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150540 快照:主动终止 II期

AT-101治疗复发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的II期临床研究

研究药物
AT-101
适应症
复发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17-08-28
登记地点
北京市 · 北京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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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150540
快照状态
主动终止
状态阶段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II期
研究类型
安全性与有效性
疾病领域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申请人
江苏亚盛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AT-101治疗复发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的一项开放性、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17-11-23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7-08-28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7-10-20;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7-10-22;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国内:2021-04-20;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0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6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因江苏亚盛医药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战略调整。)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李文斌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翟一帆
申请人名称
江苏亚盛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翟一帆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江苏泰州市药城大道1号1幢102室
联系人邮编
2253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李文斌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铁医路10号
邮编
100038
单位名称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相关登记号
CTR20150541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APG-CS-206
方案最新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17-11-2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AT-101治疗复发GBM患者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估AT-101治疗复发性GBM患者的总生存期(OS);评估AT-101治疗复发性GBM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估AT-101治疗复发性GBM患者的总体客观缓解率(ORR)(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疾病控制率(DCR)(CR+PR+SD ≥ 6周)、疗效持续时间(DOR)。
探索性目的:探索Bcl-2家族蛋白表达状态、MGMT基因甲基化状态与临床疗效的相关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任何试验指定的程序前签署。
2.男性或未怀孕的女性患者,年龄 ≥ 18岁。
3.经活检或手术组织病理学诊断为幕上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GBM)且经放射治疗 ± 化疗后进展或复发性患者。先前为低级别神经胶质瘤的患者经放射治疗 ± 化疗后进展且活检发现具有GBM的患者也可入组本研究。
4.患者必须具有病理学专家完成和签署的肿瘤组织报告。
5.患者必须具有可测量的进展或复发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在开始治疗前14天内进行MRI或CT检查)。
6.患者必须已从先前治疗的毒性反应中恢复。必须距最近的放射治疗结束至少3个月,必须距不含亚硝基脲的化疗方案结束至少3周,以及必须距含亚硝基脲的化疗方案结束至少6周。注意:对于非细胞毒性药物,若患者已从所有与药物相关的毒性反应中完全恢复,可在停止这个药物(例如:西乐葆,沙利度胺等)2周后开始治疗。对于细胞毒性试验药物,必须至少在患者入组本研究前3周以上。
7.KPS评分≥60。
8.实验室化验指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血液学功能:嗜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ANC) ≥ 1.5 × 109/L,血红蛋白 ≥ 90 g/L,血小板计数 ≥ 100 × 109/L。 肾脏和肝脏功能:血清肌酐 ≤ 1.5倍正常值上限(ULN)[如果血清肌酐 > 1.5 × ULN,24小时肌酐清除率必须 ≥ 50 mL/min(附件4)]。总胆红素 ≤ 1.5 × 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 ≤ 2.5 × ULN。
9.在筛选期间,患者的以下实验室检查数值必须WNL(在正常范围之内)或使用补充剂纠正至正常范围之内:钾;磷;总钙。
10.育龄妇女的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推荐治疗剂量的AT-101对发育中的人类胎儿的作用未知。由于这个原因以及因Bcl-2抑制剂有致畸的潜能,育龄妇女和男性必须同意在进入研究前,参加研究期间,以及AT-101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激素避孕法或屏障避孕法;节欲)。
11.简易精神状态检查量表(MMSE)评分 ≥ 15。
12.预计生存期至少12周。
13.患者必须能够口服研究药物。
14.患者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排除标准
1.患者伴随严重的感染或内科疾病,导致患者不能参与研究或影响对方案的依从性。包括但不限于: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 > 150mmHg和/或舒张压 > 100mmHg)或具有临床意义(例如活动性)的心血管疾病,如脑血管意外(本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本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不稳定心绞痛、纽约心脏协会(NYHA附件3)分级为Ⅱ级或以上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严重心率失常不能用药物控制或对试验治疗有潜在影响者。
2. 妊娠或哺乳期,或期待在本研究计划期间内怀孕的患者。
3. 既往接受过棉酚或AT-101治疗,或已知或怀疑对研究药物过敏的患者。
4.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受试者接受过化疗、放疗、单克隆抗体或其他研究药物的治疗。允许伴随类固醇治疗。备注:对于半衰期短的小分子靶向治疗,必须经过5个半衰期;对于中药,必须停药≥7天,方可纳入本研究。
5. 既往或伴随恶性肿瘤的患者,除经过充分治疗的原位癌或皮肤基底细胞癌。已治愈 ≥ 5年的患者(任何既往恶性肿瘤)可纳入本研究。
6. 患有 ≥ NCI-CTCAE 4.0版2级的感觉神经病。
7. 患有 > 2级(NCI-CTCAE 4.03版)症状性高钙血症患者。
8. 正在服用铁补充剂的患者。
9. 患有任何影响吞服药片的疾病(例如:胃肠道疾病导致不能口服药物或需要静脉营养,先前的外科治疗影响吸收,或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的患者。
10. 患有吸收障碍综合征,显著影响胃肠道功能的疾病,或切除了胃或小肠的患者。患有溃疡性结肠炎,炎性肠道疾病,或不完全或完全性小肠梗阻的患者也被排除。
11. 确定HbsAg \ 抗HCV \ 抗HIV1/2及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的患者。
12. 正在接受细胞色素P450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物(EIADs;例如:苯妥英钠,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普里米酮,奥卡西平)治疗的患者。
13. 正在接受已知能够影响或有可能影响AT-101的活性或药代动力学的任何其他药物或物质的患者,将由主要研究者审核他们的病例后决定其入组资格。
14. 需要常规使用造血生长因子(包括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或白介素-11)或血小板输注来保持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或血小板计数超过参加研究所需阈值者。
15. 采用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的患者不符合本研究,因为可能与AT-101有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另外,在进行骨髓抑制治疗时,可能会增加这些患者的致命性感染的风险。必要时,将在接受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患者中进行适当的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T-101: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20mg/次,每天一次口服,每周期第1-21天连续服用,28天为1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死亡或无法耐受的不良事件或患者退出研究。

中文通用名:AT-101: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20mg/次,每天一次口服,每周期第1-21天连续服用,28天为1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死亡或无法耐受的不良事件或患者退出研究。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不良事件(AE)的发生率和类型,具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测或生命体征异常,以及心电图(ECG)改变。评价时间:从筛选(开始治疗前14天内)至最后一次用药后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1.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疾病进展前每8周1次,疾病进展后每2个月1次随访生存状况,直至死亡或受试者退出研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2. 总体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筛选,每个奇数周期第1天服药前5天内,研究结束(距最后1次MRI/CT扫描超过4周时),随访期每8周1次直至疾病进展或由任何原因导致死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3. 疾病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筛选,每个奇数周期第1天服药前5天内,研究结束(距最后1次MRI/CT扫描超过4周时),随访期每8周1次直至疾病进展或由任何原因导致死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4.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筛选,每个奇数周期第1天服药前5天内,研究结束(距最后1次MRI/CT扫描超过4周时),随访期每8周1次直至疾病进展或由任何原因导致死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5. 疗效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筛选,每个奇数周期第1天服药前5天内,研究结束(距最后1次MRI/CT扫描超过4周时),随访期每8周1次直至疾病进展或由任何原因导致死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5-08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7-24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12-1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150540
试验状态
主动终止
申请人联系人
翟一帆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7-08-28
申请人名称
江苏亚盛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150540
相关登记号
CTR20150541
药物名称
AT-101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复发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
试验专业题目
AT-101治疗复发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的一项开放性、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AT-101治疗复发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的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APG-CS-206
方案最新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17-11-2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