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4066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健康受试者与药代研究(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AbbVie Inc. AbbVie Ireland NL B.V. 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价Atrasentan片剂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开放、随机、单次给药研究和开放、多次给药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6-09-0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6-10-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7-01-1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中国,上海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裘福荣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康越
- 申请人名称
- AbbVie Inc. AbbVie Ireland NL B.V. 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康越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南京西路288号创兴金融中心17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0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裘福荣,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张衡路528号
- 邮编
- 201203
- 单位名称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40661;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M12-56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旨在评价Atrasentan片剂单次给药和多次给药在中国健康成人中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在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年龄介于18-45岁(含)的中国男性或女性。
2.如果是男性,受试者必须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从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开始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90天,至少采取2种如下避孕法,除非受试者的配偶已绝经或者已进行了绝育手术:配偶使用宫内节育器(IUD);配偶使用激素类避孕药(口服、阴道、注射或经皮给药);受试者和/或配偶使用双重屏障避孕法(避孕套、避孕海绵、隔膜或者带有杀精凝胶或药膏的阴道环);受试者的首选生活方式是彻底禁欲;不接受周期性禁欲。
3.女性必须进行下列样本的妊娠检测且结果呈阴性:筛选时获得的尿液样本,和给药前,在每个研究部分的研究第-1天获得的血清样本。
4.如果是男性,从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开始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90天,受试者必须同意不得捐精。
5.身体质量指数(BMI)为19.0 - 24.0(含)。BMI计算公式为体重(单位:kg)除以身高(单位:米)的平方。
6.根据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测、12导联心电图(ECG)检查和胸部X线检查的结果,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7.在开始任何筛选或研究特定的程序之前,必须自愿签署由独立伦理委员会(IEC)/机构审查委员会(IRB)批准的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
2.如果是男性,受试者必须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从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开始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90天,至少采取2种如下避孕法,除非受试者的配偶已绝经或者已进行了绝育手术:配偶使用宫内节育器(IUD);配偶使用激素类避孕药(口服、阴道、注射或经皮给药);受试者和/或配偶使用双重屏障避孕法(避孕套、避孕海绵、隔膜或者带有杀精凝胶或药膏的阴道环);受试者的首选生活方式是彻底禁欲;不接受周期性禁欲。
3.女性必须进行下列样本的妊娠检测且结果呈阴性:筛选时获得的尿液样本,和给药前,在每个研究部分的研究第-1天获得的血清样本。
4.如果是男性,从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开始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90天,受试者必须同意不得捐精。
5.身体质量指数(BMI)为19.0 - 24.0(含)。BMI计算公式为体重(单位:kg)除以身高(单位:米)的平方。
6.根据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测、12导联心电图(ECG)检查和胸部X线检查的结果,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7.在开始任何筛选或研究特定的程序之前,必须自愿签署由独立伦理委员会(IEC)/机构审查委员会(IRB)批准的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
排除标准
1.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者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为绝经前女性,绝经前女性定义为(出于研究目的)在过去2年内有过月经的任何女性。对于年龄< 50岁的女性,血清促卵泡激素(FSH)必须大于35 IU/L。已进行绝育手术或者有子宫切除手术史的女性可视为绝经前女性。
2. 对任何药物有严重过敏史。
3. 癫痫病史、任何临床显著的心脏、呼吸、肾、肝、胃肠道、血液或精神疾病或障碍,或者有任何不能控制的内科疾病。
4. 曾进行过胃部外科手术、迷走神经切断术、肠切除术或任何可能干扰胃肠蠕动、pH或吸收的外科手术。
5. 需要定期服用任何非处方药和/或处方药、维生素、矿物质和/或草药补充剂。
6. 在研究药物给药之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或处方药物、维生素、矿物质和/或草药补充剂。
7.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30天内或以5倍半衰期内(以时间更长者为准),接受过任何药物注射。
8.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1个月内,受试者使用过任何已知的细胞色素P450 3A (CYP3A)抑制剂(例如,酮康唑)或诱导剂(例如,苯巴比妥、利福平、卡马西平、圣约翰草)、P-糖蛋白(P-gp)抑制剂(例如,环孢霉素)或地高辛。
9.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6周内或在10倍半衰期内(以时间更长者为准)接受过任何试验药品。
10. 最近(6个月)有药物或酒精滥用史。
11.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3天内饮用了酒精。
12.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内食用了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酸橙、杨桃或任何含有此类成分的产品,或饮用了奎宁/奎宁水。
13.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了烟草或含尼古丁的产品。
14. 甲肝病毒免疫球蛋白M(HAV-IgM)、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丙肝病毒抗体(HCV Ab)、梅毒抗体或HIV抗体(HIV Ab)检测结果呈阳性。HIV阴性状态会在筛选时进行确认,研究中心会对检查结果保密。
15. 药物滥用、酒精或可替宁筛查结果呈阳性,或者尿液鉴别检测呈阳性并具有临床意义。
16.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6周内,捐献或失去了550mL或更多的血量(包括血浆置换),或者接受过任何血液制品的输注。
17. 目前正在参与另一项临床研究。
18. 先前参与过此研究。
19. 出于任何原因被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不适合接受Atrasentan(ABT-627)给药。
20. 在筛选时和在研究第-1天,实验室检查结果有任何以下异常:ALT > 正常值上限(ULN);AST > ULN;凝血检测的任何异常
21. 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心电图(ECG),包括女性QTcF > 450毫秒或男性QTcF >430毫秒、PR间期> 220毫秒、二度II型房室传导阻滞、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或者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的其他基线异常。
22. 在筛选时和在研究第-1天,确认收缩压> 140或舒张压> 90 mmHg。
2. 对任何药物有严重过敏史。
3. 癫痫病史、任何临床显著的心脏、呼吸、肾、肝、胃肠道、血液或精神疾病或障碍,或者有任何不能控制的内科疾病。
4. 曾进行过胃部外科手术、迷走神经切断术、肠切除术或任何可能干扰胃肠蠕动、pH或吸收的外科手术。
5. 需要定期服用任何非处方药和/或处方药、维生素、矿物质和/或草药补充剂。
6. 在研究药物给药之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或处方药物、维生素、矿物质和/或草药补充剂。
7.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30天内或以5倍半衰期内(以时间更长者为准),接受过任何药物注射。
8.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1个月内,受试者使用过任何已知的细胞色素P450 3A (CYP3A)抑制剂(例如,酮康唑)或诱导剂(例如,苯巴比妥、利福平、卡马西平、圣约翰草)、P-糖蛋白(P-gp)抑制剂(例如,环孢霉素)或地高辛。
9.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6周内或在10倍半衰期内(以时间更长者为准)接受过任何试验药品。
10. 最近(6个月)有药物或酒精滥用史。
11.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3天内饮用了酒精。
12.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内食用了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酸橙、杨桃或任何含有此类成分的产品,或饮用了奎宁/奎宁水。
13.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了烟草或含尼古丁的产品。
14. 甲肝病毒免疫球蛋白M(HAV-IgM)、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丙肝病毒抗体(HCV Ab)、梅毒抗体或HIV抗体(HIV Ab)检测结果呈阳性。HIV阴性状态会在筛选时进行确认,研究中心会对检查结果保密。
15. 药物滥用、酒精或可替宁筛查结果呈阳性,或者尿液鉴别检测呈阳性并具有临床意义。
16.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6周内,捐献或失去了550mL或更多的血量(包括血浆置换),或者接受过任何血液制品的输注。
17. 目前正在参与另一项临床研究。
18. 先前参与过此研究。
19. 出于任何原因被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不适合接受Atrasentan(ABT-627)给药。
20. 在筛选时和在研究第-1天,实验室检查结果有任何以下异常:ALT > 正常值上限(ULN);AST > ULN;凝血检测的任何异常
21. 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心电图(ECG),包括女性QTcF > 450毫秒或男性QTcF >430毫秒、PR间期> 220毫秒、二度II型房室传导阻滞、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或者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的其他基线异常。
22. 在筛选时和在研究第-1天,确认收缩压> 140或舒张压> 90 mmHg。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trasentan: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组:薄膜衣片;规格0.75mg;口服,第1日1次1片。
中文通用名:Atrasentan: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组:薄膜衣片;规格0.5mg;口服,第1日1次1片。
中文通用名:Atrasentan: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组:薄膜衣片;规格0.5mg和0.75mg各一片;口服,第1日1次。
中文通用名:Atrasentan:
用法用量:多次给药组:薄膜衣片;规格0.75mg;口服,1日1次1片,连续7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时间:单次给药组:给药后即刻直至给药后96小时 多次给药组:给药后即刻直至最后一次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评估:ECG,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不良事件评价时间:最后一次给药后30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03-3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4066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康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6-09-09
- 申请人名称
- AbbVie Inc./AbbVie Ireland NL B.V./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4066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40661;
- 药物名称
- Atrasentan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不适用
- 试验专业题目
- 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价Atrasentan片剂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开放、随机、单次给药研究和开放、多次给药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Atrasentan片剂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M12-56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