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60092
- 快照状态
- 主动暂停
- 状态阶段
- 已暂停(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神经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瑞替加滨片添加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的安全性、有效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9-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6-09-0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暂停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7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暂停(原研终止生产,故暂停观望。)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 · 长沙广东 · 广州江西 · 南昌湖南 · 衡阳浙江 · 温州吉林 · 长春江苏 · 南京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湖北 · 武汉重庆市 · 重庆云南 · 昆明北京市 · 北京江苏 · 徐州福建 · 厦门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肖波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廖卫平
- 江西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 · 南昌 · 研究者:张昆南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陈莉
-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湖南 · 衡阳 · 研究者:武衡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 · 温州 · 研究者:徐惠琴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杨弋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万琪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徐海清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 · 研究者:李吕力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朱遂强
- 重庆红十字会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 · 研究者:陈敏
-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云南 · 昆明 · 研究者:丁里
- 北京天坛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王群
- 徐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江苏 · 徐州 · 研究者:宋春杰
- 厦门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福建 · 厦门 · 研究者:鲁丛霞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宗利
- 申请人名称
- 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宗利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A座7层北陆药业
- 联系人邮编
- 10008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肖波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长沙市湘雅路87号
- 邮编
- 410008
- 单位名称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TS123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以安慰剂为对照,评价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瑞替加滨片在1-3种抗癫痫药物治疗的基础上添加治疗成年难治性部分性癫痫发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受试者年龄为≥18周岁且<65周岁,男女不限;
3.符合国际抗癫痫联盟癫痫发作类型分类中部分性发作的标准(ILAE1981),伴有或不伴有继发全面性发作;
4.受试者既往使用过至少2种AEDs(合并或顺序使用),在筛选前2年内仍有部分性癫痫发作;
5.随机入组前12周内合并用1-3种AEDs且治疗剂量保持稳定;
6.随机入组前8周内每4周(28天)仍有4次或4次以上的部分性癫痫发作,受试者无癫痫发作持续时间≤21天。
7.筛选前1年内有本院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诊断排除进展性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如神经退行性疾病、脑肿瘤等。如果在访视1(筛选期)前1年内无本院CT或MRI结果,则应在访视1(筛选期)或之后进行CT或MRI检查,应在访视2(基线访视)前进行结果评估;
8.根据研究者判断,认为受试者/法定代表可靠并能依从本方案(如:充分理解并按时正确填写日记、遵守访视计划及用药安排)
2.受试者年龄为≥18周岁且<65周岁,男女不限;
3.符合国际抗癫痫联盟癫痫发作类型分类中部分性发作的标准(ILAE1981),伴有或不伴有继发全面性发作;
4.受试者既往使用过至少2种AEDs(合并或顺序使用),在筛选前2年内仍有部分性癫痫发作;
5.随机入组前12周内合并用1-3种AEDs且治疗剂量保持稳定;
6.随机入组前8周内每4周(28天)仍有4次或4次以上的部分性癫痫发作,受试者无癫痫发作持续时间≤21天。
7.筛选前1年内有本院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诊断排除进展性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如神经退行性疾病、脑肿瘤等。如果在访视1(筛选期)前1年内无本院CT或MRI结果,则应在访视1(筛选期)或之后进行CT或MRI检查,应在访视2(基线访视)前进行结果评估;
8.根据研究者判断,认为受试者/法定代表可靠并能依从本方案(如:充分理解并按时正确填写日记、遵守访视计划及用药安排)
排除标准
1.原发性全面性癫痫发作者;
2. 受试者既往或当前合并有非癫痫性发作(如假性发作)诊断者;
3. 有可以治疗的病因(如代谢紊乱、中毒、感染以及占位性病变)者;
4. 随机入组前8周内有癫痫群集性发作而对发作无法计数者,即:短时间内癫痫多次发作,发作持续时间<30分钟,无法区别每次发作的情况;
5. 在随机入组前12个月内,受试者有癫痫持续状态病史;
6. 有颅内进行性加重病变者;
7. 筛选前2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者(基底细胞癌除外);
8. 正在妊娠或治疗期间有妊娠计划的妇女;
9. 受试者曾有自杀行为(包括积极尝试、中断的尝试或尝试未遂)或在过去的6个月内有自杀想法[可通过筛查时其对C-SSRS第4问或第5问有积极反应(“是”)来进行推测];
10. 受试者及家属不能保证按时正确服药或填写观察日记者;
11. 严重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Ⅲ-Ⅳ者;在筛选前3个月内曾发生心肌梗死;
12. 肝功能指标ALT、AST大于正常值上限2倍者;
13. 受试者有明显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
14. 受试者既往有尿潴留病史或者有尿潴留风险因素,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受试者的安全者;
15. QT间期延长,QTc≥450 msec(伴有束支传导阻滞的受试者QTc ≥480 ms);
16. 怀疑或确认1年内有酒精/药物滥用史者;
17. 在筛选前1个月内参加过任何其他临床试验者;
18. 研究者认为可能存在增加受试者危险性或干扰临床试验的任何情况;
19. 已参加过本次临床试验且退出或既往参加过其他企业的瑞替加滨片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20. 已知对本方案研究药物或辅料成分过敏或超敏体质者;
21. 受试者在筛选前6个月内曾接受非尔氨酯伴随治疗;
22. 受试者在筛选前6个月内曾接受氨己烯酸治疗。(注:如受试者在筛选前6个月前接受过氨己烯酸治疗,则需有在筛选前6个月内的视野检查结果显示正常方可入组);
23. 目前正在接受生酮饮食或研究期间计划接受生酮饮食者;
24. 筛选前12周内接受迷走神经刺激术或研究期间计划接受迷走神经刺激术者;
25. 受试者在随机入组前12周内因抗癫痫治疗需要服用以下常规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之一:抗精神分裂症制剂,精神兴奋剂,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巴比妥酸盐类(除抗惊厥药物外),麻醉性镇痛药,溴化钾,溴化钠,溴化钙及普瑞巴林及批准用于癫痫治疗的中药。
2. 受试者既往或当前合并有非癫痫性发作(如假性发作)诊断者;
3. 有可以治疗的病因(如代谢紊乱、中毒、感染以及占位性病变)者;
4. 随机入组前8周内有癫痫群集性发作而对发作无法计数者,即:短时间内癫痫多次发作,发作持续时间<30分钟,无法区别每次发作的情况;
5. 在随机入组前12个月内,受试者有癫痫持续状态病史;
6. 有颅内进行性加重病变者;
7. 筛选前2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者(基底细胞癌除外);
8. 正在妊娠或治疗期间有妊娠计划的妇女;
9. 受试者曾有自杀行为(包括积极尝试、中断的尝试或尝试未遂)或在过去的6个月内有自杀想法[可通过筛查时其对C-SSRS第4问或第5问有积极反应(“是”)来进行推测];
10. 受试者及家属不能保证按时正确服药或填写观察日记者;
11. 严重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Ⅲ-Ⅳ者;在筛选前3个月内曾发生心肌梗死;
12. 肝功能指标ALT、AST大于正常值上限2倍者;
13. 受试者有明显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
14. 受试者既往有尿潴留病史或者有尿潴留风险因素,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受试者的安全者;
15. QT间期延长,QTc≥450 msec(伴有束支传导阻滞的受试者QTc ≥480 ms);
16. 怀疑或确认1年内有酒精/药物滥用史者;
17. 在筛选前1个月内参加过任何其他临床试验者;
18. 研究者认为可能存在增加受试者危险性或干扰临床试验的任何情况;
19. 已参加过本次临床试验且退出或既往参加过其他企业的瑞替加滨片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20. 已知对本方案研究药物或辅料成分过敏或超敏体质者;
21. 受试者在筛选前6个月内曾接受非尔氨酯伴随治疗;
22. 受试者在筛选前6个月内曾接受氨己烯酸治疗。(注:如受试者在筛选前6个月前接受过氨己烯酸治疗,则需有在筛选前6个月内的视野检查结果显示正常方可入组);
23. 目前正在接受生酮饮食或研究期间计划接受生酮饮食者;
24. 筛选前12周内接受迷走神经刺激术或研究期间计划接受迷走神经刺激术者;
25. 受试者在随机入组前12周内因抗癫痫治疗需要服用以下常规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之一:抗精神分裂症制剂,精神兴奋剂,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巴比妥酸盐类(除抗惊厥药物外),麻醉性镇痛药,溴化钾,溴化钠,溴化钙及普瑞巴林及批准用于癫痫治疗的中药。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瑞替加滨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0mg/片;口服,一日三次。滴定期4周,以300mg/日(100mg/次,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后按每周150mg/日递增剂量。维持期12周,高剂量组接受900mg/日给药,低剂量组接受600mg/日给药。维持治疗结束后进入3周减量期或3周过渡期,根据受试者意愿确定进入瑞替加滨片继续治疗或者是减量后结束研究。
中文通用名:瑞替加滨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片;口服,一日三次。滴定期4周,以300mg/日(100mg/次,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后按每周150mg/日递增剂量。维持期12周,高剂量组接受900mg/日给药,低剂量组接受600mg/日给药。维持治疗结束后进入3周减量期或3周过渡期,根据受试者意愿确定进入瑞替加滨片继续治疗或者是减量后结束研究。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瑞替加滨片安慰剂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0mg/片;口服,一日三次。滴定期4周,以300mg/日(100mg/次,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后按每周150mg/日递增剂量。维持期12周,安慰剂组接受900mg/日给药。维持治疗结束后进入3周减量期或3周过渡期,根据受试者意愿确定进入瑞替加滨片继续治疗或者是减量后结束研究。
中文通用名:瑞替加滨片安慰剂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片;口服,一日三次。滴定期4周,以300mg/日(100mg/次,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后按每周150mg/日递增剂量。维持期12周,安慰剂组接受900mg/日给药。维持治疗结束后进入3周减量期或3周过渡期,根据受试者意愿确定进入瑞替加滨片继续治疗或者是减量后结束研究。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治疗期(含滴定期和维持期)每28天部分性癫痫发作频率较基线下降百分比评价时间:治疗期(含滴定期和维持期)每28天评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0 项,展开查看
- 治疗应答率,即维持期每28天部分性癫痫发作频率较基线下降≥50%的受试者所占比率。评价时间:维持期每28天评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维持期内每28天部分性癫痫发作频率较基线频率的变化百分比评价时间:维持期每28天评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维持期内每28天部分性癫痫发作频率较基线频率的变化百分比按6级(≤-25%,>-25%-≤0%;>0%-≤25%,>25%-≤50%,>50%-≤75%,>75%)分类的人群比例;评价时间:维持期每28天评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维持期内无发作人数所占比率评价时间:维持期每28天评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维持期内无发作天数所占比率评价时间:维持期每28天评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及体格检查(包含皮肤、口唇、指甲的视诊检查)评价时间:每次访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心电图评价时间:访视1/访视2、访视6、访视8、访视9/末次访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尿妊娠检查)评价时间:访视1/访视2、访视6、访视8、访视9/末次访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眼科检查(视敏度检查、扩大眼底照相)评价时间:访视1、访视8/末次访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试验全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6-06-0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60092
- 试验状态
- 主动暂停
- 申请人联系人
- 宗利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9-21
- 申请人名称
- 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60092
- 药物名称
- 瑞替加滨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其他抗癫痫药物不能控制或者不能耐受的成年难治性部分性癫痫发作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瑞替加滨片添加治疗癫痫部分性发作的安全性、有效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瑞替加滨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CTS123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