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5058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HLX01)联合CHOP方案(H-CHOP)与利妥昔单抗(MabThera)联合CHOP方案(R-CHOP)临床比对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08-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5-10-1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8-05-2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石远凯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昕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昕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C座4层
- 联系人邮编
- 20023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石远凯
- 职称
- 主任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40764;CTR20140400;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LX01-NHL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在初治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患者中,以利妥昔单抗联合CHOP作为阳性对照,比较HLX01联合CHOP作为一线治疗方案的临床疗效。
次要目的:评价在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患者中, HLX01联合CHOP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在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患者中, HLX01联合CHOP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病理组织学确诊的初治的DLBCL,符合DLBCL诊断标准。免疫组化CD20阳性;
2.淋巴瘤国际预后指数(IPI)评分为0~2分,分期I~IV期;IPI=0且伴有大肿块(长径≥7.5cm)的患者可以入组。IPI评分为1分,但来自于年龄>60岁时,不符合入组标准;
3.入选时ECOG为0、1、2;
4.预计生存期超过6月;
5.年龄≥18岁且≤70岁,性别不限;
6.具有至少一个二维可测量的病灶以作为评估依据:对于结内病灶,定义为:长径≥1.5 cm且短径≥1.0cm;对于结外病灶,长径应≥1.0cm;
7.充分的血液学功能,即WBC≥4×109/L、血红蛋白≥90 g/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2×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 有骨髓受侵的患者,应为:WBC≥3×109/L、血红蛋白≥80 g/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
8.研究开始前,肝功能检查结果符合以下标准:总胆红素≤1.5×ULN;ALT或AST≤2.5 倍正常值上限;非骨受侵患者碱性磷酸酶≤3倍正常值上限;肾功能异常(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
9.血清HIV抗原或抗体阴性;
10.HCV抗体阴性,或者HCV抗体阳性,但HCV RNA阴性;
11.HBV表面抗原和HBV核心抗体均为阴性,若上述任何一项为阳性,则需行外周血乙肝病毒DNA滴度检测,小于1×103拷贝数/ml方可入组;
12.心脏超声心动图测得LVEF≥50%;
13.育龄期妇女必须经妊娠试验确定未怀孕,且愿意在受试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2 个月内采取有效措施避孕的;妊娠期和哺乳期女性不能参加;所有男性受试者在受试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避孕措施;
14.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志愿接受临床试验。
2.淋巴瘤国际预后指数(IPI)评分为0~2分,分期I~IV期;IPI=0且伴有大肿块(长径≥7.5cm)的患者可以入组。IPI评分为1分,但来自于年龄>60岁时,不符合入组标准;
3.入选时ECOG为0、1、2;
4.预计生存期超过6月;
5.年龄≥18岁且≤70岁,性别不限;
6.具有至少一个二维可测量的病灶以作为评估依据:对于结内病灶,定义为:长径≥1.5 cm且短径≥1.0cm;对于结外病灶,长径应≥1.0cm;
7.充分的血液学功能,即WBC≥4×109/L、血红蛋白≥90 g/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2×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 有骨髓受侵的患者,应为:WBC≥3×109/L、血红蛋白≥80 g/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
8.研究开始前,肝功能检查结果符合以下标准:总胆红素≤1.5×ULN;ALT或AST≤2.5 倍正常值上限;非骨受侵患者碱性磷酸酶≤3倍正常值上限;肾功能异常(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
9.血清HIV抗原或抗体阴性;
10.HCV抗体阴性,或者HCV抗体阳性,但HCV RNA阴性;
11.HBV表面抗原和HBV核心抗体均为阴性,若上述任何一项为阳性,则需行外周血乙肝病毒DNA滴度检测,小于1×103拷贝数/ml方可入组;
12.心脏超声心动图测得LVEF≥50%;
13.育龄期妇女必须经妊娠试验确定未怀孕,且愿意在受试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2 个月内采取有效措施避孕的;妊娠期和哺乳期女性不能参加;所有男性受试者在受试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避孕措施;
14.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志愿接受临床试验。
排除标准
1.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和继发性中枢神经系统受侵,介于Burkitt和DLBCL之间的灰区淋巴瘤、介于DLBCL和HL之间的灰区淋巴瘤、原发性纵隔DLBCL、原发性渗出性淋巴瘤、浆母细胞淋巴瘤、原发性皮肤DLBCL、ALK阳性的DLBCL、转化性淋巴瘤患者;
2. 经FISH检测方法确诊的双重(BCL-2与c-MYC基因重排)或三重(BCL-2、BCL-6与c-MYC基因重排)打击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病理免疫组化检测结果为:BCL-2 ≥70%阳性和c-MYC≥40%阳性且肿瘤细胞根据Han’s评价标准,判断为生发中心来源,但无法获得明确FISH检测结果的患者。
3. 过去5年内,有皮肤鳞状细胞癌、 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病史;
4. 过去2个月内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不包括诊断性的外科手术);
5. 曾经接受过NHL治疗: 包括化疗、免疫治疗; 放疗(除外局部放疗); 单克隆抗体治疗(包括利妥昔单抗、HLX01、GA101或MabThera-biosimilar);外科治疗(活检除外);
6. 既往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抗CD20 抗体治疗其他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
7. 入组前3 个月内使用了任何单克隆抗体;
8. 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且使用了其他试验相关药物者;
9. 入组前1月内曾接种(减毒)活病毒疫苗者;
10. 入组前2周内使用过造血细胞因子,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等;
11. 用于控制淋巴瘤症状外的目的,使用每天最大剂量>100mg或与之等效药物,超过5天;用于控制淋巴瘤症状外的目的,每天使用泼尼松≤30 mg或与之等效的皮质类固醇类等效药物的患者,必须有书面记录证实在随机化(第1 周期的第1 天)前剂量稳定达至少4 周;
12. 有周围神经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13. 疑似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患者;
14. 在入组前4 周内已知有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枝杆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不包括甲床真菌感染)或需要静脉抗生素治疗或住院的任何重大全身感染事件。与完成抗生素治疗过程有关,治疗肿瘤性发热除外;
15. 研究者认认为的可能限制受试者参加此试验的疾病(例如严重的新功能不全病;近6个月内出现心肌梗阻或恶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型心律失常;胃溃疡;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研究者判定严重高血压等);
16. 对任何一个CHOP 中所包含的任何药物有禁忌,包括既往接受的蒽环类抗生素;
17. 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试验(包括CHOP方案)中所包含的任何药物的有效成分、辅料或者鼠源制品、异种蛋白过敏的;
18. 受试者有酗酒或药物滥用的不适合入组者;
19. 有严重精神疾病;
20. 在试验和/或随访阶段无法依从的患者;
21. 其他研究者有明确理由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2. 经FISH检测方法确诊的双重(BCL-2与c-MYC基因重排)或三重(BCL-2、BCL-6与c-MYC基因重排)打击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病理免疫组化检测结果为:BCL-2 ≥70%阳性和c-MYC≥40%阳性且肿瘤细胞根据Han’s评价标准,判断为生发中心来源,但无法获得明确FISH检测结果的患者。
3. 过去5年内,有皮肤鳞状细胞癌、 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病史;
4. 过去2个月内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不包括诊断性的外科手术);
5. 曾经接受过NHL治疗: 包括化疗、免疫治疗; 放疗(除外局部放疗); 单克隆抗体治疗(包括利妥昔单抗、HLX01、GA101或MabThera-biosimilar);外科治疗(活检除外);
6. 既往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抗CD20 抗体治疗其他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
7. 入组前3 个月内使用了任何单克隆抗体;
8. 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且使用了其他试验相关药物者;
9. 入组前1月内曾接种(减毒)活病毒疫苗者;
10. 入组前2周内使用过造血细胞因子,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等;
11. 用于控制淋巴瘤症状外的目的,使用每天最大剂量>100mg或与之等效药物,超过5天;用于控制淋巴瘤症状外的目的,每天使用泼尼松≤30 mg或与之等效的皮质类固醇类等效药物的患者,必须有书面记录证实在随机化(第1 周期的第1 天)前剂量稳定达至少4 周;
12. 有周围神经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13. 疑似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患者;
14. 在入组前4 周内已知有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枝杆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不包括甲床真菌感染)或需要静脉抗生素治疗或住院的任何重大全身感染事件。与完成抗生素治疗过程有关,治疗肿瘤性发热除外;
15. 研究者认认为的可能限制受试者参加此试验的疾病(例如严重的新功能不全病;近6个月内出现心肌梗阻或恶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型心律失常;胃溃疡;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研究者判定严重高血压等);
16. 对任何一个CHOP 中所包含的任何药物有禁忌,包括既往接受的蒽环类抗生素;
17. 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试验(包括CHOP方案)中所包含的任何药物的有效成分、辅料或者鼠源制品、异种蛋白过敏的;
18. 受试者有酗酒或药物滥用的不适合入组者;
19. 有严重精神疾病;
20. 在试验和/或随访阶段无法依从的患者;
21. 其他研究者有明确理由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LX01: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0mg/10ml/瓶;静脉注射;375mg/m2;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美罗华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0mg/10ml/瓶;静脉注射;375mg/m2;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总缓解率(ORR),为CR +PR百分比评价时间:自给药起21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9 项,展开查看
- 完全缓解比率CR评价时间:自给药起21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反应持续时间评价时间:1年内从首次纪录达到部分缓解至疾病进展或失访前最后一次访视(以先发生者为准)的间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1年无事件生存率评价时间:1年内死亡、复发或淋巴瘤进展或使用新的抗淋巴瘤治疗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1年无进展生存率评价时间:1年内从随机至首次疾病进展、复发或任何原因导致患者死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1年总生存率评价时间:1年内从研究入组至任何原因导致死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病生存率评价时间:从随机化开始至疾病复发或由于疾病进展导致患者死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D参数评价时间:给药后至1年随访期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参数,包括不良事件类型,发生率,严重程度,时间和药物相关性评价时间:自给药起21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受试者免疫原性ADA(anti-HLX01或anti-MabThera)阳性率评价时间:给药后至1年随访期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5-04-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58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昕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08-26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58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40764;CTR20140400;
- 药物名称
- HLX01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HLX01)联合CHOP方案(H-CHOP)与利妥昔单抗(MabThera)联合CHOP方案(R-CHOP)临床比对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LX01联合CHOP方案(H-CHOP)与利妥昔单抗联合CHOP方案(R-CHOP)临床比对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LX01-NHL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