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0251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联合卡培他滨对比拉帕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治疗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的Ⅲ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9-06-2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3-2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5-3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7-07-3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67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9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天津市 · 天津市上海市 · 上海市浙江省 · 杭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陕西省 · 西安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湖南省 · 长沙市江西省 · 南昌市四川省 · 成都市河南省 · 郑州市广东省 · 广州市吉林省 · 长春市辽宁省 · 沈阳市山东省 · 济南市湖北省 · 武汉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徐兵河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惠平
- 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佟仲生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胡夕春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王娴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秦叔逵
- 江苏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张莉莉
-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杨谨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清媛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欧阳取长
- 江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吴毓东
-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刘锦平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谷元廷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殷咏梅
- 广东省中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陈前军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陆劲松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闫敏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程颖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孙涛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沈坤炜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李薇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王树森
- 南昌市第三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王红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刘强
其余 5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于志勇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王晓稼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鄢希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程晶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耿翠芝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月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月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昆仑山路7号
- 联系人邮编
- 21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徐兵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 17 号医科院肿瘤医院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326,CTR20160434,CTR20160442,CTR20170528,CTR20180941,CTR20190622,CTR20191261,CTR20191804,CTR20201262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R-BLTN-III-MBC;4.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
- 版本日期
- 2019-06-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方案治疗 HER2 表达阳性转移性乳腺癌的无进展生存期(PFS)优于拉帕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方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 岁,且≤70 岁。
2.ECOG 全身状态 0~1 级。
3.预计生存期不少于 12 周。
4.依据 RECIST 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存在。
5.病理学检查证实的 HER2 表达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注:HER2 表达阳性指由参研中心医院病理科进行的原发灶或转移灶的病理检测/复 核中,至少一次有肿瘤细胞免疫组化染色强度为 3+或经荧光原位杂交技术[FISH] 确认阳性者
6.曾接受过曲妥珠单抗和紫杉类药物治疗。 注:曲妥珠单抗如在新辅助/辅助治疗阶段使用应≥3个月(以自然月计),或在复发/转移后阶段使用应≥2周期(如:21天/周期)。 紫杉类可在新辅助/辅助以及复发/转移后等各治疗阶段应用,治疗时间应≥2周期(如:21 天/周期)。如含紫杉类药物的治疗方案在治疗中疾病进展,则不要求既往使用量必须达到以上标准。
7.转移性乳腺癌接受过 1~2 线化疗。 注:化疗线数仅针对化疗药物,每一个化疗方案记为一个化疗线数,不包括靶向药 物和/或内分泌药物;维持治疗不计算线数。
8.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血常规 ANC≥1.5×109/L; PLT≥90×109/L; Hb≥90 g/L; 2) 血生化 TBIL≤1.5×ULN; ALT 和 AST≤2×ULN;对于有肝转移灶者,ALT 和 AST≤5× ULN; BUN 和 Cr ≤ 1.5×ULN 且 肌 酐 清 除 率 ≥ 50 mL/min (Cockcroft-Gault 公式); 3) 心脏彩超 LVEF≥50%; 4) 12 导联心电图 Fridericia 法校正的 QT 间期(QTcF)男性< 450 ms、女性< 470 ms。
9.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有良好的依从性并愿意配合随访
2.ECOG 全身状态 0~1 级。
3.预计生存期不少于 12 周。
4.依据 RECIST 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存在。
5.病理学检查证实的 HER2 表达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注:HER2 表达阳性指由参研中心医院病理科进行的原发灶或转移灶的病理检测/复 核中,至少一次有肿瘤细胞免疫组化染色强度为 3+或经荧光原位杂交技术[FISH] 确认阳性者
6.曾接受过曲妥珠单抗和紫杉类药物治疗。 注:曲妥珠单抗如在新辅助/辅助治疗阶段使用应≥3个月(以自然月计),或在复发/转移后阶段使用应≥2周期(如:21天/周期)。 紫杉类可在新辅助/辅助以及复发/转移后等各治疗阶段应用,治疗时间应≥2周期(如:21 天/周期)。如含紫杉类药物的治疗方案在治疗中疾病进展,则不要求既往使用量必须达到以上标准。
7.转移性乳腺癌接受过 1~2 线化疗。 注:化疗线数仅针对化疗药物,每一个化疗方案记为一个化疗线数,不包括靶向药 物和/或内分泌药物;维持治疗不计算线数。
8.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血常规 ANC≥1.5×109/L; PLT≥90×109/L; Hb≥90 g/L; 2) 血生化 TBIL≤1.5×ULN; ALT 和 AST≤2×ULN;对于有肝转移灶者,ALT 和 AST≤5× ULN; BUN 和 Cr ≤ 1.5×ULN 且 肌 酐 清 除 率 ≥ 50 mL/min (Cockcroft-Gault 公式); 3) 心脏彩超 LVEF≥50%; 4) 12 导联心电图 Fridericia 法校正的 QT 间期(QTcF)男性< 450 ms、女性< 470 ms。
9.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有良好的依从性并愿意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1.存在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大量胸水和腹水);
2. 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
3. 随机分组前 4 周内接受过放疗、化疗、手术治疗(指治疗乳腺癌的大 型手术)或分子靶向治疗者;随机分组前 7 天内接受过内分泌治疗者
4. 随机分组前4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5. 在转移后治疗阶段使用过卡培他滨者;在新辅助/辅助治疗阶段使用 过卡培他滨者允许入组,但在随机分组前 6 个月内使用者需排除,或新 辅助/辅助治疗阶段使用卡培他滨无效或不能耐受卡培他滨者需排除;对 于有效成分为 5 氟尿嘧啶的其他药物视同卡培他滨。 注:“使用过卡培他滨”指连续规范使用卡培他滨≥2 周期; “无效”定义为卡培他滨治疗中进展,或治疗后临床疗效维持时间<3 个月;“不耐受”定义为在治疗过程中 出现≥Ⅳ级的血液学毒性或≥Ⅲ级的非血液学毒性或≥Ⅱ级的心、肝、肾等主要脏 器的损害。
6. 已知二氢嘧啶脱氢酶(DPD)缺陷的患者。
7. 经颅脑CT或MRI检查确诊,存在脑部肿瘤病灶者。
8. 仅有骨或皮肤作为唯一靶病灶的患者。
9. 既往使用或正在使用以HER2为靶点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包括拉帕替尼,来那替尼及吡咯替尼等)。
10. 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
11. 同时接受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
12. 已知对本方案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 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3. 曾患有任何心脏疾病,包括:(1)心绞痛;(2)需药物治疗的或有临 床意义的心律失常;(3)心肌梗死;(4)心力衰竭;(5)任何被研究者 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心脏疾病等。
14.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患者,有生育能力且基线妊娠试验检测阳性的女性患者或在整个试验期间不愿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女性患者。
1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 的伴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严重的糖尿病、活动性感染、甲状腺疾病等)
16. 既往曾接受蒽环类药物者在新辅助/辅助以及复发/转移后各治疗阶段 的累计使用超过以下规定:阿霉素(Doxorubincin)累计用量超过 400 mg/m2;表阿霉素(Epirubicin)累计用量超过 800 mg/m2(如采用其他蒽 环类药物,则以此量折算)。
17.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8. 研究者根据影像学(RECIST1.1 标准)判断,入组前接受末次抗肿瘤方案治疗后或治疗中未发生疾病进展的患者。
19. 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任何情况。
2. 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
3. 随机分组前 4 周内接受过放疗、化疗、手术治疗(指治疗乳腺癌的大 型手术)或分子靶向治疗者;随机分组前 7 天内接受过内分泌治疗者
4. 随机分组前4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5. 在转移后治疗阶段使用过卡培他滨者;在新辅助/辅助治疗阶段使用 过卡培他滨者允许入组,但在随机分组前 6 个月内使用者需排除,或新 辅助/辅助治疗阶段使用卡培他滨无效或不能耐受卡培他滨者需排除;对 于有效成分为 5 氟尿嘧啶的其他药物视同卡培他滨。 注:“使用过卡培他滨”指连续规范使用卡培他滨≥2 周期; “无效”定义为卡培他滨治疗中进展,或治疗后临床疗效维持时间<3 个月;“不耐受”定义为在治疗过程中 出现≥Ⅳ级的血液学毒性或≥Ⅲ级的非血液学毒性或≥Ⅱ级的心、肝、肾等主要脏 器的损害。
6. 已知二氢嘧啶脱氢酶(DPD)缺陷的患者。
7. 经颅脑CT或MRI检查确诊,存在脑部肿瘤病灶者。
8. 仅有骨或皮肤作为唯一靶病灶的患者。
9. 既往使用或正在使用以HER2为靶点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包括拉帕替尼,来那替尼及吡咯替尼等)。
10. 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
11. 同时接受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
12. 已知对本方案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 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3. 曾患有任何心脏疾病,包括:(1)心绞痛;(2)需药物治疗的或有临 床意义的心律失常;(3)心肌梗死;(4)心力衰竭;(5)任何被研究者 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心脏疾病等。
14.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患者,有生育能力且基线妊娠试验检测阳性的女性患者或在整个试验期间不愿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女性患者。
1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 的伴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严重的糖尿病、活动性感染、甲状腺疾病等)
16. 既往曾接受蒽环类药物者在新辅助/辅助以及复发/转移后各治疗阶段 的累计使用超过以下规定:阿霉素(Doxorubincin)累计用量超过 400 mg/m2;表阿霉素(Epirubicin)累计用量超过 800 mg/m2(如采用其他蒽 环类药物,则以此量折算)。
17.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8. 研究者根据影像学(RECIST1.1 标准)判断,入组前接受末次抗肿瘤方案治疗后或治疗中未发生疾病进展的患者。
19. 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任何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60mg/片,早餐后30分钟内口服,每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80mg/片,早餐后30分钟内口服,每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卡培他滨片 英文名:Capecitabine Tablets 商品名:艾滨: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5g*10片/盒*4000盒,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00 mg/m2; 每周期21天,1-14天服药;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卡培他滨片 英文名:Capecitabine Tablets 商品名:艾滨: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5g*10片/盒*8000盒,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00 mg/m2; 每周期21天,1-14天服药;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80mg/片,早餐后30分钟内口服,每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60mg/片,早餐后30分钟内口服,每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拉帕替尼片 英文名:Lapatinib ditosylate 商品名:泰立沙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0mg*70片/盒*100盒,早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口服,每天一次,每次125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卡培他滨片 英文名:Capecitabine Tablets 商品名:艾滨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5g*10片/盒*4000盒,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00 mg/m2; 每周期21天,1-14天服药;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卡培他滨片 英文名:Capecitabine Tablets 商品名:艾滨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5g*10片/盒*8000盒,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00 mg/m2; 每周期21天,1-14天服药;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拉帕替尼片 英文名:Lapatinib ditosylate 商品名:泰立沙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0mg*70片/盒*226盒,早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口服,每天一次,每次125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拉帕替尼片 英文名:Lapatinib ditosylate 商品名:泰立沙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0mg*70片/盒*8盒,早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口服,每天一次,每次125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拉帕替尼片 英文名:Lapatinib ditosylate 商品名:泰立沙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0mg*70片/盒*50盒,早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口服,每天一次,每次125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拉帕替尼片 英文名:Lapatinib ditosylate 商品名:泰立沙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0mg*70片/盒*285盒,早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口服,每天一次,每次125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无进展生存期(PFS),依据 RECIST 1.1 标准评价时间:至少192个PFS 事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指标:ECOG 评分、生命指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指标、 心电图、超声心动图、 不良事件;有效性指标:总生存期、客观缓解率、疾病进展时间、疗效的持续时间以及临床获益率评价时间:至少192个PFS 事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6-01-28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3-23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4-24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4-24
- 江苏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5-09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5-10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5-22
- 广东省中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5-26
-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5-27
- 江苏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6-16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6-21
-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6-22
- 河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6-27
-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7-03
- 江苏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7-04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7-06
-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8-10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7-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25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月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3-27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251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326,CTR20160434,CTR20160442,CTR20170528,CTR20180941,CTR20190622,CTR20191261,CTR20191804,CTR20201262
- 药物名称
-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联合卡培他滨对比拉帕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治疗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的Ⅲ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吡咯替尼与拉帕替尼分别联合卡培他滨治疗乳腺癌的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R-BLTN-III-MBC;4.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
- 版本日期
- 2019-06-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