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012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Roche Registration Limited F.Hoffmann-La Roche Ltd. 罗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TRASTUZUMAB EMTANSINE在中国既往接受过以曲妥珠单抗为基础的治疗的癌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I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2-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6-1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8-09-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至少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胡夕春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青
- 申请人名称
- Roche Registration Limited F.Hoffmann-La Roche Ltd. 罗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刘青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1100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胡夕春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270号
- 邮编
- 200032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095;CTR20180854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XSL1500059
- 试验方案编号
- BP29920方案版本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为描述trastuzumab emtansine(包括trastuzumab emtansine、总曲妥珠单抗、DM1)在患有HER2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并且既往接受过曲妥珠单抗和紫杉烷治疗的中国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次要目的为考察trastuzumab emtansine在中国HER2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
2.年龄大于或等于18岁
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浸润性乳腺癌:不可治愈、不可手术切除且既往接受过多程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4.对于双侧乳腺癌患者,必须确认双侧乳腺病灶或转移部位的HER2阳性状态。
5.在辅助、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背景下的乳腺癌既往治疗必须包括:紫杉烷单用或联合其他药物和曲妥珠单抗单用或联合其他药物。
6.不可治愈、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明确进展必须发生在最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治疗期间或治疗后或者完成辅助治疗后6个月内。
7.按照RECIST v1.1标准,基线疾病必须可以评价。排除仅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
8.器官功能良好,在随机分组前28天内经下列实验室检查结果证实:ANC>1500个细胞/立方毫米
9.血小板计数>100000个细胞/立方毫米
10.血红蛋白>9.0 g/dL。患者可以接受红细胞输注以维持该水平。
11.PT/INR和aPTT<1.5倍正常上限
12.血清肌酐<1.5倍正常上限
13.AST(SGOT)、ALT(SGPT)和碱性磷酸酶≤2.5 倍正常上限(如有骨转移,碱性磷酸酶≤5倍正常上限)
14.总胆红素<1.5倍正常上限,除非患者有确诊的吉尔伯特综合征,其总胆红素≤3 倍正常上限,且直接胆红素水平应该在正常限度内
15.血浆白蛋白>2.5 g/dL
16.东部肿瘤学协作组体能状态(ECOG PS)为0或1分。
17.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电路控制采集(MUGA)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8.愿意并且能够遵守既定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程序,特别包括方案规定的药代动力学样本采集。
19.如果患者具有生育能力(包括输卵管结扎的绝经前女性),血清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
20.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同意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7个月内保持禁欲(节制异性性交)或者采用年化避孕失败率<1%的一种或组合的非激素类避孕方法。
21.对于男性患者:同意保持禁欲(节制异性性交)或者采用避孕措施,并且同意不进行精子捐献。
22.对存档的石蜡包埋肿瘤组织进行前瞻性中心评估,显示患有HER2阳性疾病。同时进行IHC和ISH分析。必须能提供肿瘤组织蜡块或8个未染色的新鲜组织切片,以供中心实验室进行HER2检测。来自原发灶和/或转移灶的存档肿瘤标本均可接受。
2.年龄大于或等于18岁
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浸润性乳腺癌:不可治愈、不可手术切除且既往接受过多程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4.对于双侧乳腺癌患者,必须确认双侧乳腺病灶或转移部位的HER2阳性状态。
5.在辅助、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背景下的乳腺癌既往治疗必须包括:紫杉烷单用或联合其他药物和曲妥珠单抗单用或联合其他药物。
6.不可治愈、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明确进展必须发生在最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治疗期间或治疗后或者完成辅助治疗后6个月内。
7.按照RECIST v1.1标准,基线疾病必须可以评价。排除仅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
8.器官功能良好,在随机分组前28天内经下列实验室检查结果证实:ANC>1500个细胞/立方毫米
9.血小板计数>100000个细胞/立方毫米
10.血红蛋白>9.0 g/dL。患者可以接受红细胞输注以维持该水平。
11.PT/INR和aPTT<1.5倍正常上限
12.血清肌酐<1.5倍正常上限
13.AST(SGOT)、ALT(SGPT)和碱性磷酸酶≤2.5 倍正常上限(如有骨转移,碱性磷酸酶≤5倍正常上限)
14.总胆红素<1.5倍正常上限,除非患者有确诊的吉尔伯特综合征,其总胆红素≤3 倍正常上限,且直接胆红素水平应该在正常限度内
15.血浆白蛋白>2.5 g/dL
16.东部肿瘤学协作组体能状态(ECOG PS)为0或1分。
17.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电路控制采集(MUGA)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8.愿意并且能够遵守既定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程序,特别包括方案规定的药代动力学样本采集。
19.如果患者具有生育能力(包括输卵管结扎的绝经前女性),血清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
20.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同意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7个月内保持禁欲(节制异性性交)或者采用年化避孕失败率<1%的一种或组合的非激素类避孕方法。
21.对于男性患者:同意保持禁欲(节制异性性交)或者采用避孕措施,并且同意不进行精子捐献。
22.对存档的石蜡包埋肿瘤组织进行前瞻性中心评估,显示患有HER2阳性疾病。同时进行IHC和ISH分析。必须能提供肿瘤组织蜡块或8个未染色的新鲜组织切片,以供中心实验室进行HER2检测。来自原发灶和/或转移灶的存档肿瘤标本均可接受。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trastuzumab emtansine治疗、拉帕替尼或卡培他滨治疗。
2. 既往化疗或曲妥珠单抗最后一次治疗时间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的21天内。
3.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7天内接受激素治疗。
4. 在研究治疗随机分组前21天内接受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试验用药品,除了激素治疗允许在随机分组前7天进行;首次给药前,治疗相关毒性的恢复,与其他入选标准相符。
5.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放射治疗,并且伴有任何相关的急性毒性反应(≥1级)。
6. 未经治疗、伴有症状、进行性或需要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内给予治疗如放疗或手术的脑转移。任何皮质类固醇类或其他控制脑转移症状的治疗必须已经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停止使用,且之后无症状复发。
7. 按照NCI CTCAE v4.03,≥3级周围神经病。
8. 暴露于以下蒽环类抗生素的聚积剂量详细说明如下:阿霉素>500 mg/m2;表柔比星>720 mg/m2;米托蒽醌>120 mg/m2。如果用了其他蒽环类抗生素或几种蒽环类抗生素,那么聚积剂量必须低于500 mg/m2阿霉素的等效剂量。
9. 未经控制的高血压(持续性收缩压>15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尽管使用抗高血压治疗)。
10. 未经药物控制的不稳定型心绞痛或严重的心律失常。
11. 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电路控制采集(MUGA)扫描显示基线LVEF<50%。
12. 伴有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
13. 在既往曲妥珠单抗治疗中,有LVEF<40%或症状性CHF病史。
14.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
15. 目前伴有晚期恶性疾病并发症导致的静息时呼吸困难或者需要连续氧气治疗的任何医疗需求。
16. 患者正在接受华法林、低分子量肝素或类似药物的治疗性抗凝治疗。对于正在接受预防性低剂量抗凝治疗的患者,如果凝血参数符合入选标准中的规定(INR≤1.5 ULN且PTT/aPTT≤1.5 ULN)或(PT≤1.5 ULN且PTT/aPTT≤1.5 ULN),则可以入选。
17. 目前伴有重度、未经控制的系统性疾病(例如具有临床意义的代谢疾病、伤口愈合障碍、感染)。
18. 对于女性患者:目前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
19.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出现显著的创伤性损伤或预计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进行重大手术。
20. 并发严重的、未经控制的感染,或目前已知伴有HIV感染或活动性乙肝和/或丙肝。对于已知携带乙肝病毒(HBV)的患者,按照当地指南,必须根据阴性血清学检测结果和/或HBV DNA病毒载量测定结果排除活动性乙肝。
21. 存在对曲妥珠单抗或鼠蛋白不耐受史,包括3 - 4级输注反应或超敏反应。
22. 被研究者评估为不能或不愿遵守方案要求。
23. 过去5年内曾患其他恶性肿瘤,经适当治疗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皮肤癌、I期子宫癌、同期或曾确诊为HER2阳性乳腺癌或与上述肿瘤有相似治疗结局的肿瘤除外。
2. 既往化疗或曲妥珠单抗最后一次治疗时间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的21天内。
3.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7天内接受激素治疗。
4. 在研究治疗随机分组前21天内接受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试验用药品,除了激素治疗允许在随机分组前7天进行;首次给药前,治疗相关毒性的恢复,与其他入选标准相符。
5.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放射治疗,并且伴有任何相关的急性毒性反应(≥1级)。
6. 未经治疗、伴有症状、进行性或需要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内给予治疗如放疗或手术的脑转移。任何皮质类固醇类或其他控制脑转移症状的治疗必须已经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停止使用,且之后无症状复发。
7. 按照NCI CTCAE v4.03,≥3级周围神经病。
8. 暴露于以下蒽环类抗生素的聚积剂量详细说明如下:阿霉素>500 mg/m2;表柔比星>720 mg/m2;米托蒽醌>120 mg/m2。如果用了其他蒽环类抗生素或几种蒽环类抗生素,那么聚积剂量必须低于500 mg/m2阿霉素的等效剂量。
9. 未经控制的高血压(持续性收缩压>15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尽管使用抗高血压治疗)。
10. 未经药物控制的不稳定型心绞痛或严重的心律失常。
11. 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电路控制采集(MUGA)扫描显示基线LVEF<50%。
12. 伴有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
13. 在既往曲妥珠单抗治疗中,有LVEF<40%或症状性CHF病史。
14.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
15. 目前伴有晚期恶性疾病并发症导致的静息时呼吸困难或者需要连续氧气治疗的任何医疗需求。
16. 患者正在接受华法林、低分子量肝素或类似药物的治疗性抗凝治疗。对于正在接受预防性低剂量抗凝治疗的患者,如果凝血参数符合入选标准中的规定(INR≤1.5 ULN且PTT/aPTT≤1.5 ULN)或(PT≤1.5 ULN且PTT/aPTT≤1.5 ULN),则可以入选。
17. 目前伴有重度、未经控制的系统性疾病(例如具有临床意义的代谢疾病、伤口愈合障碍、感染)。
18. 对于女性患者:目前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
19.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出现显著的创伤性损伤或预计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进行重大手术。
20. 并发严重的、未经控制的感染,或目前已知伴有HIV感染或活动性乙肝和/或丙肝。对于已知携带乙肝病毒(HBV)的患者,按照当地指南,必须根据阴性血清学检测结果和/或HBV DNA病毒载量测定结果排除活动性乙肝。
21. 存在对曲妥珠单抗或鼠蛋白不耐受史,包括3 - 4级输注反应或超敏反应。
22. 被研究者评估为不能或不愿遵守方案要求。
23. 过去5年内曾患其他恶性肿瘤,经适当治疗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皮肤癌、I期子宫癌、同期或曾确诊为HER2阳性乳腺癌或与上述肿瘤有相似治疗结局的肿瘤除外。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TRASTUZUMAB EMTANSIN:
用法用量:注射用冻干粉;规格160mg/瓶;静脉输注,每3周一次,每次3.6mg/kg。用药时程:连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反应、开始另一种抗肿瘤治疗、患者和/或医生决定停止治疗,或持续至申办者决定终止研究。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将采用非房室模型分析(NCA)方法测定trastuzumab emtansine及相关被检测物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时间:每例受试者的前4个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发生率(基于NCI CTCAE v4.03)和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开始至末次给药后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导致研究治疗停止或剂量调整的不良事件发生率。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开始至末次给药后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临床实验室结果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开始至末次给药后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2-06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4-24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8-08-0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12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青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2-24
- 申请人名称
- Roche Registration Limited/F.Hoffmann-La Roche Ltd./罗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125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095;CTR20180854
- 药物名称
- 输注用Trastuzumab emtansine浓缩冻干粉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XSL1500059
- 适应症
-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HER2阳性乳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TRASTUZUMAB EMTANSINE在中国既往接受过以曲妥珠单抗为基础的治疗的癌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TRASTUZUMAB EMTANSINE在乳腺癌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BP29920方案版本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