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17074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单剂量、开放性研究以考察HMS5552单独使用和与伊曲康唑合用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安全性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17-10-1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9-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10-1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7-10-1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7-12-0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 · 长春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 · 长春 · 研究者:丁艳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余刚
- 申请人名称
-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余刚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3275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爱迪生路275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丁艳华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71号
- 邮编
- 130021
- 单位名称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2192,CTR20140113,CTR20150015,CTR20150656,CTR20170444,CTR20170473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MM010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17-10-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HMS5552单独使用和与伊曲康唑合用时在T2DM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次要目的:1)评价HMS5552单独使用和与伊曲康唑合用时在T2DM受试者中的药效学。2)评价HMS5552单独使用和与伊曲康唑合用时在T2DM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30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能够并且愿意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遵守研究方案;
2.同意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保持一致的饮食和运动习惯,按照方案要求按时服药与进餐;
3.筛选时年龄在30-65周岁(含30和65周岁)的男性和女性。有生育可能的女性必须使用高效、医学认可的避孕方法,并且愿意在试验的整个过程中使用相同的避孕方法;
4.符合WHO1999年颁布的2型糖尿病诊断标准、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a)从未使用过任何抗糖尿病药物,且接受饮食和运动干预至少3个月,或b)在筛选前除生活方式干预外仅使用过二甲双胍或a-糖苷酶抑制剂单药治疗,已停药4周以上;
5.筛选时体重≥50 kg,且体重指数(BMI)≥19.0 kg/m2并且≤30.0 kg/m2;
6.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HbA1c)≥7%并且≤10.5%;
7.筛选时静脉空腹血糖≥7.5 mmol/L且≤13.3 mmol/L。
2.同意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保持一致的饮食和运动习惯,按照方案要求按时服药与进餐;
3.筛选时年龄在30-65周岁(含30和65周岁)的男性和女性。有生育可能的女性必须使用高效、医学认可的避孕方法,并且愿意在试验的整个过程中使用相同的避孕方法;
4.符合WHO1999年颁布的2型糖尿病诊断标准、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a)从未使用过任何抗糖尿病药物,且接受饮食和运动干预至少3个月,或b)在筛选前除生活方式干预外仅使用过二甲双胍或a-糖苷酶抑制剂单药治疗,已停药4周以上;
5.筛选时体重≥50 kg,且体重指数(BMI)≥19.0 kg/m2并且≤30.0 kg/m2;
6.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HbA1c)≥7%并且≤10.5%;
7.筛选时静脉空腹血糖≥7.5 mmol/L且≤13.3 mmol/L。
排除标准
1.妊娠的女性、在研究进行中有妊娠意愿的女性、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或有生育可能且拒绝在筛选日至末次服用研究药物6个月内使用高效、医学认可的避孕方法的女性;
2. 男性患者,如果其性伴侣有生育可能,且拒绝实施绝对禁欲,或拒绝在筛选日至末次服用研究药物6个月实施有效的屏障避孕法;
3. 受试者拒绝在试验期间仅使用方案规定的药物;
4. 吸烟者(过去三个月内吸食烟草制品者),定义为自述吸食烟草;
5.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对试验药物有过敏或不耐受风险的;
6. 精神或神经系统疾病史,精神药物或酒精滥用史;
7. 筛选前8周内献血或失血≥400 mL者;
8. 具有临床意义的或不稳定的其他心血管疾病、肺部疾病、胃肠道疾病、肝脏疾病、肾脏疾病、血液疾病、精神疾病、精神或神经系统疾病、免疫缺陷疾病等,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研究;
9. 任何类型的恶性肿瘤(无论治愈与否);
10. 曾诊断过或有以下病史:a)1型糖尿病、因胰腺损伤引起的糖尿病或由其他疾病引起的糖尿病(如肢端肥大症或Cushing综合征);b)糖尿病急性并发症,如曾发生过酮症酸中毒或高渗性昏迷;c)有糖尿病视网膜活动性病变;d)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过严重低血糖事件。
11.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具有任何并发的状况或疾病,可能a)干扰受试者完成整个研究或参加试验的所有环节;b)在研究中需要进行某种治疗从而影响疗效和安全性数据的解释。
12.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心脑血管病变,如心肌梗死、急性冠脉综合征(ACS)、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
13. 试验开始(给药)前4周内服用任何处方药、中草药,或2周内服用任何非处方药、保健品(包含维生素),或服用药物距离试验开始不足该药物的5个半衰期;
14. 任何手术或治疗,可能影响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清除,或可能在受试者参与试验时造成危害(研究者判断);
15.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能够遵从本方案要求,如在研究期间不能坚持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按照方案要求按时服药与进餐;
16. 试验开始(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17. 筛选时血压≥150/95 mmHg;
18. 研究者认为会影响试验的安全性判断的实验室检查或者心电图(ECG)异常表现;
19. 已知的QT延长综合症或家族史;
20. 筛选时甘油三酯(TG)>4.5 mmol/L;
21. 筛选时肾小球滤过率(eGFR)<70 mL/min/1.73m2;
22. 筛选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超出正常值范围上限;
23. 筛选时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肝病毒(HCV)抗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梅毒阳性(所有病毒学指标,弱阳性视为阳性)。
2. 男性患者,如果其性伴侣有生育可能,且拒绝实施绝对禁欲,或拒绝在筛选日至末次服用研究药物6个月实施有效的屏障避孕法;
3. 受试者拒绝在试验期间仅使用方案规定的药物;
4. 吸烟者(过去三个月内吸食烟草制品者),定义为自述吸食烟草;
5.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对试验药物有过敏或不耐受风险的;
6. 精神或神经系统疾病史,精神药物或酒精滥用史;
7. 筛选前8周内献血或失血≥400 mL者;
8. 具有临床意义的或不稳定的其他心血管疾病、肺部疾病、胃肠道疾病、肝脏疾病、肾脏疾病、血液疾病、精神疾病、精神或神经系统疾病、免疫缺陷疾病等,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研究;
9. 任何类型的恶性肿瘤(无论治愈与否);
10. 曾诊断过或有以下病史:a)1型糖尿病、因胰腺损伤引起的糖尿病或由其他疾病引起的糖尿病(如肢端肥大症或Cushing综合征);b)糖尿病急性并发症,如曾发生过酮症酸中毒或高渗性昏迷;c)有糖尿病视网膜活动性病变;d)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过严重低血糖事件。
11.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具有任何并发的状况或疾病,可能a)干扰受试者完成整个研究或参加试验的所有环节;b)在研究中需要进行某种治疗从而影响疗效和安全性数据的解释。
12.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心脑血管病变,如心肌梗死、急性冠脉综合征(ACS)、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
13. 试验开始(给药)前4周内服用任何处方药、中草药,或2周内服用任何非处方药、保健品(包含维生素),或服用药物距离试验开始不足该药物的5个半衰期;
14. 任何手术或治疗,可能影响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清除,或可能在受试者参与试验时造成危害(研究者判断);
15.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能够遵从本方案要求,如在研究期间不能坚持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按照方案要求按时服药与进餐;
16. 试验开始(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17. 筛选时血压≥150/95 mmHg;
18. 研究者认为会影响试验的安全性判断的实验室检查或者心电图(ECG)异常表现;
19. 已知的QT延长综合症或家族史;
20. 筛选时甘油三酯(TG)>4.5 mmol/L;
21. 筛选时肾小球滤过率(eGFR)<70 mL/min/1.73m2;
22. 筛选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超出正常值范围上限;
23. 筛选时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肝病毒(HCV)抗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梅毒阳性(所有病毒学指标,弱阳性视为阳性)。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MS5552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mg;试验第1天(D1)早晨口服1片,第11天(D11)早晨口服1片(与伊曲康唑同服)。每次给药均随餐同服(第一口早餐后5分钟 内)
中文通用名:斯皮仁诺(伊曲康唑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1g;在试验第8-15天(D8-D15)早晨连续服用2粒伊曲康唑(每日一次)。每次给药均随餐同服(第一口早餐后5分钟 内)。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PK评价指标:Cmax,Tmax,T1/2,AUClast,AUCinf,CL/F,Vz/F评价时间:D1和D11给药前30min内、给药后72h内,以及D11给药后96和12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DDI 评价指标:Cmax,AUClast和AUCinf评价时间:D1和D11给药前30min内、给药后72h内,以及D11给药后96和12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8 项,展开查看
- 餐后血糖AUC0-4h评价时间:D1和D11给药前(0)、给药后4h内(进餐前)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体格检查评价时间:筛选、基线、D7、D11、D16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评价时间:筛选、基线、D1、D7、D8、D11、D16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12-导联ECG评价时间:筛选、基线、D1、D4、D7、D10、D11、D16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评价时间:筛选、基线、D2、D7、D11、D12、D16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心脏彩超评价时间:筛选期、D16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AE)评价时间:整个临床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腹部彩超,胸片评价时间:筛选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06-30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7-10-1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18-06-26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74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余刚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9-21
- 申请人名称
-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170746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2192,CTR20140113,CTR20150015,CTR20150656,CTR20170444,CTR20170473
- 药物名称
- HMS5552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2型糖尿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单剂量、开放性研究以考察HMS5552单独使用和与伊曲康唑合用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安全性
- 试验通俗题目
- HMS5552与伊曲康唑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MM010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17-10-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