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4076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IBI301在经治疗达客观缓解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进行的开放、剂量递增Ia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6-01-2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6-04-0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6-03-2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6-03-2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6-10-0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9~1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9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9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邱录贵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史晓梅
- 申请人名称
- 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史晓梅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中国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168号
- 联系人邮编
- 21512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邱录贵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02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IBI301A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3
- 版本日期
- 2016-01-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IBI301在经治疗达客观缓解的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单次给药的耐受性和安全性。
次要目的:
评价IBI301单次给药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特征(PK);
评价IBI301的药效学特征(PD);
评价IBI301的免疫原性。
次要目的:
评价IBI301单次给药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特征(PK);
评价IBI301的药效学特征(PD);
评价IBI301的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根据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为CD20阳性的初发或复发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2.经标准治疗按照非霍奇金淋巴瘤国际工作组标准(参见附件1)达到PR/CR的惰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或者CR/CRu的侵袭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3.年龄≥18岁且≤65岁;
4.在进行任何特定的研究操作之前,已经签署了知情同意书,而且有意愿依从研究方案的时间表和检测;
5.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包括: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红蛋白(HB)≥80 g/L、血小板(PLT)≥75×109/L;2)总胆红素水平≤1.5倍正常值的上限(ULN),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2.5倍ULN;3)血清肌酐水平≤1.5倍ULN;
6.东部肿瘤协作组量表的体力状态分数(ECOG PS)为0或1分(参见附件2);
7.既往抗肿瘤治疗已经终止(化疗停药至少4周以上或者利妥昔单抗或其他靶向治疗药物停药至少12周以上、放疗停止至少4周以上),并且化疗、手术、放疗或靶向治疗相关的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事件已经缓解到≤1级(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NCI-CTCAE)第4.03版的规定);
8.患者如果为男性,则必须为经手术节育的男性,或在研究期间以及研究药物停用后12个月内采用某种高效的避孕方法。患者如果是女性,则必须经节育手术、或处于绝经期或在研究期间以及研究药物停用后12个月内采取某种高效的避孕措施,并且在研究期间以及研究药物停用后12个月内避免哺乳;
9.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预期生存时间至少为6个月。
2.经标准治疗按照非霍奇金淋巴瘤国际工作组标准(参见附件1)达到PR/CR的惰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或者CR/CRu的侵袭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3.年龄≥18岁且≤65岁;
4.在进行任何特定的研究操作之前,已经签署了知情同意书,而且有意愿依从研究方案的时间表和检测;
5.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包括: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红蛋白(HB)≥80 g/L、血小板(PLT)≥75×109/L;2)总胆红素水平≤1.5倍正常值的上限(ULN),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2.5倍ULN;3)血清肌酐水平≤1.5倍ULN;
6.东部肿瘤协作组量表的体力状态分数(ECOG PS)为0或1分(参见附件2);
7.既往抗肿瘤治疗已经终止(化疗停药至少4周以上或者利妥昔单抗或其他靶向治疗药物停药至少12周以上、放疗停止至少4周以上),并且化疗、手术、放疗或靶向治疗相关的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事件已经缓解到≤1级(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NCI-CTCAE)第4.03版的规定);
8.患者如果为男性,则必须为经手术节育的男性,或在研究期间以及研究药物停用后12个月内采用某种高效的避孕方法。患者如果是女性,则必须经节育手术、或处于绝经期或在研究期间以及研究药物停用后12个月内采取某种高效的避孕措施,并且在研究期间以及研究药物停用后12个月内避免哺乳;
9.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预期生存时间至少为6个月。
排除标准
1.当前入组或在入组前28天内才退出某项有关研究药物或未批准使用的药物/器械的临床试验(本研究用的药物/设备之外的),或者同时入组了任何经判断在科学性或医学上与本研究不相容的其它类型的医学研究。参与调查性或观察性研究的患者有资格参与本研究;
2. 入组前14天内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的治疗;
3. 入组前28天内或计划进行活病毒疫苗接种患者;
4. 入组前28天内或计划行大手术患者,或者手术伤口未愈合患者;
5. 入组前28天接受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氢化泼尼松>10 mg/日的剂量或相当剂量其他药物);
6. 曾接受或计划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
7. 入组前6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和/或瘘管的病史;
8. 已知对单克隆抗体(mAb)治疗或利妥昔单抗过敏;
9. 患有严重疾病或病症,包括但不局限于:1)已知的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有关的疾病;2)处于活动期或临床控制不佳的严重感染(包括HBsAg阳性或HBcAb阳性患者);3)哮喘或肺间质病变或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4)入组前6个月内患有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或接受过心脏血管介入/手术治疗或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CHF;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 II-IV)或患有症状性或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5)经治疗后动脉收缩压≥140 mmHg或舒张压≥90 mmHg;6)急性或慢性低血压(<90/60 mmHg);7)中枢神经系统侵犯或颅脑神经病变的证据或病史;8)患有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征或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的病史;9)患有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肉芽肿血管炎或显微镜下多血管炎;10)患有肠梗阻,或患有以下疾病或有以下疾病的病史:炎性肠病或广泛肠切除(部分结肠切除或广泛小肠切除,并发慢性腹泻)、克罗恩氏病、溃疡性结肠炎或慢性腹泻;11)患者既往或当前患有恶性疾病,但以下除外: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子宫颈原位癌、或其它已经治愈且入组前至少3年内没有复发证据的血液系统肿瘤及实体肿瘤;12)可能会导致以下结果的其它既往史、急性或慢性疾病、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测值异常:增加研究参与或研究药物给药的相关风险,或者干扰研究结果的解读,而且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将患者列为不符合参加本研究的资格;
10.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2. 入组前14天内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的治疗;
3. 入组前28天内或计划进行活病毒疫苗接种患者;
4. 入组前28天内或计划行大手术患者,或者手术伤口未愈合患者;
5. 入组前28天接受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氢化泼尼松>10 mg/日的剂量或相当剂量其他药物);
6. 曾接受或计划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
7. 入组前6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和/或瘘管的病史;
8. 已知对单克隆抗体(mAb)治疗或利妥昔单抗过敏;
9. 患有严重疾病或病症,包括但不局限于:1)已知的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有关的疾病;2)处于活动期或临床控制不佳的严重感染(包括HBsAg阳性或HBcAb阳性患者);3)哮喘或肺间质病变或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4)入组前6个月内患有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或接受过心脏血管介入/手术治疗或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CHF;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 II-IV)或患有症状性或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5)经治疗后动脉收缩压≥140 mmHg或舒张压≥90 mmHg;6)急性或慢性低血压(<90/60 mmHg);7)中枢神经系统侵犯或颅脑神经病变的证据或病史;8)患有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征或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的病史;9)患有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肉芽肿血管炎或显微镜下多血管炎;10)患有肠梗阻,或患有以下疾病或有以下疾病的病史:炎性肠病或广泛肠切除(部分结肠切除或广泛小肠切除,并发慢性腹泻)、克罗恩氏病、溃疡性结肠炎或慢性腹泻;11)患者既往或当前患有恶性疾病,但以下除外: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子宫颈原位癌、或其它已经治愈且入组前至少3年内没有复发证据的血液系统肿瘤及实体肿瘤;12)可能会导致以下结果的其它既往史、急性或慢性疾病、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测值异常:增加研究参与或研究药物给药的相关风险,或者干扰研究结果的解读,而且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将患者列为不符合参加本研究的资格;
10.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IBI301):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125mg/m2,静脉输注,单次给药,低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IBI301):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375mg/m2,静脉输注,单次给药,中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IBI301):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500mg/m2,静脉输注,单次给药,高剂量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评价IBI301在经治疗达客观缓解的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单次给药的耐受性和安全性评价时间:85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评价时间:85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药效学特征评价时间:85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免疫原性评价时间:85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4-10-3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4-11-1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02-0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02-29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05-1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12017-12-2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4076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史晓梅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6-04-06
- 申请人名称
- 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40762
- 药物名称
- 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IBI301)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非霍奇金淋巴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IBI301在经治疗达客观缓解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进行的开放、剂量递增Ia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IBI301在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进行的开放、剂量递增Ia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CIBI301A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3
- 版本日期
- 2016-01-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