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4011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健康受试者与药代研究(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Merck Sharp & Dohme Australia Pty Ltd Merck Sharp & Dohme Corp. 默沙东(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11-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4-06-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4-11-0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李雪宁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朱慧
- 申请人名称
- Merck Sharp & Dohme Australia Pty Ltd Merck Sharp & Dohme Corp. 默沙东(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 联系人姓名
- 朱慧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商务园中央大厦B22座2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1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雪宁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枫林路180中山医院号5号楼411
- 邮编
- 200032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PN80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1.在健康中国和高加索健康受试者中比较125mg MK-0869单次给药后MK-0869的药代动力学;2.在健康中国受试者中评估MK-0869 3日给药方案(第1天125mg,第2天和第3天为80mg)给药后,MK-0869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包括AUC0-24hr、Cmax、Tmax和表观终末半衰期t1/2。3.评估MK-0869在健康中国和高加索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为居住在中国的华裔和高加索男性或女性,并且在研究前(筛选)访视时年龄为18-45岁(含)。12例中国和12例高加索受试者将分别入组到2个组。每个治疗组的男性和女性人数大致相同。
2.在研究前(筛选)访视时受试者的体重指数(BMI)≥19且≤28 kg/m2。采用受试者体重(kg)除以身高(米)的平方来计算BMI。受试者的体重必须≥50且≤80 kg,身高≤185cm。
3.在研究前(筛选)访视时和/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之前,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心电图。
4.受试者为不吸烟者,和/或在至少6个月内未使用尼古丁或含尼古丁的产品;戒烟或停止使用尼古丁或含尼古丁的产品至少3个月的受试者可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入组研究(ECG)检测、常规实验室检测(见附件12.6)判定受试者健康状态良好。
5.受试者理解研究程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表示同意参加研究,包括未来生物医学研究。不参加未来生物学研究的受试者仍然可以继续参加本研究。
6.受试者愿意遵循研究限制。
2.在研究前(筛选)访视时受试者的体重指数(BMI)≥19且≤28 kg/m2。采用受试者体重(kg)除以身高(米)的平方来计算BMI。受试者的体重必须≥50且≤80 kg,身高≤185cm。
3.在研究前(筛选)访视时和/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之前,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心电图。
4.受试者为不吸烟者,和/或在至少6个月内未使用尼古丁或含尼古丁的产品;戒烟或停止使用尼古丁或含尼古丁的产品至少3个月的受试者可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入组研究(ECG)检测、常规实验室检测(见附件12.6)判定受试者健康状态良好。
5.受试者理解研究程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表示同意参加研究,包括未来生物医学研究。不参加未来生物学研究的受试者仍然可以继续参加本研究。
6.受试者愿意遵循研究限制。
排除标准
1.受试者低于18岁或高于45岁。
2. 怀孕的女性受试者或正在哺乳。
3. 受试者在精神上或法律上无行为能力,在研究期间有严重的情感障碍,或有精神疾病史。
4. 受试者肝炎或HIV筛查阳性。
5. 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受试者的肌酐清除率(ClCr)估计值≤8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如下所示:ClCr =(140 –年龄[岁])(体重[kg])X (0.85如果为女性)/(72)(血清肌酐水平 [mg/dL])。根据24小时尿样确定的实际肌酐清除率可代替Cockcroft-Gault 公式或与后者同时使用;实际或估计肌酐清除率低于80 mL/min的10%范围内的受试者可根据研究者的决定是否入组研究。
6. 受试者有任何心脏或血管疾病、哮喘或其他肺部疾病、主要胃肠道异常/消化道溃疡、肝或胆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肾脏疾病或主要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的病史。
7. 受试者有任何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参与研究、混淆研究结果或增加MK-0869给药的附加风险的疾病或症状病史。
8. 受试者在最近4周内曾献血液或血浆,或参与了其他药物的临床研究。
9. 受试者摄入过量酒精,定义为每天饮用3杯以上含酒精饮料(1杯大约相当于:啤酒 [284 mL/10盎司],葡萄酒[125 mL/4盎司],或烈性酒 [25 mL/1盎司]))。每天摄入4杯含酒精饮料的受试者可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入组研究。
10. 受试者摄入过量,定义为每天6单位以上(1单位大约相当于120 mg咖啡因)咖啡、茶、可乐或其他含咖啡因饮料。
11. 受试者使用了阿瑞匹坦胶囊的产品说明上禁用的匹莫齐特、特非那定、阿司咪唑或西沙必利,因为MK-0869(阿瑞匹坦)是CYP3A4剂量依赖性抑制剂,可导致这些药物的血浆浓度上升,可能导致严重或威胁生命的反应。
12. 受试者在最近4周内使用了草药(包括中成药)治疗。
13. 受试者存在严重的多重过敏和/或严重过敏(包括乳胶过敏)史,或对处方药或非处方药或食物存在过敏反应或显著不耐受。
14. 受试者正在规律使用处方或非处方药(包括违禁药物的使用),并且不能在研究阶段停药,或者有药物或酒精滥用史(最近2年内)。特别限制使用已知能够影响细胞色素P450 3A4的药物或食物(如克拉霉素、红霉素、伊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英地那韦、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圣约翰草、葡萄柚汁、利福平、糖皮质激素和抗痉挛药)。
15. 受试者在研究开始前2周内的临床检查或实验室检查中发现临床显著异常(附件6.3)。
16. 研究者担心受试者在研究期间的安全或出于其它任何原因,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研究。
17. 受试者或其家庭成员(配偶或子女)为直接参与该研究的研究人员或申办方的工作人员。
2. 怀孕的女性受试者或正在哺乳。
3. 受试者在精神上或法律上无行为能力,在研究期间有严重的情感障碍,或有精神疾病史。
4. 受试者肝炎或HIV筛查阳性。
5. 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受试者的肌酐清除率(ClCr)估计值≤8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如下所示:ClCr =(140 –年龄[岁])(体重[kg])X (0.85如果为女性)/(72)(血清肌酐水平 [mg/dL])。根据24小时尿样确定的实际肌酐清除率可代替Cockcroft-Gault 公式或与后者同时使用;实际或估计肌酐清除率低于80 mL/min的10%范围内的受试者可根据研究者的决定是否入组研究。
6. 受试者有任何心脏或血管疾病、哮喘或其他肺部疾病、主要胃肠道异常/消化道溃疡、肝或胆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肾脏疾病或主要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的病史。
7. 受试者有任何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参与研究、混淆研究结果或增加MK-0869给药的附加风险的疾病或症状病史。
8. 受试者在最近4周内曾献血液或血浆,或参与了其他药物的临床研究。
9. 受试者摄入过量酒精,定义为每天饮用3杯以上含酒精饮料(1杯大约相当于:啤酒 [284 mL/10盎司],葡萄酒[125 mL/4盎司],或烈性酒 [25 mL/1盎司]))。每天摄入4杯含酒精饮料的受试者可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入组研究。
10. 受试者摄入过量,定义为每天6单位以上(1单位大约相当于120 mg咖啡因)咖啡、茶、可乐或其他含咖啡因饮料。
11. 受试者使用了阿瑞匹坦胶囊的产品说明上禁用的匹莫齐特、特非那定、阿司咪唑或西沙必利,因为MK-0869(阿瑞匹坦)是CYP3A4剂量依赖性抑制剂,可导致这些药物的血浆浓度上升,可能导致严重或威胁生命的反应。
12. 受试者在最近4周内使用了草药(包括中成药)治疗。
13. 受试者存在严重的多重过敏和/或严重过敏(包括乳胶过敏)史,或对处方药或非处方药或食物存在过敏反应或显著不耐受。
14. 受试者正在规律使用处方或非处方药(包括违禁药物的使用),并且不能在研究阶段停药,或者有药物或酒精滥用史(最近2年内)。特别限制使用已知能够影响细胞色素P450 3A4的药物或食物(如克拉霉素、红霉素、伊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英地那韦、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圣约翰草、葡萄柚汁、利福平、糖皮质激素和抗痉挛药)。
15. 受试者在研究开始前2周内的临床检查或实验室检查中发现临床显著异常(附件6.3)。
16. 研究者担心受试者在研究期间的安全或出于其它任何原因,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研究。
17. 受试者或其家庭成员(配偶或子女)为直接参与该研究的研究人员或申办方的工作人员。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瑞匹坦胶囊:
用法用量:阿瑞匹坦胶囊,胶囊剂,规格125mg及80mg。第一阶段:单次口服125mg; 第二阶段:连续3天口服,第一天125mg,第二天80mg,第三天80mg.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MK-0869 125mg单次给药后评估的终点为AUC0-∞、Cmax、Tmax和t1/2。评价时间: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MK-0869 多次给药后评估的终点为AUC0-24hr、Cmax、Tmax(第1天和第3天)和表观终末半衰期t1/2(第3天)。评价时间:末次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4-05-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4011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朱慧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11-26
- 申请人名称
- Merck Sharp & Dohme Australia Pty Ltd/Merck Sharp & Dohme Corp./默沙东(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40116
- 药物名称
- 阿瑞匹坦胶囊 曾用名:MK-0869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化疗诱发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
- 试验专业题目
- 阿瑞匹坦在中国人和高加索人中的药代动力学比较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阿瑞匹坦在中国人和高加索人中的药代动力学比较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PN80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