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5064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单臂、连续给药、剂量递增、评估甲磺酸莱洛替尼胶囊在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初步药效学特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10-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5-10-0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8-09-1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5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省 · 长春市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丁艳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朝禾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朝禾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2196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振安中路368号东阳光科技园
- 联系人邮编
- 523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丁艳华;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71号
- 邮编
- 130021
- 单位名称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PCD-DZ650-14-001;V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1. 评估晚期实体瘤患者单次和连续服用甲磺酸莱洛替尼(Z650)的安全性,确定Z650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剂量限制毒性(DLT);
2. 推荐口服Z650的后续临床试验给药剂量和给药方案
2. 推荐口服Z650的后续临床试验给药剂量和给药方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和性别:18岁≤年龄≤75岁,性别不限;
2.BMI指数18-30
3.组织学/细胞学检查证实的各型晚期实体肿瘤患者,且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或不适合使用标准治疗(受试者自愿提供已有的有效诊断证据或已有的肿瘤组织标本,例如,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的组织切片)
4.必须有符合RECIST(v.1.1)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5.从之前的化疗,放疗或手术治疗的毒性反应中缓解(依据NCI CTCAE4.0分级≤1级)
6.ECOG评分为0~2分(ECOG评分标准见附件2)
7.预期生存时间≥12周
8.受试者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入组前符合下列所有实验室检查结果: ① 血常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不需要生长因子治疗),白细胞计数≥3.0×109/L,血小板(PLT) ≥70×109/L,血红蛋白(Hb) ≥90 g/L(不需要输血支持治疗或生长因子治疗); ② 肝功能:ALT和AST ≤3.0×ULN(肝转移患者,ALT和AST可放宽至≤5.0×ULN),血清胆红素≤1.5×ULN; ③ 肾功能:肌酐≤1.5 ×ULN,肌酐清除率≥60 mL/min;
9.签署知情同意书: ① 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由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② 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2.BMI指数18-30
3.组织学/细胞学检查证实的各型晚期实体肿瘤患者,且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或不适合使用标准治疗(受试者自愿提供已有的有效诊断证据或已有的肿瘤组织标本,例如,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的组织切片)
4.必须有符合RECIST(v.1.1)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5.从之前的化疗,放疗或手术治疗的毒性反应中缓解(依据NCI CTCAE4.0分级≤1级)
6.ECOG评分为0~2分(ECOG评分标准见附件2)
7.预期生存时间≥12周
8.受试者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入组前符合下列所有实验室检查结果: ① 血常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不需要生长因子治疗),白细胞计数≥3.0×109/L,血小板(PLT) ≥70×109/L,血红蛋白(Hb) ≥90 g/L(不需要输血支持治疗或生长因子治疗); ② 肝功能:ALT和AST ≤3.0×ULN(肝转移患者,ALT和AST可放宽至≤5.0×ULN),血清胆红素≤1.5×ULN; ③ 肾功能:肌酐≤1.5 ×ULN,肌酐清除率≥60 mL/min;
9.签署知情同意书: ① 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由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② 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排除标准
1.既往治疗史:a) 开始服用Z650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免疫治疗、激素治疗、大手术治疗的患者;b) 开始服用Z650前6周内,接受过蒽环类、亚硝脲类、丝裂霉素类化疗的患者;c) 开始给药前4周内接受活疫苗和/或计划参加试验后接受活疫苗者;d) 开始服用Z650前4周内,服用过其他抗肿瘤药物(包括EGFR抑制剂);e) 正参加其它临床试验者;
2. 疾病史及手术史: a) 胰腺癌影响预后的高危因素包括:巨大肿瘤、合并糖尿病、T4期、远处转移、病理低分化、CEA及CA19-9高水平、淋巴结转移、血管侵犯(腹主动脉及肠系膜上静脉)。同时满足以上三条则排除;b) 食管癌影响生存期的因素包括:严重的胸背部疼痛、完全不能进食、侵及气管及主动脉,以上三条满足其中一条时则排除;c) 之前出现过3或4级EGFR抑制剂相关毒副反应(3级皮疹除外)者;
3. 疾病史及手术史:d) 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证据者,有脊髓压迫症、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病者(但经治疗后由研究者判断病情稳定的可以入组,且应在试验开始前至少4周时停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对于临床疑似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入组前10天内必须进行CT或MRI扫描确认;e) 多普勒超声心动图或心脏放射性核素扫描(MUGA)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f) 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房室传导阻滞、室性心动过速、完全性束支传导阻滞、QT间期延长综合症、预激综合征等、多发房性及室性早搏、心房颤动等,或男性QTc>450 ms,女性QTc>470 ms(QTc采用Fridericia校正公式QTc=QT/RR0.33计算)者;g) 筛选前6个月内并发以下任何一项未能控制的呼吸、循环、消化、内分泌、泌尿系统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肺结核、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或不稳定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CHF)、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无法控制的高血压、脑血管事件(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糖尿病等;
4. 疾病史及手术史:h) 给药前6个月内患有肺栓塞者,经研究者和药品注册申请人同意的晚期癌性肺栓塞患者除外(允许采用适当抗凝治疗);i) 具有间质性肺病病史患者;药物引起的肺炎、或需要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患者;j) 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其它影响肠胃吸收的疾病(例如胃肠道功能失调、慢性腹泻、肠梗阻等)k) 具有明确的胃肠道出血倾向的患者,包括如下情况: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且大便潜血(++);2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消化道大出血者;l) 有免疫缺陷病史,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5. 疾病史及手术史:m) HBV或HCV活动性感染者和HIV患者n) 明显的眼部疾病,包括干眼综合症、严重的角膜炎、角膜异常、眼表面异常,或其它可能损伤角膜上皮疾病患者,受试者在试验中最好禁止使用隐形眼镜;o) 恶病质患者;p) 严重电解质紊乱患者;
6. 疾病史及手术史:q) 对Z650赋形剂严重过敏者;r) 研究者或申办者认为患有其它急性严重或慢性医学或心理疾病、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s)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神经/精神疾病者(包括癫痫、痴呆);t)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试验的伴随疾病。
7. 已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或准备生育的女性及男性:对于女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绝经后的患者,或者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套】;在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男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的患者;
8. 禁用治疗和/或药物: a) 应用抗凝剂或维生素K拮抗剂如华法林、肝素或其他类似药物治疗的患者(经研究者和药品注册申请人同意的晚期癌性肺栓塞患者使用适当抗凝剂除外); b) 同时应用其他抗肿瘤药物,包括传统中药(不能使用的中药见附件6); c) 同时服用会延长QT间期的药物(包括Ia及III型抗心律不齐药物); d) 需每日接受输氧者; e) 同时服用会引起角膜毒性的药物; f) 需长期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局部吸入除外)者;
9. 其它: a)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者(≥350 ml)或大量失血者; b) 习惯性饮用葡萄柚汁或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天,1杯=250ml),且在试验期间(包括Cycle 0、1及后续的持续供药期)无法戒断者;
2. 疾病史及手术史: a) 胰腺癌影响预后的高危因素包括:巨大肿瘤、合并糖尿病、T4期、远处转移、病理低分化、CEA及CA19-9高水平、淋巴结转移、血管侵犯(腹主动脉及肠系膜上静脉)。同时满足以上三条则排除;b) 食管癌影响生存期的因素包括:严重的胸背部疼痛、完全不能进食、侵及气管及主动脉,以上三条满足其中一条时则排除;c) 之前出现过3或4级EGFR抑制剂相关毒副反应(3级皮疹除外)者;
3. 疾病史及手术史:d) 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证据者,有脊髓压迫症、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病者(但经治疗后由研究者判断病情稳定的可以入组,且应在试验开始前至少4周时停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对于临床疑似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入组前10天内必须进行CT或MRI扫描确认;e) 多普勒超声心动图或心脏放射性核素扫描(MUGA)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f) 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房室传导阻滞、室性心动过速、完全性束支传导阻滞、QT间期延长综合症、预激综合征等、多发房性及室性早搏、心房颤动等,或男性QTc>450 ms,女性QTc>470 ms(QTc采用Fridericia校正公式QTc=QT/RR0.33计算)者;g) 筛选前6个月内并发以下任何一项未能控制的呼吸、循环、消化、内分泌、泌尿系统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肺结核、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或不稳定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CHF)、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无法控制的高血压、脑血管事件(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糖尿病等;
4. 疾病史及手术史:h) 给药前6个月内患有肺栓塞者,经研究者和药品注册申请人同意的晚期癌性肺栓塞患者除外(允许采用适当抗凝治疗);i) 具有间质性肺病病史患者;药物引起的肺炎、或需要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患者;j) 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其它影响肠胃吸收的疾病(例如胃肠道功能失调、慢性腹泻、肠梗阻等)k) 具有明确的胃肠道出血倾向的患者,包括如下情况: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且大便潜血(++);2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消化道大出血者;l) 有免疫缺陷病史,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5. 疾病史及手术史:m) HBV或HCV活动性感染者和HIV患者n) 明显的眼部疾病,包括干眼综合症、严重的角膜炎、角膜异常、眼表面异常,或其它可能损伤角膜上皮疾病患者,受试者在试验中最好禁止使用隐形眼镜;o) 恶病质患者;p) 严重电解质紊乱患者;
6. 疾病史及手术史:q) 对Z650赋形剂严重过敏者;r) 研究者或申办者认为患有其它急性严重或慢性医学或心理疾病、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s)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神经/精神疾病者(包括癫痫、痴呆);t)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试验的伴随疾病。
7. 已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或准备生育的女性及男性:对于女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绝经后的患者,或者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套】;在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男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的患者;
8. 禁用治疗和/或药物: a) 应用抗凝剂或维生素K拮抗剂如华法林、肝素或其他类似药物治疗的患者(经研究者和药品注册申请人同意的晚期癌性肺栓塞患者使用适当抗凝剂除外); b) 同时应用其他抗肿瘤药物,包括传统中药(不能使用的中药见附件6); c) 同时服用会延长QT间期的药物(包括Ia及III型抗心律不齐药物); d) 需每日接受输氧者; e) 同时服用会引起角膜毒性的药物; f) 需长期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局部吸入除外)者;
9. 其它: a)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者(≥350 ml)或大量失血者; b) 习惯性饮用葡萄柚汁或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天,1杯=250ml),且在试验期间(包括Cycle 0、1及后续的持续供药期)无法戒断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莱洛替尼胶囊10 mg:
用法用量:Cycle0:单次给药
Cycle1:每天一次,连续给药28天
Cycle1:每天一次,连续给药28天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莱洛替尼胶囊50 mg:
用法用量:Cycle0:单次给药
Cycle1:每天一次,连续给药28天
Cycle1:每天一次,连续给药28天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莱洛替尼胶囊150 mg:
用法用量:Cycle0:单次给药
Cycle1:每天一次,连续给药28天
Cycle1:每天一次,连续给药28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NA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确定MTD剂量评价时间:cycle1 给药后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OOR,DCR,PFS,生物标记物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评价时间:cycle 0和cycle 1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5-09-10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04-07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07-06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11-23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6-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64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朝禾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10-19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648
- 药物名称
- 甲磺酸莱洛替尼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单臂、连续给药、剂量递增、评估甲磺酸莱洛替尼胶囊在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初步药效学特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甲磺酸莱洛替尼胶囊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PCD-DZ650-14-001;V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