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5039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血液与造血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协和发酵麒麟株式会社 PATHEON ITALIA S.p.A.,Monza Operations 协和发酵麒麟株式会社高崎工厂 协和发酵麒麟(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在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受试者中评价注射用罗米司亭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的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08-1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5-10-2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7-08-0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北京市 · 北京四川 · 成都江苏 · 无锡河南 · 郑州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研究者:杨仁池
- 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胡蓓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 · 成都 · 研究者:郑莉
- 无锡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无锡 · 研究者:贺晴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周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高锋
- 申请人名称
- 协和发酵麒麟株式会社 PATHEON ITALIA S.p.A.,Monza Operations 协和发酵麒麟株式会社高崎工厂 协和发酵麒麟(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高锋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970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杨仁池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02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531-CN0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1) 分析注射用罗米司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2) 依据血小板计数的变化,评估注射用罗米司亭的药效学特征。
3) 在中国的 ITP 受试者中评估注射用罗米司亭皮下给药的初步安全性。
2) 依据血小板计数的变化,评估注射用罗米司亭的药效学特征。
3) 在中国的 ITP 受试者中评估注射用罗米司亭皮下给药的初步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知情同意书签署前已经诊断为 ITP 至少 6 个月的患者。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岁且不超过 70 岁患者。
3.既往接受脾切除治疗无效或复发的患者,或未曾接受脾切除但先前已经接受过至少 1 种 ITP 治疗,治疗后无效或复发的患者。(但是,rHuTPO 或者其他的有 MPL 刺激作用的 药物除外)。
4.筛选期内预定访视中 3 次血小板计数均<30×109/L。
5.根据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标准为 0-2 的患者。
6.筛选期间血红蛋白值应≥10.0 g/d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 x 109/L。
7.筛选期间血清肌酐浓度≤2mg/dL (176.8μmol/L)。筛选期间总胆红素≤正常值范围上 限的 1.5 倍,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正常值范围上 限的 3 倍。
8.在临床试验实施前,必须获得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岁且不超过 70 岁患者。
3.既往接受脾切除治疗无效或复发的患者,或未曾接受脾切除但先前已经接受过至少 1 种 ITP 治疗,治疗后无效或复发的患者。(但是,rHuTPO 或者其他的有 MPL 刺激作用的 药物除外)。
4.筛选期内预定访视中 3 次血小板计数均<30×109/L。
5.根据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标准为 0-2 的患者。
6.筛选期间血红蛋白值应≥10.0 g/d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 x 109/L。
7.筛选期间血清肌酐浓度≤2mg/dL (176.8μmol/L)。筛选期间总胆红素≤正常值范围上 限的 1.5 倍,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正常值范围上 限的 3 倍。
8.在临床试验实施前,必须获得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有骨髓干细胞异常史或观察到除 ITP 患者特有改变之外的其它骨髓异常的患者。
2. 有活动性恶性肿瘤既往史(除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以外)的患者(知情同意书 签署前 5 年内未治疗或未复发的患者除外)。
3. 曾被诊断为动脉血栓病(例如脑血栓、短暂性大脑缺血性发作或心肌梗塞)的患者; 有静脉血栓病(例如深静脉血栓病、肺栓塞)既往史或并发症的患者。或筛选开始时正在 使用抗凝剂或抗血小板药物的患者。
4. 曾被诊断为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的患者或其它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
5. 知情同意书签署前 4 周内,接受过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在首次筛选访视前至少4周已经接受了稳定计量口服糖皮质激素的患者除外), 或知情同意书签署前 2 周 内接受过其他 ITP 药物治疗(包括急救治疗)的患者。
6. 知情同意书签署前 12 周内接受过脾切除术的患者。
7. 使用过艾曲波帕、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rHuTPO)或其他具有 MPL 刺激作用的药物 的患者。
8. 知情同意书签署前 4 周内接受过造血生长因子制剂(例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巨 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红细胞生成素、白介素-11)的患者。
9. 知情同意书签署前 8 周内接受过抗恶性肿瘤药(例如:环磷酰胺、6-巯嘌呤、长春新 碱、长春碱、干扰素-α)的患者。
10. 知情同意书签署前 14 周内接受过抗体药物(例如:利妥昔单抗等)的患者。
11. 知情同意书签署前 4 周内参加试验药物或试验器械的临床研究的患者。
12.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患者。
13. 研究者判定未采用充分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
14. 有严重药物过敏反应的患者。
15. 有违反研究方案顾虑的患者。
16. 主要研究者或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患者。
17. 凝血功能的实验室检查显示凝血酶原时间(PT), 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PT- INR) 及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值超出正常参考值范围的 20%;或有 ITP 以外的 出凝血异常病史。
18. 知情同意书签署前 1 周内接受任何以提高血小板为目的的中草药或营养补充剂,除维 生素补充剂和矿物质补充剂。
19.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的检查结果为阳性。
2. 有活动性恶性肿瘤既往史(除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以外)的患者(知情同意书 签署前 5 年内未治疗或未复发的患者除外)。
3. 曾被诊断为动脉血栓病(例如脑血栓、短暂性大脑缺血性发作或心肌梗塞)的患者; 有静脉血栓病(例如深静脉血栓病、肺栓塞)既往史或并发症的患者。或筛选开始时正在 使用抗凝剂或抗血小板药物的患者。
4. 曾被诊断为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的患者或其它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
5. 知情同意书签署前 4 周内,接受过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在首次筛选访视前至少4周已经接受了稳定计量口服糖皮质激素的患者除外), 或知情同意书签署前 2 周 内接受过其他 ITP 药物治疗(包括急救治疗)的患者。
6. 知情同意书签署前 12 周内接受过脾切除术的患者。
7. 使用过艾曲波帕、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rHuTPO)或其他具有 MPL 刺激作用的药物 的患者。
8. 知情同意书签署前 4 周内接受过造血生长因子制剂(例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巨 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红细胞生成素、白介素-11)的患者。
9. 知情同意书签署前 8 周内接受过抗恶性肿瘤药(例如:环磷酰胺、6-巯嘌呤、长春新 碱、长春碱、干扰素-α)的患者。
10. 知情同意书签署前 14 周内接受过抗体药物(例如:利妥昔单抗等)的患者。
11. 知情同意书签署前 4 周内参加试验药物或试验器械的临床研究的患者。
12.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患者。
13. 研究者判定未采用充分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
14. 有严重药物过敏反应的患者。
15. 有违反研究方案顾虑的患者。
16. 主要研究者或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患者。
17. 凝血功能的实验室检查显示凝血酶原时间(PT), 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PT- INR) 及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值超出正常参考值范围的 20%;或有 ITP 以外的 出凝血异常病史。
18. 知情同意书签署前 1 周内接受任何以提高血小板为目的的中草药或营养补充剂,除维 生素补充剂和矿物质补充剂。
19.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的检查结果为阳性。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罗米司亭:
用法用量:冻干制剂;规格:250ug;皮下注射,一天一次,在第1天,第8天,分成1,3 和 6μg/kg、三个固定剂量组给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罗米司亭:
用法用量:冻干制剂;规格:250ug;皮下注射;一天一次,在第1天,第8天,1ug/kg;低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罗米司亭:
用法用量:冻干制剂;规格:250ug;皮下注射;一天一次,在第1天,第8天,3ug/kg;高剂量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所有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包括抗药抗体的评估。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6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评价给药后的各时点的血小板计数、血小板计数的峰值、达峰时间,比较血 小板的峰值和基线间的绝对值的变化和倍数的变化,评价第 8、11、15 天的血小板计数和 基线*间的绝对值的变化和倍数的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的第8、11、15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在 ITP 受试者在罗米司亭皮下给药后的血清浓度和药代动力学(PK)参数。评价时间:在首次给药前和给药后的 4,8,12,24,36,48,72,96,168 小时(第二次给药前)和第 11、15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5-08-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39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高锋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08-17
- 申请人名称
- 协和发酵麒麟株式会社/PATHEON ITALIA S.p.A.,Monza Operations/协和发酵麒麟株式会社高崎工厂/协和发酵麒麟(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394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罗米司亭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慢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试验专业题目
- 在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受试者中评价注射用罗米司亭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的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罗米司亭在患者身上的 I/II 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531-CN0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