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50541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亚盛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AT-101联合利妥昔单抗治疗复发或难治性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患者的一项开放性、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7-12-0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5-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8-0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7-08-03;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2-03-3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9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江苏亚盛医药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战略调整。)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 · 苏州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 · 苏州 · 研究者:吴德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翟一帆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亚盛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翟一帆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江苏泰州市药城大道1号1幢102室
- 联系人邮编
- 2253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吴德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十梓街188号
- 邮编
- 215006
- 单位名称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50540,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PG-CS-207;V2.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17-12-0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AT-101联合利妥昔单抗治疗复发或难治性CLL患者的客观缓解率。 次要目的: 评估AT-101联合利妥昔单抗治疗复发或难治性CLL患者的安全性。 评估AT-101联合利妥昔单抗治疗复发或难治性CLL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PFS)和缓解持续时间(DOR)。 评估AT-101联合利妥昔单抗治疗复发或难治性CLL患者的生活质量(QoL,FACT-BRM问卷)(部分入组受试者)。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任何试验指定的程序前签署。
2.男性或女性(非妊娠或哺乳期),年龄≥18岁。
3.采用流式细胞术确诊为CLL的受试者(见附件4)。
4.复发或难治性 CLL,且至少接受过下列所定义的一种治疗:(1)复发:CLL 治疗达到 CR 或 PR 后≥6 个月疾病进展; (2)难治:至少 2 个治疗周期后未获得 PR 或 CR 或最后一次化疗后<6 个月 PD;(3)不能耐受以氟达拉滨为基础的治疗。不能耐受是指使用氟达拉滨后出现的任何严重 医疗状况,将进一步限制该药用于 CLL 患者的治疗(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过敏)。
5.受试者必须具有符合IW-CLL(Hallek,2008年12月)标准的B细胞CLL治疗指征(见附件5)或由主治医师根据临床需要判定的治疗指征。
6.受试者有可测量病灶(B 淋巴细胞>5×109/L,或淋巴结肿大(基线 LDi > 1.5cm), 或因 CLL 导致的肝肿大/脾肿大)。
7.ECOG评分为≤2。(见附件2)
8.预计生存期至少 3 个月。
9.肾脏、肝脏和骨髓功能必须符合特定要求。
10.育龄妇女的血清妊娠试验检测为阴性。
11.入组本研究前90天内进行骨髓活检。
12.男性和育龄妇女(绝经后妇女必须已绝经至少12个月才能被认为无生育能力)以及他们的伴侣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最后一次用药后至少3个月内自愿采取研究者认为有效的避孕措施。
13.受试者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14.筛选时自愿进行 FISH 检测 del(17p)、del(11q)以及 P53、免疫球蛋白重链基因可变区 IGHV 突变检测。
2.男性或女性(非妊娠或哺乳期),年龄≥18岁。
3.采用流式细胞术确诊为CLL的受试者(见附件4)。
4.复发或难治性 CLL,且至少接受过下列所定义的一种治疗:(1)复发:CLL 治疗达到 CR 或 PR 后≥6 个月疾病进展; (2)难治:至少 2 个治疗周期后未获得 PR 或 CR 或最后一次化疗后<6 个月 PD;(3)不能耐受以氟达拉滨为基础的治疗。不能耐受是指使用氟达拉滨后出现的任何严重 医疗状况,将进一步限制该药用于 CLL 患者的治疗(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过敏)。
5.受试者必须具有符合IW-CLL(Hallek,2008年12月)标准的B细胞CLL治疗指征(见附件5)或由主治医师根据临床需要判定的治疗指征。
6.受试者有可测量病灶(B 淋巴细胞>5×109/L,或淋巴结肿大(基线 LDi > 1.5cm), 或因 CLL 导致的肝肿大/脾肿大)。
7.ECOG评分为≤2。(见附件2)
8.预计生存期至少 3 个月。
9.肾脏、肝脏和骨髓功能必须符合特定要求。
10.育龄妇女的血清妊娠试验检测为阴性。
11.入组本研究前90天内进行骨髓活检。
12.男性和育龄妇女(绝经后妇女必须已绝经至少12个月才能被认为无生育能力)以及他们的伴侣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最后一次用药后至少3个月内自愿采取研究者认为有效的避孕措施。
13.受试者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14.筛选时自愿进行 FISH 检测 del(17p)、del(11q)以及 P53、免疫球蛋白重链基因可变区 IGHV 突变检测。
排除标准
1.任何严重疾病、实验室检查异常值或精神疾病导致受试者不能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妊娠或哺乳期,或期待在本研究计划期间内怀孕的受试者。
3. 受试者在首次 AT-101 使用前的 14 天内曾接受以下药物治疗:任何其他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放疗和小分子靶向药物和研究性治疗。
4. 首次给药前60天内接受过单克隆抗体(如利妥昔单抗或阿仑单抗)治疗的受试者。
5. 分级为Ⅲ级或Ⅳ级的心脏疾病的受试者(附件8)。
6. 严重的肺功能衰竭性疾病(静息下呼吸困难,显著的呼吸急促,COPD)。
7. 先前治疗导致的不良事件(除了脱发)尚未恢复(>NCI CTCAE v4.03版 1级)。
8. 活动性的有症状的真菌、细菌和/或病毒感染,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HIV或活动性肝炎病毒(甲,乙或丙型)。注意:乙型病毒性肝炎暴露或活动性感染时,将进行实验室检查的筛查,HBV-DNA<1000 cps/mL。
9. 利妥昔单抗治疗禁忌的受试者。
10. 诊断为幼淋巴细胞白血病、毛细胞白血病、套细胞淋巴瘤、脾边缘区淋巴瘤、滤泡性淋巴瘤、小淋巴细胞淋巴瘤等其他非CLL的非霍奇金淋巴瘤的白血病受试者。
11. 有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或伴有已确诊的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12. 曾经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的 CLL/SLL 患者和自体干细胞移植半年以内的 CLL/SLL 患者。
13. 有症状的高钙血症或>2级的高钙血症。
14. 患有吸收障碍综合征、显著影响胃肠道功能的疾病、或切除了胃或小肠的受试者。
15. 既往接受过棉酚或 AT-101,或已知有 AT-101 中棉酚过敏史。
16. 无法控制的并发症,包括但不限于正在进行或活动性的感染,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不稳定心绞痛,心律失常,COPD,或精神病/社会情境导致受试者不能参与研究或影响对方案的依从性。
17. 研究者认为的可能导致受试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任何其他条件或环境。
18. 受试者出现活检确诊的 Richter 转化。
19. 受试者在入组研究前 2 年内患有除 CLL 外的活动性恶性肿瘤,以下除外: 充分治疗后的宫颈原位癌; 充分治疗后的基地细胞癌或局限在皮肤鳞状细胞癌; 既往存在局限期恶性肿瘤病已通过手术有效切除(或使用其它手段治疗)。
2. 妊娠或哺乳期,或期待在本研究计划期间内怀孕的受试者。
3. 受试者在首次 AT-101 使用前的 14 天内曾接受以下药物治疗:任何其他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放疗和小分子靶向药物和研究性治疗。
4. 首次给药前60天内接受过单克隆抗体(如利妥昔单抗或阿仑单抗)治疗的受试者。
5. 分级为Ⅲ级或Ⅳ级的心脏疾病的受试者(附件8)。
6. 严重的肺功能衰竭性疾病(静息下呼吸困难,显著的呼吸急促,COPD)。
7. 先前治疗导致的不良事件(除了脱发)尚未恢复(>NCI CTCAE v4.03版 1级)。
8. 活动性的有症状的真菌、细菌和/或病毒感染,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HIV或活动性肝炎病毒(甲,乙或丙型)。注意:乙型病毒性肝炎暴露或活动性感染时,将进行实验室检查的筛查,HBV-DNA<1000 cps/mL。
9. 利妥昔单抗治疗禁忌的受试者。
10. 诊断为幼淋巴细胞白血病、毛细胞白血病、套细胞淋巴瘤、脾边缘区淋巴瘤、滤泡性淋巴瘤、小淋巴细胞淋巴瘤等其他非CLL的非霍奇金淋巴瘤的白血病受试者。
11. 有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或伴有已确诊的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12. 曾经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的 CLL/SLL 患者和自体干细胞移植半年以内的 CLL/SLL 患者。
13. 有症状的高钙血症或>2级的高钙血症。
14. 患有吸收障碍综合征、显著影响胃肠道功能的疾病、或切除了胃或小肠的受试者。
15. 既往接受过棉酚或 AT-101,或已知有 AT-101 中棉酚过敏史。
16. 无法控制的并发症,包括但不限于正在进行或活动性的感染,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不稳定心绞痛,心律失常,COPD,或精神病/社会情境导致受试者不能参与研究或影响对方案的依从性。
17. 研究者认为的可能导致受试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任何其他条件或环境。
18. 受试者出现活检确诊的 Richter 转化。
19. 受试者在入组研究前 2 年内患有除 CLL 外的活动性恶性肿瘤,以下除外: 充分治疗后的宫颈原位癌; 充分治疗后的基地细胞癌或局限在皮肤鳞状细胞癌; 既往存在局限期恶性肿瘤病已通过手术有效切除(或使用其它手段治疗)。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T-101: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每天一次口服,28天为1个治疗周期。组1(AR20):20mg/次,每周期第1-21天服用;组2(AR80):80mg/次,每周期第1-3天级第15-17天服用。用药时程:只要受试者能从治疗中获益,可持续使用。
中文通用名:利妥昔单抗注射液,英文名:Rituximab Injection,商品名:美罗华: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0mg/10ml、500mg/50ml;静脉滴注;第1周期第1天给予375mg/m2,第2-3周期第1天给予500mg/m2;最多使用3个周期。
中文通用名:AT-101: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mg;每天一次口服,28天为1个治疗周期。组1(AR20):20mg/次,每周期第1-21天服用;组2(AR80):80mg/次,每周期第1-3天级第15-17天服用。用药时程:只要受试者能从治疗中获益,可持续使用。
中文通用名:利妥昔单抗注射液,英文名:Rituximab Injection,商品名:美罗华: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0mg/10ml、500mg/50ml;静脉滴注;第1周期第1天给予375mg/m2,第2-3周期第1天给予500mg/m2;最多使用3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总体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基线,第3、5、7、10和13周期第1天(±5天)以及随后每6个周期的第1天(±7天)进行CT扫描检查以评估CLL疗效,直至疾病进展或开始其他治疗。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体格检查结果和生命体征的改变;具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数据异常值;心电图(ECG)改变;不良事件(AE)的发生率、分级和类型。评价时间:每个治疗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疾病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基线,第3、5、7、10和13周期第1天(±5天)以及随后每6个周期的第1天(±7天),直到证实出现疾病进展或没有证实进展而由任何原因导致死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疗效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基线,第3、5、7、10和13周期第1天(±5天)以及随后每6个周期的第1天(±7天),直到证实出现疾病进展或没有证实进展而由任何原因导致死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活质量(QoL)评价时间:基线、利妥昔单抗的每个周期的第1天和研究方案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3-30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3-29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5-03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4-04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5-0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541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翟一帆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5-02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亚盛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541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50540,
- 药物名称
- AT-101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或难治性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
- 试验专业题目
- AT-101联合利妥昔单抗治疗复发或难治性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患者的一项开放性、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AT-101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的一项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PG-CS-207;V2.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17-12-0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