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5066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Merck Sharp & Dohme Ltd. Hameln pharmaceuticals GmbH Merck Sharp & Dohme B.V. 默沙东(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盐酸维那卡兰注射液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10-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5-11-0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苗佳、秦永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吴雪刚
- 申请人名称
- Merck Sharp & Dohme Ltd. Hameln pharmaceuticals GmbH Merck Sharp & Dohme B.V. 默沙东(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 联系人姓名
- 吴雪刚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闸北区万荣路700号A3幢122-129单元
- 联系人邮编
- 200072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苗佳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 邮编
- 610041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秦永平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 邮编
- 610041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XHL1100083
- 试验方案编号
- PN0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考察健康中国成人志愿者单次静脉推注2.5 mg/kg 盐酸维那卡兰注射液的药代动力学特点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为中国血统,其3代生物学祖父母均出生在中国,并且为中国血统;
2.在试验前(筛选)访视时,受试者为18~45岁(含)的男性或女性。有生育可能的女性受试者在试验前(筛选)访视时尿液β-hCG 水平必须与非妊娠状态相符,并且同意在下列时间:从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至少2周开始,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并且直到试验药物给药后至少2周,使用(和/或其伴侣使用)可接受的生育控制方法:包括禁欲或两种下列措施:宫内节育器(带或不带局部激素释放的IUD)、隔膜、杀精子药、宫颈帽、避孕海棉和安全套;
3.在试验前(筛选)访视时,受试者的体重指数(BMI)为19-24 kg/m2,女性体重≥45kg,男性体重≥ 50 kg。BMI计算为:受试者体重(以kg计)/身高(以米计)的平方;
4.根据试验前(筛选)访视和/或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得出的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和实验室安全性检查,判定受试者为健康状况良好;
5.在试验前(筛选)访视和/或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受试者不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ECG)异常;
6.只能纳入不常吸烟的受试者(平均每天少于 5 支烟),受试者自研究开始至给药后24小时的研究评价期间不能吸烟;
7.受试者理解试验程序,并且通过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而表示同意参加试验;
8.受试者愿意遵守试验限制。
2.在试验前(筛选)访视时,受试者为18~45岁(含)的男性或女性。有生育可能的女性受试者在试验前(筛选)访视时尿液β-hCG 水平必须与非妊娠状态相符,并且同意在下列时间:从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至少2周开始,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并且直到试验药物给药后至少2周,使用(和/或其伴侣使用)可接受的生育控制方法:包括禁欲或两种下列措施:宫内节育器(带或不带局部激素释放的IUD)、隔膜、杀精子药、宫颈帽、避孕海棉和安全套;
3.在试验前(筛选)访视时,受试者的体重指数(BMI)为19-24 kg/m2,女性体重≥45kg,男性体重≥ 50 kg。BMI计算为:受试者体重(以kg计)/身高(以米计)的平方;
4.根据试验前(筛选)访视和/或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得出的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和实验室安全性检查,判定受试者为健康状况良好;
5.在试验前(筛选)访视和/或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受试者不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ECG)异常;
6.只能纳入不常吸烟的受试者(平均每天少于 5 支烟),受试者自研究开始至给药后24小时的研究评价期间不能吸烟;
7.受试者理解试验程序,并且通过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而表示同意参加试验;
8.受试者愿意遵守试验限制。
排除标准
1.在试验前(筛选)访视时或预期在试验的过程中,受试者有精神问题或法定行为能力丧失,有严重的情绪问题,或在过去5~10年中有具有临床意义的精神病性障碍。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以入选有情境性抑郁的受试者参加试验;
2.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有可能会混淆试验结果或会因参加试验而造成受试者额外风险的任何疾病史;
3. 受试者本人或其父母/兄妹有先天性长QT间期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或猝死史;
4. 在试验前或给药前,受试者的ECG间期:PR > 210 msec,QRS > 120 msec,QTcF > 430毫秒或在半卧位10min后心室率<48 bpm/分;
5. 在试验前或给药前,受试者的收缩压BP <90或> 160 mmHg;
6. 在试验前或给药前,受试者的给药前舒张压<50 或>90 mmHg;
7. 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受试者的肌酐清除率估计值≤8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为(女性的结果×0.85)。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以入选实际或估计肌酐清除率比80 mL/min低10%的受试者;
8. 受试者有卒中、慢性癫痫或严重神经疾病史;
9. 受试者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内分泌、胃肠道、心血管、血液学、肝脏、免疫、肾脏、呼吸或泌尿生殖异常或疾病史。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以入选没有并发症的肾结石、胆结石、胆囊切除术或幼年哮喘史的受试者;
10. 受试者有肿瘤史。例外:(1)受试者有已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瘤性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可以入选试验;(2)在试验前[筛选]访视前,受试者有其它已成功治疗≥10年的癌症,并且根据研究者和治疗医生的判断,适当的随访表明,从治疗~试验前[筛选]访视,没有复发证据;或(3)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在试验过程中复发的可能性很小;
11. 受试者为哺乳母亲;
12. 从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大约2周(或5个半衰期)开始,在整个试验过程中,至试验后访视时,受试者不能避免或预期会使用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或草药制剂(包括中药、圣约翰草[贯叶连翘]);
13. 受试者饮用过量酒精,定义为每天超过3杯酒精饮料(1杯大约相当于:啤酒[284 mL/10 盎司]、葡萄酒[125 mL/4盎司]或蒸馏酒精[25 mL/1盎司]);
14. 受试者饮用过量咖啡、茶、可乐或其它含有咖啡因的饮料,定义为每天超过6份(1份大约相当于120 mg咖啡因);
15. 在试验前(筛选)4周内,受试者接受过大手术,献血或失血超过1个单位(大约为500 mL),或参加了其它试验。4周的时间窗定义为:从前一次试验的试验程序日期(即试验后、AE随访等)~当前试验的试验前/筛选访视;
16. 受试者有显著的多种和/或重度过敏史(包括乳胶过敏),或对处方药或非处方药或食物有超敏反应或显著不耐受;
17. 受试者当前为任何非法药物的规律使用者(包括“娱乐性使用”)或在大约2年内有药物(包括酒精)滥用史;
18. 对于受试者能否安全参加试验,研究者存在任何担心,或因任何其它原因,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宜参加该试验。
2.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有可能会混淆试验结果或会因参加试验而造成受试者额外风险的任何疾病史;
3. 受试者本人或其父母/兄妹有先天性长QT间期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或猝死史;
4. 在试验前或给药前,受试者的ECG间期:PR > 210 msec,QRS > 120 msec,QTcF > 430毫秒或在半卧位10min后心室率<48 bpm/分;
5. 在试验前或给药前,受试者的收缩压BP <90或> 160 mmHg;
6. 在试验前或给药前,受试者的给药前舒张压<50 或>90 mmHg;
7. 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受试者的肌酐清除率估计值≤8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为(女性的结果×0.85)。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以入选实际或估计肌酐清除率比80 mL/min低10%的受试者;
8. 受试者有卒中、慢性癫痫或严重神经疾病史;
9. 受试者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内分泌、胃肠道、心血管、血液学、肝脏、免疫、肾脏、呼吸或泌尿生殖异常或疾病史。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以入选没有并发症的肾结石、胆结石、胆囊切除术或幼年哮喘史的受试者;
10. 受试者有肿瘤史。例外:(1)受试者有已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瘤性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可以入选试验;(2)在试验前[筛选]访视前,受试者有其它已成功治疗≥10年的癌症,并且根据研究者和治疗医生的判断,适当的随访表明,从治疗~试验前[筛选]访视,没有复发证据;或(3)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在试验过程中复发的可能性很小;
11. 受试者为哺乳母亲;
12. 从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大约2周(或5个半衰期)开始,在整个试验过程中,至试验后访视时,受试者不能避免或预期会使用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或草药制剂(包括中药、圣约翰草[贯叶连翘]);
13. 受试者饮用过量酒精,定义为每天超过3杯酒精饮料(1杯大约相当于:啤酒[284 mL/10 盎司]、葡萄酒[125 mL/4盎司]或蒸馏酒精[25 mL/1盎司]);
14. 受试者饮用过量咖啡、茶、可乐或其它含有咖啡因的饮料,定义为每天超过6份(1份大约相当于120 mg咖啡因);
15. 在试验前(筛选)4周内,受试者接受过大手术,献血或失血超过1个单位(大约为500 mL),或参加了其它试验。4周的时间窗定义为:从前一次试验的试验程序日期(即试验后、AE随访等)~当前试验的试验前/筛选访视;
16. 受试者有显著的多种和/或重度过敏史(包括乳胶过敏),或对处方药或非处方药或食物有超敏反应或显著不耐受;
17. 受试者当前为任何非法药物的规律使用者(包括“娱乐性使用”)或在大约2年内有药物(包括酒精)滥用史;
18. 对于受试者能否安全参加试验,研究者存在任何担心,或因任何其它原因,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宜参加该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维那卡兰注射液:
用法用量:2.5 mg/kg 10分钟单次静脉推注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不适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健康中国成人志愿者单次静脉推注2.5 mg/kg盐酸维那卡兰注射液的药代动力学特点评价时间:注射试验药物后24小时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健康中国成人受试者接受单次静脉推注2.5 mg/kg盐酸维那卡兰注射液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注射试验药物后24小时内、10-14天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与生物医学伦理专委会同意 · 2015-09-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66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吴雪刚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10-26
- 申请人名称
- Merck Sharp & Dohme Ltd./Hameln pharmaceuticals GmbH/Merck Sharp & Dohme B.V./默沙东(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665
- 药物名称
- 盐酸维那卡兰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XHL1100083
- 适应症
- 心房颤动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盐酸维那卡兰注射液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盐酸维那卡兰药代动力学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PN0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