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6034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B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完整专业题目
LP单药及联合5-Fu和LV在晚期实体瘤或晚期/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初步疗效及PK特征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7-05-1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6-10-1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6-10-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6-10-1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11-0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约15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上海市 · 上海市天津市 · 天津市湖南省 · 长沙市辽宁省 · 沈阳市湖北省 · 武汉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沈琳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周爱萍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巴一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杨农/殷先利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刘云鹏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袁响林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白玉贤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剑峰
- 申请人名称
-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 联系人姓名
- 李剑峰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浦东新区张江祖冲之路555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沈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海淀区阜成路52号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0070,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GV-LP-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版
- 版本日期
- 2017-05-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一项剂量爬坡和剂量扩展的多中心、开放Ib期临床研究,旨在评价希明替康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以及希明替康、5-氟尿嘧啶和亚叶酸钙在晚期实体瘤患者或晚期/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初步疗效以及药物代谢动力学。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有效性及药代动力学
- 试验分期
- 其它IB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充分了解本研究,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在研究第1、2、3部分需入组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在研究第4部分,需入组经病理组织学证实为晚期或转移性CRC的患者;
3.此前接受过针对晚期肿瘤的标准治疗后失败、或不耐受目前的标准治疗、或目前尚无合适的针对晚期肿瘤的标准治疗;
4.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版本进行评估);
5.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0或1分;
6.年龄≥ 18岁且≤ 70岁,男女不限;
7.预期生存期≥ 12周;
8.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
9.乙肝表面抗原阴性的患者;如乙肝表面抗原为阳性,则乙型肝炎病毒(HBV)DNA定量结果< 1000 cps/mL;
10.b、 此前治疗、手术或放疗引起的毒性恢复到CTCAE 0或1级水平(脱发除外);
11.如果女性患者满足下列条件则有资格入组参与研究:
12.a. 无生育能力(即生理条件不能怀孕),包括绝经后(月经完全停止≥ 1年),或记录在案的不可逆的绝育手术;
13.b. 有生育潜能的,需要在血清妊娠试验筛查时为阴性(第1次研究药物给药7天之内),并且研究开始之前和整个研究过程不可母乳喂养,并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在末次给药90天内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14.男性患者需做过输精管结扎手术,或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在末次给药90天内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15.根据研究者判断,认为该患者应能遵循研究流程、限制和要求。
2.在研究第1、2、3部分需入组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在研究第4部分,需入组经病理组织学证实为晚期或转移性CRC的患者;
3.此前接受过针对晚期肿瘤的标准治疗后失败、或不耐受目前的标准治疗、或目前尚无合适的针对晚期肿瘤的标准治疗;
4.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版本进行评估);
5.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0或1分;
6.年龄≥ 18岁且≤ 70岁,男女不限;
7.预期生存期≥ 12周;
8.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
9.乙肝表面抗原阴性的患者;如乙肝表面抗原为阳性,则乙型肝炎病毒(HBV)DNA定量结果< 1000 cps/mL;
10.b、 此前治疗、手术或放疗引起的毒性恢复到CTCAE 0或1级水平(脱发除外);
11.如果女性患者满足下列条件则有资格入组参与研究:
12.a. 无生育能力(即生理条件不能怀孕),包括绝经后(月经完全停止≥ 1年),或记录在案的不可逆的绝育手术;
13.b. 有生育潜能的,需要在血清妊娠试验筛查时为阴性(第1次研究药物给药7天之内),并且研究开始之前和整个研究过程不可母乳喂养,并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在末次给药90天内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14.男性患者需做过输精管结扎手术,或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在末次给药90天内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15.根据研究者判断,认为该患者应能遵循研究流程、限制和要求。
排除标准
1.筛选时仍处于此前抗肿瘤化疗、生物制剂治疗或其他研究药物治疗的5个半衰期内(若5个半衰期超过28天,则以28天计);
2. 入组前28天内接受过系统性放疗(包括全脑放疗),或入组前7天内接受过小面积放疗(中枢神经系统[CNS]立体定向放疗),或尚未从前次放疗中恢复;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 CTCAE 2级),但脱发除外;
4. 入组前3周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或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
5. 存在需要临床干预的CNS转移或恶性肿瘤相关的癫痫,然而,此前治疗过的CNS转移,以及无症状患者可以参加研究;
6. 有5 FU或LV过敏史的患者;
7. 活动期HBV和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者;
8. 确诊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以及不愿意做HIV检查的患者;
9. 临床上很明显的活动期感染;
10. 既往或现在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除了得到有效控制的非黑色素瘤的皮肤基底细胞癌、乳腺/宫颈原位癌、和其它在过去5年内没有治疗也得到有效控制的恶性肿瘤);
11. 心脏功能受损或临床显著的心脏疾病;
12. 严重的肾脏损伤;
13. 严重的肝损伤;
14. 研究者认为可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影响患者签署ICF的具有临床意义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状况(如不可控制的糖尿病等);
15. 目前有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肠梗阻等消化道疾病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他状况;或者既往有胃肠穿孔、肠瘘史;
16. 研究者认为患者身体情况将导致研究药物使用风险,或使毒性或AE难于解释。
2. 入组前28天内接受过系统性放疗(包括全脑放疗),或入组前7天内接受过小面积放疗(中枢神经系统[CNS]立体定向放疗),或尚未从前次放疗中恢复;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 CTCAE 2级),但脱发除外;
4. 入组前3周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或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
5. 存在需要临床干预的CNS转移或恶性肿瘤相关的癫痫,然而,此前治疗过的CNS转移,以及无症状患者可以参加研究;
6. 有5 FU或LV过敏史的患者;
7. 活动期HBV和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者;
8. 确诊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以及不愿意做HIV检查的患者;
9. 临床上很明显的活动期感染;
10. 既往或现在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除了得到有效控制的非黑色素瘤的皮肤基底细胞癌、乳腺/宫颈原位癌、和其它在过去5年内没有治疗也得到有效控制的恶性肿瘤);
11. 心脏功能受损或临床显著的心脏疾病;
12. 严重的肾脏损伤;
13. 严重的肝损伤;
14. 研究者认为可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影响患者签署ICF的具有临床意义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状况(如不可控制的糖尿病等);
15. 目前有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肠梗阻等消化道疾病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他状况;或者既往有胃肠穿孔、肠瘘史;
16. 研究者认为患者身体情况将导致研究药物使用风险,或使毒性或AE难于解释。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用法用量:注射剂;4mg/瓶和24mg/瓶;静脉滴注,1次/2周;剂量:50 mg/m2,80 mg/m2 和120 mg/m2;用药时程:直到肿瘤进展或脱落。给药方案:单药或联合5FU+LV
中文通用名:氟尿嘧啶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10ml:0.25g,给药途径:静脉推注+静脉滴注;用药频次:1次/2周;剂量:400mg/m2静脉推注+2400mg/m2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直到肿瘤进展或脱落。
给药方案:
C1
1、LP
2、LV
3、5FU负荷剂量+静脉滴注
C2
1、LP
2、24h后LV
3、5FU负荷剂量+静脉滴注
C3-
1、LV+5FU负荷剂量
2、LP
3、5FU静脉滴注
C4及后续周期按C1执行
用药时程:直到肿瘤进展或脱落。
给药方案:
C1
1、LP
2、LV
3、5FU负荷剂量+静脉滴注
C2
1、LP
2、24h后LV
3、5FU负荷剂量+静脉滴注
C3-
1、LV+5FU负荷剂量
2、LP
3、5FU静脉滴注
C4及后续周期按C1执行
中文通用名:亚叶酸钙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10ml:0.1g;静脉注射;1次/2周;剂量:400mg/m2;用药时程:直到肿瘤进展或脱落。
给药方案:
C1
1、LP
2、LV
3、5FU负荷剂量+静脉滴注
C2
1、LP
2、24h后LV
3、5FU负荷剂量+静脉滴注
C3-
1、LV+5FU负荷剂量
2、LP
3、5FU静脉滴注
C4及后续周期按C1执行
给药方案:
C1
1、LP
2、LV
3、5FU负荷剂量+静脉滴注
C2
1、LP
2、24h后LV
3、5FU负荷剂量+静脉滴注
C3-
1、LV+5FU负荷剂量
2、LP
3、5FU静脉滴注
C4及后续周期按C1执行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PK特征评价时间:第一周期内从时间点0(给药前)至浓度末次可测量时间(第1&2部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DLT发生率评价时间:第一周期(第2部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ORR评价时间:每6周(第3、4部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AE、SAE、TEAE、TESAE评价时间:每周(第1&2&3&4部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PFS、CBR、DCR评价时间:每6周(第1&2&3&4部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ORR评价时间:每6周(第1&2部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OS评价时间:每2个月(第3&4部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物料平衡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0-72小时内尿粪的累积排泄率(第1部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6-04-25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12-12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3-07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6-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6034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剑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6-10-17
- 申请人名称
-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60349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0070,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盐酸希明替康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LP单药及联合5-Fu和LV在晚期实体瘤或晚期/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初步疗效及PK特征
- 试验通俗题目
- LP单药及联合给药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
- 试验方案编号
- GV-LP-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版
- 版本日期
- 2017-05-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