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055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6-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8-3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8-05-1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3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辽宁 · 沈阳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 · 沈阳 · 研究者:刘云鹏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泉人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泉人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12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12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刘云鹏,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号楼23楼 肿瘤内科
- 邮编
- 11000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019;CTR20160284;CTR20160304;CTR2016031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R-APTN-DDI-01;V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研究目的:评价阿帕替尼对CYP3A4底物硝苯地平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评价阿帕替尼对CYP2C9底物华法林的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评价阿帕替尼对CYP2C9底物华法林的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 18-70 岁
2.组织病理或细胞学检查证实的晚期实体肿瘤患者(不要求一定要有可测量病灶)
3.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能耐受或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
4.ECOG PS 评分: 0-1 分
5.预计生存期 3 个月以上
6.受试者接受其它治疗造成的损害已恢复,接受亚硝基或丝裂霉素的间隔大于 6 周;接受放疗或手术大于 4 周;接受其它细胞毒性药物或细胞生长抑制剂大于 4 周
7.( 1)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 14 天内未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 G-CSF 及其他造血刺激因子纠正): a. HB≥100 g/L; b. ANC≥1.5×109/L; c. PLT≥90×109/L; ( 2)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a. TBIL≤ 1.25×ULN; b. ALT 和 AST≤2.5×ULN; c. AKP≤2.5×ULN: d. 血清 Cr≤1.5×ULN 或内生肌酐清除率> 60 ml/min ( Cockcroft-Gault 公式); e. 白蛋白> 30 g/L
8.给药前 72h 以及试验期间不得食用柚子、橙子及制品、不得服用酒精类饮料、不得抽烟。
9.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遵守研究规定。
2.组织病理或细胞学检查证实的晚期实体肿瘤患者(不要求一定要有可测量病灶)
3.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能耐受或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
4.ECOG PS 评分: 0-1 分
5.预计生存期 3 个月以上
6.受试者接受其它治疗造成的损害已恢复,接受亚硝基或丝裂霉素的间隔大于 6 周;接受放疗或手术大于 4 周;接受其它细胞毒性药物或细胞生长抑制剂大于 4 周
7.( 1)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 14 天内未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 G-CSF 及其他造血刺激因子纠正): a. HB≥100 g/L; b. ANC≥1.5×109/L; c. PLT≥90×109/L; ( 2)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a. TBIL≤ 1.25×ULN; b. ALT 和 AST≤2.5×ULN; c. AKP≤2.5×ULN: d. 血清 Cr≤1.5×ULN 或内生肌酐清除率> 60 ml/min ( Cockcroft-Gault 公式); e. 白蛋白> 30 g/L
8.给药前 72h 以及试验期间不得食用柚子、橙子及制品、不得服用酒精类饮料、不得抽烟。
9.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遵守研究规定。
排除标准
1.原发型肝癌
2. 活动性(未经医疗控制)的脑转移、癌性脑膜炎、 脊髓压迫患者,或筛选时影像学 CT 或 MRI 检查发现脑或 软脑膜的疾病( 首次服药前 21 天已完成治疗且症状稳定的脑转移患者可以入组,但需经颅脑 MRI、 CT 或静脉造影评价确认为无脑出血症状者)
3. 存在有临床症状、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大量胸水或腹水)
4. 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胃大部或全胃切除术后,及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其它因素
5.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 或者舒张压≥90 mmHg,尽管进行了最佳药物治疗)
6. 患有Ⅱ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 QTc 间期男性≥450 ms、女性≥470 ms)
7. 按 NYHA 标准,Ⅲ~Ⅳ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提示左室射血分数( LVEF)<50%者
8. 凝血功能异常( INR>1.5 或凝血酶原时间( PT)>ULN+4 秒或 APTT >1.5 ULN),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治疗
9. 应用抗凝剂或维生素 K 拮抗剂如华法林、肝素或其类似药物治疗的患者; 注:在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1.5的前提下,允许以预防目的使用小剂量肝素(成人每 日用量为 0.6 万~1.2 万 U)或小剂量阿司匹林(每日用量≤ 100 mg)
10. 首次服药前 3 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咳鲜血、咯血、呕血、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基线期大便潜血++及以上,对于大便潜血(+)且胃部肿瘤原发病灶未行手术切除的,要求进行胃镜检查,如为溃疡型胃癌,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消化道大出血者不可入组
11. 首次服药前 6 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12. 已知存在的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及血栓倾向(如血友病人,凝血机能障碍,血小板减少,脾功能亢进等)
13. 首次服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出现重度创伤性损伤、骨折或溃疡
14. 首次服药前的 6 个月内出现过腹部瘘管、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
15.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 ++,或证实 24 小时尿蛋白量≥1.0 g
16. 使用类固醇治疗超过 50 天,或需要长期使用类固醇
17. 首次服药前的 2 周内接受过强效 CYP3A4 抑制剂或强效 CYP3A4 诱导剂治疗
18. 首次服药前 4 周内仍未从之前用药的不良事件中恢复( 既往治疗不良事件, 不包括脱发,乏力,恢复到≤Ι级)
19. 首次服药前 4 周内使用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药物
20. 研究期间不能中断使用可能导致 QT 延长的药物(如抗心律失常药)
21. 研究期间不能中断使用 CYP3A4 及 CYP2C9 抑制剂或诱导剂
22. 活动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或丙型肝炎患者
23. 活动性感染需要抗微生物治疗的(例如抗菌药物、抗病毒药物、抗真菌药物)
24.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25. 外周神经病变(由研究者决定)
26. 既往和目前有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的客观证据的患者
27.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严重的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
28. 有酗酒、吸烟(每天≥10 根)等不良嗜好;酗酒指大约 24 小时内 4 次或以上的饮酒行为, 1 次饮酒指饮用葡萄酒 150 mL、啤酒 350 mL 或 80 度白酒(或折合成该酒精度) 50 mL
29.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30. 过敏体质者,或已知对本方案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
31.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有生育能力的患者不愿或无法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
32. 研究者判断其他可能影响临床研究进行及研究结果判定的情况
2. 活动性(未经医疗控制)的脑转移、癌性脑膜炎、 脊髓压迫患者,或筛选时影像学 CT 或 MRI 检查发现脑或 软脑膜的疾病( 首次服药前 21 天已完成治疗且症状稳定的脑转移患者可以入组,但需经颅脑 MRI、 CT 或静脉造影评价确认为无脑出血症状者)
3. 存在有临床症状、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大量胸水或腹水)
4. 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胃大部或全胃切除术后,及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其它因素
5.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 或者舒张压≥90 mmHg,尽管进行了最佳药物治疗)
6. 患有Ⅱ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 QTc 间期男性≥450 ms、女性≥470 ms)
7. 按 NYHA 标准,Ⅲ~Ⅳ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提示左室射血分数( LVEF)<50%者
8. 凝血功能异常( INR>1.5 或凝血酶原时间( PT)>ULN+4 秒或 APTT >1.5 ULN),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治疗
9. 应用抗凝剂或维生素 K 拮抗剂如华法林、肝素或其类似药物治疗的患者; 注:在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1.5的前提下,允许以预防目的使用小剂量肝素(成人每 日用量为 0.6 万~1.2 万 U)或小剂量阿司匹林(每日用量≤ 100 mg)
10. 首次服药前 3 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咳鲜血、咯血、呕血、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基线期大便潜血++及以上,对于大便潜血(+)且胃部肿瘤原发病灶未行手术切除的,要求进行胃镜检查,如为溃疡型胃癌,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消化道大出血者不可入组
11. 首次服药前 6 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12. 已知存在的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及血栓倾向(如血友病人,凝血机能障碍,血小板减少,脾功能亢进等)
13. 首次服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出现重度创伤性损伤、骨折或溃疡
14. 首次服药前的 6 个月内出现过腹部瘘管、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
15.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 ++,或证实 24 小时尿蛋白量≥1.0 g
16. 使用类固醇治疗超过 50 天,或需要长期使用类固醇
17. 首次服药前的 2 周内接受过强效 CYP3A4 抑制剂或强效 CYP3A4 诱导剂治疗
18. 首次服药前 4 周内仍未从之前用药的不良事件中恢复( 既往治疗不良事件, 不包括脱发,乏力,恢复到≤Ι级)
19. 首次服药前 4 周内使用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药物
20. 研究期间不能中断使用可能导致 QT 延长的药物(如抗心律失常药)
21. 研究期间不能中断使用 CYP3A4 及 CYP2C9 抑制剂或诱导剂
22. 活动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或丙型肝炎患者
23. 活动性感染需要抗微生物治疗的(例如抗菌药物、抗病毒药物、抗真菌药物)
24.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25. 外周神经病变(由研究者决定)
26. 既往和目前有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的客观证据的患者
27.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严重的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
28. 有酗酒、吸烟(每天≥10 根)等不良嗜好;酗酒指大约 24 小时内 4 次或以上的饮酒行为, 1 次饮酒指饮用葡萄酒 150 mL、啤酒 350 mL 或 80 度白酒(或折合成该酒精度) 50 mL
29.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30. 过敏体质者,或已知对本方案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
31.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有生育能力的患者不愿或无法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
32. 研究者判断其他可能影响临床研究进行及研究结果判定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英文名Apatini Mesylate Tablets;商品名:艾坦: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5g/片。口服,自研究开始第9天开始一天一次,每次3片连续给药直至受试者达到停药标准。
中文通用名:硝苯地平控释片;英文名:Nifedipine Controlled-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拜新同:
用法用量:片剂;30mg/片。口服,研究开始第1天、14天单次口服,每次1片
中文通用名:华法林钠片; 英文名:Apatini Mesylate Tablets;商品名:艾坦:
用法用量:片剂;3mg/片。口服,研究开始第3天、16天单次口服,每次1片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血浆中硝苯地平、S-华法林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时间:自首次用药至第2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评价时间:自首次用药至末次用药30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肿瘤客观反应率(ORR)评价时间:首次用药后,每8周进行一次影像学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首次评价出现CR、PR及SD 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首次用药后,每8周进行一次影像学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首次用药后,每8周进行一次影像学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17-02-28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12-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55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泉人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6-28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0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55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019;CTR20160284;CTR20160304;CTR20160319;
- 药物名称
-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甲磺酸阿帕替尼晚期实体瘤患者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甲磺酸阿帕替尼晚期实体瘤患者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R-APTN-DDI-01;V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