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011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百济神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BGB-A317单药治疗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的单臂、多中心、II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NA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4-1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4-2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11-0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0-11-0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天津市 · 天津市浙江省 · 杭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江苏省 · 南京市上海市 · 上海市吉林省 · 长春市四川省 · 成都市河南省 · 郑州市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朱军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邹德慧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杨海燕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周剑锋
-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范磊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吕方芳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张会来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李薇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刘霆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朱海燕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高全立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越
- 申请人名称
- 百济神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越
- 联系人座机
- 4008203-159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 中环世贸中心D座22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2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朱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选择省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GB-A317-203;版本号:version 5.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6.0
- 版本日期
- NA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依据Lugano分类法评价BGB-A317在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cHL)受试者的总缓解率(ORR)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
2.经组织学确认的复发或难治性cHL
3.受试者必须是复发(最近治疗后确认出现疾病进展)或难治性(最近治疗后未能获得CR/CMR或部分缓解[PR])cHL,并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a.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uto-SCT)后未能获得缓解或出现疾病进展。b. 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线治疗cHL的全身化疗方案,并且由于以下原因而不适合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对化疗耐药(经挽救化疗不能获得CR或部分缓解[PR]),高龄(≥65岁),采干失败或研究者评估不能成功采干,或存在任何严重的并存疾病。
4.受试者必须有可测量病灶,定义为至少1个结节病灶的最长径>1.5 cm,或为至少1个结外病灶的最长径>1 cm(如肝脏结节)
5.可供使用的既往或者新鲜的粗针穿刺或切除获得的肿瘤组织样本
6.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1
7.预期寿命≥12周
8.受试者必须有足够的器官功能,满足相关的实验室检查值
9.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 x ULN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 x ULN,除非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剂治疗,并且在筛选时凝血参数(凝血酶原时间[PT/INR]和aPTT)处在使用抗凝剂治疗的预期范围内。使用凝血因子导致PT延长或INR升高的患者在经过与医学监查员讨论后可以入选。
10.没有证据显示受试者在静息时呼吸困难,并且在呼吸室内空气时的脉搏血氧测定值> 92%
11.受试者必须通过肺功能检查(PFT)证实第一秒钟用力呼气量(FEV1)/用力肺活量(FVC)>60%,除非是因霍奇金淋巴瘤引起的大纵膈肿块而无法达到这一标准;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FEV1和FVC均超出预测值50%以上;所有PFT结果必须是在BGB-A317首次给药前4周内获得的
12.女性受试者需满足:a) 无生育可能性 b. 育龄女性须在研究期间、以及在最后一次Tislelizumab给药后至少120天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内尿液或血清妊娠检测结果为阴性。
13.未绝育的男性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及Tislelizumab末次给药后至少120天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
14.在Tislelizumab首次给药前,既往的肿瘤化疗、放疗、免疫治疗或研究治疗(包括中草药和中成药),包括局部-区域治疗,必须结束且≥ 4周,并且所有在治疗中发生的不良事件已稳定并且恢复到基线水平或0/1级(脱发和血红蛋白除外。关于血红蛋白,请遵循入选标准#8c[血红蛋白])。
15.受试者愿意并且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
2.经组织学确认的复发或难治性cHL
3.受试者必须是复发(最近治疗后确认出现疾病进展)或难治性(最近治疗后未能获得CR/CMR或部分缓解[PR])cHL,并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a.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uto-SCT)后未能获得缓解或出现疾病进展。b. 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线治疗cHL的全身化疗方案,并且由于以下原因而不适合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对化疗耐药(经挽救化疗不能获得CR或部分缓解[PR]),高龄(≥65岁),采干失败或研究者评估不能成功采干,或存在任何严重的并存疾病。
4.受试者必须有可测量病灶,定义为至少1个结节病灶的最长径>1.5 cm,或为至少1个结外病灶的最长径>1 cm(如肝脏结节)
5.可供使用的既往或者新鲜的粗针穿刺或切除获得的肿瘤组织样本
6.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1
7.预期寿命≥12周
8.受试者必须有足够的器官功能,满足相关的实验室检查值
9.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 x ULN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 x ULN,除非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剂治疗,并且在筛选时凝血参数(凝血酶原时间[PT/INR]和aPTT)处在使用抗凝剂治疗的预期范围内。使用凝血因子导致PT延长或INR升高的患者在经过与医学监查员讨论后可以入选。
10.没有证据显示受试者在静息时呼吸困难,并且在呼吸室内空气时的脉搏血氧测定值> 92%
11.受试者必须通过肺功能检查(PFT)证实第一秒钟用力呼气量(FEV1)/用力肺活量(FVC)>60%,除非是因霍奇金淋巴瘤引起的大纵膈肿块而无法达到这一标准;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FEV1和FVC均超出预测值50%以上;所有PFT结果必须是在BGB-A317首次给药前4周内获得的
12.女性受试者需满足:a) 无生育可能性 b. 育龄女性须在研究期间、以及在最后一次Tislelizumab给药后至少120天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内尿液或血清妊娠检测结果为阴性。
13.未绝育的男性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及Tislelizumab末次给药后至少120天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
14.在Tislelizumab首次给药前,既往的肿瘤化疗、放疗、免疫治疗或研究治疗(包括中草药和中成药),包括局部-区域治疗,必须结束且≥ 4周,并且所有在治疗中发生的不良事件已稳定并且恢复到基线水平或0/1级(脱发和血红蛋白除外。关于血红蛋白,请遵循入选标准#8c[血红蛋白])。
15.受试者愿意并且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结节性淋巴细胞为主型霍奇金淋巴瘤或灰区淋巴瘤
2. 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3. 既往对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反应史
4. 患有按照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功能分级确定的3或4级的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重度控制不良的室性心律失常,心电图显示急性缺血或在筛选前6个月内心肌梗塞
5. 进入研究前3年内既往恶性肿瘤,但已经治愈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或原位宫颈或乳腺癌除外
6. 曾接受以PD-1或PD-L1为靶点的治疗
7.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者曾患自身免疫性疾病且目前有复发高风险的受试者
8. 在Tislelizumab开始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类固醇激素(剂量相当于强的松>10 mg/天)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全身治疗的受试者。
9. 有间质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的病史。既往曾有药源性或放射源性非感染性肺炎但无症状的受试者允许入组
10. QTcF间期> 480 msec,除非是束支传导阻滞继发的
11. 需要全身治疗的严重急性或慢性感染
12. 已知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淋巴瘤
13. 存在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导致接受研究药物有风险或者使不良事件或毒性难以解释的基础医学疾病
14. 已知患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活动性乙型(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显示阳性结果)。
15. 在Tislelizumab首次给药前的100天内曾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
16. 在Tislelizumab首次给药前的4周(28天)内曾使用、或是在Tislelizumab最后一次给药后的60天内预期使用任何抗感染性疾病的活性疫苗(如流感疫苗,水痘疫苗等)。
17. 在Tislelizumab首次给药前的4周内进行了大手术。
18.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 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3. 既往对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反应史
4. 患有按照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功能分级确定的3或4级的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重度控制不良的室性心律失常,心电图显示急性缺血或在筛选前6个月内心肌梗塞
5. 进入研究前3年内既往恶性肿瘤,但已经治愈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或原位宫颈或乳腺癌除外
6. 曾接受以PD-1或PD-L1为靶点的治疗
7.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者曾患自身免疫性疾病且目前有复发高风险的受试者
8. 在Tislelizumab开始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类固醇激素(剂量相当于强的松>10 mg/天)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全身治疗的受试者。
9. 有间质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的病史。既往曾有药源性或放射源性非感染性肺炎但无症状的受试者允许入组
10. QTcF间期> 480 msec,除非是束支传导阻滞继发的
11. 需要全身治疗的严重急性或慢性感染
12. 已知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淋巴瘤
13. 存在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导致接受研究药物有风险或者使不良事件或毒性难以解释的基础医学疾病
14. 已知患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活动性乙型(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显示阳性结果)。
15. 在Tislelizumab首次给药前的100天内曾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
16. 在Tislelizumab首次给药前的4周(28天)内曾使用、或是在Tislelizumab最后一次给药后的60天内预期使用任何抗感染性疾病的活性疫苗(如流感疫苗,水痘疫苗等)。
17. 在Tislelizumab首次给药前的4周内进行了大手术。
18.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BGB-A31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ml/100mg/瓶;静脉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每次200mg,给药至疾病进展或者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中文通用名:BGB-A31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ml/100mg/瓶;静脉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每次200mg,给药至疾病进展或者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中文通用名:BGB-A31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ml/100mg/瓶;静脉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每次200mg,给药至疾病进展或者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中文通用名:BGB-A31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ml/100mg/瓶;静脉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每次200mg,给药至疾病进展或者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中文通用名:BGB-A31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ml/100mg/瓶;静脉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每次200mg,给药至疾病进展或者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中文通用名:BGB-A31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ml/100mg/瓶;静脉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每次200mg,给药至疾病进展或者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中文通用名:BGB-A31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0ml/100mg/瓶;静脉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每次200mg,给药至疾病进展或者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不适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总缓解率(ORR)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CR率,至缓解时间(TTR)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稳态BGB-A317的谷浓度(Ctrough)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抗BGB-A317的抗药抗体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1-18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1-18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2-22
- 华中科技大学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2-22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3-02
- 天津市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3-03
-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3-07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3-17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分委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3-22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3-27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3-30
- 河南省肿瘤医院同意 · 2017-05-0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NA2020-11-1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11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4-17
- 申请人名称
- 百济神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119
- 药物名称
- BGB-A317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霍奇金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BGB-A317单药治疗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的单臂、多中心、I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评价BGB-A317单药治疗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BGB-A317-203;版本号:version 5.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6.0
- 版本日期
- NA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