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5048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合肥天麦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预混30/70)在中国2型或1型糖尿病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07-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5-06-0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6-02-2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3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吕朝晖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左鹏
- 申请人名称
- 合肥天麦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左鹏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59号院中坤大厦1109
- 联系人邮编
- 10004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潘长玉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301医院住院楼
- 邮编
- 100853
- 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TBL140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价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预混30/70)在中国2型或1型糖尿病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开始研究前,自愿签署ICF;
2.年龄在18至75周岁(含),男女不限;
3.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诊断标准(1999年)的1型或2型糖尿病患者,病程在3个月以上;
4.对于1型糖尿病患者,在筛选访视时必须正在接受bid的预混胰岛素治疗方案,且剂量稳定3个月以上;
5.对于2型糖尿病患者,筛选前正在接受bid预混胰岛素治疗方案且已使用至少3个月者,可联合或不联合OAD(限二甲双胍以及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且筛选前使用的OAD及预混胰岛素用药剂量须保持稳定(胰岛素量变化控制在±10%范围内)至少1个月;或筛选前生活方式干预或及一种至两种口服降糖药(仅限使用二甲双胍≥1000mg/d、α-糖苷酶抑制剂≥150mg/d)治疗3个月以上,但血糖仍控制不佳者,经研究者判断适合接受bid预混胰岛素治疗方案;
6.体重指数(BMI)≥18 kg/m2并≤35 kg/m2(BMI=体重/身高2[kg/m2]);
7.HbA1c≥7.5%并≤13.5%。
2.年龄在18至75周岁(含),男女不限;
3.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诊断标准(1999年)的1型或2型糖尿病患者,病程在3个月以上;
4.对于1型糖尿病患者,在筛选访视时必须正在接受bid的预混胰岛素治疗方案,且剂量稳定3个月以上;
5.对于2型糖尿病患者,筛选前正在接受bid预混胰岛素治疗方案且已使用至少3个月者,可联合或不联合OAD(限二甲双胍以及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且筛选前使用的OAD及预混胰岛素用药剂量须保持稳定(胰岛素量变化控制在±10%范围内)至少1个月;或筛选前生活方式干预或及一种至两种口服降糖药(仅限使用二甲双胍≥1000mg/d、α-糖苷酶抑制剂≥150mg/d)治疗3个月以上,但血糖仍控制不佳者,经研究者判断适合接受bid预混胰岛素治疗方案;
6.体重指数(BMI)≥18 kg/m2并≤35 kg/m2(BMI=体重/身高2[kg/m2]);
7.HbA1c≥7.5%并≤13.5%。
排除标准
1.在筛选前4周内曾参加过其他临床研究;
2. 在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非bid预混胰岛素方案的任何其他胰岛素;
3. 在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胰岛素增敏剂,如噻唑烷二酮(TZD)、胰岛素促泌剂(如磺酰脲类)、二肽基肽酶IV抑制剂(DPP-4)、人胰高血糖素样肽-1受体激动剂(GLP-1);
4. 在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糖皮质激素治疗或者在研究期间将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不包括外用或吸入制剂);
5. 在筛选前发生过反复发作性低血糖事件(研究者判断);
6. 每日胰岛素总剂量≥1.4 IU/kg;
7. 活动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需要用激光或外科治疗者;
8. 肝、肾功能受损(参考所在的研究中心实验室检查正常值范围),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又名谷丙转氨酶)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又名谷草转氨酶)>2.5倍正常值上限(ULN);血清肌酐>1.5倍ULN;
9. 患有以下心脏疾病:a) 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III级或IV级);b) 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c) 筛选前6个月内有心肌梗塞史、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冠状动脉支架植入史;d) 未控制的或重度心律失常;
10. 经治疗无法控制/未经治疗过的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8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
11. 在筛选前6个月内曾患过出血性脑卒中、缺血性脑卒中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性疾病;
12. 在筛选前6个月内曾患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
13. 经研究者认为任何可能干扰研究评估的合并疾病,包括精神疾病、免疫系统疾病、内分泌性疾病、恶性肿瘤、胰腺疾病、活动性肺结核等疾病;
14. 在过去5年内有滥用药物史或酒精依赖史;
15.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有关的赋形剂过敏;
16. 正在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妊娠、或判断为未使用足够的避孕措施(足够的避孕措施是指宫内节育器、口服避孕药及阻碍措施)的育龄妇女;
17. 不能够依从研究者决定的胰岛素治疗方案和糖尿病饮食;
18. 不愿意或不能够进行血糖自我监测;
19.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本试验的患者。
2. 在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非bid预混胰岛素方案的任何其他胰岛素;
3. 在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胰岛素增敏剂,如噻唑烷二酮(TZD)、胰岛素促泌剂(如磺酰脲类)、二肽基肽酶IV抑制剂(DPP-4)、人胰高血糖素样肽-1受体激动剂(GLP-1);
4. 在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糖皮质激素治疗或者在研究期间将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不包括外用或吸入制剂);
5. 在筛选前发生过反复发作性低血糖事件(研究者判断);
6. 每日胰岛素总剂量≥1.4 IU/kg;
7. 活动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需要用激光或外科治疗者;
8. 肝、肾功能受损(参考所在的研究中心实验室检查正常值范围),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又名谷丙转氨酶)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又名谷草转氨酶)>2.5倍正常值上限(ULN);血清肌酐>1.5倍ULN;
9. 患有以下心脏疾病:a) 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III级或IV级);b) 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c) 筛选前6个月内有心肌梗塞史、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冠状动脉支架植入史;d) 未控制的或重度心律失常;
10. 经治疗无法控制/未经治疗过的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8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
11. 在筛选前6个月内曾患过出血性脑卒中、缺血性脑卒中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性疾病;
12. 在筛选前6个月内曾患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
13. 经研究者认为任何可能干扰研究评估的合并疾病,包括精神疾病、免疫系统疾病、内分泌性疾病、恶性肿瘤、胰腺疾病、活动性肺结核等疾病;
14. 在过去5年内有滥用药物史或酒精依赖史;
15.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有关的赋形剂过敏;
16. 正在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妊娠、或判断为未使用足够的避孕措施(足够的避孕措施是指宫内节育器、口服避孕药及阻碍措施)的育龄妇女;
17. 不能够依从研究者决定的胰岛素治疗方案和糖尿病饮食;
18. 不愿意或不能够进行血糖自我监测;
19.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本试验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预混30/70):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3mL:300IU(笔芯);早餐前和晚餐前30分钟皮下注射,每日2次;起始剂量为0.3IU/kg/天,用药时程:连续用药12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英文名:Mixed Protamine Zinc Recombinant Human Insulin Injection;商品名:优泌林70/30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3mL:300IU(笔芯);早餐前和晚餐前30分钟皮下注射,每日2次;起始剂量为0.3IU/kg/天,用药时程:连续用药12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HbA1c较基线值的改变评价时间:连续用药12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静脉HbA1c≤6.5%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连续用药12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静脉HbA1c<7.0%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连续用药12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静脉空腹血糖较基线值的改变;评价时间:连续用药12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静脉餐后2小时血糖较基线值的改变。评价时间:连续用药12周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严重不良事件和不良事件包括低血糖事件发生率、过敏反应(局部注射过敏反应和全身性过敏);评价时间:连续用药12周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治疗前后体格检查和生命体征的变化:体重、血压、心率、心电图;评价时间:连续用药12周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常规安全性参数(血尿常规及生化检查)评价时间:连续用药12周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5-03-26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5-05-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48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左鹏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07-14
- 申请人名称
- 合肥天麦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485
- 药物名称
- 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预混30/70)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型或2型糖尿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预混30/70)在中国2型或1型糖尿病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 试验通俗题目
- 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预混30/70)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TBL140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