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6102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QL1101 与安维汀分别联合紫杉醇、卡铂一线治疗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III 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6-12-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3-2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11-2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1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35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天津市 · 天津北京市 · 北京河北 · 石家庄黑龙江 · 哈尔滨辽宁 · 沈阳江苏 · 无锡江苏 · 南京江苏 · 苏州安徽 · 合肥安徽 · 蚌埠浙江 · 杭州四川 · 成都重庆市 · 重庆陕西 · 西安河南 · 郑州山东 · 青岛山东 · 济南湖北 · 武汉广东 · 广州另有 17 个地区
- 上海市胸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韩宝惠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 · 研究者:李凯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李峻岭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张树才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王子平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方健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胡毅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 · 石家庄 · 研究者:姜达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 · 哈尔滨 · 研究者:于雁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 · 沈阳 · 研究者:马锐
- 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无锡 · 研究者:刘劝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 · 南京 · 研究者:束永前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 · 苏州 · 研究者:黄建安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 · 合肥 · 研究者:陈振东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 · 蚌埠 · 研究者:毕明宏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张沂平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 · 成都 · 研究者:王瑾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 · 研究者:单锦露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姚煜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张贺龙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 · 郑州 · 研究者:吴慧娟
- 青岛市市立医院中国 · 山东 · 青岛 · 研究者:袁胜利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 · 青岛 · 研究者:张晓春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 · 山东 · 济南 · 研究者:王秀问
其余 30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陈元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研究者:刘莉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李卫东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 · 福州 · 研究者:庄武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 · 长沙 · 研究者:曹培国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 · 合肥 · 研究者:赵卉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 · 合肥 · 研究者:刘荣玉
- 海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海南 · 海口 · 研究者:王琳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 · 临沂 · 研究者:石建华
- 烟台毓璜顶医院中国 · 山东 · 烟台 · 研究者:张良明
- 重庆市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 · 研究者:王东林
-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 · 宜宾 · 研究者:袁志平
- 安庆市立医院中国 · 安徽 · 安庆 · 研究者:段爱雄
- 陕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张燕军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 · 西安 · 研究者:张淑群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 · 济南 · 研究者:郭其森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 · 研究者:李文新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 · 研究者:刘春玲
-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海南 · 海口 · 研究者:郝新宝
- 甘肃省肿瘤医院中国 · 甘肃 · 兰州 · 研究者:高力英
- 柳州市工人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 · 研究者:黄东宁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 · 新乡 · 研究者:路平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 · 昆明 · 研究者:杨润祥
- 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 · 济南 · 研究者:邢春燕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 · 南昌 · 研究者:熊建萍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 · 研究者:于起涛
-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湖南 · 衡阳 · 研究者:伍尤华
- 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中国 · 吉林 · 四平 · 研究者:乔蕾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 · 研究者:蒿艳蓉
- 柳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 · 研究者:倪秉强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马丕林
- 申请人名称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马丕林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43号齐鲁制药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临床研究中心
- 联系人邮编
- 2501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韩宝惠,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胸科医院 上海市淮海西路241号
- 邮编
- 20003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胸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098;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QL1101-002;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QL1101 与安维汀分别联合紫杉醇、卡铂在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中的临床有效性是否相似;
次要目的:评价QL1101 与安维汀分别联合紫杉醇、卡铂治疗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安全性、免疫原性是否相似。
次要目的:评价QL1101 与安维汀分别联合紫杉醇、卡铂治疗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安全性、免疫原性是否相似。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 周岁,≤75 周岁;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不能手术治疗的局部晚期(IIIb 期,不适合接受多学科治疗)、转移性(IV 期)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基于痰细胞学得出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的诊断结果需进行免疫组化确认。若混有多种肿瘤成分,则应对其主要细胞类型进行分类;
3.ECOG 评分为0-1 分;
4.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病灶,可以按照RECIST1.1 标准进行评价;
5.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系统抗肿瘤治疗(如果受试者在完成早期非小细胞肺癌的根治性治疗后接受了辅助性治疗,但后来出现了疾病复发,则可以入组。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其辅助治疗结束时间距本研究首次给药时间间隔超过6 个月,且辅助治疗导致的各种毒性反应已经恢复(按CTC AE4.03 标准判断≤1 级,秃头症除外);
6.预期寿命≥24 周;
7.血液学参数满足以下:嗜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白细胞≥3.0×109/L;血红蛋白≥90g/ L;血小板≥100×109/L;
8.肝功能满足以下条件:总胆红素≤1.5×ULN;谷草转氨酶≤2.5×ULN(无肝转移);谷丙转移酶≤2.5×ULN(无肝转移);谷草转氨酶≤5×ULN(有肝转移);谷丙转移酶≤5×ULN(有肝转移);
9.肾功能满足以下条件: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计算值≥50ml/min;且尿蛋白<2+(基线尿蛋白2+时,应进行24h 尿蛋白定量,≤1g 时方可入选);
10.凝血功能满足以下条件: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且部分促凝血酶原时间(PTT 或aPTT)≤1.5×ULN;
11.心功能满足以下条件: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心脏彩超);
1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遵循研究规定的访视、治疗、实验室检查及其他相关规定;
13.育龄女性、男性受试者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直至完成给药后6 个月;
14.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不能手术治疗的局部晚期(IIIb 期,不适合接受多学科治疗)、转移性(IV 期)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基于痰细胞学得出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的诊断结果需进行免疫组化确认。若混有多种肿瘤成分,则应对其主要细胞类型进行分类;
3.ECOG 评分为0-1 分;
4.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病灶,可以按照RECIST1.1 标准进行评价;
5.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系统抗肿瘤治疗(如果受试者在完成早期非小细胞肺癌的根治性治疗后接受了辅助性治疗,但后来出现了疾病复发,则可以入组。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其辅助治疗结束时间距本研究首次给药时间间隔超过6 个月,且辅助治疗导致的各种毒性反应已经恢复(按CTC AE4.03 标准判断≤1 级,秃头症除外);
6.预期寿命≥24 周;
7.血液学参数满足以下:嗜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白细胞≥3.0×109/L;血红蛋白≥90g/ L;血小板≥100×109/L;
8.肝功能满足以下条件:总胆红素≤1.5×ULN;谷草转氨酶≤2.5×ULN(无肝转移);谷丙转移酶≤2.5×ULN(无肝转移);谷草转氨酶≤5×ULN(有肝转移);谷丙转移酶≤5×ULN(有肝转移);
9.肾功能满足以下条件: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计算值≥50ml/min;且尿蛋白<2+(基线尿蛋白2+时,应进行24h 尿蛋白定量,≤1g 时方可入选);
10.凝血功能满足以下条件: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且部分促凝血酶原时间(PTT 或aPTT)≤1.5×ULN;
11.心功能满足以下条件: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心脏彩超);
1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遵循研究规定的访视、治疗、实验室检查及其他相关规定;
13.育龄女性、男性受试者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直至完成给药后6 个月;
14.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中央型鳞状细胞癌、以鳞状细胞为主要成分的混合性腺鳞癌;
2. 已知ALK 融合基因阳性;
3. 病史或检查结果显示在筛选前6 个月内有血栓性疾病;
4. 影像学显示有肿瘤侵入大血管的迹象,研究者或放射科医师必须排除肿瘤已完全接近、包绕或侵犯至大血管内腔(如:肺上动脉或上腔静脉)的患者;
5. 有症状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脊髓压迫史;
6. 在接受首剂研究药物治疗前2 周内对胸部之外的骨病灶进行姑息放疗的患者;
7. 筛选前28 天内接受过较大的手术操作(包括开胸活检),发生重大创伤(如骨折),或预期研究治疗期间需要进行大手术者;
8. 在首次接受安维汀/QL1101 治疗前48h 之内进行过较小手术操作(由研究判断是否有出血倾向);
9. 目前或近期(首次接受安维汀/QL1101 前10 天内)使用阿司匹林(>325mg/天)或其它已知可以抑制血小板功能的非甾体抗炎药,或使用全剂量抗凝剂;
10. 病史或检查结果表明具有遗传性出血倾向或凝血障碍,从而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患者;
11. 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 和/或舒张压>100mmHg);
12. 既往有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病史;
13. 具有临床意义(如活动性)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CVA 或TIA(筛选前≤6 个月)、心肌梗死(筛选前≤6 个月)、不稳定型心绞痛、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类≥II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要在研究期间接受药物治疗且药物治疗可能会干扰研究治疗及评价、或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14. 筛选前6 个月内显著的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或近期动脉血栓形成);
15. 非治愈性伤口、处于活动期的消化性溃疡或骨折;
16. 筛选前6 个月内有肠瘘、胃肠道穿孔,或腹腔内脓肿的病史;
17.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18. 筛选前28 天内,曾接受其它任何试验药物治疗或参加过另一项临床试验;
19. 已知对安维汀/QL1101 或其它任何辅料和任何化疗药物成分过敏;
20. 持续或活动性感染迹象;体检结果或实验室检查结果中出现禁忌使用研究药物或使患者处于治疗有关并发症高风险的适当可疑疾病或症状迹象;
21. 在筛选前5 年内患有NSCLC 以外的恶性肿瘤(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导管原位癌除外);
22. 在筛选前3 个月内有咯血史,即咳出至少1/2 茶匙(2.5ml)的鲜血;
23. 既往曾感染过HIV 或HIV 筛查阳性,或HCV 阳性,或RPR 阳性;
24.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滴度检测≥ 1 × 103拷贝数/L 的患者;
25. 因为其他原因预期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 已知ALK 融合基因阳性;
3. 病史或检查结果显示在筛选前6 个月内有血栓性疾病;
4. 影像学显示有肿瘤侵入大血管的迹象,研究者或放射科医师必须排除肿瘤已完全接近、包绕或侵犯至大血管内腔(如:肺上动脉或上腔静脉)的患者;
5. 有症状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脊髓压迫史;
6. 在接受首剂研究药物治疗前2 周内对胸部之外的骨病灶进行姑息放疗的患者;
7. 筛选前28 天内接受过较大的手术操作(包括开胸活检),发生重大创伤(如骨折),或预期研究治疗期间需要进行大手术者;
8. 在首次接受安维汀/QL1101 治疗前48h 之内进行过较小手术操作(由研究判断是否有出血倾向);
9. 目前或近期(首次接受安维汀/QL1101 前10 天内)使用阿司匹林(>325mg/天)或其它已知可以抑制血小板功能的非甾体抗炎药,或使用全剂量抗凝剂;
10. 病史或检查结果表明具有遗传性出血倾向或凝血障碍,从而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患者;
11. 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 和/或舒张压>100mmHg);
12. 既往有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病史;
13. 具有临床意义(如活动性)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CVA 或TIA(筛选前≤6 个月)、心肌梗死(筛选前≤6 个月)、不稳定型心绞痛、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类≥II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要在研究期间接受药物治疗且药物治疗可能会干扰研究治疗及评价、或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14. 筛选前6 个月内显著的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或近期动脉血栓形成);
15. 非治愈性伤口、处于活动期的消化性溃疡或骨折;
16. 筛选前6 个月内有肠瘘、胃肠道穿孔,或腹腔内脓肿的病史;
17.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18. 筛选前28 天内,曾接受其它任何试验药物治疗或参加过另一项临床试验;
19. 已知对安维汀/QL1101 或其它任何辅料和任何化疗药物成分过敏;
20. 持续或活动性感染迹象;体检结果或实验室检查结果中出现禁忌使用研究药物或使患者处于治疗有关并发症高风险的适当可疑疾病或症状迹象;
21. 在筛选前5 年内患有NSCLC 以外的恶性肿瘤(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导管原位癌除外);
22. 在筛选前3 个月内有咯血史,即咳出至少1/2 茶匙(2.5ml)的鲜血;
23. 既往曾感染过HIV 或HIV 筛查阳性,或HCV 阳性,或RPR 阳性;
24.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滴度检测≥ 1 × 103拷贝数/L 的患者;
25. 因为其他原因预期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VEGF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QL1101):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0mg,4ml/瓶;静脉输注;每个周期的第一天给药, 使用剂量15mg/kg; 首剂输注时间需要持续90分钟。用药周期: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在没有出现PD、无法耐受的毒性反应、撤回知情同意书、失访或死亡情况下,给药4-6个周期,至少4个周期,最多6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通用名:贝伐珠单抗注射液;英文名:Bevacizumab;商品名:安维汀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0mg,4ml/瓶;静脉输注;每个周期的第一天给药,使用剂量为15mg/kg;首剂输注时间需要持续90分钟。用药周期: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在没有出现PD、无法耐受的毒性反应、撤回知情同意书、失访或死亡情况下,给药4-6个周期,至少4 个周期,最多6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1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3 个月,6 个月,9 个月,1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1)任何自发报告的和所有直接观察到的不良事件; 2)生命体征、体格检查中的任何异常改变; 3)试验期间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检查异常; 4)免疫原性(抗药抗体的发生率及其滴度,以及中和抗体(Nab)的发生率)评价时间: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接受研究后21天±7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12-06
- 上海市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12-16
- 上海市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7-28
- 上海市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9-06
- 上海市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9-0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6102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马丕林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6-12-21
- 申请人名称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6102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098;
- 药物名称
- 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非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QL1101 与安维汀分别联合紫杉醇、卡铂一线治疗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II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QL1101 一线治疗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II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QL1101-002;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