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4073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沃利替尼联合多西他赛治疗晚期胃癌患者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的Ib期、开放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11-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4-12-1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5-12-0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0-5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李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吕雪婷
- 申请人名称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吕雪婷
- 联系人座机
- 021 2067 3291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哈雷路917弄4号楼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进,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021- 64433755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徐汇区东安路270号
- 邮编
- 200032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0115;CTR20132996;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14-504-00CH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根据不良事件和DLT的发生率和严重性及来评价沃利替尼与多西他赛联合用药治疗晚期胃癌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确定与多西他赛联合用药的沃利替尼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或II期试验推荐剂量(RPTD)。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N/A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岁;
3.以铂类和氟嘧啶类为基础的一线治疗失败的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胃食管接合处的腺癌也可)患者。如果在辅助或新辅助治疗期间或完成6个月之内出现疾病进展,则辅助或新辅助化疗被认为是晚期疾病的一线治疗;
4.在剂量扩展阶段,患者必须经中心实验室检测得阳性c-Met检查结果;
5.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x109/L,血红蛋白≥ 9 g/dL和血小板计数≥ 100x109/L;
6.总胆红素≤ULN;SGOT(AST),SGPT(ALT),≤ 1.5 x ULN;碱性磷酸酶(ALP)≤ 2.5 x ULN;
7.血清肌酐<1.5 x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测定的或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算得);仅当肌酐>1.5 x ULN 时,需要确定肌酐清除率;
8.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 ULN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ULN。INR仅用于未接受治疗性抗凝治疗的患者;
9.在剂量递增阶段,受试者应有可评价病灶;在剂量扩展阶段,受试者应有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v1.1标准);
10.ECOG 体力状态为0或1;
11.预期生存期> 3个月;
12.男性或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用药后90天内采用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宫内节育器(IUD)或避孕药(口服或注射)或其他有效的避孕措施;
13.筛选时满足以下标准之一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在开始剂量前的妊娠测试为阴性或具有非育龄期可能性的迹象:● 绝经后指年龄大于50岁且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无月经至少12个月● 具有进行过不可逆的绝育手术,例如子宫切除、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而非输卵管结扎术的证明文件● 如果年龄小于50岁的女性停用外源性激素治疗后已经无月经达12个月或更长且LH和FSH水平处于绝经后的范围内,则认为其为绝经后。
14.如果患者具有已知的瘤栓或深静脉血栓(DVT),经低分子量肝素(LMWH)治疗稳定≥4周,则该患者符合条件。
2.年龄≥18岁;
3.以铂类和氟嘧啶类为基础的一线治疗失败的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胃食管接合处的腺癌也可)患者。如果在辅助或新辅助治疗期间或完成6个月之内出现疾病进展,则辅助或新辅助化疗被认为是晚期疾病的一线治疗;
4.在剂量扩展阶段,患者必须经中心实验室检测得阳性c-Met检查结果;
5.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x109/L,血红蛋白≥ 9 g/dL和血小板计数≥ 100x109/L;
6.总胆红素≤ULN;SGOT(AST),SGPT(ALT),≤ 1.5 x ULN;碱性磷酸酶(ALP)≤ 2.5 x ULN;
7.血清肌酐<1.5 x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测定的或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算得);仅当肌酐>1.5 x ULN 时,需要确定肌酐清除率;
8.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 ULN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ULN。INR仅用于未接受治疗性抗凝治疗的患者;
9.在剂量递增阶段,受试者应有可评价病灶;在剂量扩展阶段,受试者应有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v1.1标准);
10.ECOG 体力状态为0或1;
11.预期生存期> 3个月;
12.男性或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用药后90天内采用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宫内节育器(IUD)或避孕药(口服或注射)或其他有效的避孕措施;
13.筛选时满足以下标准之一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在开始剂量前的妊娠测试为阴性或具有非育龄期可能性的迹象:● 绝经后指年龄大于50岁且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无月经至少12个月● 具有进行过不可逆的绝育手术,例如子宫切除、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而非输卵管结扎术的证明文件● 如果年龄小于50岁的女性停用外源性激素治疗后已经无月经达12个月或更长且LH和FSH水平处于绝经后的范围内,则认为其为绝经后。
14.如果患者具有已知的瘤栓或深静脉血栓(DVT),经低分子量肝素(LMWH)治疗稳定≥4周,则该患者符合条件。
排除标准
1.既往曾接受紫杉烷或c-Met抑制剂治疗晚期疾病。既往包含紫杉烷的方案作为辅助或新辅助治疗,假如在治疗后至少6个月出现复发,则允许这种情况;
2. 在剂量扩展阶段,合并存在恶性肿瘤或在最近3年内诊断的胃癌以外的恶性肿瘤,除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外。
3. 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3周内进行任何抗癌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激素疗法、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放疗或中药治疗,下列情况除外:● 激素替代治疗或口服避孕药● 在研究的第1天前接受针对骨转移的姑息放射治疗>2周
4. 首次用药前前两周内(贯叶连翘为3周)服用过CYP3A4的强诱导剂或抑制剂,或CYP1A2的强抑制剂。
5. 既往抗癌治疗的不良事件尚未恢复到CTC AE等级≤1,脱发除外。
6. 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
7. 已知有显著临床意义的肝病病史,包括病毒性肝炎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患者应排除;表面抗原阴性,核心抗体阳性患者应检测乙肝病毒DNA,如果DNA拷贝数超过正常值范围则不能入组) 或其它肝炎、目前酒精滥用或肝硬化。
8.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9. 妊娠(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或正在哺乳的女性。
10.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2级以上(含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11. 入选前6个月内有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卒中,或短暂性缺血性发作等疾病史,或有需要药物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史。
12. 当前正接受治疗剂量的华法林钠治疗。允许使用低分子量肝素(LMWH)。
13. 未经过手术和/或放射治疗的脑转移或脊髓压迫,或既往治疗过的CNS转移或脊髓压迫但没有证据表明病情稳定(临床稳定的影像学成像)≥ 14天。当前软脑膜转移。
14. 无法口服药物,既往手术史(进行过部分或全胃切除术的患者除外)或严重的胃肠道疾病如吞咽困难、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吸收。
15. 估计患者不能依从研究和随访程序。
16. 已知对紫杉烷类和/或沃利替尼片的任何成分或多西他赛制剂成分(如聚山梨酯80)过敏。
17. 2级以上的周围神经病变或2级伴有疼痛的周围神经病变;
18. 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患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者使患者处于治疗合并症高风险的情况;
19. 曾经接受过或正在接受任何针对c-Met的治疗(例如,但不限于克唑替尼,Onartuzumab)。
2. 在剂量扩展阶段,合并存在恶性肿瘤或在最近3年内诊断的胃癌以外的恶性肿瘤,除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外。
3. 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3周内进行任何抗癌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激素疗法、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放疗或中药治疗,下列情况除外:● 激素替代治疗或口服避孕药● 在研究的第1天前接受针对骨转移的姑息放射治疗>2周
4. 首次用药前前两周内(贯叶连翘为3周)服用过CYP3A4的强诱导剂或抑制剂,或CYP1A2的强抑制剂。
5. 既往抗癌治疗的不良事件尚未恢复到CTC AE等级≤1,脱发除外。
6. 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
7. 已知有显著临床意义的肝病病史,包括病毒性肝炎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患者应排除;表面抗原阴性,核心抗体阳性患者应检测乙肝病毒DNA,如果DNA拷贝数超过正常值范围则不能入组) 或其它肝炎、目前酒精滥用或肝硬化。
8.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9. 妊娠(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或正在哺乳的女性。
10.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2级以上(含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11. 入选前6个月内有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卒中,或短暂性缺血性发作等疾病史,或有需要药物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史。
12. 当前正接受治疗剂量的华法林钠治疗。允许使用低分子量肝素(LMWH)。
13. 未经过手术和/或放射治疗的脑转移或脊髓压迫,或既往治疗过的CNS转移或脊髓压迫但没有证据表明病情稳定(临床稳定的影像学成像)≥ 14天。当前软脑膜转移。
14. 无法口服药物,既往手术史(进行过部分或全胃切除术的患者除外)或严重的胃肠道疾病如吞咽困难、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吸收。
15. 估计患者不能依从研究和随访程序。
16. 已知对紫杉烷类和/或沃利替尼片的任何成分或多西他赛制剂成分(如聚山梨酯80)过敏。
17. 2级以上的周围神经病变或2级伴有疼痛的周围神经病变;
18. 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患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者使患者处于治疗合并症高风险的情况;
19. 曾经接受过或正在接受任何针对c-Met的治疗(例如,但不限于克唑替尼,Onartuzumab)。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沃利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00mg,口服,一日一次,600或800mg/天,用药时程:持续用药至患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疾病进展、死亡、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或研究者判断患者已不能从治疗中获益
中文通用名:沃利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00mg,口服,一日一次,600或800mg/天,用药时程:持续用药至患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疾病进展、死亡、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或研究者判断患者已不能从治疗中获益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性质评价时间:1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曲线下面积(AUC) 最大血浆浓度(Cmax) 清除率(CL/F) 分布容积(Vd/F) 其他参数,如累积率,消除半衰期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22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ORR、DCR、DoR和PFS评价时间:1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4-10-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4073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吕雪婷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11-03
- 申请人名称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40736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0115;CTR20132996;
- 药物名称
- 沃利替尼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胃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沃利替尼联合多西他赛治疗晚期胃癌患者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的Ib期、开放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沃利替尼联合多西他赛治疗晚期胃癌患者的安全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014-504-00CH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