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5073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索凡替尼治疗晚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0-03-0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11-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6-02-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6-03-1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7-0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95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8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8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四川 · 成都浙江 · 杭州广东 · 广州江苏 · 南京黑龙江 · 哈尔滨陕西 · 西安上海市 · 上海湖北 · 武汉江苏 · 苏州天津市 · 天津山东 · 济南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7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徐建明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沈琳、李洁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白春梅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 · 成都 · 研究者:李志平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依荷巴丽.迟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徐农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周志伟
-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殷咏梅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秦叔逵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 · 哈尔滨 · 研究者:白玉贤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袁瑛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李恩孝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楼文晖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虞先睿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修典荣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张涛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袁响林
- 江苏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陈嘉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 · 苏州 · 研究者:陶敏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研究者:郝继辉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 · 山东 · 济南 · 研究者:王秀问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露
- 申请人名称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露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哈雷路898弄7号楼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徐建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8号
- 邮编
- 100071
- 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7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50760,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15-012-00CH3;方案版本3.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
- 版本日期
- 2020-03-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为评价索凡替尼对比安慰剂治疗晚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PNET)患者的有效性,包括:无进展生存期(PFS),患者的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期(DoR),起效时间(TTR)和总生存期(OS);同时评价索凡替尼治疗晚期PNET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N/A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 > 18岁;
3.经组织病理确诊的低、中级别(G1或G2)晚期(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远处转移)PNET患者。低级别(G1)的定义为核分裂象数<2/10 高倍视野[HPF]和/或Ki-67 分化指数<3%;中级别(G2)的定义为核分裂象数2-20/10 高倍视野[HPF]和/或Ki-67 分化指数3-20%。若同一肿瘤组织的核分裂象和Ki-67指标对应不同的级别,依从较高的级别。(以中心病理审核结果为准);
4.既往接受≤2种系统抗肿瘤药物治疗(Systemic Anti-tumor Therapy),可以是长效生长抑素类似物、干扰素、PRRT(肽受体放射性核素治疗)、mTOR抑制剂或化疗;不能接受或拒绝接受上述治疗的晚期初治患者也可以入组;
5.在随机化前的12个月内患者需有经影像学证实的肿瘤疾病进展;
6.患者有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1.1标准);
7.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100×109/L和血红蛋白≥ 9g/dL;
8.患者血清总胆红素≤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ULN)的1.5倍;
9.在未使用支持治疗的情况下,无肝转移时,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和碱性磷酸酶(ALP)≤2.5倍ULN;肝转移时ALT,AST和ALP ≤5倍ULN;
10.血清肌酐≤1.5倍ULN且肌酐清除率≥60ml/min;
11.国际标准化比(INR)≤1.5倍ULN且部分活化凝血酶原时间(APTT)≤ 1.5倍ULN;
12.ECOG 体力状况 0或1 分;
13.预期生存超过12周;
14.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患者自愿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用药9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所有女性患者将被认为具有生育能力,除非该女性患者已自然绝经、已行人工绝经或绝育术(如子宫切除、双侧附件切除或放射性卵巢照射等)。
2.年龄 > 18岁;
3.经组织病理确诊的低、中级别(G1或G2)晚期(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远处转移)PNET患者。低级别(G1)的定义为核分裂象数<2/10 高倍视野[HPF]和/或Ki-67 分化指数<3%;中级别(G2)的定义为核分裂象数2-20/10 高倍视野[HPF]和/或Ki-67 分化指数3-20%。若同一肿瘤组织的核分裂象和Ki-67指标对应不同的级别,依从较高的级别。(以中心病理审核结果为准);
4.既往接受≤2种系统抗肿瘤药物治疗(Systemic Anti-tumor Therapy),可以是长效生长抑素类似物、干扰素、PRRT(肽受体放射性核素治疗)、mTOR抑制剂或化疗;不能接受或拒绝接受上述治疗的晚期初治患者也可以入组;
5.在随机化前的12个月内患者需有经影像学证实的肿瘤疾病进展;
6.患者有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1.1标准);
7.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100×109/L和血红蛋白≥ 9g/dL;
8.患者血清总胆红素≤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ULN)的1.5倍;
9.在未使用支持治疗的情况下,无肝转移时,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和碱性磷酸酶(ALP)≤2.5倍ULN;肝转移时ALT,AST和ALP ≤5倍ULN;
10.血清肌酐≤1.5倍ULN且肌酐清除率≥60ml/min;
11.国际标准化比(INR)≤1.5倍ULN且部分活化凝血酶原时间(APTT)≤ 1.5倍ULN;
12.ECOG 体力状况 0或1 分;
13.预期生存超过12周;
14.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患者自愿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用药9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所有女性患者将被认为具有生育能力,除非该女性患者已自然绝经、已行人工绝经或绝育术(如子宫切除、双侧附件切除或放射性卵巢照射等)。
排除标准
1.高级别(G3)的神经内分泌癌、类腺癌、胰岛细胞癌、杯状细胞类癌、大细胞神经内分泌癌和小细胞癌;
2. 功能性NET且需要伴随使用长效生长抑素类似物控制症状,如胰岛素瘤、胃泌素瘤、胰高血糖素瘤、生长抑素瘤、ACTH瘤、VIP瘤,伴类癌综合征、卓艾综合征或疾病特有的活动性症状;
3. 既往接受抗VEGF/VEGFR靶向药物治疗且在治疗期间出现疾病进展的患者;
4. 尿常规显示尿蛋白≥2+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测显示尿蛋白≥1克;
5. 血清钾、钙(离子型或白蛋白结合型校正后)或镁超出正常范围并有临床意义;
6. 药物未能稳定控制的高血压,规定为: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
7. 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消化道疾病或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或未切除的消化道肿瘤存在活动性出血,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他状况;
8. 既往或目前有严重的出血(3个月内出血>30ml)、咳血(4周内>5ml的新鲜血液)或者12月内发生血栓栓塞事件(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9. 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入组前6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或者冠脉搭桥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分级≥ 2级;需要药物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0. 心电图检查(ECG)显示QT间期≥480毫秒(ms);
11. 在过去5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根治术后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12. 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进行过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根治性放疗,生物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抗肿瘤中药治疗、肝动脉介入栓塞、肝转移灶冷冻消融术或射频消融术;
13. 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针对骨转移灶的姑息性放疗;
14. 首次研究用药前3周内服用过含有贯叶连翘成分的药物,或前2周内服用过其他CYP3A4的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
15. 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6. 已知有显著意义的肝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已知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且HBV DNA阳性(≥1×104/ml);已知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且HCV RNA阳性(≥1×103/ml),或肝硬化等;
17. 入选本研究前28天内实施过外科手术(活检术除外)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18. 未经过手术和/或放射治疗的脑转移或脊髓压迫,或既往治疗过的脑转移或脊髓压迫但没有临床影像学证据表明病情稳定;
19.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到0或者1级水平(脱发除外);
20. 既往4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且进行了相应试验药物治疗;
21. 妊娠(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或正在哺乳的女性;
22. 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患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
2. 功能性NET且需要伴随使用长效生长抑素类似物控制症状,如胰岛素瘤、胃泌素瘤、胰高血糖素瘤、生长抑素瘤、ACTH瘤、VIP瘤,伴类癌综合征、卓艾综合征或疾病特有的活动性症状;
3. 既往接受抗VEGF/VEGFR靶向药物治疗且在治疗期间出现疾病进展的患者;
4. 尿常规显示尿蛋白≥2+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测显示尿蛋白≥1克;
5. 血清钾、钙(离子型或白蛋白结合型校正后)或镁超出正常范围并有临床意义;
6. 药物未能稳定控制的高血压,规定为: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
7. 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消化道疾病或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或未切除的消化道肿瘤存在活动性出血,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他状况;
8. 既往或目前有严重的出血(3个月内出血>30ml)、咳血(4周内>5ml的新鲜血液)或者12月内发生血栓栓塞事件(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9. 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入组前6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或者冠脉搭桥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分级≥ 2级;需要药物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0. 心电图检查(ECG)显示QT间期≥480毫秒(ms);
11. 在过去5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根治术后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12. 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进行过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根治性放疗,生物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抗肿瘤中药治疗、肝动脉介入栓塞、肝转移灶冷冻消融术或射频消融术;
13. 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针对骨转移灶的姑息性放疗;
14. 首次研究用药前3周内服用过含有贯叶连翘成分的药物,或前2周内服用过其他CYP3A4的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
15. 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6. 已知有显著意义的肝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已知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且HBV DNA阳性(≥1×104/ml);已知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且HCV RNA阳性(≥1×103/ml),或肝硬化等;
17. 入选本研究前28天内实施过外科手术(活检术除外)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18. 未经过手术和/或放射治疗的脑转移或脊髓压迫,或既往治疗过的脑转移或脊髓压迫但没有临床影像学证据表明病情稳定;
19.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到0或者1级水平(脱发除外);
20. 既往4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且进行了相应试验药物治疗;
21. 妊娠(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或正在哺乳的女性;
22. 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患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索凡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300mg;用药时程:持续用药至患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疾病进展、死亡、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或研究者判断患者已不能从治疗中获益。
中文通用名:索凡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300mg;用药时程:持续用药至患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疾病进展、死亡、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或研究者判断患者已不能从治疗中获益。
中文通用名:索凡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300mg;用药时程:持续用药至患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疾病进展、死亡、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或研究者判断患者已不能从治疗中获益。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300mg;用药时程:持续用药至患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疾病进展、死亡、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或研究者判断患者已不能从治疗中获益。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300mg;用药时程:持续用药至患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疾病进展、死亡、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或研究者判断患者已不能从治疗中获益。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300mg;用药时程:持续用药至患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疾病进展、死亡、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或研究者判断患者已不能从治疗中获益。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7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期(DoR),起效时间(TTR)和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1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评价时间:首次服药到末次服药后30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7医院修改后同意 · 2015-10-19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7医院同意 · 2017-12-20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7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5-0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3-05-18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73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露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11-20
- 申请人名称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737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50760,
- 药物名称
- 索凡替尼胶囊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索凡替尼治疗晚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索凡替尼治疗晚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的疗效的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015-012-00CH3;方案版本3.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
- 版本日期
- 2020-03-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