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013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健康受试者与药代研究(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Boehringer Ingelheim International GmbH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 KG 勃林格殷格翰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在中国COPD患者中评价单多次经口吸入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固定剂量复方制剂和奥达特罗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2-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3-01;国际:2017-03-0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7-08-04;国际:2017-08-0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2 人;国际: 3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2 人;国际: 1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 · 成都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 · 成都 · 研究者:罗柱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勃林格殷格翰临床试验信息公示组
- 申请人名称
- Boehringer Ingelheim International GmbH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 KG 勃林格殷格翰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勃林格殷格翰临床试验信息公示组
- 联系人座机
- +86-21-52883966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中国上海市南京西路1601号越洋广场22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04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罗柱,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第5住院大楼1层
- 邮编
- 610041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1237.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在中国COPD患者中评估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固定剂量复方制剂(5 μg/5 μg)和奥达特罗(5 μg)通过RESPIMAT吸入器单剂量给药后与达到稳态后的药代动力学。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40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所有患者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操作前都必须签署一份符合ICH-GCP指南和当地法规要求的知情同意书,其中包括药物洗脱和限制用药
2.所有患者必须确诊为COPD [P11-05865],且必须满足以下肺量测定标准:患者必须有相对稳定的气道阻塞,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 ≥ 预计值的30%且< 预计值的80%(ECSC, [R94-1408]);访视1时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 FVC<70%(ECSC预计值的公式见附录10.4)
3.男性或女性患者,年龄在40岁或40岁以上。
4.患者必须目前吸烟或曾经吸烟,有超过10包年的吸烟史(计算方法见附录10.4)。
5.患者必须能够:1进行符合技术要求的肺功能检测。2研究期间记录用药日志。3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所有其它评估。
6.患者必须能够正确使用RESPIMAT吸入器(见附录10.2)和定量吸入器吸入药物。
7.男性或女性患者。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准备并能够使用ICH M3(R2)中要求的高效避孕措施。高效避孕措施是指当持续并正确使用时失败率较低,即每年低于1%。符合这些标准的避孕方法列表在患者须知中提供。
2.所有患者必须确诊为COPD [P11-05865],且必须满足以下肺量测定标准:患者必须有相对稳定的气道阻塞,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 ≥ 预计值的30%且< 预计值的80%(ECSC, [R94-1408]);访视1时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 FVC<70%(ECSC预计值的公式见附录10.4)
3.男性或女性患者,年龄在40岁或40岁以上。
4.患者必须目前吸烟或曾经吸烟,有超过10包年的吸烟史(计算方法见附录10.4)。
5.患者必须能够:1进行符合技术要求的肺功能检测。2研究期间记录用药日志。3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所有其它评估。
6.患者必须能够正确使用RESPIMAT吸入器(见附录10.2)和定量吸入器吸入药物。
7.男性或女性患者。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准备并能够使用ICH M3(R2)中要求的高效避孕措施。高效避孕措施是指当持续并正确使用时失败率较低,即每年低于1%。符合这些标准的避孕方法列表在患者须知中提供。
排除标准
1.除COPD外还患有其它重大疾病的患者:重大疾病是指研究者认为可能(i) 因参加本研究而将患者置于风险当中,(ii) 影响本研究的结果,或(iii) 导致对患者参加本研究的能力的担忧。
2. 研究者认为基线血液学、血生化或尿液分析出现有临床意义异常的患者;SGOT > 2×ULN、SGPT > 2×ULN、胆红素> 2×ULN或肌酐> 2×ULN的所有患者均将被排除,无论临床情况如何(将不会对这些患者进行复查)。
3. 有哮喘史的患者。对于有过敏性鼻炎或过敏体质的患者,需要有原始文件能确认其没有哮喘。如果患者的嗜酸性粒细胞计数≥ 600/mm3,要求有原始文件证明患者嗜酸性粒细胞计数的升高与哮喘无关。
4. 有以下任何情况的患者将被排除:
5. 诊断为甲状腺功能亢进(由β2-受体激动剂的已知典型副作用所致)
6. 诊断为阵发性心动过速(心率> 100次/分)(由β2-受体激动剂的已知典型副作用所致)
7. 筛选访视(访视1)前1年内有心肌梗塞病史。
8. 不稳定或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
9. 过去一年内曾因心力衰竭住院。
10. 已知有活动性结核病。
11. 过去5年内,患者因恶性肿瘤接受了手术切除、放疗或化疗(经治疗的基底细胞癌患者可以入选)
12. 有危及生命的肺阻塞病史
13. 有囊性纤维化病史
14. 有临床表现的支气管扩张
15. 有严重的酗酒或药物滥用史
16. 接受过开胸肺切除术的患者(因为其他原因接受过胸廓切开术的患者依据第1条排除标准进行评估)
17. 正在接受β-肾上腺素能口服药物或贴剂治疗的患者
18. 正在接受口服激素治疗但剂量不稳定(即,稳定剂量不超过6周)或等效剂量超过泼尼松每日10 mg或隔日20 mg的患者
19. 白天定期使用氧疗超过每日一小时,并且根据研究者的意见,临床访视期间仍然需要氧疗的患者
20. 在筛选访视(访视1)之前6周接受过肺康复治疗,或正在参加一个肺康复项目的患者。
21. 在筛选访视(访视1)前的1个月内或5个半衰期内或(如果研究药物(亚)类别被列于表4.2.2.1:1中)表4.2.2.1:1指定的洗脱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服用过某种研究性药物的患者。
22. 已知对β-肾上腺素能药物和/或抗胆碱药物、BAC、EDTA或RESPIMA吸入溶液中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23.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怀孕的女性。
24. 拒绝使用两种高效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除通过子宫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结扎术绝育的女性或者绝经至少2年的女性之外,所有女性患者均被认为是具有生育能力。
25. 之前曾经入组过本研究或者目前正在参加另一项研究的患者。
26. 入组前不能依从肺部用药限制的患者。
2. 研究者认为基线血液学、血生化或尿液分析出现有临床意义异常的患者;SGOT > 2×ULN、SGPT > 2×ULN、胆红素> 2×ULN或肌酐> 2×ULN的所有患者均将被排除,无论临床情况如何(将不会对这些患者进行复查)。
3. 有哮喘史的患者。对于有过敏性鼻炎或过敏体质的患者,需要有原始文件能确认其没有哮喘。如果患者的嗜酸性粒细胞计数≥ 600/mm3,要求有原始文件证明患者嗜酸性粒细胞计数的升高与哮喘无关。
4. 有以下任何情况的患者将被排除:
5. 诊断为甲状腺功能亢进(由β2-受体激动剂的已知典型副作用所致)
6. 诊断为阵发性心动过速(心率> 100次/分)(由β2-受体激动剂的已知典型副作用所致)
7. 筛选访视(访视1)前1年内有心肌梗塞病史。
8. 不稳定或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
9. 过去一年内曾因心力衰竭住院。
10. 已知有活动性结核病。
11. 过去5年内,患者因恶性肿瘤接受了手术切除、放疗或化疗(经治疗的基底细胞癌患者可以入选)
12. 有危及生命的肺阻塞病史
13. 有囊性纤维化病史
14. 有临床表现的支气管扩张
15. 有严重的酗酒或药物滥用史
16. 接受过开胸肺切除术的患者(因为其他原因接受过胸廓切开术的患者依据第1条排除标准进行评估)
17. 正在接受β-肾上腺素能口服药物或贴剂治疗的患者
18. 正在接受口服激素治疗但剂量不稳定(即,稳定剂量不超过6周)或等效剂量超过泼尼松每日10 mg或隔日20 mg的患者
19. 白天定期使用氧疗超过每日一小时,并且根据研究者的意见,临床访视期间仍然需要氧疗的患者
20. 在筛选访视(访视1)之前6周接受过肺康复治疗,或正在参加一个肺康复项目的患者。
21. 在筛选访视(访视1)前的1个月内或5个半衰期内或(如果研究药物(亚)类别被列于表4.2.2.1:1中)表4.2.2.1:1指定的洗脱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服用过某种研究性药物的患者。
22. 已知对β-肾上腺素能药物和/或抗胆碱药物、BAC、EDTA或RESPIMA吸入溶液中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23.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怀孕的女性。
24. 拒绝使用两种高效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除通过子宫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结扎术绝育的女性或者绝经至少2年的女性之外,所有女性患者均被认为是具有生育能力。
25. 之前曾经入组过本研究或者目前正在参加另一项研究的患者。
26. 入组前不能依从肺部用药限制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奥达特罗Respimat吸入用溶液:
用法用量:剂型:吸入溶液 单位规格: 每揿2.5 μg(奥达特罗) 给药剂量: 每日一次,每次2揿(早晨用药) 用药途径: 通过RESPIMAT吸入器(A5)经口吸入
中文通用名:BI 1744/噻托溴铵 respimat吸入溶液:
用法用量:剂型:吸入溶液 单位规格: 每揿2.5 μg/ 2.5 μg(噻托溴铵/奥达特罗) 给药剂量: 每日一次,每次2揿(早晨用药) 用药途径: 通过RESPIMAT吸入器(A5)经口吸入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将下述药代动力学参数确定为主要终点: 单次给药后: Cmax(最大血浆浓度) tmax(自给药至最大血浆浓度的时间) AUC0-6(从时间0至给药后6小时间隔的血浆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 多次给药后: Cmax,ss(稳态时最大血浆浓度) tmax,ss(稳态时自给药至最大血浆浓度的时间) AUC0-6,ss(稳态时从时间0至给药后6小时间隔的血浆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 AUCτ,ss(稳态时统一给药间隔τ的血浆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 Cpre,ss(稳态时的给药前血浆浓度) 血浆蓄积比:RA,Cmax (Cmax,ss/Cmax)和RA,AUC(AUC0-6,ss/AUC0-6)"评价时间: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将发生药物相关不良事件的受试者例数(%)确定为次要终点,以评估噻托溴铵+ 奥达特罗固定剂量复方制剂(5 μg/5 μg)和奥达特罗5 μg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8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10-2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13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勃林格殷格翰临床试验信息公示组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2-21
- 申请人名称
- Boehringer Ingelheim International GmbH/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 KG/勃林格殷格翰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133
- 药物名称
- 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吸入喷雾剂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COPD
- 试验专业题目
- 在中国COPD患者中评价单多次经口吸入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固定剂量复方制剂和奥达特罗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
- 试验通俗题目
- 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和奥达特罗的生物利用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1237.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