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6041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泰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考察JS001注射液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单次和多次给药的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I期、 开放、单中心、剂量递增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6-08-0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6-08-0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江泽飞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魏义新
- 申请人名称
- 泰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魏义新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781号602室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江泽飞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8号
- 邮编
- 100071
- 单位名称
- 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176;CTR20160274;CTR20160187;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MO-JS001-I-CRP-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在三阴性晚期乳腺患者中考察重组人源化抗PD -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单次和多次静脉给药的耐受性及安全性, 确定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推荐剂量(RD),为后期临床试验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 岁—70 岁的男性或女性;
2.ECOG PS :0~1分;
3.经标准治疗失败和或不能耐受和或没有标准治疗的,并经病理学确诊的晚期乳腺癌患者;
4.组织学证实雌激素受体阴性(ER-)和孕激素受体阴性(PR-),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阴性(IHC 0或1+);
5.同意提供活组织检查标本(用于检测PD-L1表达以及侵润淋巴细胞情况);
6.至少有一个可评价的病灶(只有1个可测量的淋巴结病灶除外)(常规CT扫描≥20 mm,螺旋CT扫描≥10 mm,可测量病灶未接受过放疗);
7.预计生存期 ≥6月;
8.患者可有脑/脑膜转移史,但必须在研究开始前经过局部治疗(手术/放疗),并且临床稳定至少8周(允许之前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但同步系统性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的患者需排除);
9.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在入组前14天),即符合相关实验室检查标准:
10.治疗前4周内未接受过系统性皮质类固醇药物治疗;
11.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必须在试验过程中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节制性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且在治疗结束后继续避孕12个月。
12.受试者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2.ECOG PS :0~1分;
3.经标准治疗失败和或不能耐受和或没有标准治疗的,并经病理学确诊的晚期乳腺癌患者;
4.组织学证实雌激素受体阴性(ER-)和孕激素受体阴性(PR-),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阴性(IHC 0或1+);
5.同意提供活组织检查标本(用于检测PD-L1表达以及侵润淋巴细胞情况);
6.至少有一个可评价的病灶(只有1个可测量的淋巴结病灶除外)(常规CT扫描≥20 mm,螺旋CT扫描≥10 mm,可测量病灶未接受过放疗);
7.预计生存期 ≥6月;
8.患者可有脑/脑膜转移史,但必须在研究开始前经过局部治疗(手术/放疗),并且临床稳定至少8周(允许之前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但同步系统性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的患者需排除);
9.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在入组前14天),即符合相关实验室检查标准:
10.治疗前4周内未接受过系统性皮质类固醇药物治疗;
11.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必须在试验过程中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节制性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且在治疗结束后继续避孕12个月。
12.受试者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1.已知对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药物及其组分过敏者;
2. 3个月内接受过单抗治疗者(局部使用者除外);
3. 研究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抗肿瘤治疗(包括皮质类固醇治疗、免疫治疗)或参与其他临床研究的,或尚未从上次毒性中恢复的;
4.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5. 凝血功能异常;
6. HIV阳性;HCV阳性;HBsAg或HBCAb阳性者同时检测到HBV DNA拷贝数阳性(定量检测线为500IU/ml);
7. 有肺结核病史;
8. 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具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需要全身性使用类固醇/免疫抑制剂的综合征病史,如:下垂体炎、肺炎、结肠炎、肝炎、肾炎、甲状腺机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9. 其他可能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干扰结果解释的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活动性机会性感染或进展期(严重)感染、不能控制的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定义的Ⅲ级或Ⅳ级心衰、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过去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3个月内发生脑梗塞等)或肺部疾病(间质性肺炎、阻塞性肺病和有症状的支气管痉挛病史);
10. 有CNS疾病证据;
11. 研究开始前1周内曾接受造血刺激因子,如集落刺激因子、促红细胞生成素等治疗的患者;
12. 研究开始前4周内接受了活疫苗接种的;
13. 研究开始前4周内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不包括诊断性的外科手术);
14.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史者;
15. 既往5年内有其它恶性肿瘤病史,但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16. 根据研究者的观点,可能会增加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或者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的其它重度、急性或慢性医学疾病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
2. 3个月内接受过单抗治疗者(局部使用者除外);
3. 研究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抗肿瘤治疗(包括皮质类固醇治疗、免疫治疗)或参与其他临床研究的,或尚未从上次毒性中恢复的;
4.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5. 凝血功能异常;
6. HIV阳性;HCV阳性;HBsAg或HBCAb阳性者同时检测到HBV DNA拷贝数阳性(定量检测线为500IU/ml);
7. 有肺结核病史;
8. 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具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需要全身性使用类固醇/免疫抑制剂的综合征病史,如:下垂体炎、肺炎、结肠炎、肝炎、肾炎、甲状腺机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9. 其他可能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干扰结果解释的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活动性机会性感染或进展期(严重)感染、不能控制的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定义的Ⅲ级或Ⅳ级心衰、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过去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3个月内发生脑梗塞等)或肺部疾病(间质性肺炎、阻塞性肺病和有症状的支气管痉挛病史);
10. 有CNS疾病证据;
11. 研究开始前1周内曾接受造血刺激因子,如集落刺激因子、促红细胞生成素等治疗的患者;
12. 研究开始前4周内接受了活疫苗接种的;
13. 研究开始前4周内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不包括诊断性的外科手术);
14.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史者;
15. 既往5年内有其它恶性肿瘤病史,但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16. 根据研究者的观点,可能会增加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或者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的其它重度、急性或慢性医学疾病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240mg/6ml/瓶,静脉滴注,第一周期(28天)4周给药一次,第二周期(56天)及以后周期每2周给药一次,共计给药5次。使用在线过滤器(0.2或0.22μm),在60分钟内进行静脉点滴。0.3mg/kg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240mg/6ml/瓶,静脉滴注,第一周期(28天)4周给药一次,第二周期(56天)及以后周期每2周给药一次,共计给药5次。使用在线过滤器(0.2或0.22μm),在60分钟内进行静脉点滴。1mg/kg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240mg/6ml/瓶,静脉滴注,第一周期(28天)4周给药一次,第二周期(56天)及以后周期每2周给药一次,共计给药5次。使用在线过滤器(0.2或0.22μm),在60分钟内进行静脉点滴。3mg/kg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240mg/6ml/瓶,静脉滴注,第一周期(每28天)4周给药一次,第二周期(每56天)及以后周期每2周给药一次,共计给药5次。使用在线过滤器(0.2或0.22μm),在60分钟内进行静脉点滴。10mg/kg剂量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不适用
用法用量:不适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结果、ECG和生命体征。评价时间:170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考察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的单次和多次静脉输注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时间:给药后每14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初步评价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的抗肿瘤活性。评价时间:给药后每5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通过检测受试者给药后血样中T淋巴细胞的PD-1受体占位情况,评估药物对PD-1靶点的抑制和调控作用,以及药物代谢与药物抑制性功能的关联。评价时间:给药后每14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考察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的免疫原性,观察受试者给药后体内抗药性抗体的产生随时间的变化,为评估药物安全有效性提供参考。评价时间:给药后每14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检测新鲜肿瘤组织标本中PD-L1表达情况,对不同PD-L1表达的受试者疗效进行相关分析,为后续受试人群选择提供参考。评价时间:给药后每14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6-05-3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6041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魏义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6-08-01
- 申请人名称
- 泰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6041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176;CTR20160274;CTR20160187;
- 药物名称
- 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三阴性晚期乳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考察JS001注射液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单次和多次给药的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I期、 开放、单中心、剂量递增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JS001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MO-JS001-I-CRP-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