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50782
- 快照状态
- 主动暂停
- 状态阶段
- 已暂停(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生殖与妇产(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天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注射用高纯度尿促性素和贺美奇治疗无排卵性不孕有效性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评估者盲平行阳性对照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11-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5-11-3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暂停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暂停(终止暂停的原因是入组困难和公司战略考虑)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山东 · 济南广东 · 广州湖南 · 长沙四川 · 成都湖北 · 武汉浙江 · 杭州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何方方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 · 山东 · 济南 · 研究者:邓晓惠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杨冬梓
- 中信湘雅生殖与遗传专科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龚斐
-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中国 · 四川 · 成都 · 研究者:杨业洲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徐阳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沈浣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杨菁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靳镭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朱依敏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严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天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严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122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58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10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何方方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53号
- 邮编
- 10073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50781;CTR20150786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TW-CTP-40202,V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本研究为一项在中国女性不孕症患者中进行的多中心、随机、评估者盲、平行、阳性对照的非劣效性临床研究,证明注射用高纯度尿促性素在排卵率方面非劣效于贺美奇(Menopur)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单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20岁(最小年龄)至39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在筛选评估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 20-39 岁之间的中国女性(包含20岁和39岁);
3.筛选前已有至少 1 年不育史(仅适用于IUI的患者);
4.诊断为无排卵或月经稀发(月经周期≥35天),且经研究者判断需要进行促排卵治疗;
5.体重指数(BMI)在≥18.5 至<30 kg/m2 之间;
6.卵泡早期,两个卵巢的窦卵泡(直径2~10mm)总数≥6;
7.卵泡早期血清 FSH 水平<10 IU/L(筛选前6个月内的检查结果可接受);
8.催乳素(PRL)水平在临床实验室的正常范围内或异常但经研究者判断无临床意义(筛选前6个月内的检查结果可接受);
9.促甲状腺素(TSH)水平在临床实验室的正常范围内或异常但被研究者认为无临床意义,或经外源性甲状腺药物治疗后TSH水平在正常范围(筛选前6个月内检查结果可接受);
10.受试者的男性伴侣精液分析显示精液检查结果正常,或经研究者判断可以进行IUI(筛选前 12个月内结果可接受);
11.经阴道超声探测子宫、输卵管和卵巢,证实盆腔正常(筛选前 3 个月内结果可接受);
12.子宫输卵管造影或宫腔超声造影或腹腔镜检查证实双侧输卵管通畅(筛选前2年内结果可接受)。
2.年龄为 20-39 岁之间的中国女性(包含20岁和39岁);
3.筛选前已有至少 1 年不育史(仅适用于IUI的患者);
4.诊断为无排卵或月经稀发(月经周期≥35天),且经研究者判断需要进行促排卵治疗;
5.体重指数(BMI)在≥18.5 至<30 kg/m2 之间;
6.卵泡早期,两个卵巢的窦卵泡(直径2~10mm)总数≥6;
7.卵泡早期血清 FSH 水平<10 IU/L(筛选前6个月内的检查结果可接受);
8.催乳素(PRL)水平在临床实验室的正常范围内或异常但经研究者判断无临床意义(筛选前6个月内的检查结果可接受);
9.促甲状腺素(TSH)水平在临床实验室的正常范围内或异常但被研究者认为无临床意义,或经外源性甲状腺药物治疗后TSH水平在正常范围(筛选前6个月内检查结果可接受);
10.受试者的男性伴侣精液分析显示精液检查结果正常,或经研究者判断可以进行IUI(筛选前 12个月内结果可接受);
11.经阴道超声探测子宫、输卵管和卵巢,证实盆腔正常(筛选前 3 个月内结果可接受);
12.子宫输卵管造影或宫腔超声造影或腹腔镜检查证实双侧输卵管通畅(筛选前2年内结果可接受)。
排除标准
1.已知既往或目前患有血栓性静脉炎,或者有血栓栓塞性疾病史包括静脉血栓疾病(例如深静脉血栓、门静脉血栓)以及活动性或近期的(即筛选前1年内)动脉血栓疾病(例如卒中、心肌梗塞);
2. 患有任何已知的会影响受试者参与本试验的内分泌或代谢异常(例如:垂体、肾上腺、胰腺、肝脏或肾脏)疾病(目前可控制的甲状腺功能性疾病除外);
3. 已知卵巢、乳房、子宫(肌壁间肌瘤≤3cm除外)、肾上腺、垂体或下丘脑肿瘤;
4. 卵巢囊肿平均直径≥ 15 mm 并持续超过1 个月经周期,或超声证实卵巢子宫内膜异位囊肿;
5. 患有任何已知的有临床意义的全身性疾病;
6. 不明原因的异常阴道出血;
7. 筛选前三个月内曾一次性失血>500ml;
8. 已知筛选前 1 年内宫颈检查发现有临床意义的异常结果;
9. 已知既往周期出现过卵泡未破裂黄素化综合征;
10. 已知生殖器官畸形,不适于妊娠;
11. 已知接受诱导排卵药物治疗的失败周期(未妊娠)达到或超过 12 次;
12. 已知随机分组前3个月内接受了任何有可能影响研究药物评估的合并用药,包括非本试验规定使用的激素药物(甲状腺药物除外)、抗精神病药、抗焦虑药、催眠或镇静药以及需要持续使用的前列腺素抑制剂[如非甾体类消炎药(NSAIDs),包括阿司匹林等];
13. 已知随机分组前 1 个月经周期内接受过枸橼酸氯米芬、二甲双胍、促性腺激素或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类似物治疗;
14. 已知有化疗史(不包括治疗妊娠相关疾病)或放疗史;
15. 发现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
16. 已知目前或筛选前 12 个月内有酗酒或吸烟或其它药物成瘾史;
17. 已知对研究用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18.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临床研究或之前参加过同类药物的临床研究;
19. 妊娠期、哺乳期或具有妊娠禁忌症的妇女;
20. 因任何原因拒绝或不能依从方案要求完成本研究流程,包括计划的临床访视和实验室检查;
21.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与本研究,或者参与本研究可能导致患者面临较大风险。
2. 患有任何已知的会影响受试者参与本试验的内分泌或代谢异常(例如:垂体、肾上腺、胰腺、肝脏或肾脏)疾病(目前可控制的甲状腺功能性疾病除外);
3. 已知卵巢、乳房、子宫(肌壁间肌瘤≤3cm除外)、肾上腺、垂体或下丘脑肿瘤;
4. 卵巢囊肿平均直径≥ 15 mm 并持续超过1 个月经周期,或超声证实卵巢子宫内膜异位囊肿;
5. 患有任何已知的有临床意义的全身性疾病;
6. 不明原因的异常阴道出血;
7. 筛选前三个月内曾一次性失血>500ml;
8. 已知筛选前 1 年内宫颈检查发现有临床意义的异常结果;
9. 已知既往周期出现过卵泡未破裂黄素化综合征;
10. 已知生殖器官畸形,不适于妊娠;
11. 已知接受诱导排卵药物治疗的失败周期(未妊娠)达到或超过 12 次;
12. 已知随机分组前3个月内接受了任何有可能影响研究药物评估的合并用药,包括非本试验规定使用的激素药物(甲状腺药物除外)、抗精神病药、抗焦虑药、催眠或镇静药以及需要持续使用的前列腺素抑制剂[如非甾体类消炎药(NSAIDs),包括阿司匹林等];
13. 已知随机分组前 1 个月经周期内接受过枸橼酸氯米芬、二甲双胍、促性腺激素或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类似物治疗;
14. 已知有化疗史(不包括治疗妊娠相关疾病)或放疗史;
15. 发现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
16. 已知目前或筛选前 12 个月内有酗酒或吸烟或其它药物成瘾史;
17. 已知对研究用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18.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临床研究或之前参加过同类药物的临床研究;
19. 妊娠期、哺乳期或具有妊娠禁忌症的妇女;
20. 因任何原因拒绝或不能依从方案要求完成本研究流程,包括计划的临床访视和实验室检查;
21.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与本研究,或者参与本研究可能导致患者面临较大风险。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高纯度尿促性素: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75IU;皮下注射给药,一天一次,每次75IU,用药时程:用药不超过28天,中间可根据卵巢反应评估调整剂量。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高纯度尿促性素英文名:Highly Purified Menotrophin for Injection商品名:贺美奇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75IU;皮下注射给药,一天一次,每次75IU,用药时程:用药不超过28天,中间可根据卵巢反应评估调整剂量。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排卵率评价时间:经过一个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3 项,展开查看
- 血清孕激素阳性率评价时间:hCG给药后6~9天期间即黄体中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血清β-hCG/hCG阳性率评价时间:hCG给药后14~18天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临床妊娠率(有宫内孕囊)评价时间:hCG给药后4~6周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临床妊娠率(有胎心搏动)评价时间:hCG给药后4~6周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持续妊娠率评价时间:hCG给药后10~12周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卵泡发育评价时间:hCG给药当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子宫内膜厚度评价时间:hCG给药当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促性腺激素总给药剂量评价时间:完成促性腺激素治疗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促性腺激素治疗天数评价时间:完成促性腺激素治疗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血清雌二醇(E2)浓度评价时间:hCG给药当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尤其是OHSS)的发生频率及严重程度评价时间:自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方案定义的研究结束为止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注射部位反应(局部耐受性)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评价时间:整个卵巢刺激治疗期间,每天在三个与注射相关的时间点:包括刚完成注射后、注射后30分钟和注射后24小时(即第二天注射研究药物前)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常规安全性参数,包括实验室检查、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和心电图(ECG)等。评价时间: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5-06-03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5-07-17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06-21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5-17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6-1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782
- 试验状态
- 主动暂停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严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11-20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天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78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50781;CTR20150786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高纯度尿促性素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不孕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注射用高纯度尿促性素和贺美奇治疗无排卵性不孕有效性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评估者盲平行阳性对照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高纯度尿促性素Ⅲ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TW-CTP-40202,V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