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170343 快照:已完成 I期

安美木单抗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Ia期临床试验

研究药物
重组全人源抗EGFR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安美木单抗
适应症
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标准治疗方案失败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17-04-10
登记地点
浙江省 · 杭州市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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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170343
快照状态
已完成
状态阶段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I期
研究类型
安全性
疾病领域
肿瘤(规则标签)
申请人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完整专业题目
重组全人源抗EGFR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的Ia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18-11-21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7-04-10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7-04-25;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7-05-23;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2019-05-23;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9-39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22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2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潘宏铭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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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联系人
朱孔黎
申请人名称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联系人姓名
朱孔黎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祖冲之路1077号3205室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潘宏铭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
邮编
310020
单位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WBP252-0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1.0.4
版本日期
2018-11-2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研究安美木单抗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单剂量递增给药,以及多次连续给药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点,确定DLT及MTD,为后期临床研究推荐合理的给药方案。
次要目的:评估安美木单抗的免疫原性;初步探索安美木单抗的有效性;初步探索基因表达与疗效的相关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男性或女性,年龄18~70岁(含18岁和70岁);
2.经组织病理学或者细胞病理学证实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受试者,包括转移性结直肠癌、头颈部鳞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胰腺癌等;
3.经标准治疗失败/无效,或不可耐受标准治疗,或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的患者;
4.距最近一次化疗结束时间至少14天,且已从以往治疗引起的毒副反应中恢复至≤1级(CTCAE4.03);
5.按照RECIST 1.1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的病灶;
6.ECOG为0~1分;
7.预计生存期不少于12周;
8.骨髓储备、肝功能、肾功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HGB≥90g/L; ANC≥1.5×109/L; PLT≥75×109/L; TBIL≤1.5×ULN; AST和ALT均≤2.5×ULN; Cr≤1.5×ULN ;
9.育龄女性和男性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后、研究期间及安美木单抗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的女性患者筛选期的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10.受试者须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11.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遵守研究相关规定。
排除标准
1.有脑膜转移或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
2. 有症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受试者[如以下,但不局限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等(放疗引起的除外);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3. 入组前14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剂量相当于>10 mg强的松/天)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
4.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且HBV DNA>103copies/ mL,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者;
5. 有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史,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6. 患有需治疗的皮肤疾病或者消化道梗阻的患者;
7.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或已知对任何试验药物组成成分或辅料过敏者;
8. 在入组前4周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9. 在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已上市的生物靶向药物治疗者;
10.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或大型手术治疗者;
11. 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
12. 患有心力衰竭,心肌病,未控制稳定的冠心病,未控制稳定的心律失常,既往5年内有心肌梗死病史,未控制稳定的高血压,或多普勒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室射血分数低于50%;
13. 伴有严重心脑血管、肺、肝脏、肾脏、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疾病者;
14. 近1年内有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15.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癫痫、痴呆,依从性差者;
16. 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7. 研究者评估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该试验的受试者;
18.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它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全人源抗EGFR单克隆抗体(安美木单抗)注射液:

用法用量:剂型:注射液;规格:50mg/5mL;静脉给药;剂量:按体表面积给药,输注时间120 min(±5min);分单次和多次给药;多次给药用药时程:每周给药1次,连续6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剂量限制性毒性(Dose Limited Toxicity,DLT)及最大耐受剂量(Maximal Tolerated Dose,MTD)评价时间:单次给药后的第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1. 不良事件发生率(基于NCI CTCAE v4.03)和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开始至末次给药后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2. 抗药抗体浓度评价时间:多次给药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3. 消除半衰期(t1/2);体内平均滞留时间(MRT);药物-时间曲线下面积(AUC);表观分布容积 (Vd/F);全身清除率(CL/F)血药峰浓度 Cmax;达峰时间 Tmax等;评价时间:多次给药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件 药物临床试验20170217-4修改后同意 · 2017-02-17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快速伦理批件 药物临床试验20170321-11同意 · 2017-03-21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伦理批件 药物临床试验20170327-6同意 · 2017-03-27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快速伦理委员会伦理批件 药物临床试验20170619-4同意 · 2017-06-19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快速伦理委员会伦理批件 药物临床试验20180131-2同意 · 2018-01-31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快速伦理委员会伦理批件 药物临床试验20181217-4同意 · 2018-12-1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0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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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CTR20170343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申请人联系人
朱孔黎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17-04-10
申请人名称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170343
药物名称
重组全人源抗EGFR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安美木单抗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标准治疗方案失败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试验专业题目
重组全人源抗EGFR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的Ia期临床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安美木单抗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Ia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WBP252-0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1.0.4
版本日期
2018-11-2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