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160812 快照:进行中 招募中 I期

FCN-411 剂量探索和剂量扩增的I期临床研究

研究药物
FCN-411胶囊
适应症
本品拟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18-12-06
登记地点
北京市 · 北京、河北 · 石家庄、浙江 · 杭州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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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160812
快照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状态阶段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I期
研究类型
安全性与有效性
疾病领域
肿瘤(规则标签)
申请人
重庆复创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FCN-411在EGFR突变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疗效和药代动力学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8-12-06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8-08-01;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51-66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河北 · 石家庄浙江 · 杭州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石远凯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 · 石家庄 · 研究者:姜达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邵逸夫
  • 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王孟昭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田玲
申请人名称
重庆复创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田玲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松山大街55号
联系人邮编
121013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石远凯,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教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畔家园南里17号
邮编
100021
单位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FCN001;3.0版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观察单次口服和连续口服FCN-411单药在经过一代EGFR-TKI治疗失败,EGFR外显子19/21突变的晚期NSCLC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确定EGFR突变的晚期NSCLC患者口服FCN-411的MTD和RP2D。
次要目的:
1、初步观察FCN-411单药对EGFR基因突变的晚期NSCLC患者的疗效;
2、确定单次和连续服用FCN-411的药物代谢动力学特征。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患者充分了解本研究,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inform consent form,ICF)。
2.年龄在18岁(含)以上的男性或女性。
3.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复发或进展的IV期NSCLC患者。
4.此前接受过针对EGFR外显子19/21突变的一代TKI治疗后疾病进展的晚期NSCLC患者,并能提供足够确认治疗进展后EGFR突变状态的肿瘤组织石蜡切片或肿瘤组织,并于入组前确认EGFR外显子19/21突变和第790位苏氨酸突变为甲硫氨酸(T790M)突变状态。
5.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体力状况评分0或1分。
6.预计生存期至少12周。
7.能够口服研究药物。
8.根据研究者判断,认为该患者应能遵循研究流程、限制和要求。
9.根据RECIST 1.1版进行评估,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注:之前接受过放疗的病灶不可以视为靶病灶,除非放疗后病灶发生明确进展。
10.患者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要求:a. 嗜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1.5×109/L;b.血红蛋白≥ 90 g/L(在14天内无红细胞输注的情况下);c. 血小板≥ 90×109/L;d.血清总胆红素≤ 1.5×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normal, ULN)(如果患有吉尔伯特综合征,允许其总胆红素≤ 3×ULN和直接胆红素≤ 1.5×ULN);e. 天冬氨酸转氨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AST)、丙氨酸转氨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 2.5×ULN;伴有肝转移的患者,AST、ALT均需≤ 5×ULN;f.肌酐< 1.5×ULN且肌酐清除率≥ 45 mL/分钟(使用Cockcroft and Gault 公式计算)。
11.如果女性患者满足下列条件则有资格入组参与研究:a. 无生育能力(即生理条件不能怀孕),包括绝经后(月经完全停止≥ 1年),或记录在案的不可逆的绝育手术包括: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或双侧输卵管切除(而不是输卵管结扎);b. 有生育潜能的,需要在血清妊娠试验筛查时为阴性(第一次研究药物给药7天之内),并且研究开始之前和整个研究过程不可母乳喂养,并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在末次给药90天内使用有效避孕措施。始终根据避孕药品/器具产品标签和研究者的指示严格避孕。有效避孕措施定义为:禁欲;切除输精管的性伴侣是女性患者唯一的性伴侣;使用宫内节育器;双重避孕,如杀精子剂加男性避孕套、女性避孕套、隔膜、宫颈帽或子宫内避孕工具。
12.男性患者需做过输精管结扎手术,或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在末次给药90天内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患者此前的抗肿瘤治疗史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此前接受的已经上市的针对EGFR突变的TKI药物治疗的末次给药时间距首次研究药物给药时间少于14天或仍处于5个半衰期以内(以时间长者为准);b.其他细胞毒性药物、研究药物或其他抗肿瘤药物的末次给药时间较首次研究药物给药时间少于14天;c.入组前4周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或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在中国,外科大手术的定义参照2009年5月1日施行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3级和4级手术);d.入组前28天内接受过系统性放疗(包括全脑放疗),或尚未从前次放疗中恢复到NCI CTCAE(4.03版)0 1级(除外永久性放射性治疗损害);e.既往接受过针对EGFR T790M突变的药物治疗(如奥希替尼)。
2. 患者需要在研究期间使用P-糖蛋白诱导剂(如利福平)或抑制剂(如利托那韦)。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 NCI-CTCAE[4.03版]2级),但脱发除外;此前接受过铂类治疗的患者存在的神经毒性需要恢复到NCI-CTCAE(4.03版)2级或以下。
4. 存在脑膜转移或需要临床干预的CNS转移或恶性肿瘤相关的癫痫;然而,无症状的脑转移患者可以参加研究。
5. 任何严重的或不能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a.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指治疗后收缩压> 160 mmHg和/或舒张压> 100 mmHg);b.活动期出血性疾病;c.活动期感染包括乙型(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且乙肝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DNA超过1000 cps/ml)或丙型肝炎(丙肝病毒[Hepatitis C Virus,HCV]RNA阳性);d.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感染(HIV阳性);e.肝功能分级为Child Pugh C;f.大疱或剥脱性皮肤疾病;g.严重营养不良;h.角膜炎或溃疡性角膜炎或干眼症病史。研究期间不建议使用隐形眼镜;i.临床无法控制的大量第三间隙液体潴留;j.其他重度疾病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经研究者判断研究用药不适合患者或影响方案依从性。
6. 心脏功能和疾病符合下述情况之一:a.筛查期在研究中心的进行3次12导联心电图(electrocardiogram,ECG)测量,根据采用仪器的QTc公式计算三次平均值,QTc> 470毫秒;b.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完全性左束支传达异常,II度房室传导阻滞,PR间期> 250毫秒;c.任何增加QTc间期延长的风险因素,例如低钾血症、遗传学长QT综合征,服用延长QT间期的药物;d.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NYHA)分级≥ 3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7. 既往有间质性肺疾病、药物性间质性肺疾病或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病史,或目前仍然接受药物治疗或其他临床干预措施或有目前存在的活动性肺间质病变。
8. 肺功能符合下述情况之一:a.氧饱和度≤ 88%;b.肺功能第一秒用力呼气量< 50%预计值;c.肺功能一氧化碳弥散量< 50%预计值。
9. 吞咽困难,或患有活动性消化系统疾病,或接受过重大消化道手术,可能显著影响FCN-411的服用或吸收(如溃疡性病变、不可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吸收障碍综合征和小肠切除术)。
10. 对研究药物的同类药物和辅料成分乳糖和依地酸二钠具有已知的即时或者延迟超敏反应。
11.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FCN-411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4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死亡或退出。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1. 1、安全性:DLT的发生频率;评价时间:1、单次给药期7天内的DLT的发生频率;连续给药期21天内的DLT的发生频率。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2. 2、其他安全性终点:与治疗相关的TEAE, SAE,与治疗相关的SAE,毒性级别≥ 3级的TEAE和导致永久停药的TEAE;末次用药后30天内的死亡事件频率及其原因;根据NCI-CTCAE 4.03版分级的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生命体征的变化评价时间:2、治疗期间; 第1周期D8,D15,之后每治疗周期1次。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1. 1、疗效:客观缓解率评价时间:单个病人完成临床试验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2. 2、其他疗效评估终点: 1)无进展生存期、总生存期、24周PFS率、1年OS率、缓解持续时间和疾病控制率;2)药代动力学参数指标评价时间:按照试验时间检测,每6周评估1次;AUC0-last,AUC(0-24),AUC0-∞,Cmax,tmax,t1/2,Vz/F,CL/F,ARCmax,ARAUC(0-24)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6-12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6-14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5-08
  • 北京协和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5-16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6-20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10-1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160812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田玲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8-12-06
申请人名称
重庆复创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160812
药物名称
FCN-411胶囊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本品拟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FCN-411在EGFR突变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疗效和药代动力学
试验通俗题目
FCN-411 剂量探索和剂量扩增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FCN001;3.0版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