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4051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豪森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氟马替尼对照伊马替尼治疗新诊慢性粒性细胞性白血病慢性期受试者的随机、多中心、开放性3 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08-0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4-08-2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7-12-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0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北京市 · 北京山东 · 青岛湖北省 · 武汉湖北 · 武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陕西 · 西安河北 · 石家庄河南 · 郑州广东 · 广州浙江 · 杭州江苏 · 苏州江苏 · 常州江苏 · 扬州四川 · 成都重庆市 · 重庆吉林 · 长春辽宁 · 沈阳安徽 · 合肥江苏 · 南京另有 3 个地区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研究者:王建祥、张凤奎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江浩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乔建辉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 · 青岛 · 研究者:赵春亭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 · 研究者:胡豫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周剑峰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 · 研究者:江明
-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刘利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河北 · 石家庄 · 研究者:罗建民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张龑莉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张王刚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刘启发、刘晓力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金洁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 · 苏州 · 研究者:孙爱宁
-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常州 · 研究者:谢晓宝
- 苏北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扬州 · 研究者:顾健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 · 成都 · 研究者:朱焕玲
- 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 · 研究者:张曦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崔久嵬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 · 沈阳 · 研究者:李艳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 · 合肥 · 研究者:刘欣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张梅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钱思轩
-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云南 · 昆明 · 研究者:杨同华
其余 2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宁波市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 · 宁波 · 研究者:欧阳桂芳
- 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 · 研究者:高大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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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郭勇 MD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豪森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郭勇 MD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3728号3号楼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王建祥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02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张凤奎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02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096-3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价氟马替尼对照伊马替尼治疗新诊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期受试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 ~ 75 岁,男、女均可;
2.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评分0-2分;
3.随机入组前6 个月内首次确诊的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慢性期(Ph+CML-CP)患者;
4.脏器功能检查满足以下所有指标:总胆红素<1.5 × ULN;ALT 和AST<2.5 × ULN;肌酐<1.5 × ULN;血清淀粉酶和脂肪酶≤1.5 × ULN;碱性磷酸酶≤2.5 × ULN。
5.外周血常规检查PLT≥50×109/L,中性粒细胞≥1.0×109/L;
6.钾、镁、磷和钙≥正常值下限,或在给药前补充纠正至正常范围内;
7.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妊娠试验阴性(首次用药前7 天内)
8.筛选前必须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评分0-2分;
3.随机入组前6 个月内首次确诊的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慢性期(Ph+CML-CP)患者;
4.脏器功能检查满足以下所有指标:总胆红素<1.5 × ULN;ALT 和AST<2.5 × ULN;肌酐<1.5 × ULN;血清淀粉酶和脂肪酶≤1.5 × ULN;碱性磷酸酶≤2.5 × ULN。
5.外周血常规检查PLT≥50×109/L,中性粒细胞≥1.0×109/L;
6.钾、镁、磷和钙≥正常值下限,或在给药前补充纠正至正常范围内;
7.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妊娠试验阴性(首次用药前7 天内)
8.筛选前必须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加速期和急变期CML,慢性骨髓纤维化;
2. 已知存在T315I 突变,已知非典型CML(aCML);
3. 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
4. 入组前接受过TKIs 类药物治疗。
5. 入组前抗CML 治疗超过2 周(羟基脲、阿那格雷除外)或手术治疗(包括造血干细胞移植);【注:羟基脲或阿那格雷末次治疗时间距治疗开始的时间间隔至少7 天,或研究者评价受试者已从上述治疗的毒副反应中恢复方可开始用药。】
6. 入组前4 周内(包括4 周)参加过其他新药临床试验(作为受试者)或经研究者评价未从类似治疗的毒副反应中恢复;
7. 入组前4 周内(包括4 周)接受过大手术或经研究者评价未从类似治疗的毒副反应中恢复;
8. 接受过脾脏切除的患者;
9. 心功能受损:包括无法控制的心绞痛;12 个月内心肌梗塞发作;超声心动图显示LVEF<50%或低于地方机构规定的正常范围下限;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使用心室同步起搏器;先天性长QT 综合征或已知有长QT 综合征家族史,QTc>450 ms(男性)或QTc>470 ms(女性);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室性或房性快速型心律失常;在入选前的ECG 检查中心率始终低于50 次/分;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10. 患有活跃的、不可控制的精神疾病,如精神病、严重抑郁、躁狂抑郁症;
11. 控制不佳的药物治疗: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活跃的不可控制的感染(持续发热和恶化的临床病症);
12. 患有可能显著影响试验药物吸收的胃肠功能受损或胃肠疾病,例如:溃疡、不能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吸收障碍综合征、小肠切除术后;
13. 患有与CML 无关的显著的先天性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史;
14. 既往有急性(入选试验前1 年内)或慢性胰腺炎病史;
15. 既往患有除CML 外的恶性肿瘤;
16. 患有与疾病无关的急慢性不受控制的肝病或重度肾病;
17. 过敏体质者;或已知对试验药物(原料药和/或辅料)过敏或禁忌的患者;
18. 目前正在服用CYP3A4 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类药物或可能延长QT 间期药物(羟基脲和阿那格雷除外),又无法暂时终止该类药物的使用,亦不能使用其他药物代替者;
19. 怀孕、哺乳、处于生育年龄而又未采取有效避孕手段者(育龄夫妇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妇女必须于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7 天内行HCG 除外妊娠,绝经后妇女指停经至少12 个月,所有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和停药后3 个月内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20.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例如:不愿或无能力遵守治疗方案,包括不能按时访视。
2. 已知存在T315I 突变,已知非典型CML(aCML);
3. 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
4. 入组前接受过TKIs 类药物治疗。
5. 入组前抗CML 治疗超过2 周(羟基脲、阿那格雷除外)或手术治疗(包括造血干细胞移植);【注:羟基脲或阿那格雷末次治疗时间距治疗开始的时间间隔至少7 天,或研究者评价受试者已从上述治疗的毒副反应中恢复方可开始用药。】
6. 入组前4 周内(包括4 周)参加过其他新药临床试验(作为受试者)或经研究者评价未从类似治疗的毒副反应中恢复;
7. 入组前4 周内(包括4 周)接受过大手术或经研究者评价未从类似治疗的毒副反应中恢复;
8. 接受过脾脏切除的患者;
9. 心功能受损:包括无法控制的心绞痛;12 个月内心肌梗塞发作;超声心动图显示LVEF<50%或低于地方机构规定的正常范围下限;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使用心室同步起搏器;先天性长QT 综合征或已知有长QT 综合征家族史,QTc>450 ms(男性)或QTc>470 ms(女性);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室性或房性快速型心律失常;在入选前的ECG 检查中心率始终低于50 次/分;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10. 患有活跃的、不可控制的精神疾病,如精神病、严重抑郁、躁狂抑郁症;
11. 控制不佳的药物治疗: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活跃的不可控制的感染(持续发热和恶化的临床病症);
12. 患有可能显著影响试验药物吸收的胃肠功能受损或胃肠疾病,例如:溃疡、不能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吸收障碍综合征、小肠切除术后;
13. 患有与CML 无关的显著的先天性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史;
14. 既往有急性(入选试验前1 年内)或慢性胰腺炎病史;
15. 既往患有除CML 外的恶性肿瘤;
16. 患有与疾病无关的急慢性不受控制的肝病或重度肾病;
17. 过敏体质者;或已知对试验药物(原料药和/或辅料)过敏或禁忌的患者;
18. 目前正在服用CYP3A4 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类药物或可能延长QT 间期药物(羟基脲和阿那格雷除外),又无法暂时终止该类药物的使用,亦不能使用其他药物代替者;
19. 怀孕、哺乳、处于生育年龄而又未采取有效避孕手段者(育龄夫妇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妇女必须于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7 天内行HCG 除外妊娠,绝经后妇女指停经至少12 个月,所有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和停药后3 个月内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20.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例如:不愿或无能力遵守治疗方案,包括不能按时访视。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口服,每日一次,每次600mg,连续给药12个周期(或连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期间允许调降剂量)。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g,起始剂量为600 mg,每日1次,口服空腹给药,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g,口服,每日一次,每次400mg,连续给药12个周期(或连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期间允许调降剂量)。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g,400 mg,每日1 次,口服给药,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g,400 mg,每日1 次,口服给药,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g,400 mg,每日1 次,口服给药,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g,400 mg,每日1 次,口服给药,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g,400 mg,每日1 次,口服给药,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g,400 mg,每日1 次,口服给药,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g,400 mg,每日1 次,口服给药,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g,400 mg,每日1 次,口服给药,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g,400 mg,每日1 次,口服给药,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g,400 mg,每日1 次,口服给药,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早餐时与食物同服,28 天为1 周期,连续给药12 周期。出现方案规定或经研究者确定的毒性反应,允许按方案规定调减剂量或停药,但不允许调升剂量。用药至患者退出、疾病进展或试验结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6周期主要分子生物学缓解率评价时间:6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9 项,展开查看
- 主要分子生物学缓解率和安全性评价时间:每3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完全细胞遗传学缓解(CCyR)率评价时间:每3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完全分子学缓解率评价时间:每3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血液学缓解率评价时间:每3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随机至缓解时间评价时间:每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EFS(无事件生存期)评价时间:在整个治疗过程中观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FS(无进展生存期)评价时间:在整个治疗过程中观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TFS(无转化生存期)评价时间:在整个治疗过程中观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采用NCI-CTC AE4.03 分级标准对症状体征、外周血象、血生化检测(ALT、AST、TBIL、BUN、Cr、血电解质、血糖等)、凝血检查、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检查的异常及毒性反应等进行评价,计算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按规定记录和报告严重不良事件(SAE)。评价时间:在整个治疗过程中观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4-07-04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4-08-15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08-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4051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郭勇 MD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08-07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豪森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40513
- 药物名称
- 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新诊成人慢性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P-CML)
- 试验专业题目
- 氟马替尼对照伊马替尼治疗新诊慢性粒性细胞性白血病慢性期受试者的随机、多中心、开放性3 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氟马替尼和伊马替尼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对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096-3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