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4075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在晚期结直肠癌患者中比较呋喹替尼联合最佳支持治疗(BSC)与安慰剂联合BSC的随机、双盲I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11-0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4-12-0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7-01-1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0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9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8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北京市 · 北京江苏 · 南通黑龙江 · 哈尔滨江苏 · 南京浙江 · 杭州吉林 · 长春广东 · 广州江苏 · 徐州江苏 · 常州安徽 · 合肥山东 · 青岛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湖南 · 长沙广东 · 深圳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李进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7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徐建明
- 南通市肿瘤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通 · 研究者:杨磊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 · 哈尔滨 · 研究者:白玉贤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南京八一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秦叔逵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钟海均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程颖
-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邓艳红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李薇
- 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周建凤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袁瑛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徐农
- 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 · 徐州 · 研究者:王红兵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束永前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潘宏铭
-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常州 · 研究者:吴昌平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沈琳
- 徐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江苏 · 徐州 · 研究者:孙三元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 · 合肥 · 研究者:陈振东
- 上海长征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王杰军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王理伟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徐瑞华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马冬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刘天舒
其余 4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 · 青岛 · 研究者:梁军
- 广西柳州市工人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 · 研究者:陈海辉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曹培国
-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中国 · 广东 · 深圳 · 研究者:王树滨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范颂华
- 申请人名称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范颂华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哈雷路917弄4号楼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进,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东安路270号
- 邮编
- 200032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0968;CTR20130969;CTR20130971;CTR20140396;CTR20140756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13-013-00CH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估呋喹替尼治疗二线或以上标准化疗失败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转移性结直肠腺癌(IV期),所有其他组织学类型都排除在外;
3.患者既往至少接受过二线标准化疗并失败。这些标准治疗方案中必须包含氟尿嘧啶类、奥沙利铂、伊立替康。治疗失败的定义为:治疗过程中或末次治疗后的3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或毒副作用不可耐受。注:a.每一线的治疗以至疾病进展为止,用药时间≥1个周期的一种或多种化疗药物b.允许前期进行辅助/新辅助治疗。如果辅助/新辅助治疗期间或者完成后6个月内出现复发或转移,则认为辅助/新辅助治疗是一个针对进展期疾病的一线前期全身化疗的失败c.允许既往抗肿瘤治疗方案使用过化疗联合西妥昔单抗或帕尼单抗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抑制剂或者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抑制剂等靶向药物。
4.过去4周内未进行过系统的化学治疗或放疗、免疫治疗、生物或激素治疗等抗肿瘤治疗;且从未接受过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VEGFR)抑制剂的治疗;
5.年龄在18-75岁(包含18岁和75岁);
6.体重在40Kg以上(包含40Kg);
7.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体力状况评分(ECOG PS)≤1(0-1);
8.心功能评价:左室射血分数需 ≥50%(超声心动检查);
9.明确有符合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要求的可测量病灶;
10.预期生存超过12周。
2.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转移性结直肠腺癌(IV期),所有其他组织学类型都排除在外;
3.患者既往至少接受过二线标准化疗并失败。这些标准治疗方案中必须包含氟尿嘧啶类、奥沙利铂、伊立替康。治疗失败的定义为:治疗过程中或末次治疗后的3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或毒副作用不可耐受。注:a.每一线的治疗以至疾病进展为止,用药时间≥1个周期的一种或多种化疗药物b.允许前期进行辅助/新辅助治疗。如果辅助/新辅助治疗期间或者完成后6个月内出现复发或转移,则认为辅助/新辅助治疗是一个针对进展期疾病的一线前期全身化疗的失败c.允许既往抗肿瘤治疗方案使用过化疗联合西妥昔单抗或帕尼单抗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抑制剂或者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抑制剂等靶向药物。
4.过去4周内未进行过系统的化学治疗或放疗、免疫治疗、生物或激素治疗等抗肿瘤治疗;且从未接受过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VEGFR)抑制剂的治疗;
5.年龄在18-75岁(包含18岁和75岁);
6.体重在40Kg以上(包含40Kg);
7.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体力状况评分(ECOG PS)≤1(0-1);
8.心功能评价:左室射血分数需 ≥50%(超声心动检查);
9.明确有符合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要求的可测量病灶;
10.预期生存超过12周。
排除标准
1.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或血小板计数<100×109/L, 或血红蛋白< 90g/L;不允许为达到入组标准而在入组前1周内输血;
2. 血清总胆红素超过1.5倍正常值上限(ULN)、谷丙转氨酶(ALT)及谷草转氨酶(AST)超过2.5倍ULN(以临床研究中心正常值为准);或伴肝转移患者ALT和/或AST超过5倍ULN;
3. 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min;
4. 单药不能控制的高血压,即单药治疗后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
5. 具有临床意义的电解质异常;
6. 尿蛋白检测2+或以上,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24h;
7.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NCI CTC AE>1级,不包括脱发和奥沙利铂引起的≤2级的神经毒性)、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或距离前一次抗癌治疗或手术的时间不足4周;
8. 受试者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既往有脑转移;
9. 入组时存在临床可检出的第二原发恶性肿瘤,或者在过去5年内出现过其它恶性肿瘤(已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10. 临床上有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如急性肺炎、乙肝或丙肝活动期等(既往有乙肝感染病史,无论是否服用药物控制,HBV DNA≥104 拷贝数或者≥2000IU/ml);
11. 吞咽困难或者已知药物吸收障碍的受试者;
12. 目前有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肠梗阻等消化道疾病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他状况;或者既往有肠穿孔、肠瘘史,而经手术治疗后未痊愈者;
13. 入选前6个月内有动脉血栓或深静脉血栓史,或入组前2个月内具有出血倾向证据或病史的患者,无论严重程度如何;
14. 入选前12个月内发生卒中事件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5. 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或凝血酶原时间(PT)超出1.5倍ULN(以临床试验研究中心正常值为准);
16. 皮肤伤口、手术部位、创伤部位、粘膜严重溃疡或骨折没有完全愈合;
17. 入选前6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或者冠脉搭桥术;或NYHA 2级及以上的心功能不全病人;
18.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者有妊娠可能的女性首次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
1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异常或依从性问题而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20.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
21. 既往4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2. 血清总胆红素超过1.5倍正常值上限(ULN)、谷丙转氨酶(ALT)及谷草转氨酶(AST)超过2.5倍ULN(以临床研究中心正常值为准);或伴肝转移患者ALT和/或AST超过5倍ULN;
3. 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min;
4. 单药不能控制的高血压,即单药治疗后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
5. 具有临床意义的电解质异常;
6. 尿蛋白检测2+或以上,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24h;
7.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NCI CTC AE>1级,不包括脱发和奥沙利铂引起的≤2级的神经毒性)、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或距离前一次抗癌治疗或手术的时间不足4周;
8. 受试者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既往有脑转移;
9. 入组时存在临床可检出的第二原发恶性肿瘤,或者在过去5年内出现过其它恶性肿瘤(已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10. 临床上有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如急性肺炎、乙肝或丙肝活动期等(既往有乙肝感染病史,无论是否服用药物控制,HBV DNA≥104 拷贝数或者≥2000IU/ml);
11. 吞咽困难或者已知药物吸收障碍的受试者;
12. 目前有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肠梗阻等消化道疾病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他状况;或者既往有肠穿孔、肠瘘史,而经手术治疗后未痊愈者;
13. 入选前6个月内有动脉血栓或深静脉血栓史,或入组前2个月内具有出血倾向证据或病史的患者,无论严重程度如何;
14. 入选前12个月内发生卒中事件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5. 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或凝血酶原时间(PT)超出1.5倍ULN(以临床试验研究中心正常值为准);
16. 皮肤伤口、手术部位、创伤部位、粘膜严重溃疡或骨折没有完全愈合;
17. 入选前6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或者冠脉搭桥术;或NYHA 2级及以上的心功能不全病人;
18.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者有妊娠可能的女性首次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
1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异常或依从性问题而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20.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
21. 既往4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5mg。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mg;
口服,一天一次,如果出现剂量调整至每次4mg或者3mg。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口服,一天一次,如果出现剂量调整至每次4mg或者3mg。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5mg。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mg; 口服,一天一次,如果出现剂量调整至每次4mg或者3mg。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5mg。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mg; 口服,一天一次,如果出现剂量调整至每次4mg或者3mg。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mg; 口服,一天一次,如果出现剂量调整至每次4mg或者3mg。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5mg。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mg; 口服,一天一次,如果出现剂量调整至每次4mg或者3mg。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安慰剂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安慰剂;口服,一天一次,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安慰剂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mg安慰剂;口服,一天一次,如果出现剂量调整至4mg或者3mg。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安慰剂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安慰剂;口服,一天一次,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安慰剂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mg安慰剂;口服,一天一次,如果出现剂量调整至4mg或者3mg。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安慰剂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安慰剂;口服,一天一次,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安慰剂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mg安慰剂;口服,一天一次,如果出现剂量调整至4mg或者3mg。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安慰剂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mg安慰剂;口服,一天一次,如果出现剂量调整至4mg或者3mg。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安慰剂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安慰剂;口服,一天一次,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安慰剂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5mg安慰剂;口服,一天一次,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安慰剂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mg安慰剂;口服,一天一次,如果出现剂量调整至4mg或者3mg。用药时程:3周停1周服用,4周为1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无法耐受或撤回知情。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入组结束7个月或出现280个OS事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入组结束后1个月或出现300个PFS事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入组结束后1个月或出现300个PFS事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入组结束后1个月或出现300个PFS事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缓解和疾病稳定的持续时间评价时间:入组结束后1个月或出现300个PFS事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4-10-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4075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范颂华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4-11-06
- 申请人名称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40758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0968;CTR20130969;CTR20130971;CTR20140396;CTR20140756
- 药物名称
- 呋喹替尼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结直肠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在晚期结直肠癌患者中比较呋喹替尼联合最佳支持治疗(BSC)与安慰剂联合BSC的随机、双盲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呋喹替尼治疗晚期结直肠癌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013-013-00CH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