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016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多中心、随机、双盲、阳性平行对照,评价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用于辅助生殖技术在中国妇女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7-08-2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2-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8-2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7-08-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8-10-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29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29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湖北省 · 武汉市广东省 · 广州市浙江省 · 杭州市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乔杰
- 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郁 琦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靳 镭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徐望明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杨冬梓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刘见桥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朱依敏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罗丽平
- 申请人名称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罗丽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单抗大楼
- 联系人邮编
- 51904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乔杰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 邮编
- 100191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1028,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ZM003-Ⅲ-01;方案版本号:V1.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4
- 版本日期
- 2017-08-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在获卵数方面的疗效相似性,并进行等效性对比。
次要目的:评价在卵泡发育(成熟卵细胞数、受精卵数、卵裂细胞数)方面的疗效、在血清β-hCG/hCG阳性率、临床妊娠率、持续妊娠率、早期胚胎流失率方面的、在不良事件方面的安全性、在局部注射部位耐受性方面、在免疫原性方面的差异。
次要目的:评价在卵泡发育(成熟卵细胞数、受精卵数、卵裂细胞数)方面的疗效、在血清β-hCG/hCG阳性率、临床妊娠率、持续妊娠率、早期胚胎流失率方面的、在不良事件方面的安全性、在局部注射部位耐受性方面、在免疫原性方面的差异。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20岁(最小年龄)至3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夫妇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20-35岁女性不孕症患者,计划接受IVF或ICSI治疗;
3.月经周期规律(25-34天);
4.体重指数(按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计算)在18.5 - 25 kg/m2范围内;
5.到筛选前至少1年不育,且被确诊为输卵管性不育、不明原因不育(经腹腔镜证实)、男性因素不育的女性;
6.降调节治疗前90天内有文件记载的至少满足以下一种情况的证据: · 黄体中期血清孕酮水平>5 ng/mL; · 月经周期中期尿液LH峰; · 经超声监测确认有排卵。
7.降调节治疗前12个月内获得的结果证实: 早期卵泡期血清LH(黄体生成素)、PRL(泌乳素)、E2(雌二醇)、P(孕酮)、总睾酮(T)水平在临床实验室正常范围内,或者研究者认为没有临床意义; · TSH(促甲状腺素)水平在临床实验室的正常范围内或者研究者认为没有临床意义,或者是外源性甲状腺素治疗后TSH在正常范围; · 血清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和TPPA(梅毒螺旋体抗体)/RPR(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结果阴性; · 卵泡早期(第2-3天),血清卵泡刺激素水平在1-12 IU/L 范围内。
8.卵泡早期,两个卵巢的窦卵泡(直径 2-10 mm)总数≥6 且≤25(降调节治疗前90天内获得的结果);
9.降调节治疗前1年内,子宫输卵管造影术、宫腔镜检查、经阴道超声检查证实子宫形态正常(例如:没有对临床有干扰的子宫肌瘤,定义为粘膜下肌瘤或直径>3cm 的肌壁间肌瘤,无息肉以及无影响妊娠的先天异常的证据)。这也包括已经被确诊存在上述医学状况,但是已经进行手术矫正的女性;
10.降调节治疗前90 天内,经阴道超声检查证实两个卵巢、子宫和附件存在并且显示充分,没有明显异常证据(例如:没有>35 mm 的卵巢囊肿,无可能导致禁忌行降调节治疗的卵巢增大,无输卵管积水);
11.降调节治疗前的末次月经周期期间没有进行生育调节剂(例如:口服避孕药)治疗;
12.愿意在新鲜周期中接受最多移植两个胚胎。
13.愿意从开始降调节前2周起至降调节结束的期间内使用充分的屏障避孕方法进行避孕或避免同房。
2.年龄20-35岁女性不孕症患者,计划接受IVF或ICSI治疗;
3.月经周期规律(25-34天);
4.体重指数(按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计算)在18.5 - 25 kg/m2范围内;
5.到筛选前至少1年不育,且被确诊为输卵管性不育、不明原因不育(经腹腔镜证实)、男性因素不育的女性;
6.降调节治疗前90天内有文件记载的至少满足以下一种情况的证据: · 黄体中期血清孕酮水平>5 ng/mL; · 月经周期中期尿液LH峰; · 经超声监测确认有排卵。
7.降调节治疗前12个月内获得的结果证实: 早期卵泡期血清LH(黄体生成素)、PRL(泌乳素)、E2(雌二醇)、P(孕酮)、总睾酮(T)水平在临床实验室正常范围内,或者研究者认为没有临床意义; · TSH(促甲状腺素)水平在临床实验室的正常范围内或者研究者认为没有临床意义,或者是外源性甲状腺素治疗后TSH在正常范围; · 血清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和TPPA(梅毒螺旋体抗体)/RPR(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结果阴性; · 卵泡早期(第2-3天),血清卵泡刺激素水平在1-12 IU/L 范围内。
8.卵泡早期,两个卵巢的窦卵泡(直径 2-10 mm)总数≥6 且≤25(降调节治疗前90天内获得的结果);
9.降调节治疗前1年内,子宫输卵管造影术、宫腔镜检查、经阴道超声检查证实子宫形态正常(例如:没有对临床有干扰的子宫肌瘤,定义为粘膜下肌瘤或直径>3cm 的肌壁间肌瘤,无息肉以及无影响妊娠的先天异常的证据)。这也包括已经被确诊存在上述医学状况,但是已经进行手术矫正的女性;
10.降调节治疗前90 天内,经阴道超声检查证实两个卵巢、子宫和附件存在并且显示充分,没有明显异常证据(例如:没有>35 mm 的卵巢囊肿,无可能导致禁忌行降调节治疗的卵巢增大,无输卵管积水);
11.降调节治疗前的末次月经周期期间没有进行生育调节剂(例如:口服避孕药)治疗;
12.愿意在新鲜周期中接受最多移植两个胚胎。
13.愿意从开始降调节前2周起至降调节结束的期间内使用充分的屏障避孕方法进行避孕或避免同房。
排除标准
1.已知的既往IVF/ICSI控制性卵巢刺激周期中出现卵巢低反应史或重度OHSS(根据Golan分类);
2. 已知对FSH、hCG、孕酮和GnRH拮抗剂过敏,或过敏体质者;
3. 已知有子宫内膜异位症,或不明原因的异常阴道出血,或卵巢、乳房、子宫(肌壁间肌瘤≤3cm除外)、肾上腺、垂体或者下丘脑肿瘤,或活动性盆腔炎性疾病,或习惯性流产史,或子宫腔/子宫内膜病变、或生殖器官畸形,不适于妊娠;
4. 已知既往或者目前患有血栓性静脉炎或者血栓栓塞包括静脉血栓病(如深静脉血栓形成和门静脉血栓形成等)和筛选前1年内活动性或近期动脉血栓病(如卒中和心肌梗塞等);
5. 任何已知的会影响受试者参与本试验的内分泌或代谢异常及全身性疾病(例如:垂体、肾上腺、胰腺、肝脏或肾脏),除可控制的甲状腺功能性疾病以外;
6. 筛选前进行过3个或以上IVF/ICSI(体外受精/胞浆内单精子注射)的控制性卵巢刺激周期;
7. 既往因精子/受精问题导致受精失败的IVF或ART失败,并且相关医学状况未改善;
8. 筛选前3个月内有过任何妊娠;
9. 筛选前2个月内使用过人促性腺激素制剂(如FSH、LH、hCG)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和/或 每天超过10根香烟的吸烟习惯(女性);
12. 受试者理解,交流和合作不够,不能保证按方案进行研究者;
13. 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如有任何可能影响研究药物评估的身体状况/合并手术/用药/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妊娠禁忌症等。
2. 已知对FSH、hCG、孕酮和GnRH拮抗剂过敏,或过敏体质者;
3. 已知有子宫内膜异位症,或不明原因的异常阴道出血,或卵巢、乳房、子宫(肌壁间肌瘤≤3cm除外)、肾上腺、垂体或者下丘脑肿瘤,或活动性盆腔炎性疾病,或习惯性流产史,或子宫腔/子宫内膜病变、或生殖器官畸形,不适于妊娠;
4. 已知既往或者目前患有血栓性静脉炎或者血栓栓塞包括静脉血栓病(如深静脉血栓形成和门静脉血栓形成等)和筛选前1年内活动性或近期动脉血栓病(如卒中和心肌梗塞等);
5. 任何已知的会影响受试者参与本试验的内分泌或代谢异常及全身性疾病(例如:垂体、肾上腺、胰腺、肝脏或肾脏),除可控制的甲状腺功能性疾病以外;
6. 筛选前进行过3个或以上IVF/ICSI(体外受精/胞浆内单精子注射)的控制性卵巢刺激周期;
7. 既往因精子/受精问题导致受精失败的IVF或ART失败,并且相关医学状况未改善;
8. 筛选前3个月内有过任何妊娠;
9. 筛选前2个月内使用过人促性腺激素制剂(如FSH、LH、hCG)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和/或 每天超过10根香烟的吸烟习惯(女性);
12. 受试者理解,交流和合作不够,不能保证按方案进行研究者;
13. 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如有任何可能影响研究药物评估的身体状况/合并手术/用药/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妊娠禁忌症等。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LZM003):
用法用量:白色冻干粉;规格250μg(6500IU);皮下注射,将冻干粉用1mL灭菌水溶解稀释。1.接受辅助生殖技术如体外受精(IVF)之前进行超促排卵的妇女:在最后一次注射FSH或hMG制剂24到48小时后 ,即取得卵泡生长的最佳刺激时,注射一瓶(250μg)本品。2.无排卵或少排卵妇女:在取得卵泡生长的最佳刺激24到48小时后注射一瓶(250μg)本品。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LZM003):
用法用量:白色冻干粉;规格250μg(6500IU);皮下注射,将冻干粉用1mL灭菌水溶解稀释。1.接受辅助生殖技术如体外受精(IVF)之前进行超促排卵的妇女:在最后一次注射FSH或hMG制剂24到48小时后 ,即取得卵泡生长的最佳刺激时,注射一瓶(250μg)本品。2.无排卵或少排卵妇女:在取得卵泡生长的最佳刺激24到48小时后注射一瓶(250μg)本品。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艾泽(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250μg:05mL; 皮下注射,1.接受辅助生殖技术如体外受精(IVF)之前进行超促排卵的妇女:在最后一次注射FSH或hMG制剂24到48小时后 ,即取得卵泡生长的最佳刺激时,注射一支(250μg)预充注射液。2.无排卵或稀发排卵妇女:在取得卵泡生长的最佳刺激24到48小时后注射一支(250μg)预充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艾泽(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250μg:05mL; 皮下注射,1.接受辅助生殖技术如体外受精(IVF)之前进行超促排卵的妇女:在最后一次注射FSH或hMG制剂24到48小时后 ,即取得卵泡生长的最佳刺激时,注射一支(250μg)预充注射液。2.无排卵或稀发排卵妇女:在取得卵泡生长的最佳刺激24到48小时后注射一支(250μg)预充注射液。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比较两组获取的卵母细胞数量评价时间:hCG给药后36(±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比较两组成熟卵细胞率评价时间:hCG给药后36(±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比较两组受精卵数评价时间:hCG给药后36(±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比较两组卵裂细胞数评价时间:取卵后3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比较两组血清β-hCG/hCG阳性率评价时间:胚胎移植/受精后13-15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比较两组临床妊娠率评价时间:胚胎移植/受精后5-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比较两组持续妊娠率评价时间:胚胎移植/受精后5=10-11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比较两组早期胚胎流失率评价时间:胚胎移植/受精后5=10-11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1-12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2-23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3-27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5-08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9-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18-12-18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16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罗丽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2-28
- 申请人名称
-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168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1028,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接受辅助生殖技术如体外受精(IVF)前进行超排卵的妇女 2.无排卵或少排卵妇女
- 试验专业题目
- 多中心、随机、双盲、阳性平行对照,评价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用于辅助生殖技术在中国妇女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 试验通俗题目
- 重组人绒促性素用于接受辅助生殖技术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 试验方案编号
- LZM003-Ⅲ-01;方案版本号:V1.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4
- 版本日期
- 2017-08-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