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009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盐酸安罗替尼胶囊Ⅰ期 高脂饮食影响的药代动力学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2-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1-1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8-08-1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5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 · 广州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 · 广州 · 研究者:张力;李苏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祥建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祥建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8号,9栋
- 联系人邮编
- 210023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张力;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
- 邮编
- 51003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李苏,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
- 邮编
- 51003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0315;CTR20130323;CTR20140777;CTR20150333;CTR20150331;CTR20150129;CTR20150454;CTR20160329;CTR20150735;CTR20150736;CTR20150531;CTR20160078;CTR20160073;CTR20130324;CTR20160544;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1000181
- 试验方案编号
- ALTN-I-05;版本号: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肿瘤患者中研究高脂饮食对口服给予盐酸安罗替尼胶囊的人体药动学特征影响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经病理学或细胞学明确诊断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鼻咽癌优先)
2.具有可测量病灶(按RECIST 1.1标准)
3.缺乏有效的常规治疗方法或经常规治疗失败或复发者
4.体重指数满足:20≤BMI≤25
5.18≤年龄≤70;ECOG评分0~1分;预期生存时间超过3个月
6.血常规检查标准(14天内未输血状态下):a)血红蛋白(HB)≥90g/L b)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c) 血小板(PLT)≥80×109/L
7.血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a) 总胆红素(TBIL)≤1.5倍正常值上限(ULN) ;b)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如伴有肝转移,则ALT和AST≤ULN;c)血清肌酐(Cr)≤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 b)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 ULN,如伴肝转移,则ALT和AST≤5 ULN; c) 血清肌酐(Cr)≤1.5 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
8.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室射血分数 (LVEF) ≥正常值低限 (50%)
9.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患者;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
10.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2.具有可测量病灶(按RECIST 1.1标准)
3.缺乏有效的常规治疗方法或经常规治疗失败或复发者
4.体重指数满足:20≤BMI≤25
5.18≤年龄≤70;ECOG评分0~1分;预期生存时间超过3个月
6.血常规检查标准(14天内未输血状态下):a)血红蛋白(HB)≥90g/L b)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c) 血小板(PLT)≥80×109/L
7.血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a) 总胆红素(TBIL)≤1.5倍正常值上限(ULN) ;b)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如伴有肝转移,则ALT和AST≤ULN;c)血清肌酐(Cr)≤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 b)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 ULN,如伴肝转移,则ALT和AST≤5 ULN; c) 血清肌酐(Cr)≤1.5 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
8.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室射血分数 (LVEF) ≥正常值低限 (50%)
9.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患者;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
10.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排除标准
1.明确的对研究药物或其制剂成分过敏者
2. 曾经患过能够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例如:进行过肝脏、肾脏或胃肠道部分切除手术者)
3.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等)者
4. 伴胸腔积液或腹水,引起呼吸道综合征(≥CTC AE 2级呼吸困难[2级呼吸困难指少量活动时呼吸短促;影响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
5. 伴有症状或症状控制时间少于1个月的脑转移患者
6. 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患者,包括:a) 使用一种方案规定慎用外的降压药物血压仍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 mmHg,舒张压≥100 mmHg)患者;使用两种及以上的降压药物的患者; b) 患有I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恶性心律失常(包括QTC≥480ms)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c) 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级感染); d) 肝硬化、失代偿性肝病,活动性肝炎; e) 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f)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g) 血糖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 h)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者; i) 具有癫痫发作并需要治疗的患者
7. 试验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8. 分组前 28 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
9. 影像学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的患者
10. 不管严重程度如何,存在任何出血体质迹象或病史的患者;在分组前4周内,出现任何出血或流血事件≥CTCAE 3级的患者,存在未愈合创口、溃疡或骨折
11. 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者
12.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4. 四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或正在进行其他临床试验者
15. 明确的对研究药物或其制剂成分过敏者
2. 曾经患过能够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例如:进行过肝脏、肾脏或胃肠道部分切除手术者)
3.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等)者
4. 伴胸腔积液或腹水,引起呼吸道综合征(≥CTC AE 2级呼吸困难[2级呼吸困难指少量活动时呼吸短促;影响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
5. 伴有症状或症状控制时间少于1个月的脑转移患者
6. 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患者,包括:a) 使用一种方案规定慎用外的降压药物血压仍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 mmHg,舒张压≥100 mmHg)患者;使用两种及以上的降压药物的患者; b) 患有I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恶性心律失常(包括QTC≥480ms)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c) 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级感染); d) 肝硬化、失代偿性肝病,活动性肝炎; e) 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f)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g) 血糖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 h)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者; i) 具有癫痫发作并需要治疗的患者
7. 试验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8. 分组前 28 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
9. 影像学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的患者
10. 不管严重程度如何,存在任何出血体质迹象或病史的患者;在分组前4周内,出现任何出血或流血事件≥CTCAE 3级的患者,存在未愈合创口、溃疡或骨折
11. 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者
12.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4. 四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或正在进行其他临床试验者
15. 明确的对研究药物或其制剂成分过敏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安罗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 12mg/片;口服,一天一次,一次1片;连续用药14天停7天;规格 10mg/片;口服,一天一次,一次1片;连续用药14天停7天;
中文通用名:盐酸安罗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规格 12mg/片;口服,一天一次,一次1片;连续用药14天停7天;规格 10mg/片;口服,一天一次,一次1片;连续用药14天停7天;
中文通用名:盐酸安罗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2mg/粒、10mg/粒、8mg/粒;空腹口服,一天一次,一次1粒;连续用药2周停药1周。
中文通用名:盐酸安罗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2mg/粒、10mg/粒、8mg/粒;空腹口服,一天一次,一次1粒;连续用药2周停药1周。
中文通用名:盐酸安罗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2mg/粒、10mg/粒、8mg/粒;空腹口服,一天一次,一次1粒;连续用药2周停药1周。
中文通用名:盐酸安罗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2mg/粒、10mg/粒、8mg/粒;空腹口服,一天一次,一次1粒;连续用药2周停药1周。
中文通用名:盐酸安罗替尼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2mg/粒、10mg/粒、8mg/粒;空腹口服,一天一次,一次1粒;连续用药2周停药1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肿瘤患者中研究高脂饮食对口服给予盐酸安罗替尼胶囊的人体药动学特征评价时间:服药后第1-14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盐酸安罗替尼对肿瘤患者的疗效评价时间:治疗后第42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03-28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08-31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3-31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4-1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09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祥建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2-15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097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0315;CTR20130323;CTR20140777;CTR20150333;CTR20150331;CTR20150129;CTR20150454;CTR20160329;CTR20150735;CTR20150736;CTR20150531;CTR20160078;CTR20160073;CTR20130324;CTR20160544;
- 药物名称
- 盐酸安罗替尼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1000181
- 适应症
- 晚期恶性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盐酸安罗替尼胶囊Ⅰ期 高脂饮食影响的药代动力学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盐酸安罗替尼胶囊Ⅰ期 高脂饮食影响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LTN-I-05;版本号: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