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043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大冢制药株式会社 大冢制药株式会社德岛鹫敷工厂 大冢制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中国精神分裂症患者接受阿立哌唑长效肌内注射剂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及安全性的单中心、无对照、开放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6-1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8-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NA · NA
- NANA · NA · NA · 研究者:NA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徐雯雯
- 申请人名称
- 大冢制药株式会社 大冢制药株式会社德岛鹫敷工厂 大冢制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徐雯雯
- 联系人座机
- +8610-85182966-8035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C2-1101
- 联系人邮编
- 10073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姜涛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安康胡同5号八区科室
- 邮编
- 100088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30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031-403-0005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评估精神分裂症患者接受300/400mg阿立哌唑长效肌内注射剂单次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及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4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已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受试者和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
2.根据DSM-IV-TR确诊的精神分裂症(295.30、295.10、295.20、295.90、295.60)患者;
3.在签署知情同意时年龄18至64周岁(含18和64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4.对阿立哌唑无变态反应或超敏反应者(既往无阿立哌唑用药史者,需口服预筛药物(5mg阿立哌唑片*2片)一次并经过35天洗脱期,以确认其对阿立哌唑无变态反应或超敏反应);
5.可以接受住院的受试者(要求受试者在接受试验药物后-至少住院满35天,出院后在门诊完成后续访视);
6.患者体重指数(BMI)≥18.5,且<35.0;
7.能够同意按照方案规定配合研究者完成试验并具有必要理解能力的受试者。
2.根据DSM-IV-TR确诊的精神分裂症(295.30、295.10、295.20、295.90、295.60)患者;
3.在签署知情同意时年龄18至64周岁(含18和64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4.对阿立哌唑无变态反应或超敏反应者(既往无阿立哌唑用药史者,需口服预筛药物(5mg阿立哌唑片*2片)一次并经过35天洗脱期,以确认其对阿立哌唑无变态反应或超敏反应);
5.可以接受住院的受试者(要求受试者在接受试验药物后-至少住院满35天,出院后在门诊完成后续访视);
6.患者体重指数(BMI)≥18.5,且<35.0;
7.能够同意按照方案规定配合研究者完成试验并具有必要理解能力的受试者。
排除标准
1.依据DSM-Ⅳ-TR的诊断标准,有精神分裂症之外的其他精神疾病;
2. 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分:≥120;
3. 既往或现患糖尿病的患者;
4. 嗜酒或药物依赖或有药物滥用史者;
5. HIV抗体,HBsAg,HCV抗体和梅毒血清学反应检查的任一结果阳性;
6. 筛选期(试验药物给药前4周内)肝脏、肾脏、心脏或造血系统符合下列标准:● 肝脏-总胆红素:≥ 51.3 μmol/L (3.0 mg/dL);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正常值上限2.5倍;● 肾脏-肌酐:≥ 90.4 μmol/L(2 mg/dL);● 心脏-合并有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或缺血性心脏病且需药物治疗的患者,先天性心脏病或有此病史者;● 造血系统- 红细胞计数:< 3×1012/L(300万);血红蛋白(Hb):< 100 g/L (10.0 g/dL);白细胞计数:< 3×109/L(3,000/mm3);血小板计数:< 75×109/L(75,000/mm3);
7.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接受过其他抗精神病药物长效注射剂治疗(长效肌内注射剂)的患者;
8.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年内参加过抗精神病药物(包括阿立哌唑)长效注射剂(长效肌内注射剂)临床试验并接受了试验药物给药的患者;
9.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参加了其他临床试验的患者;
10. 有药物变态反应或药物超敏反应的患者;
11.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有怀孕计划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后1年内有生育意愿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12. 有下列禁忌证的患者:昏迷状态的患者;受到巴比妥类或麻醉剂等中枢神经抑制剂强效影响的患者;正在接受肾上腺素治疗的患者;对本药物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13. 有水中毒既往史的患者;
14. 合并有帕金森氏病的患者;
15. 合并有迟发性运动障碍或既往病史的患者;
16. 合并有恶性综合征或既往病史的患者;
17. 伴有脱水、营养不良等体力耗竭的患者;
18. 合并有麻痹性肠梗阻或既往病史的患者;
19. 有严重自杀倾向的受试者: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分量表(C-SSRS)中“自杀意念”第4项回答“是”且6个月内的最近一次发作符合该第4项标准;或C-SSRS中“自杀意念”第5项回答“是”且6个月内的最近一次发作符合该第5项标准;或C-SSRS中“自杀行为”的5个项目(实际尝试、被中断的尝试、放弃的尝试、预备的行动或行为、自杀行为)的任何一个回答为“是”且2年内最近一次发作符合5个项目的任意一项;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严重的自杀风险;
20. 合并有癫痫等惊厥性疾病、器质性脑病或既往病史的患者;
21. 在试验药物给药前35天内口服过阿立哌唑制剂,或试验药物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氯丙嗪、匹莫齐特、硫利达嗪或氟哌啶醇治疗,或试验药物给药前28天内接受方案禁用的CYP3A4或CYP2D6抑制剂或诱导剂治疗的患者及在试验药物给药前7天内食用方案禁食食物的患者;
22.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患者。
2. 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分:≥120;
3. 既往或现患糖尿病的患者;
4. 嗜酒或药物依赖或有药物滥用史者;
5. HIV抗体,HBsAg,HCV抗体和梅毒血清学反应检查的任一结果阳性;
6. 筛选期(试验药物给药前4周内)肝脏、肾脏、心脏或造血系统符合下列标准:● 肝脏-总胆红素:≥ 51.3 μmol/L (3.0 mg/dL);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正常值上限2.5倍;● 肾脏-肌酐:≥ 90.4 μmol/L(2 mg/dL);● 心脏-合并有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或缺血性心脏病且需药物治疗的患者,先天性心脏病或有此病史者;● 造血系统- 红细胞计数:< 3×1012/L(300万);血红蛋白(Hb):< 100 g/L (10.0 g/dL);白细胞计数:< 3×109/L(3,000/mm3);血小板计数:< 75×109/L(75,000/mm3);
7.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接受过其他抗精神病药物长效注射剂治疗(长效肌内注射剂)的患者;
8.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年内参加过抗精神病药物(包括阿立哌唑)长效注射剂(长效肌内注射剂)临床试验并接受了试验药物给药的患者;
9.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参加了其他临床试验的患者;
10. 有药物变态反应或药物超敏反应的患者;
11.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有怀孕计划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后1年内有生育意愿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12. 有下列禁忌证的患者:昏迷状态的患者;受到巴比妥类或麻醉剂等中枢神经抑制剂强效影响的患者;正在接受肾上腺素治疗的患者;对本药物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13. 有水中毒既往史的患者;
14. 合并有帕金森氏病的患者;
15. 合并有迟发性运动障碍或既往病史的患者;
16. 合并有恶性综合征或既往病史的患者;
17. 伴有脱水、营养不良等体力耗竭的患者;
18. 合并有麻痹性肠梗阻或既往病史的患者;
19. 有严重自杀倾向的受试者: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分量表(C-SSRS)中“自杀意念”第4项回答“是”且6个月内的最近一次发作符合该第4项标准;或C-SSRS中“自杀意念”第5项回答“是”且6个月内的最近一次发作符合该第5项标准;或C-SSRS中“自杀行为”的5个项目(实际尝试、被中断的尝试、放弃的尝试、预备的行动或行为、自杀行为)的任何一个回答为“是”且2年内最近一次发作符合5个项目的任意一项;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严重的自杀风险;
20. 合并有癫痫等惊厥性疾病、器质性脑病或既往病史的患者;
21. 在试验药物给药前35天内口服过阿立哌唑制剂,或试验药物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氯丙嗪、匹莫齐特、硫利达嗪或氟哌啶醇治疗,或试验药物给药前28天内接受方案禁用的CYP3A4或CYP2D6抑制剂或诱导剂治疗的患者及在试验药物给药前7天内食用方案禁食食物的患者;
22.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立哌唑长效肌内注射剂: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300mg/支。
臀部肌肉注射,每28天给药1次。用药时程:300mg剂量组患者注射1次
臀部肌肉注射,每28天给药1次。用药时程:300mg剂量组患者注射1次
中文通用名:哌唑长效肌内注射剂: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400mg/支。
臀部肌肉注射,每28天给药1次。用药时程:400mg剂量组患者注射1次
臀部肌肉注射,每28天给药1次。用药时程:400mg剂量组患者注射1次
中文通用名:阿立哌唑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mg/片。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片。用药时程:给药1次(需预筛患者使用)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片。用药时程:给药1次(需预筛患者使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用法用量:NA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阿立哌唑及其主要代谢物OPC-14857的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tmax、AUC0-∞、AUC0-t、AUC0-140d、Ke、t1/2, z、AUC_%Extrap、CL/F*、Vz/F*(*仅计算原药阿立哌唑)。评价时间:给药后140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评价时间:基线,给药后第23天,第8周,第12周,第16周,第20周,中止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临床总体印象-严重程度量表(CGI-S)评分评价时间:基线,给药后第23天,第8周,第12周,第16周,第20周,中止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3-07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4-0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43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徐雯雯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6-16
- 申请人名称
- 大冢制药株式会社/大冢制药株式会社德岛鹫敷工厂/大冢制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43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309;
- 药物名称
- 阿立哌唑长效肌内注射剂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精神分裂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中国精神分裂症患者接受阿立哌唑长效肌内注射剂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及安全性的单中心、无对照、开放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阿立哌唑长效肌内注射剂单剂PK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031-403-0005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