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60670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在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评估泊马度胺联合低剂量地塞米松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单臂、多中心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6-09-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6-10-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3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8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北京市 · 北京市河北省 · 石家庄山东省 · 济南市辽宁省 · 沈阳市上海市 · 上海市江苏省 · 苏州市浙江省 · 杭州市浙江省 · 温州市四川省 · 成都市重庆市 · 重庆市陕西省 · 西安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福建省 · 福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湖南省 · 长沙市广东省 · 广州市广东省 · 深圳市湖南省 · 株洲市江苏省 · 南京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邱录贵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邵宗鸿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张翼鷟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剑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克晓燕
- 北京医院(卫生部北京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刘辉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 · 研究者:张金巧
-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郑成云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李艳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刘澎
- 上海长海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杨建民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常春康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傅琤琤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蔡真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晓红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俞康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向兵
- 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桥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张曦
- 陕西省人民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王一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张梅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江明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胡建达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周剑峰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赵谢兰
其余 4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魏永强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杜 新
- 株洲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株洲市 · 研究者:胡国瑜
-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陈丽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朱艳虹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朱艳虹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大道699号-18
- 联系人邮编
- 21004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邱录贵,MD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02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IM-135-Ⅲ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本研究的目的是评估泊马度胺联合低剂量地塞米松在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中国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8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80岁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2.根据《中国多发性骨髓瘤诊治指南》(2015年修订)标准确诊为多发性骨髓瘤(MM);
3.患者既往接受过2线或2线以上的抗骨髓瘤治疗,且其中必须包括至少2个周期的来那度胺以及2个周期的硼替佐米治疗(在不同方案中或在同一方案中),并且在最后一次抗骨髓瘤治疗中疾病进展或在完成治疗后60天内疾病进展,放疗、双磷酸盐、或一次类固醇短期治疗(即相当于地塞米松40 mg/天,持续治疗4天,或强度更低)不被认为是一次既往抗MM治疗;
4.患者必须有可测量的疾病,定义为以下三项中的至少一项:(1) 血清M蛋白≥5 g/L; (2)24小时尿M蛋白≥200 mg/24小时; (3) 在血清游离轻链比率异常的情况下(κ/λ比率 < 0.26或> 1.65),受累游离轻链水平≥100 mg/L;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一般状况评分≤2分;
6.患者预期生存寿命>3个月;
7.对于女性患者,(1) 在筛选访视前已经绝经至少24个月,或已手术节育; (2)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 a) 开始服用研究药物前10-14天内以及24小时内两次血或尿HCG妊娠试验(灵敏度至少为 25 mIU/mL)结果均为阴性; b) 同意在开始服用研究药物前至少28天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治疗后28天的期间内实行绝对禁欲或采取两种可靠的避孕方法; c) 同意在试验过程中进行妊娠监测;
8.对于男性患者,即使已手术绝育(如输精管切除或结扎术),也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治疗期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治疗后28天的期间内实行绝对禁欲或采取有效的屏障避孕法,且无精子捐献行为;
9.生育期女性患者同意在使用本品过程中以及停止本品治疗后28天内停止哺乳;
10.患者同意除了本人之外禁止其他人服用本品;
11.患者理解本试验的目的和试验步骤,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12.患者愿意并能够遵循研究访视计划和其他方案要求。
2.根据《中国多发性骨髓瘤诊治指南》(2015年修订)标准确诊为多发性骨髓瘤(MM);
3.患者既往接受过2线或2线以上的抗骨髓瘤治疗,且其中必须包括至少2个周期的来那度胺以及2个周期的硼替佐米治疗(在不同方案中或在同一方案中),并且在最后一次抗骨髓瘤治疗中疾病进展或在完成治疗后60天内疾病进展,放疗、双磷酸盐、或一次类固醇短期治疗(即相当于地塞米松40 mg/天,持续治疗4天,或强度更低)不被认为是一次既往抗MM治疗;
4.患者必须有可测量的疾病,定义为以下三项中的至少一项:(1) 血清M蛋白≥5 g/L; (2)24小时尿M蛋白≥200 mg/24小时; (3) 在血清游离轻链比率异常的情况下(κ/λ比率 < 0.26或> 1.65),受累游离轻链水平≥100 mg/L;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一般状况评分≤2分;
6.患者预期生存寿命>3个月;
7.对于女性患者,(1) 在筛选访视前已经绝经至少24个月,或已手术节育; (2)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 a) 开始服用研究药物前10-14天内以及24小时内两次血或尿HCG妊娠试验(灵敏度至少为 25 mIU/mL)结果均为阴性; b) 同意在开始服用研究药物前至少28天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治疗后28天的期间内实行绝对禁欲或采取两种可靠的避孕方法; c) 同意在试验过程中进行妊娠监测;
8.对于男性患者,即使已手术绝育(如输精管切除或结扎术),也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治疗期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治疗后28天的期间内实行绝对禁欲或采取有效的屏障避孕法,且无精子捐献行为;
9.生育期女性患者同意在使用本品过程中以及停止本品治疗后28天内停止哺乳;
10.患者同意除了本人之外禁止其他人服用本品;
11.患者理解本试验的目的和试验步骤,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12.患者愿意并能够遵循研究访视计划和其他方案要求。
排除标准
1.患有任何严重的疾病、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干扰研究程序或是增加安全性风险;
2. 精神疾病可能限制患者的依从性;
3. 当前未受控制的心血管疾病的证据,如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心绞痛、入组前12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
4. 以下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异常: (1)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10^9/L; (2) 骨髓有核细胞中浆细胞比值<50%时,血小板计数(PLT)<75×10^9/L;骨髓有核细胞中浆细胞比值≥50%时,血小板计数(PLT)<30×10^9/L(实验室检查前3天内未输注血小板的情况下);(3) 肌酐清除率< 45 mL/min;(4) 谷草转氨酶(SGOT/AST)或谷丙转氨酶(SGPT/ALT)大于正常值上限3倍;(5) 血清总胆红素>34.2 μmol/L; (6) 校正血清钙>3.5mmol/L;(7) 血红蛋白< 80g/L;
5. 除MM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下列几种肿瘤或迄今为止已无瘤生活≥3年者除外:(1) 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癌; (2) 宫颈或乳腺的原位癌; (3) 偶然组织学检测发现的前列腺癌(TNM T1a 或T1b);
6. 可能损害受试者接受方案规定治疗能力的严重、未控制的医学障碍或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HIV抗体阳性、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DNA拷贝数>1×10^3、丙肝抗体阳性、不可控制的糖尿病、血液透析患者;
7. 对沙利度胺、来那度胺或地塞米松严重过敏;
8. 既往接受过泊马度胺治疗;
9. 周围神经病变(PN)≥2级;
10. 不能吞咽口服药物,或胃肠道疾病可能会明显影响泊马度胺口服吸收;
11. 入组前14天内接受如下任一治疗:①血浆置换;②重大手术;③放疗;④其他抗骨髓瘤药物治疗;
12. 入组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试验性药物治疗;
13. 合并有其他疾病需接受试验方案以外的慢性激素或免疫抑制剂治疗,如类风湿关节炎、多发性硬化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14. 患者不能或不愿接受预防性抗血栓治疗;
15. 患者入组前12个月内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16. 患者计划或适宜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
17. 生育期患者不愿或无法避孕的;
18. 哺乳期或孕期女性;
19.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2. 精神疾病可能限制患者的依从性;
3. 当前未受控制的心血管疾病的证据,如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心绞痛、入组前12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
4. 以下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异常: (1)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10^9/L; (2) 骨髓有核细胞中浆细胞比值<50%时,血小板计数(PLT)<75×10^9/L;骨髓有核细胞中浆细胞比值≥50%时,血小板计数(PLT)<30×10^9/L(实验室检查前3天内未输注血小板的情况下);(3) 肌酐清除率< 45 mL/min;(4) 谷草转氨酶(SGOT/AST)或谷丙转氨酶(SGPT/ALT)大于正常值上限3倍;(5) 血清总胆红素>34.2 μmol/L; (6) 校正血清钙>3.5mmol/L;(7) 血红蛋白< 80g/L;
5. 除MM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下列几种肿瘤或迄今为止已无瘤生活≥3年者除外:(1) 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癌; (2) 宫颈或乳腺的原位癌; (3) 偶然组织学检测发现的前列腺癌(TNM T1a 或T1b);
6. 可能损害受试者接受方案规定治疗能力的严重、未控制的医学障碍或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HIV抗体阳性、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DNA拷贝数>1×10^3、丙肝抗体阳性、不可控制的糖尿病、血液透析患者;
7. 对沙利度胺、来那度胺或地塞米松严重过敏;
8. 既往接受过泊马度胺治疗;
9. 周围神经病变(PN)≥2级;
10. 不能吞咽口服药物,或胃肠道疾病可能会明显影响泊马度胺口服吸收;
11. 入组前14天内接受如下任一治疗:①血浆置换;②重大手术;③放疗;④其他抗骨髓瘤药物治疗;
12. 入组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试验性药物治疗;
13. 合并有其他疾病需接受试验方案以外的慢性激素或免疫抑制剂治疗,如类风湿关节炎、多发性硬化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14. 患者不能或不愿接受预防性抗血栓治疗;
15. 患者入组前12个月内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16. 患者计划或适宜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
17. 生育期患者不愿或无法避孕的;
18. 哺乳期或孕期女性;
19.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泊马度胺: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mg,4mg;口服,4 mg/天,每日1次,d1-d21连续用药,以28天为一个周期。
中文通用名:地塞米松: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75mg;口服,≤70岁者为40 mg/天,>70岁者为20 mg/天,d1、8、15、22服用,以28天为一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不适用
用法用量:不适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每4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价直至疾病进展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每4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价直至疾病进展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每4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价直至疾病进展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达到缓解时间(TTR)评价时间:每4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价直至疾病进展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至最后1例受试者入组后2年或申办方决定终止研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6-08-09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08-1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60670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朱艳虹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6-09-14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60670
- 药物名称
- 泊马度胺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在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评估泊马度胺联合低剂量地塞米松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单臂、多中心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泊马度胺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 试验方案编号
- SIM-135-Ⅲ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