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5004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赛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注射用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有效性和安全性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01-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5-01-2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1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山东省 · 济南上海市 · 上海江苏省 · 南京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晋红中博士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 · 研究者:孙青博士
-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顾军博士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 · 研究者:顾恒博士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金岚芸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赛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金岚芸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300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晋红中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一号
- 邮编
- 10073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QRSTPP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价不同剂量强克用于治疗中、重度斑块型银屑病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65岁,男性或女性,中国人,亚洲人种;
2.同意在试验期间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3.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4.中、重度斑块型银屑病患者,银屑病程≥6个月(同时伴发银屑病性关节炎者也可入选);
5.筛查及首次给药时皮损面积至少≥体表面积的10%;
6.筛查及首次给药时银屑病面积和严重指数(PASI)至少为12;
7.以前至少接受过一次银屑病系统治疗或光疗,效果不理想;
8.符合下列结核病筛选标准:a 在筛选前无隐性或活动性结核病病史。 b 病史和/或体检未发现有活动性结核病的症状或体征。c 在首次研究用药前6周内,结核筛查检查符合本试验要求。
9.实验室筛选结果: a 血红蛋白≥110g/L 。 b 白细胞计数 ≥4.0 ×109 /L 。c 中性粒细胞≥1.5 ×109/L 。d 血小板 ≥100×109/L 。e 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或谷草转氨酶不超过正常值上限的1.5倍(正常值以各研究中心本院检验科正常值为准) 。f 血清肌酐不超过1.5 mg/dL (国际单位制:≤133 μmol/L)。
10.在首次研究用药前2周起至整个研究期间,愿意停止包括中医药、针灸在内的辅助治疗;
11.乙肝(HBV)筛查符合本试验要求;
12.体重≥60公斤。
2.同意在试验期间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3.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4.中、重度斑块型银屑病患者,银屑病程≥6个月(同时伴发银屑病性关节炎者也可入选);
5.筛查及首次给药时皮损面积至少≥体表面积的10%;
6.筛查及首次给药时银屑病面积和严重指数(PASI)至少为12;
7.以前至少接受过一次银屑病系统治疗或光疗,效果不理想;
8.符合下列结核病筛选标准:a 在筛选前无隐性或活动性结核病病史。 b 病史和/或体检未发现有活动性结核病的症状或体征。c 在首次研究用药前6周内,结核筛查检查符合本试验要求。
9.实验室筛选结果: a 血红蛋白≥110g/L 。 b 白细胞计数 ≥4.0 ×109 /L 。c 中性粒细胞≥1.5 ×109/L 。d 血小板 ≥100×109/L 。e 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或谷草转氨酶不超过正常值上限的1.5倍(正常值以各研究中心本院检验科正常值为准) 。f 血清肌酐不超过1.5 mg/dL (国际单位制:≤133 μmol/L)。
10.在首次研究用药前2周起至整个研究期间,愿意停止包括中医药、针灸在内的辅助治疗;
11.乙肝(HBV)筛查符合本试验要求;
12.体重≥60公斤。
排除标准
1.诊断为非斑块型银屑病(点滴型、红皮型或脓疱型银屑病);
2. 在首次研究用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TNF拮抗剂的治疗的患者;
3. 在首次研究用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其它生物制剂(如:抗CD4抗体或白介素2融合蛋白)治疗的患者;
4. 在首次研究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光疗或银屑病系统治疗(如:MTX、阿维A、环孢素、帕夫林、治疗银屑病相关的中药等)及系统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
5. 在首次研究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局部皮质类固醇治疗、维生素A或D类似物或蒽林(Anthralin)的患者;
6. 在首次研究用药前接受过任何研究药物治疗,该药物代谢不足7个半衰期;
7. 从研究药物首次给药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3个月内计划怀孕、正处于哺乳期或计划做父亲者;
8. 在筛选前有隐性或活动性肉芽肿性感染病史,包括组织胞浆菌病、球孢子菌病;
9. 筛选前6个月内患过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或机会性感染(如巨细胞病毒感 染、肺囊虫病、曲菌病);
10. 最近6周内有活动性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史或结核筛查结果不符合要求;
11. 在首次研究用药前6个月内,患严重感染(例如肝炎、肺炎、肾盂肾炎或败血症)、或现患感染正在使用静脉注射抗菌素;
12. 既往或现患慢性或复发性感染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慢性肾脏感染性疾病、慢性胸部感染性疾病(如支气管扩张)、副鼻窦炎、复发性泌尿道感染(如复发性肾盂肾炎、慢性非缓解性膀胱炎)、开放的、溢液性或感染性皮肤创口或溃疡;
1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14. 乙型肝炎病毒(HBV)筛查结果不符合要求;
15.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
16. 有已知脱髓鞘疾病如多发性硬化或视神经炎;
17. 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包括无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18. 有淋巴增生病史或征象:包括淋巴瘤或提示有淋巴增生性疾病可能的体征如大小、部位异常的淋巴结肿大或有临床意义的脾脏肿大病史;
19. 有严重的、进展性的或未控制的肾脏、肝脏、血液、胃肠、内分泌、肺部、心脏、神经、精神或脑部疾病的症状或体征;
20. 有恶性肿瘤现病史或既往史;
21. 有关节假体尚未被取出或替换;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该试验的其他情况。
2. 在首次研究用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TNF拮抗剂的治疗的患者;
3. 在首次研究用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其它生物制剂(如:抗CD4抗体或白介素2融合蛋白)治疗的患者;
4. 在首次研究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光疗或银屑病系统治疗(如:MTX、阿维A、环孢素、帕夫林、治疗银屑病相关的中药等)及系统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
5. 在首次研究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局部皮质类固醇治疗、维生素A或D类似物或蒽林(Anthralin)的患者;
6. 在首次研究用药前接受过任何研究药物治疗,该药物代谢不足7个半衰期;
7. 从研究药物首次给药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3个月内计划怀孕、正处于哺乳期或计划做父亲者;
8. 在筛选前有隐性或活动性肉芽肿性感染病史,包括组织胞浆菌病、球孢子菌病;
9. 筛选前6个月内患过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或机会性感染(如巨细胞病毒感 染、肺囊虫病、曲菌病);
10. 最近6周内有活动性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史或结核筛查结果不符合要求;
11. 在首次研究用药前6个月内,患严重感染(例如肝炎、肺炎、肾盂肾炎或败血症)、或现患感染正在使用静脉注射抗菌素;
12. 既往或现患慢性或复发性感染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慢性肾脏感染性疾病、慢性胸部感染性疾病(如支气管扩张)、副鼻窦炎、复发性泌尿道感染(如复发性肾盂肾炎、慢性非缓解性膀胱炎)、开放的、溢液性或感染性皮肤创口或溃疡;
1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14. 乙型肝炎病毒(HBV)筛查结果不符合要求;
15.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
16. 有已知脱髓鞘疾病如多发性硬化或视神经炎;
17. 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包括无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18. 有淋巴增生病史或征象:包括淋巴瘤或提示有淋巴增生性疾病可能的体征如大小、部位异常的淋巴结肿大或有临床意义的脾脏肿大病史;
19. 有严重的、进展性的或未控制的肾脏、肝脏、血液、胃肠、内分泌、肺部、心脏、神经、精神或脑部疾病的症状或体征;
20. 有恶性肿瘤现病史或既往史;
21. 有关节假体尚未被取出或替换;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该试验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冻干粉针剂:
用法用量:冻干粉针剂;规格25mg/瓶;每周2次,每次2瓶;每瓶用1ml注射用水溶解后皮下注射;用药时程:连续用药12周后改为每周1次,每次2瓶,再连续用药12周。 高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冻干粉针剂:
用法用量:冻干粉针剂;规格25mg/瓶;每周2次,每次1瓶;每瓶用1ml注射用水溶解后皮下注射;用药时程:连续用药12周后改为每周1次,每次2瓶,再连续用药12周。低剂量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冻干粉针剂
用法用量:冻干粉针剂;规格外观相当于25mg/瓶的试验药;每周2次,每次2瓶;每瓶用1ml注射用水溶解后皮下注射;用药时程:连续用药12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PASI比基线时至少改善75%的患者比例;评价时间:第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7 项,展开查看
- PASI比基线时至少改善50%的患者比例;评价时间:第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ASI比基线时至少改善90%的患者比例;评价时间:第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ASI比基线时至少改善50%的患者比例;评价时间:第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ASI比基线时至少改善75%的患者比例;评价时间:第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ASI比基线时至少改善90%的患者比例;评价时间:第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医生对病情的整体评估评分;评价时间:第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银屑病甲严重程度指数评分;评价时间:第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评分;评价时间:第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患者对病情的整体评估VAS评分;评价时间:第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医生对病情的整体评估评分;评价时间:第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银屑病甲严重程度指数评分;评价时间:第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评分;评价时间:第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患者对病情的整体评估VAS评分;评价时间:第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反应和事件发生的性质和频率评价时间:第1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中有临床意义的改变评价时间:第1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反应和事件发生的性质和频率评价时间:第24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中有临床意义的改变评价时间:第24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4-08-13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4-09-0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04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金岚芸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01-21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赛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049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冻干粉针剂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注射用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有效性和安全性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强克治疗中、重度斑块银屑病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QRSTPP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