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5025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b/II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Merck KGaA 默克雪兰诺(北京)医药研发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比较MSC联合吉非替尼和化疗治疗EGFR突变且吉非替尼获得性耐药的MET阳性晚期NSCLC患者的Ib/II期随机开放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7-11-2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05-0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5-07-20;国际:2014-02-0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5-07-20;国际:2015-04-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08-11;国际:2021-08-1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7(II)+3(Ib) 人;国际: 151(II)+21(Ib)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6 人;国际: 7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6 人;国际: 7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北京市 · 北京市上海市 · 上海市江苏省 · 南京市浙江省 · 杭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四川省 · 成都市吉林省 · 长春市Gyeonggi · do -SeoulChungcheongbuk · do -Cheongju-siJeollanam · do -Hwasun-gunGyeonggi · do -SuwonGyeonggi · do -Seongnam-siSingapore · SingaporeNegeri Sembilan · NilaiSelangor · SelangorKuala Lumpur · Kuala Lumpur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吴一龙
- 中国人民解放军307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刘晓晴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刘喆
- 上海胸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陆舜
- 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欧阳学农
- 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潘宏铭
- 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孟昭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于世英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余萍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贺龙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沂平
- 第三军医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周向东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方健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李薇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周建英
- Asan Medical CenterKorea, Republic of · Gyeonggi · do -Seoul · 研究者:Kim Sang-We
- Samsung Medical CenterKorea, Republic of · Gyeonggi · do -Seoul · 研究者:Park Keunchil
- 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 HospitalKorea, Republic of · Gyeonggi · do -Seoul · 研究者:Kim Dong-Wan
- Severance Hospital, Yonsei University Health SystemKorea, Republic of · Gyeonggi · do -Seoul · 研究者:Byoung Chul Cho
- Chungbuk National University HospitalKorea, Republic of · Chungcheongbuk · do -Cheongju-si · 研究者:Lee Ki Hyeong
- Chonnam National University Hwasun HospitalKorea, Republic of · Jeollanam · do -Hwasun-gun · 研究者:Kim Young-Chul
- 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Korea, St. Vincent's HospitalKorea, Republic of · Gyeonggi · do -Suwon · 研究者:Kim Hoon-Kyo
- 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Korea, Yeouido St. Mary's HospitalKorea, Republic of · Gyeonggi · do -Seoul · 研究者:Woo In Sook
- Gangnam Severance Hospital, Yonsei University Health SystemKorea, Republic of · Gyeonggi · do -Seoul · 研究者:Cho Jae Yong
其余 10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Korea University Anam HospitalKorea, Republic of · Gyeonggi · do -Seoul · 研究者:Shin Sang Won
- 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 Bundang HospitalKorea, Republic of · Gyeonggi · do -Seongnam-si · 研究者:Lee Jong-Seok
- National University HospitalSingapore · Singapore · Singapore · 研究者:Soo Ross Andrew
- National Cancer CentreSingapore · Singapore · Singapore · 研究者:Tan Shao Weng Daniel
- Raffles HospitalSingapore · Singapore · Singapore · 研究者:Lynette Ngo Su-Mien
- Nilai Cancer Institute (NCI Cancer Hospital)Malaysia · Negeri Sembilan · Nilai · 研究者:Kananathan Ratnavelu
- Beacon International Specialist Centre Sdn BhdMalaysia · Selangor · Selangor · 研究者:Ahmad Azura Rozila
- University Malaya Medical CentreMalaysia · Kuala Lumpur · Kuala Lumpur · 研究者:Liam Chong Kin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赵军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程颖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阮军
- 申请人名称
- Merck KGaA 默克雪兰诺(北京)医药研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阮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甲2号诺金中心写字楼25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1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吴一龙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21187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 广东省人民医院, 肿瘤中心肺科, 英东楼1楼
- 邮编
- 510080
- 单位名称
- 广东省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EMR200095-00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8.0版
- 版本日期
- 2017-11-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Ib:确定在MET的晚期NSCLC受试者中,MSC的II 期推荐剂量。
II:在EGFR突变且对吉非替尼一线治疗发生获得耐药性的T790M阴性、MET+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受试者中,以PFS评价 MSC2156119J联合吉非替尼二线治疗的有效性是否优于培美曲塞+顺铂。
II:在EGFR突变且对吉非替尼一线治疗发生获得耐药性的T790M阴性、MET+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受试者中,以PFS评价 MSC2156119J联合吉非替尼二线治疗的有效性是否优于培美曲塞+顺铂。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b/II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NSCLC,不考虑组织学亚型,吉非替尼治疗因毒性或依从性以外的原因失败; (Ib)
2.可获得新鲜或存档的治疗前肿瘤组织(不包括细针抽吸和细胞学样本)。对于曾接受过至少一次抗癌治疗的受试者,在最近的抗癌治疗失败与入组之间必须进行一次组织活检;(Ib)
3.MET+,由中心实验室确定,如c-Met 过表达,由IHC(如IHC2+或IHC3+)确定和/或c-Met 扩增,由ISH 确定;(Ib)
4.在任何研究特定的筛选程序前,须获得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的签名书面知情同意;(Ib)
5.男性或女性,年龄≥ 18 岁(如果当地法律认可的最小年龄大于 18 岁时,最小年龄应以当地法律规定为准)(Ib);
6.按照RECIST 1.1 版,有可测量病灶 (Ib);
7.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PS 为0 或1 (Ib)。
8.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主要组织类型为鳞状细胞的除外(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II);
9.EGFR 受体的活化突变(有文件证明,或由中心实验室确定);(II)
10.对一线EGFR-TKI治疗(包括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治疗)获得性耐药后的 EGFR T790M 状态(由中心实验室采用经过验证的 PCR 检查确定); T790M 阴性状态用于随机分组部分; T790M 阳性状态用于单组队列(仅限中国大陆研究中心)(II)
11.使用Jackman 标准(21)对一线EGFR-TKI治疗(包括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获得性耐药”,受试者必须满足下文定义的两个标准:a. 在疾病进展前最后30 天内一线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连续治疗过程中有疾病进展的放射学资料(更多信息请参考7.3节):i. 在一线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治疗时,仅有中枢神经系统(CNS)进展的证据并不认为发生了获得性耐药;b. 既往有客观临床获益,定义为开始一线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治疗后部分或完全放射学缓解或持久的SD(SD持续时间应> 6 个月)(II)
12.在记录对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获得性耐药(在入选标准 4 中定义)与入组之间须获得新鲜或存档的肿瘤组织(不包括细针抽吸和细胞学样本)(II)
13.MET+状态,由中心实验室确定,即c-Met 过表达由IHC(如IHC2+或IHC3+)确定和/或c-Met 扩增和/或c-Met GCN增加,二者均由ISH 确定(II)
14.在任何研究特定的筛选程序前,须获得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的签名书面知情同意;(II)
15.男性或女性,年龄≥ 18 岁(如果当地法律认可的最小年龄大于 18 岁时,最小年龄应以当地法律规定为准)。(II)
16.按照 RECIST 1.1 版,有可测量的病灶;(II)
17.ECOG 体力状况评分 0 或 1;(II)
18.适合接受培美曲塞+顺铂或培美曲塞+卡铂的双药化疗。(II)
19.接受一线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治疗的放射学PD 的证实与研究药物首次给药间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60 天。(II)
2.可获得新鲜或存档的治疗前肿瘤组织(不包括细针抽吸和细胞学样本)。对于曾接受过至少一次抗癌治疗的受试者,在最近的抗癌治疗失败与入组之间必须进行一次组织活检;(Ib)
3.MET+,由中心实验室确定,如c-Met 过表达,由IHC(如IHC2+或IHC3+)确定和/或c-Met 扩增,由ISH 确定;(Ib)
4.在任何研究特定的筛选程序前,须获得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的签名书面知情同意;(Ib)
5.男性或女性,年龄≥ 18 岁(如果当地法律认可的最小年龄大于 18 岁时,最小年龄应以当地法律规定为准)(Ib);
6.按照RECIST 1.1 版,有可测量病灶 (Ib);
7.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PS 为0 或1 (Ib)。
8.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主要组织类型为鳞状细胞的除外(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II);
9.EGFR 受体的活化突变(有文件证明,或由中心实验室确定);(II)
10.对一线EGFR-TKI治疗(包括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治疗)获得性耐药后的 EGFR T790M 状态(由中心实验室采用经过验证的 PCR 检查确定); T790M 阴性状态用于随机分组部分; T790M 阳性状态用于单组队列(仅限中国大陆研究中心)(II)
11.使用Jackman 标准(21)对一线EGFR-TKI治疗(包括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获得性耐药”,受试者必须满足下文定义的两个标准:a. 在疾病进展前最后30 天内一线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连续治疗过程中有疾病进展的放射学资料(更多信息请参考7.3节):i. 在一线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治疗时,仅有中枢神经系统(CNS)进展的证据并不认为发生了获得性耐药;b. 既往有客观临床获益,定义为开始一线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治疗后部分或完全放射学缓解或持久的SD(SD持续时间应> 6 个月)(II)
12.在记录对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获得性耐药(在入选标准 4 中定义)与入组之间须获得新鲜或存档的肿瘤组织(不包括细针抽吸和细胞学样本)(II)
13.MET+状态,由中心实验室确定,即c-Met 过表达由IHC(如IHC2+或IHC3+)确定和/或c-Met 扩增和/或c-Met GCN增加,二者均由ISH 确定(II)
14.在任何研究特定的筛选程序前,须获得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的签名书面知情同意;(II)
15.男性或女性,年龄≥ 18 岁(如果当地法律认可的最小年龄大于 18 岁时,最小年龄应以当地法律规定为准)。(II)
16.按照 RECIST 1.1 版,有可测量的病灶;(II)
17.ECOG 体力状况评分 0 或 1;(II)
18.适合接受培美曲塞+顺铂或培美曲塞+卡铂的双药化疗。(II)
19.接受一线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治疗的放射学PD 的证实与研究药物首次给药间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60 天。(II)
排除标准
1.脑和/或 CNS 症状性转移,采用抗癫痫药物无法控制,需要类固醇,除非在给予首剂试验治疗前4 周内接受治疗并且不使用类固醇的情况下疾病稳定至少 10 天;(Ib)
2. 既往癌症治疗相关毒性未恢复,且严重程度超过NCI-CTCAE(第 4.0 版)2 级;(Ib)
3. 估计的预期寿命<3 个月。(Ib)
4. 在首剂试验治疗前14 天内需要输血;(Ib)
5. 在首剂试验治疗前21 天内曾接受过化疗、生物疗法、放疗或其它试验用抗癌疗法(不包括局部病灶部位姑息放疗)。(Ib)
6. 血液学功能不足:(Ib) 血红蛋白< 8.5g/dL;中性粒细胞< 1.5 × 109/L;血小板< 100 × 109/L;
7. 肝功能不足:(Ib) 总胆红素> 1.5 ×正常上限(ULN); 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 3×ULN;对于肝转移受试者:总胆红素>1.5 × ULN; AST/ALT >5 × ULN
8. 患有间质性肺病;(Ib)
9. 肾功能不足: 根据血清肌酐≥ 1.5×ULN 证明的肾损伤,或通过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肌酐清楚率(CrCl)<60 mL/min(如果计算 CrCl<60 mL/min,研究者要求 24 小时 CrCl 用于证实。这种情况下,应排除 24 小时 CrCl<60 mL/min 受试者)CrCl (mL/min) = [140 –年龄(年) x 体重 (kg)] {女性受试者 x 0.85}/72 x 血清肌酐 (mg/dL)
10. 受试者正有急性胰腺炎和/或慢性胰腺炎药物史,伴随脂肪酶和/或淀粉酶升高、临床症状、和/或表明诊断的影像研究(仅限中国大陆受试者)。(Ib)
11. 心脏功能受损 (Ib) 按照超声心动图,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45%(无充血性心力衰竭[CHF]史时,不要求进行 LVEF 评估); 严重心律失常;不稳定型心绞痛;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I 和 IV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附录 E);在进入试验之前的最近 12 个月内存在心肌梗死; 心包积液;
12. 采用标准治疗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血压未稳定在<150/90 mmHg 以下)(Ib)
13. 吉非替尼给药的禁忌症;(Ib)
14. 肝纤维化/肝硬化史;(Ib)
15. 既往或目前有 NSCLC 以外的其它癌症病史,已接受治愈性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原位宫颈癌或其他接受治愈性治疗且至少 5 年无复发迹象的癌症除外。(Ib)
16. 存在吞咽困难、吸收障碍或其他慢性胃肠疾病、或可能防碍依从性和/或试验产品吸收的疾病病史;(Ib)
17. 试验治疗第1 天前28 天内进行过重大手术;(Ib)
18. 已知人免疫缺陷病毒阳性;(Ib)
19. 研究者认为可能会使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升高的物质滥用、活动性感染、其他急性或慢性身体或精神疾病或者实验室检查异常;(Ib)
20. 妊娠或哺乳的女性受试者,或不愿意或不能在从接受研究药物之前 2 周开始一直到接受末次研究药物之后 3 个月这一期间内采用高效节育/避孕方法预防怀孕的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高效避孕方法是指单独或合并的始终正确使用时失败率低(每年低于 1%)的方法(见附件N)。该项要求从首次给药前2周内开始,一直持续到接受末次治疗后3个月。(Ib)
21. 已知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Ib)
22. 无法律行为能力或法律行为能力不全;(Ib)
23. 主要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研究。(Ib)
24. 在随机分组/首次给药前30 天内参加过其它干预性临床试验(不包括仅参与以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作为研究药物的其他试验的受试者)。(Ib)
25. 如果受试者满足上文列出的任何一个 Ib 期排除标准,则没有资格入选II期研究。下文列出了几个附加排除标准,仅适用于II期。培美曲塞+顺铂或培美曲塞+卡铂给药的任何禁忌症。(II)
26. 使用化疗或任何其它药物进行过既往全身性抗癌治疗,不包括用于治疗晚期NSCLC 的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和阿法替尼(允许(新)辅助治疗目的的一个疗程化疗方案或用于 IIIa 阶段疾病一个疗程的化放疗) (II) ;
27. 既往接受过针对肝细胞生长因子(HGF)/c-Met 通路的其他药物的治疗。(II)
2. 既往癌症治疗相关毒性未恢复,且严重程度超过NCI-CTCAE(第 4.0 版)2 级;(Ib)
3. 估计的预期寿命<3 个月。(Ib)
4. 在首剂试验治疗前14 天内需要输血;(Ib)
5. 在首剂试验治疗前21 天内曾接受过化疗、生物疗法、放疗或其它试验用抗癌疗法(不包括局部病灶部位姑息放疗)。(Ib)
6. 血液学功能不足:(Ib) 血红蛋白< 8.5g/dL;中性粒细胞< 1.5 × 109/L;血小板< 100 × 109/L;
7. 肝功能不足:(Ib) 总胆红素> 1.5 ×正常上限(ULN); 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 3×ULN;对于肝转移受试者:总胆红素>1.5 × ULN; AST/ALT >5 × ULN
8. 患有间质性肺病;(Ib)
9. 肾功能不足: 根据血清肌酐≥ 1.5×ULN 证明的肾损伤,或通过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肌酐清楚率(CrCl)<60 mL/min(如果计算 CrCl<60 mL/min,研究者要求 24 小时 CrCl 用于证实。这种情况下,应排除 24 小时 CrCl<60 mL/min 受试者)CrCl (mL/min) = [140 –年龄(年) x 体重 (kg)] {女性受试者 x 0.85}/72 x 血清肌酐 (mg/dL)
10. 受试者正有急性胰腺炎和/或慢性胰腺炎药物史,伴随脂肪酶和/或淀粉酶升高、临床症状、和/或表明诊断的影像研究(仅限中国大陆受试者)。(Ib)
11. 心脏功能受损 (Ib) 按照超声心动图,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45%(无充血性心力衰竭[CHF]史时,不要求进行 LVEF 评估); 严重心律失常;不稳定型心绞痛;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I 和 IV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附录 E);在进入试验之前的最近 12 个月内存在心肌梗死; 心包积液;
12. 采用标准治疗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血压未稳定在<150/90 mmHg 以下)(Ib)
13. 吉非替尼给药的禁忌症;(Ib)
14. 肝纤维化/肝硬化史;(Ib)
15. 既往或目前有 NSCLC 以外的其它癌症病史,已接受治愈性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原位宫颈癌或其他接受治愈性治疗且至少 5 年无复发迹象的癌症除外。(Ib)
16. 存在吞咽困难、吸收障碍或其他慢性胃肠疾病、或可能防碍依从性和/或试验产品吸收的疾病病史;(Ib)
17. 试验治疗第1 天前28 天内进行过重大手术;(Ib)
18. 已知人免疫缺陷病毒阳性;(Ib)
19. 研究者认为可能会使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升高的物质滥用、活动性感染、其他急性或慢性身体或精神疾病或者实验室检查异常;(Ib)
20. 妊娠或哺乳的女性受试者,或不愿意或不能在从接受研究药物之前 2 周开始一直到接受末次研究药物之后 3 个月这一期间内采用高效节育/避孕方法预防怀孕的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高效避孕方法是指单独或合并的始终正确使用时失败率低(每年低于 1%)的方法(见附件N)。该项要求从首次给药前2周内开始,一直持续到接受末次治疗后3个月。(Ib)
21. 已知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Ib)
22. 无法律行为能力或法律行为能力不全;(Ib)
23. 主要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研究。(Ib)
24. 在随机分组/首次给药前30 天内参加过其它干预性临床试验(不包括仅参与以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作为研究药物的其他试验的受试者)。(Ib)
25. 如果受试者满足上文列出的任何一个 Ib 期排除标准,则没有资格入选II期研究。下文列出了几个附加排除标准,仅适用于II期。培美曲塞+顺铂或培美曲塞+卡铂给药的任何禁忌症。(II)
26. 使用化疗或任何其它药物进行过既往全身性抗癌治疗,不包括用于治疗晚期NSCLC 的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和阿法替尼(允许(新)辅助治疗目的的一个疗程化疗方案或用于 IIIa 阶段疾病一个疗程的化放疗) (II) ;
27. 既往接受过针对肝细胞生长因子(HGF)/c-Met 通路的其他药物的治疗。(II)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MSC2156119J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为100mg片和25mg片; 每日一次,进食后口服;I期:第一剂量组每次300mg;第二剂量组每次500mg;II期:每次500mg。
中文通用名:吉非替尼片, 英文名Gefitinib, 商品名 Iressa: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为250mg;每日一次,进食后口服;与试验药MSC2156119J合用;每次250毫克。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培美曲塞,英文名Pemetrexed, 商品名Almita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为500mg/瓶,静脉滴注;21天给药一次,21天为一周期,每周期第一天给药,剂量为每平方米体表面积给予500毫克,静脉滴注时间超过十分钟
中文通用名:顺铂,英文名Cisplatin,非专利药无商品名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为50mg/50ml;静脉滴注;21天给药一次,21天为一周期,每周期仅第一天,培美曲塞滴注完成后约30分钟给药;剂量为每平方米体表面积给予75毫克,静脉滴注时间超过120分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I期:受试者在第一个周期(即,首次试验药物给药之后21 天)内至少出 现1 例DLT 的发生率;评价时间:SMC会议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期:其他 不良事件(AE)的类型和发生率。评价时间:SMC会议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期:随机分组部分无进展生存期(PFS),由研究者/研究中心放射科医生按照RECIST 1.1 版进行评估评价时间:最终分析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4 项,展开查看
- 药物暴露量;评价时间:最终分析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按照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常见术语标准(NCI-CTCAE,4.0 版〕分级的治疗中发生的不良事件(TEAEs)、毒性的发生率与类 型;治疗相关TEAEs,严重AEs(SAEs),治疗相关SAEs,毒性 等级≥ 3 级的TEAEs,≥ 3 级的治疗相关TEAEs,以及导致永久性治 疗中止的TEAEs;评价时间:最终分析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末次给予研究药物之后30(±3)天内的死亡发生率和死亡原因;评价时间:最终分析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根据NCI-CTCAE(4.0 版)分级的安全性实验室检查;评价时间:最终分析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12 导联心电图(ECG)改变、体格检查(包括体重改 变)和ECOG 体力状况。评价时间:最终分析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在II 期随机分组部分中IRC 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最终分析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在II 期单组队列中研究者和IRC 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最终分析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是指在II 期随机分组部分/II 期单组队列中从随机分 组/试验治疗的首次服药到死亡的时间(单位:月);评价时间:最终分析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K( 仅Ib 期):AUC0-t, 、AUC0-tau 、Cmax 、Cavg 、Cmin 、 tmax、AUC0-∞、CL/F、Vz/F、Vss/F、λz 和t1/2(如果适用);评价时间:最终分析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将采用EORTC QLQ-C30(3.0 版)和LCSS 问卷评估健康相关生活 质量(HRQoL)终点(仅II 期)。评价时间:最终分析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基于RECIST 1.1 版,通过客观缓解率(OR)和疾病控制率表示的肿瘤应答;评价时间:最终分析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相关 SAEs,毒性等级≥ 3 级的 TEAEs,≥ 3 级的治疗相关 TEAEs,以及导致永久性治疗中止的 TEAEs;评价时间:最终分析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疾病控制是指从随机分组/首次接受试验治疗之日到首次出现 PD 期间的、按照当地影像学评估属于最佳总体缓解的 CR、PR 或 SD。如果是 SD 的情况,在进入研究并在随机分组/首次接受试验治疗以后的 42 天之内,测量结果必须至少有一次符合 SD 标准。评价时间:最终分析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基于 RECIST 1.1 版,通过客观缓解(OR)和疾病控制所表示的肿瘤缓解。OR 是指从随机分组/ 首次接受试验治疗到首次出现 PD 期间的、按照当地影像学评估属于最佳 CR 或 PR。缓解不需要按照 RECIST 1.1 版确认;评价时间:最终分析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5-03-30
-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5-05-13
-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5-12-09
-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3-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2-01-0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25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阮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05-08
- 申请人名称
- Merck KGaA/默克雪兰诺(北京)医药研发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252
- 药物名称
- MSC2156119J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治疗晚期的非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比较MSC联合吉非替尼和化疗治疗EGFR突变且吉非替尼获得性耐药的MET阳性晚期NSCLC患者的Ib/II期随机开放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Tepotinib(MSC2156119J )联合吉非替尼对比化疗治疗EGFR-TKI获得耐药的 MET 阳性NSCLC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EMR200095-00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8.0版
- 版本日期
- 2017-11-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