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6014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州顺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QP8361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剂量递增的Ⅰ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6-03-1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6-04-2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1-1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5-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5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 · 广州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徐瑞华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李宇红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翟一帆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顺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翟一帆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科学城揽月路3号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F栋314室
- 联系人邮编
- 51053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徐瑞华,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邮编
- 51006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李宇红,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邮编
- 51006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J-0001;V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HQP8361的安全性、耐受性,包括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和Ⅱ期临床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评估HQP8361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探索HQP8361的药效动力学特征(PK-PD)。
初步评估HQP8361在晚期实体肿瘤患者中的疗效。
基于药效动力学特征和疗效资料确定II期试验给药方案以及敏感瘤种。
评价HQP8361的安全性、耐受性,包括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和Ⅱ期临床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评估HQP8361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探索HQP8361的药效动力学特征(PK-PD)。
初步评估HQP8361在晚期实体肿瘤患者中的疗效。
基于药效动力学特征和疗效资料确定II期试验给药方案以及敏感瘤种。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和性别:18周岁≤年龄≤75周岁,性别不限。
2.标准治疗失败,标准治疗后进展或标准治疗无效的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转移性或局部晚期的实体瘤患者。对入组之前治疗方案的数量无限制。
3.接受HQP8361前,受试者必须经免疫组化(IHC)检测肿瘤c-Met蛋白表达水平和用FISH检测c-Met基因扩增状况。
4.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评分(附件1)中体能状态必须为<1。
5.预计生存期≥3个月。
6.不需要生长因子支持治疗,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7.不需要输血支持治疗或生长因子治疗,血红蛋白≥90g/L,
8.血小板计数≥100×109L
9.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血清肌酐>1.5×ULN时),
10.总胆红素≤1.5×ULN,
11.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浓度≤2.5×ULN,或研究者判断由于肿瘤肝转移导致其升高时,ALT和AST≤5×ULN,
12.碱性磷酸酶≤2.5×ULN,或研究者判断由于肿瘤肝转移导致其升高时,≤5×ULN,
13.电解质:血钾≥ 3.0 mmol/L;血钙≥2.0 mmol/L,
14.空腹血清甘油三酯≤5.7mmol/L,
15.无症状的血清淀粉酶异常≤1.5×ULN,
16.血清脂肪酶≤ ULN
17.凝血酶原时间(PT)≤1.2×ULN,
18.部分促凝血酶原激酶时间(APTT)≤1.2×ULN。
19.必须能够口服研究药物。
20.受试者或受试者的监护人,自愿同意参加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
2.标准治疗失败,标准治疗后进展或标准治疗无效的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转移性或局部晚期的实体瘤患者。对入组之前治疗方案的数量无限制。
3.接受HQP8361前,受试者必须经免疫组化(IHC)检测肿瘤c-Met蛋白表达水平和用FISH检测c-Met基因扩增状况。
4.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评分(附件1)中体能状态必须为<1。
5.预计生存期≥3个月。
6.不需要生长因子支持治疗,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7.不需要输血支持治疗或生长因子治疗,血红蛋白≥90g/L,
8.血小板计数≥100×109L
9.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血清肌酐>1.5×ULN时),
10.总胆红素≤1.5×ULN,
11.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浓度≤2.5×ULN,或研究者判断由于肿瘤肝转移导致其升高时,ALT和AST≤5×ULN,
12.碱性磷酸酶≤2.5×ULN,或研究者判断由于肿瘤肝转移导致其升高时,≤5×ULN,
13.电解质:血钾≥ 3.0 mmol/L;血钙≥2.0 mmol/L,
14.空腹血清甘油三酯≤5.7mmol/L,
15.无症状的血清淀粉酶异常≤1.5×ULN,
16.血清脂肪酶≤ ULN
17.凝血酶原时间(PT)≤1.2×ULN,
18.部分促凝血酶原激酶时间(APTT)≤1.2×ULN。
19.必须能够口服研究药物。
20.受试者或受试者的监护人,自愿同意参加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
排除标准
1.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第1天)前4周内(亚硝基脲或者丝裂霉素C 为6周内),受试者接受过化疗、放疗或单克隆抗体治疗。对于半衰期短的靶向治疗,必须经过5个半衰期。
2.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第1天)前4周内,受试者正在参加或已参加了任何其他研究药物的临床试验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
3. 既往抗癌治疗相关毒性未恢复,且严重程度超过2级(NCICTCAE V4.03)(脱发除外)。
4. 受试者有任何明显的心脏病史,包括:在最近的6个月内的心肌梗塞;在最近的3个月内的室性心律失常或者充血性心衰;无法控制的心绞痛或者高血压。
5. 伴有已确诊的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除非伴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受试者在开始研究前已接受治疗且已达到临床稳定3个月才符合本研究,定义为:(1)无新病灶或进展的证据;(2)不需类固醇治疗或使用稳定剂量的类固醇治疗。
6. 有中枢神经系统肿瘤的受试者。
7. 已知受试者对研究药物成份或其类似物过敏。
8. 研究者认为可能会使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升高的物质滥用病、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HIV、乙肝和丙肝感染)、其他急性或慢性身体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
9.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或不愿意或不能在从接受研究药物之前2周开始至最后一次接受研究药物后30天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10. 有临床意义的大量腹水或有症状的胸腔积液。(对这些状况治疗后获得临床稳定的受试者是合格的。)
11. 存在吞咽困难、吸收障碍或其他慢性胃肠疾病、或可能妨碍依从性和/或研究药物吸收的疾病。
2.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第1天)前4周内,受试者正在参加或已参加了任何其他研究药物的临床试验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
3. 既往抗癌治疗相关毒性未恢复,且严重程度超过2级(NCICTCAE V4.03)(脱发除外)。
4. 受试者有任何明显的心脏病史,包括:在最近的6个月内的心肌梗塞;在最近的3个月内的室性心律失常或者充血性心衰;无法控制的心绞痛或者高血压。
5. 伴有已确诊的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除非伴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受试者在开始研究前已接受治疗且已达到临床稳定3个月才符合本研究,定义为:(1)无新病灶或进展的证据;(2)不需类固醇治疗或使用稳定剂量的类固醇治疗。
6. 有中枢神经系统肿瘤的受试者。
7. 已知受试者对研究药物成份或其类似物过敏。
8. 研究者认为可能会使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升高的物质滥用病、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HIV、乙肝和丙肝感染)、其他急性或慢性身体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
9.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或不愿意或不能在从接受研究药物之前2周开始至最后一次接受研究药物后30天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10. 有临床意义的大量腹水或有症状的胸腔积液。(对这些状况治疗后获得临床稳定的受试者是合格的。)
11. 存在吞咽困难、吸收障碍或其他慢性胃肠疾病、或可能妨碍依从性和/或研究药物吸收的疾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凯泰酮胺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10mg;一次4片,一日两次,早晚口服(每12小时服用1次),持续给药,28天为一个周期。(440mgBID组)
中文通用名:凯泰酮胺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10mg;一次5片,一日两次,早晚口服(每12小时服用1次),持续给药,28天为一个周期。(550mgBID组)
中文通用名:凯泰酮胺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10mg;一次7片,一日两次,早晚口服(每12小时服用1次),持续给药,28天为一个周期。(770mgBID组)
中文通用名:凯泰酮胺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10mg;一次10片,一日两次,早晚口服(每12小时服用1次),持续给药,28天为一个周期。(1100mgBID组)
中文通用名:凯泰酮胺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10mg;一次13片,一日两次,早晚口服(每12小时服用1次),持续给药,28天为一个周期。(1430mgBID组)
中文通用名:凯泰酮胺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10mg;口服,一日两次(每12小时服用1次),根据剂量递增方案确定每个受试者给药剂量,持续给药,每28天为一个周期;用药时程:连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DLT评价时间:所有治疗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3级或以上的不良事件(AE)的发生率、起始时间或持续时间;由于AE进行剂量调整的发生率。评价时间:所有治疗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PK终点评价时间:第一周期治疗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PD终点评价时间:第一周期治疗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疾病进展生存期(PFS)、至肿瘤缓解时间(TTR)评价时间:研究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03-04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6-05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8-0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6014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翟一帆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6-03-18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顺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60141
- 药物名称
- 凯泰酮胺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HQP8361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剂量递增的Ⅰ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HQP8361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Ⅰ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SJ-0001;V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