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6107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1-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1-0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9-06-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浙江 · 杭州
- 上海市胸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陆舜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周建英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浪
- 申请人名称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浪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哈雷路917弄2号楼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陆舜;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241号
- 邮编
- 20003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胸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0967;CTR20130968;CTR20140758;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16-013-00CH1;方案版本4.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1.评价呋喹替尼联合吉非替尼治疗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晚期非鳞状细胞NSCLC患者的客观缓解率
2.评价呋喹替尼联合吉非替尼用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评价呋喹替尼联合吉非替尼用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经组织和/或细胞学确诊、未接受过针对晚期疾病的系统性治疗的IIIB/IV期非鳞状细胞NSCLC患者;
3.EGFR基因敏感突变(EGFR 19外显子缺失或EGFR 21外显子L858R突变);
4.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肿瘤病灶{病灶未接受过放射治疗,基线筛选期时应用CT或MRI检查病灶长径≥10 mm(淋巴结病灶须短径≥15 mm)};
5.年龄在18-75岁(含18岁和75岁);
6.体力状况评分(ECOG PS评分)0-1;
7.预期生存超过3个月。
2.经组织和/或细胞学确诊、未接受过针对晚期疾病的系统性治疗的IIIB/IV期非鳞状细胞NSCLC患者;
3.EGFR基因敏感突变(EGFR 19外显子缺失或EGFR 21外显子L858R突变);
4.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肿瘤病灶{病灶未接受过放射治疗,基线筛选期时应用CT或MRI检查病灶长径≥10 mm(淋巴结病灶须短径≥15 mm)};
5.年龄在18-75岁(含18岁和75岁);
6.体力状况评分(ECOG PS评分)0-1;
7.预期生存超过3个月。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肺癌的系统性治疗(如化疗、靶向治疗);既往4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用药;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1周内接受过有抗肿瘤作用的中药治疗;
2. 新辅助/辅助化疗(若适用)期间或完成后1年内出现疾病复发或转移;
3.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1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接受放疗的部位骨髓比例大于30%或接受了根治性/广泛放射治疗(若适用);
4. 既往接受过针对EGFR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yrosine kinase inhibitor,TKI)或单克隆抗体的治疗;
5. 既往接受过针对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VEGF)和/或VEGFR的TKI或单克隆抗体的治疗;
6. 已知T790M突变;
7.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细胞色素P450 3A4酶(Cytochrome P450 3A4,CYP3A4)强抑制剂和/或强诱导剂;
8.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P-糖蛋白(P-glycoprotein,P-gp)和乳腺癌耐药蛋白(breast cancer resistance protein,BCRP)底物;
9. 研究前受试者存在活动性脑转移(既往未接受过脑部放疗或脑部放疗后临床症状稳定时间小于4周或具有临床症状);
10. 有影像学证据表明肿瘤侵犯或包绕肺部大血管(例如肺动脉、上腔静脉);
11. 既往患间质性肺病,或药物诱导的间质性疾病,或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任何具有临床证据的活动性间质性肺病;需要吸氧的肺功能不全(判定标准:临床检查或动脉血氧分压(PaO2)< 70 mmHg);
12. 吞咽困难或者已知药物吸收障碍的受试者;难治性恶性/呕吐;任何严重的疾病或感染影响受试者对研究药物的吸收,如环境相关的频繁性腹泻;
13. 严重的眼部疾病(≥ CTCAE 2级),包括但不限于溃疡性结膜炎、溃疡性角膜炎、角膜糜烂;
14. 临床上有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急性肺炎;
15. 已知有显著意义的肝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已知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感染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deoxyribonucleic acid,DNA)(HBV DNA)阳性(≥1×104/ml或≥2000IU/ml);已知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HCV)感染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ribonucleic acid,RNA)(HCV RNA)阳性,或肝硬化等;
16.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感染;
17. 目前有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肠梗阻等消化道疾病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他状况;或者既往有肠穿孔、肠瘘史;
18. 在过去5年内有其它恶性肿瘤,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根治术后病人除外;
19. 入组前6个月内有动脉血栓或深静脉血栓史或入组前2个月内具有血栓或出血倾向证据或病史(如,≥3cm 的肝血管瘤),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入组前1个月内有咯血(定义为出血量大于2.5ml,且血液呈鲜红色)的病史;
20. 目前(首次服用研究药物10日内)正在接受溶栓治疗或治疗性使用抗凝药物(预防性使用抗凝药物除外);
21. 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若适用);
22. 皮肤伤口、创伤部位、粘膜严重溃疡或骨折没有完全愈合;
23.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者有妊娠可能的女性首次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若适用);
24. 具有生育能力但不愿意接受避孕措施的患者或其性伙伴不愿意接受避孕措施的;
25.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异常而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26.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评估受试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27. 对呋喹替尼和/或吉非替尼活性物质和/或研究药物中任一赋形剂有严重过敏反应者;
28. 血生化、血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提示不适合参加临床研究;
29. 心血管指标异常,提示不适合参加临床研究。
2. 新辅助/辅助化疗(若适用)期间或完成后1年内出现疾病复发或转移;
3.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1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接受放疗的部位骨髓比例大于30%或接受了根治性/广泛放射治疗(若适用);
4. 既往接受过针对EGFR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yrosine kinase inhibitor,TKI)或单克隆抗体的治疗;
5. 既往接受过针对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VEGF)和/或VEGFR的TKI或单克隆抗体的治疗;
6. 已知T790M突变;
7.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细胞色素P450 3A4酶(Cytochrome P450 3A4,CYP3A4)强抑制剂和/或强诱导剂;
8.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P-糖蛋白(P-glycoprotein,P-gp)和乳腺癌耐药蛋白(breast cancer resistance protein,BCRP)底物;
9. 研究前受试者存在活动性脑转移(既往未接受过脑部放疗或脑部放疗后临床症状稳定时间小于4周或具有临床症状);
10. 有影像学证据表明肿瘤侵犯或包绕肺部大血管(例如肺动脉、上腔静脉);
11. 既往患间质性肺病,或药物诱导的间质性疾病,或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任何具有临床证据的活动性间质性肺病;需要吸氧的肺功能不全(判定标准:临床检查或动脉血氧分压(PaO2)< 70 mmHg);
12. 吞咽困难或者已知药物吸收障碍的受试者;难治性恶性/呕吐;任何严重的疾病或感染影响受试者对研究药物的吸收,如环境相关的频繁性腹泻;
13. 严重的眼部疾病(≥ CTCAE 2级),包括但不限于溃疡性结膜炎、溃疡性角膜炎、角膜糜烂;
14. 临床上有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急性肺炎;
15. 已知有显著意义的肝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已知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感染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deoxyribonucleic acid,DNA)(HBV DNA)阳性(≥1×104/ml或≥2000IU/ml);已知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HCV)感染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ribonucleic acid,RNA)(HCV RNA)阳性,或肝硬化等;
16.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感染;
17. 目前有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肠梗阻等消化道疾病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他状况;或者既往有肠穿孔、肠瘘史;
18. 在过去5年内有其它恶性肿瘤,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根治术后病人除外;
19. 入组前6个月内有动脉血栓或深静脉血栓史或入组前2个月内具有血栓或出血倾向证据或病史(如,≥3cm 的肝血管瘤),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入组前1个月内有咯血(定义为出血量大于2.5ml,且血液呈鲜红色)的病史;
20. 目前(首次服用研究药物10日内)正在接受溶栓治疗或治疗性使用抗凝药物(预防性使用抗凝药物除外);
21. 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若适用);
22. 皮肤伤口、创伤部位、粘膜严重溃疡或骨折没有完全愈合;
23.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者有妊娠可能的女性首次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若适用);
24. 具有生育能力但不愿意接受避孕措施的患者或其性伙伴不愿意接受避孕措施的;
25.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异常而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26.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评估受试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27. 对呋喹替尼和/或吉非替尼活性物质和/或研究药物中任一赋形剂有严重过敏反应者;
28. 血生化、血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提示不适合参加临床研究;
29. 心血管指标异常,提示不适合参加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mg或5mg, 4mg/次,空腹口服,QD,建议服用吉非替尼后6小时左右(±1小时)服用,连续服用3周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若第1个治疗周期未出现3级或以上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2级或以上的肝功能损害,则从第2个治疗周期开始呋喹替尼口服剂量递增为5mg/次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mg或5mg, 4mg/次,空腹口服,QD,建议服用吉非替尼后6小时左右(±1小时)服用,连续服用3周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若第1个治疗周期未出现3级或以上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2级或以上的肝功能损害,则从第2个治疗周期开始呋喹替尼口服剂量递增为5mg/次
中文通用名:吉非替尼: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0mg,口服,1片/次,空腹或与食物同服,QD,建议早8点左右(±1小时)服用,连续服用4周。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1mg: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mg;4mg/次,空腹口服,QD,建议服用吉非替尼后6小时左右(±1小时)服用,连续服用3周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
中文通用名:呋喹替尼胶囊5mg: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5mg;4mg/次,空腹口服,QD,建议服用吉非替尼后6小时左右(±1小时)服用,连续服用3周后停药1周。4周为1个治疗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每8周一次肿瘤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出现研究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CTC AE 4.03)患者比例评价时间:随访至研究结束(约1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控制率(DCR)、 起效时间(TTR)、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每8周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08-02
- 上海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10-24
- 上海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4-10
- 上海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9-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6107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浪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1-24
- 申请人名称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6107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0967;CTR20130968;CTR20140758;
- 药物名称
- 呋喹替尼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非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呋喹替尼联合吉非替尼治疗晚期肺癌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呋喹替尼联合吉非替尼治疗晚期肺癌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016-013-00CH1;方案版本4.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