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0306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无锡药明利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 WBP216 在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PKPD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单次给药剂量递增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4-2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上海市 · 上海
- 北京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黄慈波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胡蓓,曾小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研究者:郑毅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 · 研究者:鲍春德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帆
- 申请人名称
- 无锡药明利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杨帆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外高桥自贸区富特中路299号47号楼2层
- 联系人邮编
- 200131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黄慈波,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河沿大街103号北京医院二部三层风湿免疫科
- 邮编
- 100000
- 单位名称
- 北京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胡蓓,药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号
- 邮编
- 100032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主要研究者 3
- 姓名
- 曾小峰,医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号
- 邮编
- 100032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主要研究者 4
- 姓名
- 鲍春德,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山东中路145号5号楼07楼
- 邮编
- 2000001
- 单位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主要研究者 5
- 姓名
- 郑毅,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8号
- 邮编
- 100016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WXPD-RA216-001;7.0版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估WBP216单剂量以及多剂量递增对RA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男性或女性。
2.年龄:18~70周岁(含18和70周岁)。
3.BMI:19.0~30.0 kg/m2(包括19.0和30.0 kg/m2)。
4.根据1987年美国风湿病学会(ACR)标准,在筛选前至少6个月被诊断患有类风湿关节炎。
5.筛选时hs-CRP ≥ 10 mg/L。
6.筛选和基线时,66个关节数中有≥2个肿胀关节,68个关节数中有≥4个压痛关节。
7.类风湿关节炎的功能分级为I、II或III级。
8.允许,但不要求,在筛选前接受剂量高达10 mg/day (≤ 10 mg/day)的口服强的松(或等效药物)作为标准治疗,且其自研究第1天前至少4周(28天)剂量保持稳定。
9.允许,但不要求,在筛选前接受下列其中一项或多项作为标准治疗自研究第1天前至少12周(84天),且在自研究第1天前4周(28天)内剂量稳定(不允许入组甲氨蝶呤和来氟米特联合治疗): 甲氨蝶呤:7.5~25 mg,每周口服或皮下给药; 羟氯喹:每日200~400 mg,或氯喹:每日250 mg; 来氟米特:每日10~20 mg; 柳氮磺吡啶:每日2~3 g。
10.允许,但不要求,接受NSAIDs作为标准治疗,且自研究第一天前应至少持续2周(14天)保持剂量稳定。
11.满足下列所有肺结核(TB)筛选标准:根据病史或体检,无潜伏或活动性肺结核史; 根据病史或体检,无体征或症状提示有活动性肺结核; 近期未与活动性TB患者接触;如果有,则应于随机之前,将受试者转诊至肺结核专科医生以进行其他的评估;如果确证感染肺结核但排除活动性TB,则受试者需于第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前(或之时)接受合适的治疗; 在随机前28天内,肺结核检测诊断为阴性(定义为筛选时肺结核T-SPOT 检测结果为阴性)或诊断结果阳性(定义为在筛选期内获得的肺结核T-SPOT 检测结果为阳性)但排除活动性TB且针对潜伏性TB的治疗已经在第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前(或之时)开始,或筛选期间,确认得到不确定T-SPOT检测结果,并且将在第57及169天持续进行TSPOT 检测; 在筛选期间或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前的90天内,进行过胸部X射线(正侧位)检测,且放射科医生的报告表明未发现当前的活动性肺部感染(如肺结核)、陈旧活动性肺结核、肿瘤或其他有临床意义的肺部异常。
12.从研究给药前后48小时内,受试者能够且愿意戒绝酒精、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或食品(咖啡、茶、巧克力及功能饮料)、葡萄汁(果汁)及烟草制品。
13.育龄期妇女于筛选时的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除非已进行手术节育(如双侧输卵管结扎法、双侧卵巢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或全子宫切除术)或配偶不育或绝经≥1年或禁欲,否则育龄妇女从筛选开始至最后一次研究给药后24周内,必须使用2种有效的避孕方法。24周以后是否停止生育控制,需与相关医生进行讨论。 控制生育的有效方法; 持续的禁欲是一种可接受的方法,但间隔禁欲、安全期避孕以及体外射精均为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绝经≥1年定义为末次月经超过1年,并且筛选时促卵泡激素(FSH)和促黄体激素(LH)水平抬高大于当地实验室定义的绝经对应值; 在研究第1天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24周内,配偶为育龄期妇女的可生育男性必须采取2项避孕措施。
14.受试者必须有充分的阅读和书写能力(使用母语),以便受试者可理解和完成知情同意以及所有方案相关的受试者评估。
15.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ICF),且只有获得受试者签署的经当地相关机构批准的ICF后,方能进行包括筛选在内的任何和方案相关的程序。
16.愿意和能够遵从计划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它研究。
2.年龄:18~70周岁(含18和70周岁)。
3.BMI:19.0~30.0 kg/m2(包括19.0和30.0 kg/m2)。
4.根据1987年美国风湿病学会(ACR)标准,在筛选前至少6个月被诊断患有类风湿关节炎。
5.筛选时hs-CRP ≥ 10 mg/L。
6.筛选和基线时,66个关节数中有≥2个肿胀关节,68个关节数中有≥4个压痛关节。
7.类风湿关节炎的功能分级为I、II或III级。
8.允许,但不要求,在筛选前接受剂量高达10 mg/day (≤ 10 mg/day)的口服强的松(或等效药物)作为标准治疗,且其自研究第1天前至少4周(28天)剂量保持稳定。
9.允许,但不要求,在筛选前接受下列其中一项或多项作为标准治疗自研究第1天前至少12周(84天),且在自研究第1天前4周(28天)内剂量稳定(不允许入组甲氨蝶呤和来氟米特联合治疗): 甲氨蝶呤:7.5~25 mg,每周口服或皮下给药; 羟氯喹:每日200~400 mg,或氯喹:每日250 mg; 来氟米特:每日10~20 mg; 柳氮磺吡啶:每日2~3 g。
10.允许,但不要求,接受NSAIDs作为标准治疗,且自研究第一天前应至少持续2周(14天)保持剂量稳定。
11.满足下列所有肺结核(TB)筛选标准:根据病史或体检,无潜伏或活动性肺结核史; 根据病史或体检,无体征或症状提示有活动性肺结核; 近期未与活动性TB患者接触;如果有,则应于随机之前,将受试者转诊至肺结核专科医生以进行其他的评估;如果确证感染肺结核但排除活动性TB,则受试者需于第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前(或之时)接受合适的治疗; 在随机前28天内,肺结核检测诊断为阴性(定义为筛选时肺结核T-SPOT 检测结果为阴性)或诊断结果阳性(定义为在筛选期内获得的肺结核T-SPOT 检测结果为阳性)但排除活动性TB且针对潜伏性TB的治疗已经在第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前(或之时)开始,或筛选期间,确认得到不确定T-SPOT检测结果,并且将在第57及169天持续进行TSPOT 检测; 在筛选期间或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前的90天内,进行过胸部X射线(正侧位)检测,且放射科医生的报告表明未发现当前的活动性肺部感染(如肺结核)、陈旧活动性肺结核、肿瘤或其他有临床意义的肺部异常。
12.从研究给药前后48小时内,受试者能够且愿意戒绝酒精、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或食品(咖啡、茶、巧克力及功能饮料)、葡萄汁(果汁)及烟草制品。
13.育龄期妇女于筛选时的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除非已进行手术节育(如双侧输卵管结扎法、双侧卵巢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或全子宫切除术)或配偶不育或绝经≥1年或禁欲,否则育龄妇女从筛选开始至最后一次研究给药后24周内,必须使用2种有效的避孕方法。24周以后是否停止生育控制,需与相关医生进行讨论。 控制生育的有效方法; 持续的禁欲是一种可接受的方法,但间隔禁欲、安全期避孕以及体外射精均为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绝经≥1年定义为末次月经超过1年,并且筛选时促卵泡激素(FSH)和促黄体激素(LH)水平抬高大于当地实验室定义的绝经对应值; 在研究第1天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24周内,配偶为育龄期妇女的可生育男性必须采取2项避孕措施。
14.受试者必须有充分的阅读和书写能力(使用母语),以便受试者可理解和完成知情同意以及所有方案相关的受试者评估。
15.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ICF),且只有获得受试者签署的经当地相关机构批准的ICF后,方能进行包括筛选在内的任何和方案相关的程序。
16.愿意和能够遵从计划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它研究。
排除标准
1.根据研究者的意见,任何可能会增加受试者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或者可能干扰研究药物评估或混淆研究结果解读的任何情况。
2. 在研究第1天前的28天(4周)或相应研究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入组过其他临床研究且使用过其他研究产品。
3. 临床研究中心的雇员或任何其他研究执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 受试者存在既往和/或当前存在有临床意义且在入组前3个月尚未稳定的现有疾患,或急性疾病,计划医疗/手术流程,或于入组前2周内出现外伤,上述情形经研究者判断,认为参与研究可能会置受试者于相应风险中,或可能干扰研究药物评估或混淆研究结果解读,或影响患者自主参加研究的能力。
5. 接受过下列任意一项内容: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前4周(28天)内,接种过任何活性/减毒疫苗(允许使用灭活疫苗)。 当前或既往使用过任何可能影响本研究的限制性药物,包括但不限于所列出的生物药品、非处方药及类固醇药物(如静脉注射类固醇)。 本方案中,不允许甲氨蝶呤和来氟米特的联合治疗作为DMARDs使用。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前4周(28天)内,使用过中药或应急用(PRN)非处方类抗炎药物。
6. 筛选前42天(6周)内,接受过下列任意一项:肌肉注射过类固醇;关节腔注射过类固醇;静脉注射过类固醇。
7. 存在肠溃疡或憩室炎史的受试者(可能会增加受试者胃肠穿孔的风险)。
8. 在过去5年内存在恶性肿瘤史(无论治疗与否),但除外经成功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
9. 存在除类风湿关节炎外的其他系统性炎症疾病(可能会影响结果的解释),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脊柱关节病;系统性血管炎;痛风;焦磷酸盐关节病。
10. 潜在的、慢性的或复发性感染(如复发性鼻窦炎、生殖器疱疹、带状疱疹、骨髓炎及尿路感染等)。
11.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有已知的原发性免疫缺陷性疾病或其他潜在情况(如HIV、不可控糖尿病或既往进行过使受试者易于感染的脾切除术等)。
12. 在筛选前28天(4周)有献血浆史;在筛选前3个月(90天)期间,献血或失血大于500 mL。
13.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有严重的过敏反应史或现有过敏反应。
14. 经研究者判断,静息十二导联纸质心电图中存在任何节律、传导及形态学的重要临床异常会影响对QTc间期变化的解释,如:有临床意义的PR(PQ)间期延长;间断性的2度或3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完全性、完全性或间断性的束支传导阻滞(QRS间期小于110 ms但QRS波形及T波形态正常,若无证据表明有左室肥厚存在,可接受入组);当前或既往存在缺血性心脏疾病的体征;筛选前6个月内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室性心律失常、药物不能控制的室上性心律失常或其他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功能分级Ⅲ-Ⅳ)病史;在筛选和基线期(第1天给药前),QTcF延长> 450 ms或存在长QT综合症家族史。
15. 在筛选和基线期(第1天给药前),任何仰卧位休息至少10分钟后,存在下列异常体征:收缩压> 150 mmHg;舒张压> 90 mmHg;静息心率< 50或> 100次/分钟。注释:由研究者判断,可允许重复检查。
16. 确定HBsAg\ HBeAg\ 抗HCV \ 抗HIV1/2及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
17. 哺乳期妇女,妊娠妇女,或从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的24周期间随时有意图怀孕的育龄女性。
18.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发生诱导/自然流产或死产/活产或妊娠≤ 4周(≤ 28天)。
19. 经现有的国家标准和研究者判断,当前或在随机前1年内有酒精、药物或化学品滥用史。
20. 当前或既往存在有肝疾、胆红素升高或Gilbert综合征。
21. 在筛选(距研究第1天的28天/4周内)时,包括下列任意一项:天冬门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1.5×ULN;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 1.5×ULN;碱性磷酸酶(ALP)> 5×ULN;总胆红素> 1.5×ULN;白细胞< 4×109/L 或 > 10×109/L;中性粒细胞< 2.5×109/L;血小板< 100×109/L;血红蛋白< 90 g/L;血清肌酐> 133μmol/L。
2. 在研究第1天前的28天(4周)或相应研究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入组过其他临床研究且使用过其他研究产品。
3. 临床研究中心的雇员或任何其他研究执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 受试者存在既往和/或当前存在有临床意义且在入组前3个月尚未稳定的现有疾患,或急性疾病,计划医疗/手术流程,或于入组前2周内出现外伤,上述情形经研究者判断,认为参与研究可能会置受试者于相应风险中,或可能干扰研究药物评估或混淆研究结果解读,或影响患者自主参加研究的能力。
5. 接受过下列任意一项内容: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前4周(28天)内,接种过任何活性/减毒疫苗(允许使用灭活疫苗)。 当前或既往使用过任何可能影响本研究的限制性药物,包括但不限于所列出的生物药品、非处方药及类固醇药物(如静脉注射类固醇)。 本方案中,不允许甲氨蝶呤和来氟米特的联合治疗作为DMARDs使用。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前4周(28天)内,使用过中药或应急用(PRN)非处方类抗炎药物。
6. 筛选前42天(6周)内,接受过下列任意一项:肌肉注射过类固醇;关节腔注射过类固醇;静脉注射过类固醇。
7. 存在肠溃疡或憩室炎史的受试者(可能会增加受试者胃肠穿孔的风险)。
8. 在过去5年内存在恶性肿瘤史(无论治疗与否),但除外经成功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
9. 存在除类风湿关节炎外的其他系统性炎症疾病(可能会影响结果的解释),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脊柱关节病;系统性血管炎;痛风;焦磷酸盐关节病。
10. 潜在的、慢性的或复发性感染(如复发性鼻窦炎、生殖器疱疹、带状疱疹、骨髓炎及尿路感染等)。
11.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有已知的原发性免疫缺陷性疾病或其他潜在情况(如HIV、不可控糖尿病或既往进行过使受试者易于感染的脾切除术等)。
12. 在筛选前28天(4周)有献血浆史;在筛选前3个月(90天)期间,献血或失血大于500 mL。
13.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有严重的过敏反应史或现有过敏反应。
14. 经研究者判断,静息十二导联纸质心电图中存在任何节律、传导及形态学的重要临床异常会影响对QTc间期变化的解释,如:有临床意义的PR(PQ)间期延长;间断性的2度或3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完全性、完全性或间断性的束支传导阻滞(QRS间期小于110 ms但QRS波形及T波形态正常,若无证据表明有左室肥厚存在,可接受入组);当前或既往存在缺血性心脏疾病的体征;筛选前6个月内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室性心律失常、药物不能控制的室上性心律失常或其他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功能分级Ⅲ-Ⅳ)病史;在筛选和基线期(第1天给药前),QTcF延长> 450 ms或存在长QT综合症家族史。
15. 在筛选和基线期(第1天给药前),任何仰卧位休息至少10分钟后,存在下列异常体征:收缩压> 150 mmHg;舒张压> 90 mmHg;静息心率< 50或> 100次/分钟。注释:由研究者判断,可允许重复检查。
16. 确定HBsAg\ HBeAg\ 抗HCV \ 抗HIV1/2及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
17. 哺乳期妇女,妊娠妇女,或从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的24周期间随时有意图怀孕的育龄女性。
18.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发生诱导/自然流产或死产/活产或妊娠≤ 4周(≤ 28天)。
19. 经现有的国家标准和研究者判断,当前或在随机前1年内有酒精、药物或化学品滥用史。
20. 当前或既往存在有肝疾、胆红素升高或Gilbert综合征。
21. 在筛选(距研究第1天的28天/4周内)时,包括下列任意一项:天冬门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1.5×ULN;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 1.5×ULN;碱性磷酸酶(ALP)> 5×ULN;总胆红素> 1.5×ULN;白细胞< 4×109/L 或 > 10×109/L;中性粒细胞< 2.5×109/L;血小板< 100×109/L;血红蛋白< 90 g/L;血清肌酐> 133μmol/L。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WBP216注射剂: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50mg/1mL/支;皮下注射,一天一次,一次10m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最低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WBP216注射剂: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50mg/1mL/支;皮下注射,一天一次,一次30m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低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WBP216注射剂: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50mg/1mL/支;皮下注射,一天一次,一次75m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中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WBP216注射剂: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50mg/1mL/支;皮下注射,一天一次,一次150m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高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WBP216注射剂: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50mg/1mL/支;皮下注射,一天一次,一次300m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最高剂量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注射液
用法用量:安慰剂注射液(不含活性成份);规格:1ml/支;皮下注射,一天一次,每次注射与剂量组相匹配的剂量;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所有评价WBP216单次给药剂量递增皮下给药在RA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的指标。评价时间:0-24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描述WBP216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时间:给药前、给药后2、12、24、72、168小时,给药后2、3、4、6、8、12、16、20、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描述WBP216的药效学(PD)。评价时间:给药前、给药后2、12、24、72、168小时,给药后2、3、4、6、8、12、16、20、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研究WBP216的免疫原性。评价时间:给药前、给药后第4、8、12、16、20、24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2-15
- 北京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2-28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3-08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3-24
- 北京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3-24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3-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306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帆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4-25
- 申请人名称
- 无锡药明利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9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306
- 药物名称
- WBP216注射剂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成年患者对一种或多种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物(DMARDs)治疗应答不足的中至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RA)。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 WBP216 在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PKPD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单次给药剂量递增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WBP216单次给药的剂量递增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WXPD-RA216-001;7.0版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