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6045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完整专业题目
比较男性健康受试者单次皮下注射HS016与修美乐的随机、双盲、平行对照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相似性的I期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6-08-1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6-06-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7-09-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3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张菁、曹国英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郭婷婷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 联系人姓名
- 郭婷婷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 联系人邮编
- 318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菁、曹国英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乌鲁木齐中路12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6号楼4楼405室
- 邮编
- 200040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398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1300062
- 试验方案编号
- HS016-I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HS016与修美乐在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皮下给药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HS016与修美乐在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皮下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价HS016与修美乐在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皮下给药的安全性;
评价HS016与修美乐在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皮下给药的免疫原性。
次要目的:评价HS016与修美乐在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皮下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价HS016与修美乐在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皮下给药的安全性;
评价HS016与修美乐在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皮下给药的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能够依照方案完成试验者。
2.年龄≥18岁且≤40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男性者。
3.体重指数(BMI)在20~25 kg/m2之间(含20 kg/m2和25 kg/m2),且体重在50~70kg之间者(含50kg和70kg)。
4.在试验期间内受试者或其配偶采用适当有效的避孕措施,如禁欲、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和双重屏障法(例如避孕套加避孕隔膜)等。
2.年龄≥18岁且≤40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男性者。
3.体重指数(BMI)在20~25 kg/m2之间(含20 kg/m2和25 kg/m2),且体重在50~70kg之间者(含50kg和70kg)。
4.在试验期间内受试者或其配偶采用适当有效的避孕措施,如禁欲、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和双重屏障法(例如避孕套加避孕隔膜)等。
排除标准
1.有精神、呼吸、心血管、消化、泌尿、生殖、骨骼和运动、血液、内分泌、神经等系统疾病者。
2. 影响静脉采血的严重出血因素者。
3. 影响皮下注射的皮肤疾病或其他疾病者。
4. 有恶性肿瘤病史者。
5. 在入组前4周内已知有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或需要抗生素治疗或住院的任何感染事件;或者有以下症状者:发热、盗汗、寒战;体重减轻;感觉疲倦;肌肉疼痛;咳嗽、呼吸短促、痰中带血;腹泻或胃痛;小便有灼烧感或者小便次数多于正常情况;皮肤红、热或者身体有褥疮者;严重皮肤感染患者,包括多发性毛囊炎等。
6.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两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者。
7. 酗酒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4瓶360 mL啤酒或630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2100mL葡萄酒),酒精呼气试验为阳性者。
8.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药物滥用检查结果阳性者(可卡因、大麻、吗啡、安非他明、甲基安非他明、苯环己哌啶、苯二氮卓类药物、巴比妥酸盐、美沙酮和三环类抗抑郁药)。
9. 嗜烟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
10. 入组前一天(-1d)烟检结果为阳性者。
11. 既往有药物或食物过敏史,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特异性变态反应病史者(哮喘、风疹、湿疹性皮炎);已知对于试验药物的任何成分或者乳胶(注射器针盖含有)过敏者。
12.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3.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4天内接受过任何药物治疗(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生物制品、中成药、维生素、膳食补充剂等)和保健品者。
14. 试验期间使用中药(中成药除外)和保健品。
15.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或在试验期间计划献血者。
16. 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计划接受任何生物类药物或9个月内计划接受单克隆抗体药物者。
17. 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6个月内计划捐献精子者。
18. 试验期间计划进行手术(包括整容手术、牙科手术和口腔手术)者。
19. 试验期间计划参加剧烈运动,包括身体接触性运动或碰撞性运动者。
20. 抗药物抗体(HAHAs)检测阳性者。
21.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参与其他临床试验者。
22.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接种过任何疫苗者。
23. 全面体检不符合健康标准者,主要包括:生命体征异常者(清醒状态脉率<50次/分或>100次/分、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腋下体温>37.2℃);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其中白蛋白、血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必须在正常值范围以内);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检查异常者,PR 间期 ≥ 210 ms,QRS ≥ 120 ms,QTc ≥?450?ms,或者既往有临床意义心电图异常史者。
24. 试验筛选期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3.36mmol/L,或试验筛选期和入院时空腹血糖高于正常值者。
25.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者。
26. 类风湿因子(RF)、抗双链DNA抗体(anti-dsDNA)、抗核抗体(ANA)、抗环瓜氨酸抗体(anti-CCP)检测阳性者。
27. 既往感染或潜伏感染结核分枝杆菌者(γ干扰素释放试验(T-SPOT)阳性者)。
28.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或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试验者。
29. 研究者、研究中心、申办方和合同研究组织的雇员或相关人员。
2. 影响静脉采血的严重出血因素者。
3. 影响皮下注射的皮肤疾病或其他疾病者。
4. 有恶性肿瘤病史者。
5. 在入组前4周内已知有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或需要抗生素治疗或住院的任何感染事件;或者有以下症状者:发热、盗汗、寒战;体重减轻;感觉疲倦;肌肉疼痛;咳嗽、呼吸短促、痰中带血;腹泻或胃痛;小便有灼烧感或者小便次数多于正常情况;皮肤红、热或者身体有褥疮者;严重皮肤感染患者,包括多发性毛囊炎等。
6.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两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者。
7. 酗酒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4瓶360 mL啤酒或630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2100mL葡萄酒),酒精呼气试验为阳性者。
8.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药物滥用检查结果阳性者(可卡因、大麻、吗啡、安非他明、甲基安非他明、苯环己哌啶、苯二氮卓类药物、巴比妥酸盐、美沙酮和三环类抗抑郁药)。
9. 嗜烟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
10. 入组前一天(-1d)烟检结果为阳性者。
11. 既往有药物或食物过敏史,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特异性变态反应病史者(哮喘、风疹、湿疹性皮炎);已知对于试验药物的任何成分或者乳胶(注射器针盖含有)过敏者。
12.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3.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4天内接受过任何药物治疗(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生物制品、中成药、维生素、膳食补充剂等)和保健品者。
14. 试验期间使用中药(中成药除外)和保健品。
15.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或在试验期间计划献血者。
16. 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计划接受任何生物类药物或9个月内计划接受单克隆抗体药物者。
17. 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6个月内计划捐献精子者。
18. 试验期间计划进行手术(包括整容手术、牙科手术和口腔手术)者。
19. 试验期间计划参加剧烈运动,包括身体接触性运动或碰撞性运动者。
20. 抗药物抗体(HAHAs)检测阳性者。
21.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参与其他临床试验者。
22.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接种过任何疫苗者。
23. 全面体检不符合健康标准者,主要包括:生命体征异常者(清醒状态脉率<50次/分或>100次/分、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腋下体温>37.2℃);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其中白蛋白、血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必须在正常值范围以内);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检查异常者,PR 间期 ≥ 210 ms,QRS ≥ 120 ms,QTc ≥?450?ms,或者既往有临床意义心电图异常史者。
24. 试验筛选期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3.36mmol/L,或试验筛选期和入院时空腹血糖高于正常值者。
25.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者。
26. 类风湿因子(RF)、抗双链DNA抗体(anti-dsDNA)、抗核抗体(ANA)、抗环瓜氨酸抗体(anti-CCP)检测阳性者。
27. 既往感染或潜伏感染结核分枝杆菌者(γ干扰素释放试验(T-SPOT)阳性者)。
28.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或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试验者。
29. 研究者、研究中心、申办方和合同研究组织的雇员或相关人员。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S016: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0.8mL:40mg ;皮下注射,单次给药,每次40mg,用药时程:共一次
中文通用名:HS016: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0.8mL:40mg ;皮下注射,单次给药,每次40mg,用药时程:共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达木单抗注射液英文名:Humira商品名:修美乐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0.8mL:40mg ;皮下注射,单次给药,每次40mg,用药时程:共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从0到所选择的最后一个时间点时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评价时间:给药前2h内、给药后6h、12h、24h、48h、72h、96h、120h、144h 、168 h、192h、216h、336h、504h、672h、840h、1008h、1344h、168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0到无穷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2h内、给药后6h、12h、24h、48h、72h、96h、120h、144h 、168 h、192h、216h、336h、504h、672h、840h、1008h、1344h、168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用药后最大血药浓度(*Cmax)评价时间:给药前2h内、给药后6h、12h、24h、48h、72h、96h、120h、144h 、168 h、192h、216h、336h、504h、672h、840h、1008h、1344h、168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心电图、胸片、不良事件以及合并用药评价时间:整个实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抗药物抗体(HAHAs),必要时对中和抗体(NAb)进行检测评价时间:-14天至-2天、给药前2h内、336h、1008h、168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用药后达到最大血药浓度的时间(*Tmax)评价时间:给药前2h内、给药后6h、12h、24h、48h、72h、96h、120h、144h 、168 h、192h、216h、336h、504h、672h、840h、1008h、1344h、168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经过生物利用度校正的总清除率(CL/F)评价时间:给药前2h内、给药后6h、12h、24h、48h、72h、96h、120h、144h 、168 h、192h、216h、336h、504h、672h、840h、1008h、1344h、168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消除半衰期(T1/2)评价时间:给药前2h内、给药后6h、12h、24h、48h、72h、96h、120h、144h 、168 h、192h、216h、336h、504h、672h、840h、1008h、1344h、168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经过生物利用度校正的表观分布容积(Vd/F)评价时间:给药前2h内、给药后6h、12h、24h、48h、72h、96h、120h、144h 、168 h、192h、216h、336h、504h、672h、840h、1008h、1344h、168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16-04-1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6045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郭婷婷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6-08-12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60450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398
- 药物名称
- 重组抗肿瘤坏死因子-α全人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1300062
- 适应症
- 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比较男性健康受试者单次皮下注射HS016与修美乐的随机、双盲、平行对照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相似性的I期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HS016和修美乐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相似性的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S016-I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