洲受试者中治疗16周后降低斑块状银屑病严重程度的疗效。
b. 评估枸橼酸托法替布(5 mg BID和10 mg BID)在适合于接受全身治疗或光疗法的中到重度慢性斑块状银屑病亚洲受试者中治疗52周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NA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有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书,表明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已知晓试验的所有相关情况
2.受试者愿意并能够依从计划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流程
3.在知情同意时至少18岁,或者入选受试者的年龄达到其所在国家的法定成年年龄
4.首个筛选流程前至少12个月时诊断有斑块状银屑病(寻常型银屑病)
5.基线时(第1天)PASI评分为12或更高,且PGA评分为3(“中度”)或4(“重度”)
6.基线时(第1天)斑块状银屑病至少覆盖10%的总体表面积(BSA)
7.作为皮肤科医师的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适合于接受银屑病全身治疗或光疗法(无论是初治治疗还是既往接受过治疗)
8.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过程中采取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并持续避孕至少至接受末次分配的研究治疗后28天。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定义是研究者认为他/她在生物学上有生育孩子的能力并处于性活跃期(有关本研究的具体要求以及有效和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列表参见第4.4.7章节)
9.通过以下方法确定无活动性或潜伏性或治疗不充分的结核分枝杆菌(TB)感染的证据:在某次筛选访视时或之前3个月内进行的QuantiFERON - TB Gold(QFT-G)In – Tube试验结果为阴性。如果QFT-G检验无法进行或复测后仍不能确定结果,可在某次筛选访视时或之前3个月内进行Mantoux纯蛋白衍生物(PPD)结核菌素皮试。Mantoux/PPD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结果需为阴性才可入选; [有卡介苗(BCG)]接种史的受试者将采用QFT-G试验进行检测;在某次筛选访视时或之前3个月内获得的胸片经合格的放射科医师判定没有提示活动性TB感染的胸片改变;无未治疗或治疗不充分的潜伏性或活动性TB感染病史(包括自愈的陈旧性TB);如果受试者既往按照当地指南接受过潜伏性或活动性TB感染的足疗程治疗,则无需进行QFT-G试验或PPD试验,但如果在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无胸片检查结果则还必须拍摄胸片。需要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获得TB充分治疗的记录;目前正在接受活动性TB感染治疗的受试者将被排除在本研究外;目前正在接受潜伏性TB感染治疗的受试者只能在有充分治疗方案记录并经过申办者预先批准后才能入选本研究。
10.必须同意在研究过程中避免长时间暴露于日光下,避免使用人工日光浴或其它紫外线光源
11.如果因任何原因正接受非禁用的合并用药,则必须使用稳定的方案,定义为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或合并用药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未开始使用新药或改变原有药物剂量。受试者必须愿意维持稳定的合并用药方案,参见第5.5.1节中的定义
12.受试者因任何原因接受了任何禁用药物和治疗方案时,如符合第5.5.2节中定义的最低洗脱标准,则是合格的
2.受试者愿意并能够依从计划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流程
3.在知情同意时至少18岁,或者入选受试者的年龄达到其所在国家的法定成年年龄
4.首个筛选流程前至少12个月时诊断有斑块状银屑病(寻常型银屑病)
5.基线时(第1天)PASI评分为12或更高,且PGA评分为3(“中度”)或4(“重度”)
6.基线时(第1天)斑块状银屑病至少覆盖10%的总体表面积(BSA)
7.作为皮肤科医师的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适合于接受银屑病全身治疗或光疗法(无论是初治治疗还是既往接受过治疗)
8.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过程中采取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并持续避孕至少至接受末次分配的研究治疗后28天。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定义是研究者认为他/她在生物学上有生育孩子的能力并处于性活跃期(有关本研究的具体要求以及有效和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列表参见第4.4.7章节)
9.通过以下方法确定无活动性或潜伏性或治疗不充分的结核分枝杆菌(TB)感染的证据:在某次筛选访视时或之前3个月内进行的QuantiFERON - TB Gold(QFT-G)In – Tube试验结果为阴性。如果QFT-G检验无法进行或复测后仍不能确定结果,可在某次筛选访视时或之前3个月内进行Mantoux纯蛋白衍生物(PPD)结核菌素皮试。Mantoux/PPD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结果需为阴性才可入选; [有卡介苗(BCG)]接种史的受试者将采用QFT-G试验进行检测;在某次筛选访视时或之前3个月内获得的胸片经合格的放射科医师判定没有提示活动性TB感染的胸片改变;无未治疗或治疗不充分的潜伏性或活动性TB感染病史(包括自愈的陈旧性TB);如果受试者既往按照当地指南接受过潜伏性或活动性TB感染的足疗程治疗,则无需进行QFT-G试验或PPD试验,但如果在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无胸片检查结果则还必须拍摄胸片。需要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获得TB充分治疗的记录;目前正在接受活动性TB感染治疗的受试者将被排除在本研究外;目前正在接受潜伏性TB感染治疗的受试者只能在有充分治疗方案记录并经过申办者预先批准后才能入选本研究。
10.必须同意在研究过程中避免长时间暴露于日光下,避免使用人工日光浴或其它紫外线光源
11.如果因任何原因正接受非禁用的合并用药,则必须使用稳定的方案,定义为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或合并用药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未开始使用新药或改变原有药物剂量。受试者必须愿意维持稳定的合并用药方案,参见第5.5.1节中的定义
12.受试者因任何原因接受了任何禁用药物和治疗方案时,如符合第5.5.2节中定义的最低洗脱标准,则是合格的
排除标准
1.目前有非斑块状银屑病,如红皮病性、滴性或脓疱性银屑病,此外指甲银屑病允许入选
2. 在筛选或基线访视时有会干扰银屑病评估的皮肤病(如湿疹)证据
3. 目前有药物引发的银屑病,如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抗疟疾药或锂引起的新发银屑病或银屑病加重
4. 受试者计划在随机化前2周内开始使用或改换影响银屑病的合并用药(如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抗疟疾药或锂)
5. 不能停止治疗银屑病的全身治疗和/或局部治疗和不能停止光疗法(UVB或PUVA)的受试者。
6. 因任何疾病正接受或需要口服或注射(如关节内、肌内或静脉)皮质类固醇
7. 筛选访视期间有以下实验室检查结果:a 血红蛋白<11.0 g/dL(<110.0g/L)或红细胞比容<30%(<0.30v/v);b 白细胞计数<3.0×109 /L(<3000/mm3);c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 /L(<1500/mm3);d 绝对淋巴细胞计数<0.5×109 /L(<500/mm3);e 血小板计数<100×109 /L(<100,000/ mm3);f 根据Cockcroft - Gault计算法肌酐清除率估计值<40 mL/min或血清肌酐大于1.5倍正常值上限(ULN)(附录2,Cockcroft-Gault方程式);g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值大于2倍的正常值上限(ULN);h 有未控制的显著临床实验室值异常,会影响对研究数据的解释或受试者参与本研究
8. 目前或最近有重度、进展性或未控制的肾、肝、血液、胃肠道、代谢、内分泌、肺、心血管或神经系统疾病
9. 有任何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病史(如EB病毒[EBV]相关的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淋巴瘤病史、白血病或目前有提示淋巴疾病的体征和症状
10. 有播散性带状疱疹或播散性单纯疱疹(单次发作),或复发的(发作超过一次)局部皮区的带状疱疹病史
11. 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有需要住院、肠外抗微生物治疗或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显著意义的感染史
12. 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内有需要抗菌治疗的感染史
13. 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6周内曾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会在治疗过程中或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周内接种这些疫苗。(对于有关避免与可能免疫接种者的家庭接触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第4.4.1节)
14. 有非B细胞特异性淋巴细胞杀灭药物/治疗史(如阿仑单抗[CamPath]、烷化剂[如环磷酰胺或苯丁酸氮芥]、全淋巴结照射等)。曾接受过利妥昔单抗或其他选择性B淋巴细胞杀灭药物(包括试验性药物)治疗的受试者如果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至少1年内没有接受过这类治疗并且FACS分析提示CD 19/20+计数正常,则是合格的
15. 既往曾接受过依法珠单抗(Raptiva)治疗
16. 既往曾参加过枸橼酸托法替布口服给药的研究
17. 有任何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疾病,如胃大部切除术、临床显著的糖尿病性胃肠病或某些类型的减肥手术如胃旁路手术。简单将胃隔成单独腔室的手术如胃束带手术不用被排除
18. 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除非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完全戒断的时间超过6个月
19. 筛选或基线/第1天时12导联心电图显示有可能会影响受试者安全性或研究结果解释的临床相关异常
20. 有已知的免疫缺陷疾病或一级亲属有遗传性免疫缺陷性疾病
21. 患有任何恶性肿瘤或有恶性肿瘤病史,除了适当治疗或切除的非转移性皮肤或宫颈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原位癌以外
22. 筛选前1个月内经历了重大创伤或大手术
23. 需要接受禁用的合并用药治疗(见附录1),包括禁用的膳食补充剂,或在需要的最短洗脱期内接受了禁用的药物/膳食补充剂治疗(请参阅第5.5.2节)
24. 已知感染了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所有受试者都将接受HBsAg和HBcAb筛选;HBsAg阳性的受试者为筛选失败。HBsAg阴性但HBcAb阳性的受试者将接受HBsAb检测,若HBsAb阳性,受试者入选;若HBsAb阴性,则筛选失败。HCV Ab 或HIV阳性的受试者为筛选失败
25. 在研究开始前4周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和/或研究参与期间参加了其他研究性或试验性治疗或操作的研究。例外:对银屑病、银屑病性关节炎和类风湿关节炎的任何研究或试验性治疗或操作必须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至少12周内停止。应与辉瑞公司医学监察员(或指定人员)讨论对研究性生物制剂的暴露。受试者在参与本研究时不得参与其他研究性或试验性治疗或操作的研究
26. 有其他经研究者判定可能会增加研究参与或研究药物给药风险或可能会干扰研究结果解释的重度急性或慢性疾病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值异常,因此受试者不适合进入本研究
27. 研究中心直接参与试验的工作人员或其家属,被研究者管理的中心工作人员,或直接参与试验的辉瑞雇员
28. 妊娠女性;哺乳期女性;不愿意或不能采取本方案描述的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或不同意在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28天内继续采取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29. 研究者或辉瑞(或其指定人员)认为受试者不配合或不能遵守研究流程
2. 在筛选或基线访视时有会干扰银屑病评估的皮肤病(如湿疹)证据
3. 目前有药物引发的银屑病,如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抗疟疾药或锂引起的新发银屑病或银屑病加重
4. 受试者计划在随机化前2周内开始使用或改换影响银屑病的合并用药(如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抗疟疾药或锂)
5. 不能停止治疗银屑病的全身治疗和/或局部治疗和不能停止光疗法(UVB或PUVA)的受试者。
6. 因任何疾病正接受或需要口服或注射(如关节内、肌内或静脉)皮质类固醇
7. 筛选访视期间有以下实验室检查结果:a 血红蛋白<11.0 g/dL(<110.0g/L)或红细胞比容<30%(<0.30v/v);b 白细胞计数<3.0×109 /L(<3000/mm3);c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 /L(<1500/mm3);d 绝对淋巴细胞计数<0.5×109 /L(<500/mm3);e 血小板计数<100×109 /L(<100,000/ mm3);f 根据Cockcroft - Gault计算法肌酐清除率估计值<40 mL/min或血清肌酐大于1.5倍正常值上限(ULN)(附录2,Cockcroft-Gault方程式);g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值大于2倍的正常值上限(ULN);h 有未控制的显著临床实验室值异常,会影响对研究数据的解释或受试者参与本研究
8. 目前或最近有重度、进展性或未控制的肾、肝、血液、胃肠道、代谢、内分泌、肺、心血管或神经系统疾病
9. 有任何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病史(如EB病毒[EBV]相关的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淋巴瘤病史、白血病或目前有提示淋巴疾病的体征和症状
10. 有播散性带状疱疹或播散性单纯疱疹(单次发作),或复发的(发作超过一次)局部皮区的带状疱疹病史
11. 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有需要住院、肠外抗微生物治疗或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显著意义的感染史
12. 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内有需要抗菌治疗的感染史
13. 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6周内曾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会在治疗过程中或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周内接种这些疫苗。(对于有关避免与可能免疫接种者的家庭接触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第4.4.1节)
14. 有非B细胞特异性淋巴细胞杀灭药物/治疗史(如阿仑单抗[CamPath]、烷化剂[如环磷酰胺或苯丁酸氮芥]、全淋巴结照射等)。曾接受过利妥昔单抗或其他选择性B淋巴细胞杀灭药物(包括试验性药物)治疗的受试者如果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至少1年内没有接受过这类治疗并且FACS分析提示CD 19/20+计数正常,则是合格的
15. 既往曾接受过依法珠单抗(Raptiva)治疗
16. 既往曾参加过枸橼酸托法替布口服给药的研究
17. 有任何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疾病,如胃大部切除术、临床显著的糖尿病性胃肠病或某些类型的减肥手术如胃旁路手术。简单将胃隔成单独腔室的手术如胃束带手术不用被排除
18. 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除非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完全戒断的时间超过6个月
19. 筛选或基线/第1天时12导联心电图显示有可能会影响受试者安全性或研究结果解释的临床相关异常
20. 有已知的免疫缺陷疾病或一级亲属有遗传性免疫缺陷性疾病
21. 患有任何恶性肿瘤或有恶性肿瘤病史,除了适当治疗或切除的非转移性皮肤或宫颈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原位癌以外
22. 筛选前1个月内经历了重大创伤或大手术
23. 需要接受禁用的合并用药治疗(见附录1),包括禁用的膳食补充剂,或在需要的最短洗脱期内接受了禁用的药物/膳食补充剂治疗(请参阅第5.5.2节)
24. 已知感染了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所有受试者都将接受HBsAg和HBcAb筛选;HBsAg阳性的受试者为筛选失败。HBsAg阴性但HBcAb阳性的受试者将接受HBsAb检测,若HBsAb阳性,受试者入选;若HBsAb阴性,则筛选失败。HCV Ab 或HIV阳性的受试者为筛选失败
25. 在研究开始前4周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和/或研究参与期间参加了其他研究性或试验性治疗或操作的研究。例外:对银屑病、银屑病性关节炎和类风湿关节炎的任何研究或试验性治疗或操作必须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至少12周内停止。应与辉瑞公司医学监察员(或指定人员)讨论对研究性生物制剂的暴露。受试者在参与本研究时不得参与其他研究性或试验性治疗或操作的研究
26. 有其他经研究者判定可能会增加研究参与或研究药物给药风险或可能会干扰研究结果解释的重度急性或慢性疾病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值异常,因此受试者不适合进入本研究
27. 研究中心直接参与试验的工作人员或其家属,被研究者管理的中心工作人员,或直接参与试验的辉瑞雇员
28. 妊娠女性;哺乳期女性;不愿意或不能采取本方案描述的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或不同意在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28天内继续采取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29. 研究者或辉瑞(或其指定人员)认为受试者不配合或不能遵守研究流程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枸橼酸托法替布5mg薄膜包衣片:
用法用量:枸橼酸托法替布,片剂,规格5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5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52周。
中文通用名:枸橼酸托法替布5mg薄膜包衣片:
用法用量:枸橼酸托法替布,片剂,规格5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52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枸橼酸托法替布5mg薄膜包衣片安慰剂
用法用量:安慰剂,片剂,口服,一天两,每次一片,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16周,16 周后给药枸橼酸托法替布 5 mg口服,一天两次,持续36周。
中文通用名:枸橼酸托法替布10mg薄膜包衣片安慰剂
用法用量:安慰剂,片剂,口服,一天两,每次一片,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16周,16 周后给药枸橼酸托法替布 10 mg口服,一天两次,持续36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主要疗效终点: 医师总体评估(PGA)反应,即第16周时获得PGA“清除”或“几乎清除”的受试者比例。银屑病皮疹面积和严重程度评分75(PASI75)反应,即第16周时获得PASI相对基线至少下降75%的受试者比例2.2.3.评价时间:第1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终点: 52周治疗期间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临床实验室值异常的发生率和临床实验室值相对基线的变化;体格检查相对基线的临床显著变化发生率;生命体征(血压和心率)异常的发生率和生命体征检测值相对基线的变化。心血管终点总结。 恶性肿瘤事件总结。评价时间:5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第16周时BSA相对基线的变化百分比;PASI 90反应;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DLQI)总评分相对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第1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4周时的PGA反应;PASI75反应;DLQI总评分相对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第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基线时患有指甲银屑病的受试者第16周时甲银屑病严重指数(NAPSI)相对基线变化的百分比。评价时间:第1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对于第16周时获得了PGA的受试者,在52周期间维持了PGA反应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对于第16周时获得了PASI75的受试者,在52周期间维持了PASI75反应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对于第16周时获得了PASI90的受试者,在52周期间维持了PASI90反应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3-09-1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254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任彭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03-04
- 申请人名称
- Pfizer Inc./Pfizer Manufacturing Deutschland GmbH Betriebsstatte Freiburg/Almac Clinical Services/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32545
- 药物名称
- 枸橼酸托法替布5mg薄膜包衣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中至重度慢性斑块状银屑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亚洲中至重度慢性斑块状银屑病受试者中评估2种枸橼酸托法替布口服剂量的疗效和安全性的3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估银屑病患者中口服托法替布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392117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