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4015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大道隆达(北京)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伊潘立酮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双模拟、利培酮片平行对照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04-3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4-02-2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5-07-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7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63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 · 长沙北京市 · 北京黑龙江 · 哈尔滨河南省 · 新乡市云南 · 昆明四川 · 成都山西 · 太原湖北 · 武汉江苏 · 无锡陕西 · 西安陕西省 · 西安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赵靖平
- 北京回龙观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谭云龙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黑龙江 · 哈尔滨 · 研究者:胡 建
-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张瑞岭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 · 昆明 · 研究者:许秀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 · 成都 · 研究者:刘善明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山西 · 太原 · 研究者:张克让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房茂胜
-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江苏 · 无锡 · 研究者:周振和
-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师建国
- 第四军医大学卫生统计教研室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 · 研究者:夏结来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傅麟勇
- 申请人名称
- 大道隆达(北京)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傅麟勇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外青松公路446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80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赵靖平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139号
- 邮编
- 410011
- 单位名称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238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版本号:2.0,版本日期:2013年11月8日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以利培酮片为对照,评价伊潘立酮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65岁,性别不限;
2.18<体重指数(BMI)<35 [BMI = 体重(kg)÷ 身高2(m2)]
3.按照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4版(DSM-Ⅳ)标准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4.CGI-S≥4
5.受试者和/或法定监护人充分知晓并理解本试验的研究内容,签署知情同意书(法定监护人必须签署)。
2.18<体重指数(BMI)<35 [BMI = 体重(kg)÷ 身高2(m2)]
3.按照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4版(DSM-Ⅳ)标准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4.CGI-S≥4
5.受试者和/或法定监护人充分知晓并理解本试验的研究内容,签署知情同意书(法定监护人必须签署)。
排除标准
1.妊娠期、哺乳期妇女,妊娠试验阳性的育龄期妇女;男、女受试者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在开始试验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
2. 有明显的脑损伤或昏迷持续24小时;
3. 智力迟钝(中到重度);
4. 目前存在伤害自己和伤害他人的紧急风险;
5. 有严重的或不稳定的心血管、肝脏、肾脏、血液、内分泌疾病,或可能干扰试验评估的疾病;
6. 有抗精神病药物恶性综合征(NMS)病史 [僵直、高烧、肌酸磷酸激酶(CPK)水平高于正常值上限的2倍];
7. 有癫痫史(儿童发热惊厥史除外);
8. 有脑器质性疾病史或合并症如帕金森症;
9. 有恶性肿瘤病史或合并症;
10. 有需要外科治疗的阴茎持续勃起症病史;
11. 最近1年内诊断酒精或药物依赖;最近6个月内诊断中毒性精神病;临床表现不能与应用娱乐性毒品或酒精后的表现区分开;
12. 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正常值范围上限2倍;尿素氮或肌酐>正常值范围上限1.5倍;
13. 对苯并异噁唑或苯丁酮化学相关的药物过敏;
14. 最近2年内使用2种(或2种以上)抗精神病药足量足疗程治疗之后,精神症状没有明显改善;
15. 足量足疗程的利培酮治疗后疗效不佳;
16. 筛选期应用注射用长效抗精神病药;基线前3个月内系统应用过氯氮平;基线前应用过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和心境稳定剂且未经过清洗;
17. 基线前3个月内进行过电休克治疗;
18. 试验中可能需要持续应用其他精神类药物(包括抗抑郁药和心境稳定剂);
19. 临床试验开始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
20.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情况。
2. 有明显的脑损伤或昏迷持续24小时;
3. 智力迟钝(中到重度);
4. 目前存在伤害自己和伤害他人的紧急风险;
5. 有严重的或不稳定的心血管、肝脏、肾脏、血液、内分泌疾病,或可能干扰试验评估的疾病;
6. 有抗精神病药物恶性综合征(NMS)病史 [僵直、高烧、肌酸磷酸激酶(CPK)水平高于正常值上限的2倍];
7. 有癫痫史(儿童发热惊厥史除外);
8. 有脑器质性疾病史或合并症如帕金森症;
9. 有恶性肿瘤病史或合并症;
10. 有需要外科治疗的阴茎持续勃起症病史;
11. 最近1年内诊断酒精或药物依赖;最近6个月内诊断中毒性精神病;临床表现不能与应用娱乐性毒品或酒精后的表现区分开;
12. 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正常值范围上限2倍;尿素氮或肌酐>正常值范围上限1.5倍;
13. 对苯并异噁唑或苯丁酮化学相关的药物过敏;
14. 最近2年内使用2种(或2种以上)抗精神病药足量足疗程治疗之后,精神症状没有明显改善;
15. 足量足疗程的利培酮治疗后疗效不佳;
16. 筛选期应用注射用长效抗精神病药;基线前3个月内系统应用过氯氮平;基线前应用过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和心境稳定剂且未经过清洗;
17. 基线前3个月内进行过电休克治疗;
18. 试验中可能需要持续应用其他精神类药物(包括抗抑郁药和心境稳定剂);
19. 临床试验开始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
20.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伊潘立酮片(1mg):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mg;口服,一天二次,疗程6周。第1-14天为剂量调整期,第1-6天逐级递增给药,第7-14天根据受试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将剂量逐级调整为12-24mg/天;第3周-第6周为剂量稳定期,按医嘱确定剂量持续治疗,剂量范围为12-24mg/天。
中文通用名:伊潘立酮片(4mg):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4mg;口服,一天二次,疗程6周。第1-14天为剂量调整期,第1-6天逐级递增给药,第7-14天根据受试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将剂量逐级调整为12-24mg/天;第3周-第6周为剂量稳定期,按医嘱确定剂量持续治疗,剂量范围为12-24mg/天。
中文通用名:伊潘立酮片(6mg):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6mg;口服,一天二次,疗程6周。第1-14天为剂量调整期,第1-6天逐级递增给药,第7-14天根据受试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将剂量逐级调整为12-24mg/天;第3周-第6周为剂量稳定期,按医嘱确定剂量持续治疗,剂量范围为12-24mg/天。
中文通用名:利培酮模拟片 (模拟1mg):
用法用量:片剂;安慰剂;口服,一天二次,按设盲需要,用法与1mg利培酮片一致。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培酮片(1mg)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mg;口服,一天二次,疗程6周。第1-14天为剂量调整期,第1-6天逐级递增给药,第7-14天根据受试者的疗效和耐受性,将剂量逐级调整为3-6mg/天;第3周-第6周为剂量稳定期,按医嘱确定剂量持续治疗,剂量范围为3-6mg/天。
中文通用名:伊潘立酮模拟片(1mg)
用法用量:片剂;安慰剂;口服,一天二次,按设盲需要,用法与1mg伊潘立酮片一致。
中文通用名:伊潘立酮模拟片(4mg)
用法用量:片剂;安慰剂;口服,一天二次,按设盲需要,用法与4mg伊潘立酮片一致。
中文通用名:伊潘立酮模拟片(6mg)
用法用量:片剂;安慰剂;口服,一天二次,按设盲需要,用法与6mg伊潘立酮片一致。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与基线相比,治疗后6周阳性和阴性综合征量表总分(PANSS-T)变化。评价时间: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9 项,展开查看
- 治疗后6周有效率(有效定义为PANSS-T相对于基线降分≥50%);评价时间: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与基线相比,治疗后1、2、4周PANSS-T变化;评价时间:1周、2周、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与基线相比,治疗后1、2、4、6周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PANSS阳性量表(PANSS-P)、PANSS阴性量表(PANSS-N)、PANSS一般精神病理量表(PANSS-GP)、临床总体印象严重度(CGI-S)、临床总体印象改善度(CGI-I)评分变化。评价时间:1周、2周、4周、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及不良反应发生率评价时间:治疗全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锥体外系症状(EPS)严重程度,通过锥体外系症状评定量表(ESRS)的变化值进行评定评价时间:治疗全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和体格检查评价时间:治疗全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体重评价时间:治疗全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心电图评价时间:筛选期、访视3、访视4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评价时间:筛选期、访视3、访视4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3-12-0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4015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傅麟勇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04-30
- 申请人名称
- 大道隆达(北京)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4015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2389;
- 药物名称
- 伊潘立酮片(1mg)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临床用于成人精神分裂症的急性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伊潘立酮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双模拟、利培酮片平行对照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伊潘立酮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版本号:2.0,版本日期:2013年11月8日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