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074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重组抗白介素-6受体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耐受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7-09-0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7-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7-2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7-08-0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8-03-0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 · 杭州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 · 杭州 · 研究者:江波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林樑
- 申请人名称
-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林樑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下练村梅岭
- 联系人邮编
- 31140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江波 硕士
- 学位
- 药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88号
- 邮编
- 310058
- 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742,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628-I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
- 版本日期
- 2017-09-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
评价单次静脉滴注国产重组抗白介素-6受体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
评价单次静脉滴注国产重组抗白介素-6受体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主要目的:
评价单次静脉滴注国产重组抗白介素-6受体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评价单次静脉滴注国产重组抗白介素-6受体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
评价单次静脉滴注国产重组抗白介素-6受体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主要目的:
评价单次静脉滴注国产重组抗白介素-6受体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药代动力学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 上海 上海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周岁岁(最小年龄)至≤45周岁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能够依照方案完成试验者
2.年龄≥18周岁且≤45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每个剂量组年龄相差不超过10岁,且男女各半;女性体重在50.0~75.0 kg之间,男性体重在50.0 ~80.0kg之间,受试者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之间(BMI=体重(kg)/身高2(m2)),包括边界值
3.心肝肾主要脏器功能正常
4.育龄女性血妊娠试验阴性,且在试验期间内受试者或其配偶采用适当有效的避孕措施,如禁欲、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和双重屏障法(例如避孕套加避孕隔膜)等
2.年龄≥18周岁且≤45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每个剂量组年龄相差不超过10岁,且男女各半;女性体重在50.0~75.0 kg之间,男性体重在50.0 ~80.0kg之间,受试者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之间(BMI=体重(kg)/身高2(m2)),包括边界值
3.心肝肾主要脏器功能正常
4.育龄女性血妊娠试验阴性,且在试验期间内受试者或其配偶采用适当有效的避孕措施,如禁欲、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和双重屏障法(例如避孕套加避孕隔膜)等
排除标准
1.既往对托珠单抗或试验用药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 既往有明确的恶性肿瘤、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心力衰竭病史或者免疫缺陷或免疫抑制性疾病,或随机前6个月内接受过大型外科手术者
3. 影响静脉采血的严重出血因素者或不能/不愿意接受静脉穿刺者
4. 随机前6个月内接种过任何疫苗者
5. 既往接受过抗IL-6治疗的药物或其他单克隆抗体治疗,或随机前6个月内使用过或目前正在使用任何生物制剂者
6. 随机前3个月内参与其他临床试验者
7. 随机前3个月内献过全血、成分血或大量出血(>400ml)者
8. 随机前3个月内接受华法令、环孢霉素\茶碱或预计试验期间可能接受上述药物者
9. 随机前4周内患有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感染或需要全身抗感染治疗的任何感染事件
10. 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药物治疗(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维生素、膳食补充剂等)和保健品者,或试验用药品使用前,既往治疗药物未过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11. 随机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或药物滥用检查结果阳性者(可卡因、大麻、吗啡、安非他明、甲基安非他明、苯环己哌啶、苯二氮卓类药物、巴比妥酸盐、美沙酮和三环类抗抑郁药)
12. 酗酒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4瓶360 mL啤酒或630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2100mL葡萄酒),酒精呼气试验为阳性者
13. 嗜烟或随机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
14. 随机前1天(-1d)烟碱结果阳性者
15.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6. 全面体检不符合健康标准者,主要包括:生命体征异常者(清醒状态脉率<50次/分或>100次/分、收缩压<90mmHg或≥140mmHg,舒张压<60mmHg或≥90mmHg,耳温>37.6℃);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凝血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其中符合下列任一项需排除: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肝脏氨基转移酶>正常值上限);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检查异常者,PR 间期 ≥ 210 ms,QRS ≥ 120 ms,QTc ≥?450?ms
17. γ干扰素释放试验(T-SPOT)阳性者
18.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中任何一项阳性均需排除。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需排除;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且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应进一步进行乙肝病毒DNA检测,若高于医院参考值上限,需排除
19. 类风湿因子(RF)、抗双链DNA抗体(anti-dsDNA)、抗核抗体(ANA)、抗环瓜氨酸抗体(anti-CCP)检测阳性者
20. 试验期间计划进行手术(包括整容手术、牙科手术和口腔手术)者,或试验期间计划参加剧烈运动者(包括身体接触性运动或碰撞性运动)
21. 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或计划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接受任何生物类药物或计划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9个月内接受单克隆抗体药物者
22. 计划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6个月内妊娠者,或计划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6个月内捐献精子者
23.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24. 试验前30天已服用或试验期间计划服用口服避孕药者
25. 试验前6个月内已使用或试验期间计划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6. 育龄女性试验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交者
27. 妊娠期及哺乳期女性
2. 既往有明确的恶性肿瘤、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心力衰竭病史或者免疫缺陷或免疫抑制性疾病,或随机前6个月内接受过大型外科手术者
3. 影响静脉采血的严重出血因素者或不能/不愿意接受静脉穿刺者
4. 随机前6个月内接种过任何疫苗者
5. 既往接受过抗IL-6治疗的药物或其他单克隆抗体治疗,或随机前6个月内使用过或目前正在使用任何生物制剂者
6. 随机前3个月内参与其他临床试验者
7. 随机前3个月内献过全血、成分血或大量出血(>400ml)者
8. 随机前3个月内接受华法令、环孢霉素\茶碱或预计试验期间可能接受上述药物者
9. 随机前4周内患有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感染或需要全身抗感染治疗的任何感染事件
10. 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药物治疗(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维生素、膳食补充剂等)和保健品者,或试验用药品使用前,既往治疗药物未过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11. 随机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或药物滥用检查结果阳性者(可卡因、大麻、吗啡、安非他明、甲基安非他明、苯环己哌啶、苯二氮卓类药物、巴比妥酸盐、美沙酮和三环类抗抑郁药)
12. 酗酒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4瓶360 mL啤酒或630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2100mL葡萄酒),酒精呼气试验为阳性者
13. 嗜烟或随机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
14. 随机前1天(-1d)烟碱结果阳性者
15.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6. 全面体检不符合健康标准者,主要包括:生命体征异常者(清醒状态脉率<50次/分或>100次/分、收缩压<90mmHg或≥140mmHg,舒张压<60mmHg或≥90mmHg,耳温>37.6℃);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凝血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其中符合下列任一项需排除: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肝脏氨基转移酶>正常值上限);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检查异常者,PR 间期 ≥ 210 ms,QRS ≥ 120 ms,QTc ≥?450?ms
17. γ干扰素释放试验(T-SPOT)阳性者
18.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中任何一项阳性均需排除。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需排除;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且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应进一步进行乙肝病毒DNA检测,若高于医院参考值上限,需排除
19. 类风湿因子(RF)、抗双链DNA抗体(anti-dsDNA)、抗核抗体(ANA)、抗环瓜氨酸抗体(anti-CCP)检测阳性者
20. 试验期间计划进行手术(包括整容手术、牙科手术和口腔手术)者,或试验期间计划参加剧烈运动者(包括身体接触性运动或碰撞性运动)
21. 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或计划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接受任何生物类药物或计划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9个月内接受单克隆抗体药物者
22. 计划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6个月内妊娠者,或计划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6个月内捐献精子者
23.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24. 试验前30天已服用或试验期间计划服用口服避孕药者
25. 试验前6个月内已使用或试验期间计划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6. 育龄女性试验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交者
27. 妊娠期及哺乳期女性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S628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4ml : 80mg/瓶;静脉滴注;2mg/kg;单次给药;低剂量组。
注射液;规格4ml : 80mg/瓶;静脉滴注;4mg/kg;单次给药;低剂量组。
注射液;规格4ml : 80mg/瓶;静脉滴注;8mg/kg;单次给药;低剂量组。
注射液;规格4ml : 80mg/瓶;静脉滴注;10mg/kg;单次给药;低剂量组。
注射液;规格4ml : 80mg/瓶;静脉滴注;4mg/kg;单次给药;低剂量组。
注射液;规格4ml : 80mg/瓶;静脉滴注;8mg/kg;单次给药;低剂量组。
注射液;规格4ml : 80mg/瓶;静脉滴注;10mg/kg;单次给药;低剂量组。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4ml : 80mg/瓶;静脉滴注;2mg/kg;单次给药;低剂量组。
注射液;规格4ml : 80mg/瓶;静脉滴注;4mg/kg;单次给药;低剂量组。
注射液;规格4ml : 80mg/瓶;静脉滴注;8mg/kg;单次给药;低剂量组。
注射液;规格4ml : 80mg/瓶;静脉滴注;10mg/kg;单次给药;低剂量组。
注射液;规格4ml : 80mg/瓶;静脉滴注;4mg/kg;单次给药;低剂量组。
注射液;规格4ml : 80mg/瓶;静脉滴注;8mg/kg;单次给药;低剂量组。
注射液;规格4ml : 80mg/瓶;静脉滴注;10mg/kg;单次给药;低剂量组。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心电图、胸部X射线检查、血清病毒学检查和不良事件评价时间: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9 项,展开查看
- 从0到所选择的最后一个时间点时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评价时间:给药前2小时内、给药完成后即刻、给药完成后2、4、8、12、24、72、120、168、240、336、504、672、1008、134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0到无穷时间内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2小时内、给药完成后即刻、给药完成后2、4、8、12、24、72、120、168、240、336、504、672、1008、134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用药后最大血药浓度(*Cmax)评价时间:给药前2小时内、给药完成后即刻、给药完成后2、4、8、12、24、72、120、168、240、336、504、672、1008、134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用药后达到最大血药浓度的时间(*Tmax)评价时间:给药前2小时内、给药完成后即刻、给药完成后2、4、8、12、24、72、120、168、240、336、504、672、1008、134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清除率(CL)评价时间:给药前2小时内、给药完成后即刻、给药完成后2、4、8、12、24、72、120、168、240、336、504、672、1008、134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消除半衰期(t1/2)评价时间:给药前2小时内、给药完成后即刻、给药完成后2、4、8、12、24、72、120、168、240、336、504、672、1008、134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表观分布容积(Vd)评价时间:给药前2小时内、给药完成后即刻、给药完成后2、4、8、12、24、72、120、168、240、336、504、672、1008、134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CRP评价时间:给药前2小时内、给药完成后2、24、72、336、672、134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抗药抗体评估(HAHAs),必要时对中和抗体(NAb)进行检测评价时间:给药前2小时内、336、672、134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4-26
- 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6-19
- 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9-13
- 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9-2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74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林樑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7-19
- 申请人名称
-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74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742,
- 药物名称
- HS628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类风湿关节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重组抗白介素-6受体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耐受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HS628注射液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S628-I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
- 版本日期
- 2017-09-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