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5081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脯氨酸恒格列净片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药代/药效动力学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12-1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5-11-1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7-11-2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陕西 · 西安江苏 · 南京
- 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周新民
- 南京市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樊宏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海燕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刘海燕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祥科路495号14楼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周新民,临床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长乐西路17号
- 邮编
- 710032
- 单位名称
- 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1986;CTR20140132;CTR20150098;CTR20150099;CTR20150155;CTR20150097;CTR20140414;CTR20140415;CTR20150650;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3824-109;V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比较脯氨酸恒格列净在肝功能正常的健康受试者、轻度肝功能不全、中度肝功能不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为SHR3824的临床应用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评价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口服脯氨酸恒格列净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效。
次要目的:评价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口服脯氨酸恒格列净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的入选标准(5条均须符合):1、18-75岁(包括两端),男女不限;2、2. 体重指数(BMI):19-33(包括两端)(BMI=体重(kg)/身高2(m2));3、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导致(药物性肝损伤患者除外)的肝损害,根据Child-Pugh分级来评价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轻中重度(A=轻度肝功能不全,B=中度肝功能不全,C=重度肝功能不全),分级通过病史、体检、一个或多个研究者用标准诊疗手段做的如下检测:肝活检、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术、磁共振成像、超声波检查法、放射性核肝/脾扫描、腹腔镜或血清学指标(如白蛋白、ALT、AST、胆红素、凝血酶原时间和INR);
2.4、入选前未用药或对肝功能损害或其他合并疾病的治疗有稳定的用药方案;5、理解研究程序和方法,自愿参加本试验,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3.肝功能正常的健康受试者的入选标准(4条均须符合):1、体格健康,年龄18-75岁(与肝功能不全组进行年龄匹配±15岁),男女均可(与肝功能不全组进行性别匹配);2、体重指数(BMI):19-33(包括两端)(BMI=体重(kg)/身高2(m2))(与肝功能不全组进行体重匹配±25%);3、AST和ALT低于正常值上限;4、理解研究程序和方法,自愿参加本试验,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2.4、入选前未用药或对肝功能损害或其他合并疾病的治疗有稳定的用药方案;5、理解研究程序和方法,自愿参加本试验,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3.肝功能正常的健康受试者的入选标准(4条均须符合):1、体格健康,年龄18-75岁(与肝功能不全组进行年龄匹配±15岁),男女均可(与肝功能不全组进行性别匹配);2、体重指数(BMI):19-33(包括两端)(BMI=体重(kg)/身高2(m2))(与肝功能不全组进行体重匹配±25%);3、AST和ALT低于正常值上限;4、理解研究程序和方法,自愿参加本试验,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1.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的排除标准(符合其中1条即排除):1、对SGLT2抑制剂类似物或任何其它类似结构药物过敏者;2、有乳糖过敏史或乳糖不耐受者;3、除致肝功能不全诊断的疾病本身外,患有其他任何脏器的的急性疾病者,以及患有任何可能影响研究药物体内过程的慢性疾病者(例如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等);4、除判断为肝功能不全诊断的疾病导致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外,有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能参加本研究的实验室检查异常者;5、怀疑或确诊为肝癌或其他恶性肿瘤患者;6、肝衰竭患者,或有肝硬化严重并发症的患者;7、有肝移植史;8、有尿路感染史或/和生殖器感染史者;9、有严重的无意识低血糖病史者;
2. 10、试验开始前1年内有心血管、神经精神、消化道、呼吸、泌尿、内分泌等系统严重疾病病史者(例如急性心肌梗塞、重度抑郁症、胃溃疡、肺心病、尿毒症、糖尿病终末期等);11、筛选期血压高于140/90mm Hg,心率高于100bpm。心电图检查QTc>450ms者;12、筛选前有血脂异常(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冠心病者;13、血肌酐,男性>1.5mg/dL(133μmol/L),女性>1.4mg/dL(124μmol/L);14、HIV抗体阳性、梅毒抗体阳性者;15、筛选前3个月发生过胃肠道疾病(非肝炎导致的继发性的);16、筛选前进行过消化系统外科手术影响药物吸收者;17、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手术者;18、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献血且献血量≥400mL,或接受输血者;
3. 19、筛选前一年内参加过3次以上,或在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含安慰剂组);20、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激素类避孕药;21、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中药(中草药、中成药)、抑酸剂;22、酒精滥用、嗜烟、药物滥用者;(备:酒精滥用定义为每日规律饮酒超过以下标准量为:啤酒570ml,清淡啤酒750ml,红酒200ml或白酒60ml,各约含酒精20 g;嗜烟定义为≥5支/日;23、入组前2天饮用含黄嘌呤或咖啡因的食物饮料,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24、育龄期妇女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者,或妊娠期、哺乳期妇女以及不愿或不能在试验期间及完成试验后6个月采取物理避孕措施的男性/女性;25、研究者认为具有任何可能导致受试者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给受试者带来明显风险的任何情况或具有降低入组可能性的其他因素(如体弱等)。
4. 肝功能正常的健康的受试者的排除标准(符合其中1条即排除):1、对SGLT2抑制剂类似物或任何其它类似结构药物过敏者;2、有乳糖过敏史或乳糖不耐受者;3、有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道、免疫、血液、内分泌、代谢、癌症、精神神经疾病史等;4、有尿路感染史或/和生殖器感染史者;5、有严重的无意识低血糖病史者;6、经全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等)、12导联心电图、X-胸片、腹部B超等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7、筛选期血压高于140/90mm Hg,心率高于100bpm。心电图检查QTc>450ms者;8、筛选前有血脂异常(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冠心病者;9、血肌酐,男性>1.5mg/dL(133μmol/L),女性>1.4mg/dL(124μmol/L);10、HBV抗原阳性、HCV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梅毒抗体阳性者;11、筛选前3个月发生过胃肠道疾病;12、筛选前进行过消化系统外科手术影响药物吸收者;13、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手术者;14、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献血且献血量≥400mL,或接受输血者;15、筛选前一年内参加过3次以上,或在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含安慰剂组);
5. 16、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激素类避孕药;17、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葡萄柚汁者;18、酒精滥用、嗜烟、药物滥用者;(备:酒精滥用定义为每日规律饮酒超过以下标准量为:啤酒570ml,清淡啤酒750ml,红酒200ml或白酒60ml,各约含酒精20 g;嗜烟定义为≥5支/日;19、入组前2天饮用含黄嘌呤或咖啡因的食物饮料,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20、育龄期妇女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者,或妊娠期、哺乳期妇女以及不愿或不能在试验期间及完成试验后6个月采取物理避孕措施的男性/女性;21、研究者认为具有任何可能导致受试者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给受试者带来明显风险的任何情况或具有降低入组可能性的其他因素(如体弱等)。
2. 10、试验开始前1年内有心血管、神经精神、消化道、呼吸、泌尿、内分泌等系统严重疾病病史者(例如急性心肌梗塞、重度抑郁症、胃溃疡、肺心病、尿毒症、糖尿病终末期等);11、筛选期血压高于140/90mm Hg,心率高于100bpm。心电图检查QTc>450ms者;12、筛选前有血脂异常(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冠心病者;13、血肌酐,男性>1.5mg/dL(133μmol/L),女性>1.4mg/dL(124μmol/L);14、HIV抗体阳性、梅毒抗体阳性者;15、筛选前3个月发生过胃肠道疾病(非肝炎导致的继发性的);16、筛选前进行过消化系统外科手术影响药物吸收者;17、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手术者;18、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献血且献血量≥400mL,或接受输血者;
3. 19、筛选前一年内参加过3次以上,或在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含安慰剂组);20、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激素类避孕药;21、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中药(中草药、中成药)、抑酸剂;22、酒精滥用、嗜烟、药物滥用者;(备:酒精滥用定义为每日规律饮酒超过以下标准量为:啤酒570ml,清淡啤酒750ml,红酒200ml或白酒60ml,各约含酒精20 g;嗜烟定义为≥5支/日;23、入组前2天饮用含黄嘌呤或咖啡因的食物饮料,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24、育龄期妇女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者,或妊娠期、哺乳期妇女以及不愿或不能在试验期间及完成试验后6个月采取物理避孕措施的男性/女性;25、研究者认为具有任何可能导致受试者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给受试者带来明显风险的任何情况或具有降低入组可能性的其他因素(如体弱等)。
4. 肝功能正常的健康的受试者的排除标准(符合其中1条即排除):1、对SGLT2抑制剂类似物或任何其它类似结构药物过敏者;2、有乳糖过敏史或乳糖不耐受者;3、有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道、免疫、血液、内分泌、代谢、癌症、精神神经疾病史等;4、有尿路感染史或/和生殖器感染史者;5、有严重的无意识低血糖病史者;6、经全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等)、12导联心电图、X-胸片、腹部B超等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7、筛选期血压高于140/90mm Hg,心率高于100bpm。心电图检查QTc>450ms者;8、筛选前有血脂异常(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冠心病者;9、血肌酐,男性>1.5mg/dL(133μmol/L),女性>1.4mg/dL(124μmol/L);10、HBV抗原阳性、HCV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梅毒抗体阳性者;11、筛选前3个月发生过胃肠道疾病;12、筛选前进行过消化系统外科手术影响药物吸收者;13、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手术者;14、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献血且献血量≥400mL,或接受输血者;15、筛选前一年内参加过3次以上,或在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含安慰剂组);
5. 16、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激素类避孕药;17、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葡萄柚汁者;18、酒精滥用、嗜烟、药物滥用者;(备:酒精滥用定义为每日规律饮酒超过以下标准量为:啤酒570ml,清淡啤酒750ml,红酒200ml或白酒60ml,各约含酒精20 g;嗜烟定义为≥5支/日;19、入组前2天饮用含黄嘌呤或咖啡因的食物饮料,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20、育龄期妇女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者,或妊娠期、哺乳期妇女以及不愿或不能在试验期间及完成试验后6个月采取物理避孕措施的男性/女性;21、研究者认为具有任何可能导致受试者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给受试者带来明显风险的任何情况或具有降低入组可能性的其他因素(如体弱等)。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脯氨酸恒格列净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 mg; 单次口服,一次2片(2片10 m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PK指标:血浆和尿中SHR3824和3个主要II相代谢物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时间:第1到第4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指标:任何不良事件、合并疾病、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率、呼吸、血压、体温)、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心肌酶(CK)、凝血功能(PT、APTT、INR)、尿常规(尿糖阳性不作为不良事件判定)、尿白蛋白/肌酐比、肾小管标志物、空腹及给药2h后血糖、空腹体重、12导联心电图等检查。评价时间:给药1天到第4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药效学指标:给药后0-24h的累积尿糖排泄量和用尿肌酐做校正后的0-24h累积尿糖排泄量;以及给药后0-72的尿糖排泄速率和用尿肌酐做校正后的0-72的尿糖排泄速率。评价时间:给药1天到第4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5-06-16
- 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5-09-16
- 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5-12-03
- 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5-09
- 南京市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7-1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81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海燕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5-12-10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5081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1986;CTR20140132;CTR20150098;CTR20150099;CTR20150155;CTR20150097;CTR20140414;CTR20140415;CTR20150650;
- 药物名称
- 脯氨酸恒格列净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2型糖尿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脯氨酸恒格列净片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药代/药效动力学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脯氨酸恒格列净片的肝功能不全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3824-109;V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